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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晨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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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以骚,你可以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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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8-9-10 00:00
  • 签到天数: 358 天

    [LV.8]合体

    121#
    发表于 2016-2-10 06:42:55 | 只看该作者
    王不留 发表于 2014-4-3 21:52$ C. v: v; Z* ]9 }! d9 u% Y
    疑问是,女孩穿这么暴露的目的是什么?。。显然不是为了身体健康。。我猜测的答案是这些穿着暴露的就是为 ...
    $ m4 t9 ]/ @: Y% i
    说归说,生活中俺在公众场合一般都是避免与女性目光接触的,更不会盯着,大多数时候根本就没注意到她是美是丑,除非人家盯着我看,我第六感感觉到了才会回看一眼。
    / E  o; i; T9 m7 n: j7 M
    3 k3 \% }$ ]" r1 k# |: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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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16-7-29 01:48
  • 签到天数: 205 天

    [LV.7]分神

    122#
    发表于 2016-2-10 11:55:34 | 只看该作者
    树袋熊毛毛 发表于 2016-2-10 06:42/ k  C  w7 {: {: i6 d! A3 M
    说归说,生活中俺在公众场合一般都是避免与女性目光接触的,更不会盯着,大多数时候根本就没注意到她是美 ...
    % _- n) k9 N: k$ P. u+ ]
    你这样做是不对的。你这是对女同志精心化妆和着装的不尊重。比如人家穿露脐装,就是为了显腰瘦好看,你不看,那女同志的一份心意不就浪费了吗?不仅要看,还要在路过是不经意的赞叹一声“好细腰”。方显绅士风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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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8-9-10 00:00
  • 签到天数: 358 天

    [LV.8]合体

    123#
    发表于 2016-2-10 12:03:04 | 只看该作者
    王不留 发表于 2016-2-10 11:55  H. {) N- x! I! G7 }
    你这样做是不对的。你这是对女同志精心化妆和着装的不尊重。比如人家穿露脐装,就是为了显腰瘦好看,你不 ...

    & I) g* `1 X1 L/ g9 E5 A+ G! l俺奏是个粗人。以前进了一个新单位,一同进来的新人们彼此瞎聊,有人说那✘✘✘(某老员工,熟妇)挺好看的云云,言语间流露出颇心向往之的意思,我就蹦出一句:再好看你也不能上啊!那人当场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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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16-7-29 0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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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7]分神

    124#
    发表于 2016-2-10 12:04:11 | 只看该作者
    树袋熊毛毛 发表于 2016-2-10 12:03
    1 j( K9 m$ c* Y7 e  f: X% M/ |" ^俺奏是个粗人。以前进了一个新单位,一同进来的新人们彼此瞎聊,有人说那✘✘✘(某老员工,熟妇)挺好看 ...
    ; Q! e1 m& U: M5 e1 g" C
    太直白。。。要欣赏,眼光足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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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8-9-10 00:00
  • 签到天数: 358 天

    [LV.8]合体

    125#
    发表于 2016-2-10 12:08:52 | 只看该作者
    王不留 发表于 2016-2-10 12:04, h0 V9 Q$ Y) H8 Z6 ]& w
    太直白。。。要欣赏,眼光足矣。。
    . H' L7 r& h, |* n4 G, E
    说真的,街上的女子大部分都不咋的,私以为绝大部分美女都被网罗进香车别墅了,漏网之鱼极少。- {' m8 H/ {( a$ r

    1 Z* Z9 n. v4 A- @想看美女还是要去我去不起的地方啊!多么痛的领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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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16-7-29 0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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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7]分神

    126#
    发表于 2016-2-11 00:15:36 | 只看该作者
    树袋熊毛毛 发表于 2016-2-10 12:08% D* a2 E) A" e6 Z+ e/ G* k" B
    说真的,街上的女子大部分都不咋的,私以为绝大部分美女都被网罗进香车别墅了,漏网之鱼极少。0 r" W7 q! d" W7 u4 c
    , j4 j5 j; E8 }* ^9 A
    想看美女 ...
    8 \- J% `2 D5 |  r
    这倒是真的。所以,大部分时候,俺都目不斜视。。但是,也正因如此,如果看到美女,那必须要行注目礼啊。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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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5-1-2 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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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6]出窍

    127#
    发表于 2016-2-25 12:38:40 | 只看该作者
    要有个度吧,照反方逻辑推下去,光屁股上地铁又碍着谁了

    点评

    油菜: 5.0
    油菜: 5
      发表于 2016-2-26 0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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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8#
    发表于 2016-5-8 10:07:22 | 只看该作者
    我骚,是天赋人权,是自由,在不违反公序良俗的前提之下,受到法律和道德的双重保护。你扰,是侵犯权利,是公然挑战秩序和道德底线,理应受到谴责和惩罚。综上,我可以骚,你不能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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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0-3-1 1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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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8]合体

    129#
    发表于 2016-8-3 19:43:18 | 只看该作者
    看过一种说法,发明这口号的人为押韵用了「骚」字,反而引入了不必要的麻烦,很认同。
    ( S+ q7 m: k' t9 \' A- P% }* F0 V如果说成女性有选择衣着的积极自由,也有不被骚扰的消极自由,就没那么多非议了。5 e- P0 w. z5 P, g; Y
    还是不该主动用个有贬义的词,这容易被人理解为在主张「我有权越界,你无权越界」,会激起「凭什么啊」的反对,如果堂堂正正声明:穿着清凉是正当权利。就好了。
    9 c6 L. ?% m$ n何必自己说自己「骚」呢,又不是什么好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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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0-3-1 1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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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8]合体

    130#
    发表于 2016-8-3 19:46:31 | 只看该作者
    语虚 发表于 2016-2-25 12:384 ~: }0 A- j9 r4 J4 P
    要有个度吧,照反方逻辑推下去,光屁股上地铁又碍着谁了

      o& V8 L- q' ]) S朋友,这是滑坡谬误啊,穿着清凉和光屁股,相差还是很远的。$ k/ ~0 I2 W2 [
    同意「要有个度」,如果哪个女孩真穿得少到了近乎裸体,那就不是骚不骚扰的问题了,而是报不报警的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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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1#
     楼主| 发表于 2016-8-3 20:39:24 | 只看该作者
    雪天利箭 发表于 2016-8-3 05:434 G) V. l2 L/ H. \! M, E' r
    看过一种说法,发明这口号的人为押韵用了「骚」字,反而引入了不必要的麻烦,很认同。
      R" l3 O7 `  d8 q2 l如果说成女性有选择 ...

    , {2 ]6 o5 z( A那穿着清凉和语言挑逗/骚扰以什么为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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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0-3-1 1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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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8]合体

    132#
    发表于 2016-8-3 21:24:39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雪天利箭 于 2016-8-3 21:46 编辑 ; t) g9 K$ Q- U8 y6 ~& q
    晨枫 发表于 2016-8-3 20:39
    , O" h9 Q) N. p# ^  r那穿着清凉和语言挑逗/骚扰以什么为度呢?
    : R1 k- F9 ?  a3 y7 `! \& Q5 q9 S$ N
    ! a: \7 C( @& r/ [) k
    正因为没有个公认的度,这才成个话题啊,我代表自己说说看法。# m  |0 [! f4 H3 v- K# B; d$ ^1 L9 E8 x
    这是两个相互独立的问题,着装是否符合公序良俗的判断标准,与搭讪陌生人是否越界的判断标准,是两件事。并不是说夏天穿得清凉,搭讪就可以尺度大一些,冬天穿得像个球,搭讪尺度就得小一些。
    % a8 C# D- o  Q7 o' E1 Y! j关于着装,个人认为背心短裤凉鞋(不分性别)没任何问题,如果更少,除非情况特殊,否则我认为过分。4 r4 [* y: N. {2 s' w
    关于搭讪,个人认为礼貌地搭话可以接受,但对方(不分性别)有拒绝权,如果拒绝之后缠着,我认为过分。
    ( s1 i* U) g- |& E$ o1 T, k
    : X3 R1 g! l4 `/ Q& Z6 e! g8 \5 Z: Y另外,前面有些朋友说「出事了我认为活该」,我这样看:一个人有没有权利,和在具体环境下建议不建议ta使用权利,是两件事。穿着越清凉越危险,这是个客观事实,如果我妹妹出门,我也建议穿得保守点,早些回家,但这是鉴于社会不安定的无奈之举,并不是认为她没有穿着清凉、晚回家的权利,虽然她回来太晚了,也会被我骂。3 N# Q1 L! {( [% O9 o; T7 J5 i
    社会中存在有危害性的人,致使无危害性的人为安全起见,不得不放弃部分权利,这是客观存在的现象。但我不认为谁可以要求别人放弃这权利,如果有人愿意行使,又因此出了事,我不会认为活该,而会对世上存在伤害人的人感到愤慨,对受害者感到同情。1 X! T, @3 f$ _% w
    我可能会因此小心一些,但这是出于无奈,我放弃了部分合法权利,但绝不敢认为那些不放弃合法权利的人是错的,正因为有他们的存在,社会才会向更美好进步,到社会进步的那一天,我希望我们能记得因不妥协而受到伤害的人们,是他们引起了社会的重视,才带来风气的改变。那些勇敢的先驱者,已经冒了遭受无妄之灾的风险,我们何必再给他们造成阻碍呢,我们未来的福利,是他们争取来的啊。
    % `$ i" }% J# A# Y& [& @我同意,穿着清凉是冒险。我没有建议别人冒险的权利。但当一个成年人想行使自己冒险权时,我也没有阻拦的权力。我妹妹是另一回事,因为我有保护她的义务,所以我得阻拦她冒险。而对陌生人,我没这个义务,也就没这个权力。8 Z/ z( ^! k; \7 U: N

    , `9 n0 K3 `7 H! y9 s* l( D
    5 v" S4 p# p; P9 s: P' F" H  [再次审视辩题,发现着眼点应该放在「是否可以扰」上,对此我的态度很明确:不论穿着越界不越界,搭讪行为都不可以越界,这又不是「正当防卫」,没有以暴制暴一说,如果觉得自己视觉自由受到了影响,可以使用举报权。穿着暴露那方,如果因有人举报而受惩罚,那才叫活该,被人以骚扰的方式「以暴制暴」,不叫活该,叫遭遇私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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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3#
     楼主| 发表于 2016-8-3 21:48:53 | 只看该作者
    个人认为背心短裤凉鞋(不分性别)没任何问题

    / F! }# F' N7 S  u" ]9 F& C1 M
    6 F. ~7 N/ m% F, L2 d: S- E& ^嘿嘿,背心的范围可大啊:* x# \6 k( J4 Q4 ?: |

    / Q! V6 v: p4 n9 ^! [$ r  ]% ~: ^: a; Q9 F& U/ |5 ^

    # B) v2 }( s5 F! q
    % I' P% e: b5 Y6 l- `# u% I$ B5 A' a7 Q

    ) g! u/ y7 S* |7 }$ s' O" Q# d# M  m+ U3 u9 R! O4 S

    3 P- x: h, p  E) A6 E: \
    2 p5 h% s1 [/ D6 F3 \
    ! w- M8 V1 Q! c* ]' h- J0 ~1 P8 W  d& R" Y) w: l
    , ]5 j% [3 ?4 C5 }2 D
    + d9 Z: v$ ?$ [! J% ]
    ' _" R) ~2 v& W) p7 I! f
    5 Y% Z* u3 I% D9 j7 E- k

    ) i2 j* l* ]5 v$ Z
    - N, l! t  K: M' E. \- v8 C5 _2 |' X( T8 \! W; @+ N% Z
    - X( {  M* p" f, B8 Z5 j4 i

    5 [& B. Z$ o7 Z* J, N& h& O& n0 u9 [
    ; O7 s/ F, D. j: W0 e# A9 z9 G. u这些都是狭义或者广义的背心哦,短裤又是另外一个话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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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0-3-1 1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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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8]合体

    134#
    发表于 2016-8-3 22:24:09 | 只看该作者
    晨枫 发表于 2016-8-3 21:48
    , R3 z4 ?, o& y1 |6 }; _2 m$ H嘿嘿,背心的范围可大啊:

    / l8 l; g* W7 O( [* `/ V6 m0 i9 ^3 a哇塞好养眼我都想知道狭义广义的短裤都有哪些种了(玩笑)
    , Y5 H8 t. x* K, f. O: d  _* G说实在的,细化很难,而且很可能不同地域能接受的标准也不一样,恕我无法给出具体又普适的尺度。就我个人很不专业的感觉来看,胸部暴露超过四分之一或三分之一,我就觉得过分些,腹部和背部虽不是重点,也应有适度遮蔽,这都是个人一念之间的感觉。
    ; K, x: d. v( i2 p- I其实感觉重点也许不在尺度如何,我重读这辩题,感觉应该这样理解:当一个女性确实穿了超过尺度的衣服时,男性有没有权力骚扰?我的看法是:没有权力,你有权力举报,却没权力以暴制暴。连明确犯罪了的小偷,我们都没权力用私刑啊,何况只是道德上有所越界呢。' ^" R3 `% _+ f* ?
    当然,如果晨枫兄愿意讨论尺度问题,我也愿意聊聊,我的看法是,上层各位美女中,倒数第二图肯定不适合在公共场合穿着(只说上身),最后一图如果右手放开,似乎可以接受,其他各位我觉得都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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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5#
     楼主| 发表于 2016-8-3 23:02:39 | 只看该作者
    雪天利箭 发表于 2016-8-3 08:24/ h* `$ `2 o  ?3 M) B2 C
    哇塞好养眼我都想知道狭义广义的短裤都有哪些种了(玩笑)6 _! q$ C" E7 `3 S3 d; s
    说实在的,细化很难,而且很可能不同地 ...
    6 q  ]1 [9 H& G  g
    是的,这里面涉及什么是“骚”、什么是“扰”的问题。感到“不舒服”就属于“扰”了,就有权拒绝,不过这也是双向的。换句话说,男士也有权感到过于暴露的女生导致“不舒服”。具体尺度嘛,我也说不好,只能说本人“不舒服”的容限很高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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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0-3-1 1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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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8]合体

    136#
    发表于 2016-8-3 23:43:19 | 只看该作者
    晨枫 发表于 2016-8-3 23:022 \- A2 m. c# H7 e' A
    是的,这里面涉及什么是“骚”、什么是“扰”的问题。感到“不舒服”就属于“扰”了,就有权拒绝,不过这 ...

    . _$ N" e+ @: C确实,人有没有「损害他人舒适度的自由」(仅损害舒适度,不构成安全威胁),又有没有「舒适度不受损害的自由」,这个问题很难讲,说「有」或者「没有」都嫌武断,没有可操作性。" X& `  q+ `. W0 P
    不过在一个问题上,对双方公平即可,我主张双方都享有「舒适度不受损害的自由」,但也都有一部分「损害他人舒适度的自由」,因为让人人满意,实在不可能。
    . i- K5 [( J1 w9 I. k5 ^5 s具体说,即穿着应有个底线,搭讪也应有个底线。嫌对方穿的少,可以举报,觉得对方构成骚扰,也可以举报。不过无论哪种不舒服,都无权私自采用越界手段进行报复。不过这两者区别在于,搭讪是针对个体的,被拒绝后,用相同尺度向另一个异性搭讪,如果对方不以为越界,就没问题;而暴露是针对群体的,如果有一个人不满意就得改正,有点强人所难。鉴于「对抗骚扰」的成本相对高,而「不看暴露」的成本相对低,同时「不骚扰别人」比较简单,「穿着让人人满意」相对困难(在兼顾美观和方便情况下),我认为对暴露者应比对骚扰者相对宽容一些,或许是,对暴露者「抗议」,对骚扰者「谴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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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7#
     楼主| 发表于 2016-8-4 00:45:39 | 只看该作者
    雪天利箭 发表于 2016-8-3 09:43) q/ T0 p$ g" B; K- ~, C
    确实,人有没有「损害他人舒适度的自由」(仅损害舒适度,不构成安全威胁),又有没有「舒适度不受损害的 ...
    ) k( `& b' E8 q' v- Q8 }3 ?+ \
    举报可是在对方行为触及法律底线才可以做的啊,已经超过舒适度了,否则就是无理取闹了。
    ) f5 v" H' I  D, @% {+ j5 O
    & @$ ~9 [5 C5 ]  i! \4 ~& O搭讪也可以针对群体的。事实上,即使施主与受主双方都不介意,但在公共场合,依然可以构成对他人的骚扰,过渡的打情骂俏就是这样的情况。8 \: \, g' N; J; Y% ]1 [$ H
    ( r8 p! `& L& U9 z
    这个事情说到底是一个“度”,但这个“度”因人而异,与时俱进,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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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8-6-21 13:05
  • 签到天数: 21 天

    [LV.4]金丹

    138#
    发表于 2016-8-4 00:47:13 | 只看该作者
    男女的自然生育比例大致在105:100左右,加之中国自古就有的重男轻女思想,同时独生子女政策加剧了男女比例的失调。适龄男女只要有结婚的意愿,女性比男性容易得多。中国的现实是男性的性需求不易得到满足,尤其是合理的性方式(不嫖不犯罪)。在这样的背景下女性穿着暴露是会对18——35岁男性产生困扰的。0 b. w8 _9 I7 X8 ^0 |1 b* M
    4 y9 q% C0 S+ x0 S4 D- J9 g) D" N/ @* |2 ?
    男性对性的态度更加开放,这是物种生存繁衍本能决定的,例如AV收费网站的VIP用户50%以上有稳定的性伴侣,而非女人看不上的弱势群体。性犯罪有两种,一种是性本能得不到满足下的犯罪,例如中国的农村地区,呈现学历低收入低智商低的特点(罗大华《犯罪心理学》)。还有另外一种犯罪是得到了错误的性“暗示”,例如中国的强奸案50%是熟人犯罪,50%的罪犯称对方有性暗示是你情我愿,所以KTV、酒吧的女性工作人员是此类犯罪的重灾区。! U0 x! o5 c) e9 i! I9 l4 b

    # ~% o3 j! a2 D/ D$ R. G女性穿着注意场合,否则会招来“有心人”。
    1 K" y2 K/ ?9 y4 Z7 Y2 O9 z( q
    - f% x2 D( W% A+ H7 J) Z+ }7 e- ^$ 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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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0-3-1 12:39
  • 签到天数: 274 天

    [LV.8]合体

    139#
    发表于 2016-8-4 01:26:02 | 只看该作者
    晨枫 发表于 2016-8-4 00:45/ R+ u- }, K% u$ t1 P  n
    举报可是在对方行为触及法律底线才可以做的啊,已经超过舒适度了,否则就是无理取闹了。% |! ^) O6 l% }' _' m+ w6 o$ G

    7 D0 }  S( a* b% `- n6 Y. J搭讪也可以针对 ...

    / c& E7 l2 d8 n) R+ M我错了,我忘了说的是不违法的前提下,对人造成舒适度损害的情况,这确实不能举报。不违法的情况,我认为造成影响一方在理论上没有退让义务,只是这样道德上可能会有亏,这就比较细微了,得看具体情况。不过无论如何,被损害舒适度一方也不能采用即使是不违法的报复手段,不能用犯罪报复犯罪,也不能用失德报复失德。好比逛论坛遭遇喷子,有人主张骂回去,但那样会让自己也变low啊。具体怎么办,我也不知道,可能除了生闷气,也没啥好办法,只能期待规定的进一步完善了。3 r% {  F0 z9 g; J
    至于把「搭讪时对第三方造成影响」说成「对群体搭讪」,这个有点..偷换概念?其实我的意思是,搭讪时很容易得到「该停止」的信号,即对方明确表示拒绝,就该停止,而暴露时,如果在场五个人,四个人不介意,一个人介意,是否自己就该多穿一件?如果三比二呢?这个就模糊一点。所以我说,不骚扰别人比较简单,而在穿着上让人满意比较困难,所以对骚扰者要更严厉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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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0#
    发表于 2016-8-4 01:35:19 | 只看该作者
    这是个事情我现在有了新的想法:
    7 V1 d6 C" V# p0 ^
    0 ]3 }9 Y/ e0 c* m4 g可以骚,骚是为了让某人来扰。$ N2 z; h( Z  f+ ?: Z( e

    " L$ }" J: ?4 e) J" g7 M' F& @但是其他人不要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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