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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晨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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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以骚,你可以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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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8-9-10 00:00
  • 签到天数: 358 天

    [LV.8]合体

    121#
    发表于 2016-2-10 06:42:55 | 只看该作者
    王不留 发表于 2014-4-3 21:52
    ) Y3 Q8 F* R# E疑问是,女孩穿这么暴露的目的是什么?。。显然不是为了身体健康。。我猜测的答案是这些穿着暴露的就是为 ...
    1 \9 I0 ~# E- |$ [% C" b
    说归说,生活中俺在公众场合一般都是避免与女性目光接触的,更不会盯着,大多数时候根本就没注意到她是美是丑,除非人家盯着我看,我第六感感觉到了才会回看一眼。$ O: ]/ A$ l& n

    ( Q! U+ T6 `* U! P" j% [4 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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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16-7-29 01:48
  • 签到天数: 205 天

    [LV.7]分神

    122#
    发表于 2016-2-10 11:55:34 | 只看该作者
    树袋熊毛毛 发表于 2016-2-10 06:42$ p5 h- M, U3 j# l5 N. j: T/ q
    说归说,生活中俺在公众场合一般都是避免与女性目光接触的,更不会盯着,大多数时候根本就没注意到她是美 ...
    * G/ t' H  V+ j
    你这样做是不对的。你这是对女同志精心化妆和着装的不尊重。比如人家穿露脐装,就是为了显腰瘦好看,你不看,那女同志的一份心意不就浪费了吗?不仅要看,还要在路过是不经意的赞叹一声“好细腰”。方显绅士风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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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8-9-10 00:00
  • 签到天数: 358 天

    [LV.8]合体

    123#
    发表于 2016-2-10 12:03:04 | 只看该作者
    王不留 发表于 2016-2-10 11:55, {1 z! ]8 c* \8 x2 e3 E7 \; J
    你这样做是不对的。你这是对女同志精心化妆和着装的不尊重。比如人家穿露脐装,就是为了显腰瘦好看,你不 ...

    " V: r/ w) j! o% D. a俺奏是个粗人。以前进了一个新单位,一同进来的新人们彼此瞎聊,有人说那✘✘✘(某老员工,熟妇)挺好看的云云,言语间流露出颇心向往之的意思,我就蹦出一句:再好看你也不能上啊!那人当场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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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16-7-29 01:48
  • 签到天数: 205 天

    [LV.7]分神

    124#
    发表于 2016-2-10 12:04:11 | 只看该作者
    树袋熊毛毛 发表于 2016-2-10 12:03
    : B  }' w4 i2 N* K" L俺奏是个粗人。以前进了一个新单位,一同进来的新人们彼此瞎聊,有人说那✘✘✘(某老员工,熟妇)挺好看 ...
    - o' ]5 A$ E9 c
    太直白。。。要欣赏,眼光足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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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8-9-10 00:00
  • 签到天数: 358 天

    [LV.8]合体

    125#
    发表于 2016-2-10 12:08:52 | 只看该作者
    王不留 发表于 2016-2-10 12:04
    ; d6 B" E& V. P1 z太直白。。。要欣赏,眼光足矣。。
    ' l2 g5 n6 ^! A7 `3 ^
    说真的,街上的女子大部分都不咋的,私以为绝大部分美女都被网罗进香车别墅了,漏网之鱼极少。
    ! z) L6 z3 g( x6 Q" G: c# c- x. j7 r! R: Q2 O/ ~( s& L6 v7 n4 a1 N3 F
    想看美女还是要去我去不起的地方啊!多么痛的领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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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16-7-29 01:48
  • 签到天数: 205 天

    [LV.7]分神

    126#
    发表于 2016-2-11 00:15:36 | 只看该作者
    树袋熊毛毛 发表于 2016-2-10 12:08
    * b% P8 N, \" s( ^说真的,街上的女子大部分都不咋的,私以为绝大部分美女都被网罗进香车别墅了,漏网之鱼极少。6 u. X% S' H# B7 @  n" Z9 g% s9 r; i( _
    5 a. ?& k) G$ C6 d# A4 U3 t
    想看美女 ...
    + a  t0 K- E7 Z, l6 n) P+ A( t
    这倒是真的。所以,大部分时候,俺都目不斜视。。但是,也正因如此,如果看到美女,那必须要行注目礼啊。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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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5-1-2 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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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6]出窍

    127#
    发表于 2016-2-25 12:38:40 | 只看该作者
    要有个度吧,照反方逻辑推下去,光屁股上地铁又碍着谁了

    点评

    油菜: 5.0
    油菜: 5
      发表于 2016-2-26 0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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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8#
    发表于 2016-5-8 10:07:22 | 只看该作者
    我骚,是天赋人权,是自由,在不违反公序良俗的前提之下,受到法律和道德的双重保护。你扰,是侵犯权利,是公然挑战秩序和道德底线,理应受到谴责和惩罚。综上,我可以骚,你不能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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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0-3-1 1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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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8]合体

    129#
    发表于 2016-8-3 19:43:18 | 只看该作者
    看过一种说法,发明这口号的人为押韵用了「骚」字,反而引入了不必要的麻烦,很认同。) Y6 C" T! c! o4 D# X; S2 z
    如果说成女性有选择衣着的积极自由,也有不被骚扰的消极自由,就没那么多非议了。4 _, X; c) z: i' a
    还是不该主动用个有贬义的词,这容易被人理解为在主张「我有权越界,你无权越界」,会激起「凭什么啊」的反对,如果堂堂正正声明:穿着清凉是正当权利。就好了。
    " s- h/ L3 s$ B1 E8 s" a何必自己说自己「骚」呢,又不是什么好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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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0-3-1 12:39
  • 签到天数: 274 天

    [LV.8]合体

    130#
    发表于 2016-8-3 19:46:31 | 只看该作者
    语虚 发表于 2016-2-25 12:38$ M* Q' s8 G0 C8 m
    要有个度吧,照反方逻辑推下去,光屁股上地铁又碍着谁了

    7 N5 G- ^2 Z1 \# Q朋友,这是滑坡谬误啊,穿着清凉和光屁股,相差还是很远的。
    1 O7 i7 i. S$ N+ W9 @$ A' g同意「要有个度」,如果哪个女孩真穿得少到了近乎裸体,那就不是骚不骚扰的问题了,而是报不报警的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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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1#
     楼主| 发表于 2016-8-3 20:39:24 | 只看该作者
    雪天利箭 发表于 2016-8-3 05:43
    . a" s' J2 i: D1 y* G/ b1 I3 S看过一种说法,发明这口号的人为押韵用了「骚」字,反而引入了不必要的麻烦,很认同。7 ]. K7 R& Z; h% F; X3 V: f, f
    如果说成女性有选择 ...
    9 W- c8 k7 c8 b7 v$ r4 O6 P
    那穿着清凉和语言挑逗/骚扰以什么为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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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0-3-1 12:39
  • 签到天数: 274 天

    [LV.8]合体

    132#
    发表于 2016-8-3 21:24:39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雪天利箭 于 2016-8-3 21:46 编辑 * N. X; Z7 @8 h' a7 h
    晨枫 发表于 2016-8-3 20:39
    8 A, Z6 j+ O7 l" X7 g1 d那穿着清凉和语言挑逗/骚扰以什么为度呢?
    + S1 q4 C! e6 l

    # }" U% J  t8 ^9 g5 P0 Q+ a正因为没有个公认的度,这才成个话题啊,我代表自己说说看法。
    ) C  G: f! C8 u9 o2 @/ F& d- Z( m这是两个相互独立的问题,着装是否符合公序良俗的判断标准,与搭讪陌生人是否越界的判断标准,是两件事。并不是说夏天穿得清凉,搭讪就可以尺度大一些,冬天穿得像个球,搭讪尺度就得小一些。
    $ b8 f4 `# h+ T关于着装,个人认为背心短裤凉鞋(不分性别)没任何问题,如果更少,除非情况特殊,否则我认为过分。
    . j' W/ L! l$ ^5 w- h( n4 l; B4 }关于搭讪,个人认为礼貌地搭话可以接受,但对方(不分性别)有拒绝权,如果拒绝之后缠着,我认为过分。
    # B; e, M$ r; U7 n; _/ ^
    ! ?5 ^% j' `" c/ l- K( i+ {' [另外,前面有些朋友说「出事了我认为活该」,我这样看:一个人有没有权利,和在具体环境下建议不建议ta使用权利,是两件事。穿着越清凉越危险,这是个客观事实,如果我妹妹出门,我也建议穿得保守点,早些回家,但这是鉴于社会不安定的无奈之举,并不是认为她没有穿着清凉、晚回家的权利,虽然她回来太晚了,也会被我骂。3 U5 n* O7 Q: Y" y% {3 d0 S4 X& u
    社会中存在有危害性的人,致使无危害性的人为安全起见,不得不放弃部分权利,这是客观存在的现象。但我不认为谁可以要求别人放弃这权利,如果有人愿意行使,又因此出了事,我不会认为活该,而会对世上存在伤害人的人感到愤慨,对受害者感到同情。+ y, A; x' `4 ]0 v
    我可能会因此小心一些,但这是出于无奈,我放弃了部分合法权利,但绝不敢认为那些不放弃合法权利的人是错的,正因为有他们的存在,社会才会向更美好进步,到社会进步的那一天,我希望我们能记得因不妥协而受到伤害的人们,是他们引起了社会的重视,才带来风气的改变。那些勇敢的先驱者,已经冒了遭受无妄之灾的风险,我们何必再给他们造成阻碍呢,我们未来的福利,是他们争取来的啊。2 z( \0 L0 q4 a- ^. _7 U
    我同意,穿着清凉是冒险。我没有建议别人冒险的权利。但当一个成年人想行使自己冒险权时,我也没有阻拦的权力。我妹妹是另一回事,因为我有保护她的义务,所以我得阻拦她冒险。而对陌生人,我没这个义务,也就没这个权力。
    4 P/ c: f' d( ^5 q/ r; |/ u% s
    % P4 v2 r4 E9 P' |( i8 s: d2 q% o6 ?
    再次审视辩题,发现着眼点应该放在「是否可以扰」上,对此我的态度很明确:不论穿着越界不越界,搭讪行为都不可以越界,这又不是「正当防卫」,没有以暴制暴一说,如果觉得自己视觉自由受到了影响,可以使用举报权。穿着暴露那方,如果因有人举报而受惩罚,那才叫活该,被人以骚扰的方式「以暴制暴」,不叫活该,叫遭遇私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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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3#
     楼主| 发表于 2016-8-3 21:48:53 | 只看该作者
    个人认为背心短裤凉鞋(不分性别)没任何问题

    $ R! W, e/ k( B. c2 |  h4 Z% o* G8 f
    嘿嘿,背心的范围可大啊:
    ! [; w% x3 Y, F  ~( T6 t: X% h5 ?/ r. x5 ~" o- H2 D1 X4 O) Z

    % _. }( c8 T5 V9 y/ a& N6 O: y6 ~9 Q, u- B; o  o# P5 z! o

    - k. Z( R. H# f0 b' `8 j; o0 {8 B
    - g4 }. p5 O7 l; R" ]8 d3 `; w% t' c, z
    , K' d5 }( D! O( h2 ]# e
    ( x3 I' ~- L3 z! @# G& x3 ]
    9 B2 e: _8 N5 c; ?/ g. X. ^
      w$ |3 R3 o: h
      A; r' C6 f. S% _. Q$ @3 [" a
    # |/ K7 V! e! A' A: k3 r" e* D

    ! K- N: m+ Q- W/ K7 U, N! V; g; n5 D

    / ~' c  @7 |2 X/ J0 O4 M5 v
    $ S+ x$ J8 W9 n& `2 H3 y3 f) i; d# G4 ?; _; N
    % W' h: q% f+ C1 A& [2 O

    2 U) z: N6 M; C5 o, n+ l$ u& [, @1 U( x0 c" N9 A; x
    + q8 N! t' j: j% O0 |+ M( b( b$ ^
    这些都是狭义或者广义的背心哦,短裤又是另外一个话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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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0-3-1 12:39
  • 签到天数: 274 天

    [LV.8]合体

    134#
    发表于 2016-8-3 22:24:09 | 只看该作者
    晨枫 发表于 2016-8-3 21:48
    & z% `/ h) c* U. l- e( K: j! }, w嘿嘿,背心的范围可大啊:
    : N3 e+ X  q8 u
    哇塞好养眼我都想知道狭义广义的短裤都有哪些种了(玩笑)0 ]0 i5 ]" E: q7 I
    说实在的,细化很难,而且很可能不同地域能接受的标准也不一样,恕我无法给出具体又普适的尺度。就我个人很不专业的感觉来看,胸部暴露超过四分之一或三分之一,我就觉得过分些,腹部和背部虽不是重点,也应有适度遮蔽,这都是个人一念之间的感觉。
    % b0 C( H" Q- c: R* N+ B其实感觉重点也许不在尺度如何,我重读这辩题,感觉应该这样理解:当一个女性确实穿了超过尺度的衣服时,男性有没有权力骚扰?我的看法是:没有权力,你有权力举报,却没权力以暴制暴。连明确犯罪了的小偷,我们都没权力用私刑啊,何况只是道德上有所越界呢。% Q  s# s: J- ^9 g, S0 }
    当然,如果晨枫兄愿意讨论尺度问题,我也愿意聊聊,我的看法是,上层各位美女中,倒数第二图肯定不适合在公共场合穿着(只说上身),最后一图如果右手放开,似乎可以接受,其他各位我觉得都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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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5#
     楼主| 发表于 2016-8-3 23:02:39 | 只看该作者
    雪天利箭 发表于 2016-8-3 08:243 G$ C. e7 q: g7 S7 d/ _
    哇塞好养眼我都想知道狭义广义的短裤都有哪些种了(玩笑)" g6 r9 S8 d* B" N
    说实在的,细化很难,而且很可能不同地 ...
    ) v/ T8 o9 ~( F; D* |/ ], f
    是的,这里面涉及什么是“骚”、什么是“扰”的问题。感到“不舒服”就属于“扰”了,就有权拒绝,不过这也是双向的。换句话说,男士也有权感到过于暴露的女生导致“不舒服”。具体尺度嘛,我也说不好,只能说本人“不舒服”的容限很高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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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0-3-1 12:39
  • 签到天数: 274 天

    [LV.8]合体

    136#
    发表于 2016-8-3 23:43:19 | 只看该作者
    晨枫 发表于 2016-8-3 23:02& `5 s  j* p1 G4 v4 q
    是的,这里面涉及什么是“骚”、什么是“扰”的问题。感到“不舒服”就属于“扰”了,就有权拒绝,不过这 ...
    5 B* F! ]9 X! J- F- e
    确实,人有没有「损害他人舒适度的自由」(仅损害舒适度,不构成安全威胁),又有没有「舒适度不受损害的自由」,这个问题很难讲,说「有」或者「没有」都嫌武断,没有可操作性。/ n0 t! c' \' N4 g, ~
    不过在一个问题上,对双方公平即可,我主张双方都享有「舒适度不受损害的自由」,但也都有一部分「损害他人舒适度的自由」,因为让人人满意,实在不可能。7 i# R8 y  o+ b; {% {- g
    具体说,即穿着应有个底线,搭讪也应有个底线。嫌对方穿的少,可以举报,觉得对方构成骚扰,也可以举报。不过无论哪种不舒服,都无权私自采用越界手段进行报复。不过这两者区别在于,搭讪是针对个体的,被拒绝后,用相同尺度向另一个异性搭讪,如果对方不以为越界,就没问题;而暴露是针对群体的,如果有一个人不满意就得改正,有点强人所难。鉴于「对抗骚扰」的成本相对高,而「不看暴露」的成本相对低,同时「不骚扰别人」比较简单,「穿着让人人满意」相对困难(在兼顾美观和方便情况下),我认为对暴露者应比对骚扰者相对宽容一些,或许是,对暴露者「抗议」,对骚扰者「谴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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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7#
     楼主| 发表于 2016-8-4 00:45:39 | 只看该作者
    雪天利箭 发表于 2016-8-3 09:43& Q1 J8 K  ?. y7 Z3 r
    确实,人有没有「损害他人舒适度的自由」(仅损害舒适度,不构成安全威胁),又有没有「舒适度不受损害的 ...
    1 x7 ^) T! s' g$ i9 \; C7 @5 Q
    举报可是在对方行为触及法律底线才可以做的啊,已经超过舒适度了,否则就是无理取闹了。: Q- Q+ `) d5 P5 o, W1 D% I0 C

    ( l: Z! H/ p) A& G搭讪也可以针对群体的。事实上,即使施主与受主双方都不介意,但在公共场合,依然可以构成对他人的骚扰,过渡的打情骂俏就是这样的情况。  m6 J. o. K% ?# \# \3 I# J
    $ _2 a7 n& h+ B, R$ s# H" F0 y
    这个事情说到底是一个“度”,但这个“度”因人而异,与时俱进,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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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8-6-21 13:05
  • 签到天数: 21 天

    [LV.4]金丹

    138#
    发表于 2016-8-4 00:47:13 | 只看该作者
    男女的自然生育比例大致在105:100左右,加之中国自古就有的重男轻女思想,同时独生子女政策加剧了男女比例的失调。适龄男女只要有结婚的意愿,女性比男性容易得多。中国的现实是男性的性需求不易得到满足,尤其是合理的性方式(不嫖不犯罪)。在这样的背景下女性穿着暴露是会对18——35岁男性产生困扰的。
    1 q: D0 {: H& ^; M
    1 K+ `- C/ v: ^, n( p" l$ @男性对性的态度更加开放,这是物种生存繁衍本能决定的,例如AV收费网站的VIP用户50%以上有稳定的性伴侣,而非女人看不上的弱势群体。性犯罪有两种,一种是性本能得不到满足下的犯罪,例如中国的农村地区,呈现学历低收入低智商低的特点(罗大华《犯罪心理学》)。还有另外一种犯罪是得到了错误的性“暗示”,例如中国的强奸案50%是熟人犯罪,50%的罪犯称对方有性暗示是你情我愿,所以KTV、酒吧的女性工作人员是此类犯罪的重灾区。! x5 S9 b; J& q6 w$ o, A

    $ J- T# V0 b4 A! I. H女性穿着注意场合,否则会招来“有心人”。& c8 r6 L" Q, Y  h/ w" v
    ) P8 @# J' s' c, I9 c' R%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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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0-3-1 12:39
  • 签到天数: 274 天

    [LV.8]合体

    139#
    发表于 2016-8-4 01:26:02 | 只看该作者
    晨枫 发表于 2016-8-4 00:45
    3 Q, \7 R% ^4 B: z& G; N  n举报可是在对方行为触及法律底线才可以做的啊,已经超过舒适度了,否则就是无理取闹了。6 [4 X6 r* l5 z/ @2 n' W
    * Z! X; d& o6 m1 S1 K
    搭讪也可以针对 ...

    4 x! i/ P, B" P  G我错了,我忘了说的是不违法的前提下,对人造成舒适度损害的情况,这确实不能举报。不违法的情况,我认为造成影响一方在理论上没有退让义务,只是这样道德上可能会有亏,这就比较细微了,得看具体情况。不过无论如何,被损害舒适度一方也不能采用即使是不违法的报复手段,不能用犯罪报复犯罪,也不能用失德报复失德。好比逛论坛遭遇喷子,有人主张骂回去,但那样会让自己也变low啊。具体怎么办,我也不知道,可能除了生闷气,也没啥好办法,只能期待规定的进一步完善了。
    1 B; C6 K6 o5 J- o: i  m至于把「搭讪时对第三方造成影响」说成「对群体搭讪」,这个有点..偷换概念?其实我的意思是,搭讪时很容易得到「该停止」的信号,即对方明确表示拒绝,就该停止,而暴露时,如果在场五个人,四个人不介意,一个人介意,是否自己就该多穿一件?如果三比二呢?这个就模糊一点。所以我说,不骚扰别人比较简单,而在穿着上让人满意比较困难,所以对骚扰者要更严厉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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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0#
    发表于 2016-8-4 01:35:19 | 只看该作者
    这是个事情我现在有了新的想法:
    ! b+ k% A6 y0 W+ \4 d
    " U5 p5 X+ Q" [% o$ b0 B% l6 z% ~可以骚,骚是为了让某人来扰。
    2 F& I' {! W9 K  k% k# J5 V1 }* }) M& Q/ M" ]: F
    但是其他人不要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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