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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晨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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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事热点] 关于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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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6-4-24 12:49
  • 签到天数: 7 天

    [LV.3]辟谷

    21#
    发表于 2013-11-22 16:36:18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成奎花 于 2013-11-22 16:41 编辑
    丁丁咚 发表于 2013-11-22 03:41
    我也觉得中国政府在舆论导向上,基本是把国民向短视化、情绪化、唯利是图上面引。不说外交了,就说知识产 ...


    根本就是啊,西方知识产权也不是天赋的,以前也讲的是分享知识和科研成果,N多疫苗和发明都是科学家无偿贡献的,资本家为了利益最大化搞出来的知识产权倒成了“神圣不可侵犯”了?我们手里没有产权,我们就绕过去,我们手里有产权,我们就保护,说到底就是谁嗓门大谁制定规则的问题,西方还有patent vulture,哪来那么些正义性
  • TA的每日心情
    擦汗
    2016-12-20 16:12
  • 签到天数: 62 天

    [LV.6]出窍

    22#
    发表于 2013-11-22 17:52:18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丁丁咚 于 2013-11-22 17:55 编辑
    成奎花 发表于 2013-11-22 16:36
    根本就是啊,西方知识产权也不是天赋的,以前也讲的是分享知识和科研成果,N多疫苗和发明都是科学家无偿 ...


    如果你是一个软件研究人员、一个服装设计师、一个作曲家,如果能在发达国家找到工作,你愿意回到中国去发展你的事业么?刘欢就说过,中国的音乐作为一个产业,已经死了。

    知识产权不是正义不正义的问题,而是符合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问题,作为个人是唯利是图的,如果没有利益驱使,谁会去吃力不讨好做那些创新。但是作为一个国家,就不能这样短视,知识产权看上去是保护个人的利益,其实是保护社会进步的力量。如果没有知识产权的保护,我们连工业革命都不会有。

    中国现在就是因为绝大多数人都觉得“谁嗓门大谁制定规则”,没有人遵守规则,所以才会是现在这样没有规章、没有法制、靠人情办事,谁强势、谁会耍小聪明、谁就占便宜的局面。难道你愿意我们的国家永远这样下去么?

    也许你觉得正义不重要,利益最重要,不过很神奇的是,正义往往和全社会的利益最大化是等价的。所谓正义终究战胜邪恶就是这个道理。

    PS: 科学和技术、文艺创作是不同的,别说以前,即使现在,科学也是没有产权保护的,科学不能直接用来赚钱,科学家是用国家税收来供养的。再说了,跟人类社会早期不完善的社会制度比有意义么?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6-4-24 12:49
  • 签到天数: 7 天

    [LV.3]辟谷

    23#
    发表于 2013-11-22 18:24:43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成奎花 于 2013-11-22 20:26 编辑
    丁丁咚 发表于 2013-11-22 17:52
    如果你是一个软件研究人员、一个服装设计师、一个作曲家,如果能在发达国家找到工作,你愿意回到中国去发 ...


    既然你说作为个人唯利是图是正常的,那么作为个人组合的国家唯利是图难道不是正常的?

    既然唯利是图是被保护的,那么难道不是能获得最大利益的手段就是正当的?有很多专利的保护专利获得利益最大化,没有那么多专利且被知识技术封锁的绕过各种障碍获得技术积累,也是利益最大化。

    我赞成遵守规则利用规则在能力允许的范围内改动规则以获得己方利益最大化,但是,这和正义没关系,正义嘛,跟正义的西方人说去,他们会告诉你什么叫做正义,但是你信不信呢,反正我是不信的。狮子的正义和羊群的正义,是不一样的

    PS: 科学研究成果是有产权保护的,是可以直接赚钱的,各大学都有一个研究产业化部门,他们有个很赚钱的业务叫做licensing,技术也属于科研的一部分,你要知道大学除了“科学”系还有“工程”系。作为一个不那么发达国家的国民,跟在发达国家的价值观后面卖力喊好有意思吗?
  • TA的每日心情

    3 天前
  • 签到天数: 1479 天

    [LV.10]大乘

    24#
    发表于 2013-11-22 19:10:18 | 只看该作者
    丁丁咚 发表于 2013-11-22 17:52
    如果你是一个软件研究人员、一个服装设计师、一个作曲家,如果能在发达国家找到工作,你愿意回到中国去发 ...

    如果说音乐,全球的音乐市场按照原来的模式,也差不多都要死了.麦当娜这些成名歌星的赚钱之道,都是演唱会了.

    该用户从未签到

    25#
    发表于 2013-11-22 20:23:34 | 只看该作者
    丁丁咚 发表于 2013-11-22 16:25
    不光是“漠视甚至故意忽视国外的知识产权权利”,而且对国内的知识产权也没有人尊重,这样下去只会有害于 ...

    国家战略可不是唯利是图,以一个大家都看得到的变化为例子:1995年美国推出win95,中国人很快依靠盗版软件学习和了解了它的特点,所以跟得上IT流行节奏,才有了后来的IT大发展。否则按照萨苏那个时代,会操作打印机就算IT人才,你觉得这样的国家科技水平是你希望的吗?

    脑残说的不是你,假如你仔细看一下的话,应该看得出我说的是哪类人。但我没想到你这么敏感,居然把自己代进去了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4-2-20 22:27
  • 签到天数: 20 天

    [LV.4]金丹

    26#
    发表于 2013-11-22 21:54:33 | 只看该作者
    我赌晨枫不敢发在西西河上!有没有哪位开个盘?大家积极参与。

    点评

    +1  发表于 2013-11-23 04:04

    该用户从未签到

    27#
     楼主| 发表于 2013-11-22 22:18:44 | 只看该作者
    成奎花 发表于 2013-11-22 04:24
    既然你说作为个人唯利是图是正常的,那么作为个人组合的国家唯利是图难道不是正常的?

    既然唯利是图是被 ...

    你如果赞成遵守规则,就不应该赞成漠视知识产权。open literature的知识是没有产权的,谁都可以拿来使用;具有商业潜力或者已经产品化的知识是可以通过专利等手段形成知识产权的。这两者不能混为一谈。但即使是open literature的公开知识,要是抄袭人家的文章作为自己的发表出去,那也是要被抓现行、批到批臭的。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6-4-24 12:49
  • 签到天数: 7 天

    [LV.3]辟谷

    28#
    发表于 2013-11-22 22:23:58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成奎花 于 2013-11-22 22:26 编辑
    晨枫 发表于 2013-11-22 22:18
    你如果赞成遵守规则,就不应该赞成漠视知识产权。open literature的知识是没有产权的,谁都可以拿来使用 ...


    我只赞成遵守我参与制定的规则,我遵守别人制定的规则只是因为我无力改变,但不意味着这些规则我认同或者这些规则正义,批到臭?你说美国臭不臭?

    该用户从未签到

    29#
     楼主| 发表于 2013-11-22 22:24:43 | 只看该作者
    一身轻松 发表于 2013-11-22 06:23
    国家战略可不是唯利是图,以一个大家都看得到的变化为例子:1995年美国推出win95,中国人很快依靠盗版软 ...

    不用遮遮掩掩:鼓吹盗版有理就是鼓吹偷盗有理。唯一的差别是,A偷了B的东西,被抓住就要判刑;A国偷盗B国的知识产权,被抓住了也可以依然招摇过市。偷就是偷,还要把偷“光荣化”、合理化,那就是不知耻了。事实上,这和国民中现在流行的去道义化是一致的。

    该用户从未签到

    30#
     楼主| 发表于 2013-11-22 22:26:39 | 只看该作者
    成奎花 发表于 2013-11-22 08:23
    我只赞成遵守我参与制定的规则,批到臭?你说美国臭不臭?

    “我”没有参与的规则,所以“我”就可以不遵守?中国可是有专利法和版权法的,你是打算遵守还是不遵守?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6-4-24 12:49
  • 签到天数: 7 天

    [LV.3]辟谷

    31#
    发表于 2013-11-22 22:28:14 | 只看该作者
    晨枫 发表于 2013-11-22 22:26
    “我”没有参与的规则,所以“我”就可以不遵守?中国可是有专利法和版权法的,你是打算遵守还是不遵守? ...


    中国的法律作为中国国民我当然遵守,但是,如国法律有漏洞,你说作为法制国度的律师会不会利用?

    该用户从未签到

    32#
     楼主| 发表于 2013-11-22 22:34:28 | 只看该作者
    成奎花 发表于 2013-11-22 08:28
    中国的法律作为中国国民我当然遵守,但是,如国法律有漏洞,你说作为法制国度的律师会不会利用? ...

    法律的漏洞不是漏洞,因为法律只有“犯法”和“不犯法”两种判决,只要不犯法,都是可以的。但是如果有人指责“你”侵犯专利或知识产权,“你”就要证明你没有,而不是“我就是侵犯了,你能拿我怎么样?”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6-4-24 12:49
  • 签到天数: 7 天

    [LV.3]辟谷

    33#
    发表于 2013-11-22 22:44:28 | 只看该作者
    晨枫 发表于 2013-11-22 22:34
    法律的漏洞不是漏洞,因为法律只有“犯法”和“不犯法”两种判决,只要不犯法,都是可以的。但是如果有人 ...

    当然不是我证明我没侵犯,而是该你来证明我侵犯,按照西方法律精神,无论实际侵犯没侵犯,我也会一口咬定我没侵犯。
    这些都是利益相关规则,和正义和道义无关,若要谈道义,帮助后进世界大同才是道义,你看西方人讲这个道义吗?

    该用户从未签到

    34#
     楼主| 发表于 2013-11-22 22:49:04 | 只看该作者
    成奎花 发表于 2013-11-22 08:44
    当然不是我证明我没侵犯,而是该你来证明我侵犯,按照西方法律精神,无论实际侵犯没侵犯,我也会一口咬定 ...

    是我没有说清楚:控方提出被告侵权证据,辩方就要提出控方证据不实或者不足,而不是“我就是侵权了,你能拿我怎么样”。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6-4-24 12:49
  • 签到天数: 7 天

    [LV.3]辟谷

    35#
    发表于 2013-11-22 22:55:07 | 只看该作者
    晨枫 发表于 2013-11-22 22:49
    是我没有说清楚:控方提出被告侵权证据,辩方就要提出控方证据不实或者不足,而不是“我就是侵权了,你能 ...

    如果按照你说的只要不犯法都是可以的,那么,根据疑罪从无,只要没有法律判定侵权的别人就不能说什么,逻辑的推论就是,我们或者讨论被判决的案例,或者闭嘴。如果对于未经判决的所谓侵权事件进行评判,那么这就不是犯不犯法的问题而涉及道德或者道义判断。我明确表明态度,知识产权没有道义优势。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6-4-24 12:49
  • 签到天数: 7 天

    [LV.3]辟谷

    36#
    发表于 2013-11-22 22:59:18 | 只看该作者
    晨枫 发表于 2013-11-22 22:49
    是我没有说清楚:控方提出被告侵权证据,辩方就要提出控方证据不实或者不足,而不是“我就是侵权了,你能 ...

    我当然会非常遵守规则的不说"我侵权了你拿我怎样",我会说"我不认为我侵权",游戏规则嘛

    该用户从未签到

    37#
     楼主| 发表于 2013-11-22 23:51:11 | 只看该作者
    成奎花 发表于 2013-11-22 08:55
    如果按照你说的只要不犯法都是可以的,那么,根据疑罪从无,只要没有法律判定侵权的别人就不能说什么,逻 ...

    知识产权本身当然和道义优势无关,但侵犯知识产权肯定没有道义优势。现在不是在讨论对具体哪一个事件是否涉及知识产权,而是一般是讨论侵犯知识产权是否有理。从道义上讲,如果知道侵犯知识产权而有意侵犯,那就是不道德的。在法律上,还没有被定为侵犯知识产权,就是不犯法的。这不矛盾。

    该用户从未签到

    38#
     楼主| 发表于 2013-11-22 23:55:06 | 只看该作者
    成奎花 发表于 2013-11-22 02:36
    根本就是啊,西方知识产权也不是天赋的,以前也讲的是分享知识和科研成果,N多疫苗和发明都是科学家无偿 ...

    理论科研的成果受到公众资助,所以成果也是公开的;实用性、具有商业价值的科研成果如果是机构、公司、个人独立研究出来的,他们有权通过知识产权保护自己的利益。知识产权制度的建立与中国无关,专利法、版权法、商标法出台的时候,中国还在洋火、洋灰时代呢。

    这不是嗓门问题。如果“你”的科研论文是抄袭人家的,“你”去用大嗓门辩护抄袭的正义性试试。

    该用户从未签到

    39#
    发表于 2013-11-23 02:22:52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一身轻松 于 2013-11-23 02:45 编辑
    晨枫 发表于 2013-11-22 22:24
    不用遮遮掩掩:鼓吹盗版有理就是鼓吹偷盗有理。唯一的差别是,A偷了B的东西,被抓住就要判刑;A国偷盗B国 ...


    这是实用,不是遮掩,是任何工业国在技术崛起必然都会经过的一个阶段。而且你也不能否认,盗版在关键问题上并不能解决问题,比如航空发动机,比如高性能CPU芯片

    当然,我并不鼓吹盗版有理。在国家战略上,盗版只能用于大幅度落后于别人的领域,缩短追赶别人在该领域的时间。但一个没有领先领域的国家是没有前途的,无疑,在领先领域上是不能盗版的,甚至是会被别人盗版的,比如前几天的新闻里,中科院公布了中国的核聚变应用技术上的领先和核聚变技术的实用化时间表,在这个领域,中国能盗谁的版?高级飞行控制系统又怎么去盗版?

    对于国家战略来说,盗版不是目的,所以激进地否认盗版或仿制在国家战略中的意义,都是一种以偏概全的做法。

    顺便一句,“工业间谍”这个职业可不是在中国改革开放后才首先出现在报纸上的。

    该用户从未签到

    40#
     楼主| 发表于 2013-11-23 03:51:17 | 只看该作者
    一身轻松 发表于 2013-11-22 12:22
    这是实用,不是遮掩,是任何工业国在技术崛起必然都会经过的一个阶段。而且你也不能否认,盗版在关键问题 ...

    以技术借鉴为目的的山寨和以盈利为目的的盗版还是有所不同的。比如说,三星和苹果的这些狗血官司到底是盗版还是滥用知识产权,这本身就是可以争议的事情。但把微软Win7、Office或者别的什么软件直接拷贝、无码然后售卖或者私自使用,这就是彻底的盗版,没有工业国技术崛起什么的借口好用。盗版的“盗”字的意思很清楚。

    灰色领域要澄清才好说是非,但对于没有灰色存在的地方还鼓吹盗版有理,这就不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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