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爱吱声

 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查看: 7092|回复: 38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正义在天 -- 一个父亲和凶手的对视

     关闭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6-9-4 09:56
  • 签到天数: 2 天

    [LV.1]炼气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1-7-11 00:12:1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萨苏 于 2011-7-11 06:36 编辑

    我承认,当看到千叶地方法庭要求威廉.霍克发言的时候,我不知道他会说出怎样的话。
     
    林赛生前照片



    今年五十六岁的威廉.霍克是林赛.霍克的父亲。2007年3月26日,在日本担任英语教师,二十二岁的林赛到一名学生家中取讲课费,却再也没能从那里走出来。

    被带进法庭的被告市桥(现年32岁)


    以学英语为名将林赛骗到家中的是二十八岁的日本无业青年市桥达也。由于林赛留下了他的电话和一张速写,第二天警察赶到了市桥的家,并在阳台一个废弃的浴池中找到了林赛的尸体。市桥逃走,在经过两年零六个月的通缉之后,于2009年11月4日被捕。法庭起诉市桥强奸杀人,市桥承认强奸,但表示自己并非有意杀人,是在制止林赛逃走的时候失手造成了她的死亡。

    2010年7月4日,日本千叶地方法庭开庭审理此案,8日,第四次开庭,并要求威廉先生发言,他将作证并说明一件事情 --他,林赛的父亲期待法庭给市桥怎样的判决。

    这是一个简单的问题,却又并不容易。

    日本媒体对此曾有推测,亦难以断定威廉先生会怎样发言。

    按照日本的刑法,谋杀最高可判处死刑,但通常死刑只针对谋杀多人的罪犯;而威廉一家来自英国,按照英国的法律,谋杀不会判处死刑。也就是说,林赛如果是在英国被人杀死,凶手并不会被判处死刑。因此,如果林赛的家人主张给市桥死刑,可能会被认为存在双重标准。

    还有更让人难以抉择的事情。在法庭上,市桥体现的是一个完全绝望,但又渴望宽恕的形象,让很多旁观者产生了同情。

    他的确有忏悔的行为 -- 逃亡途中,市桥曾按照日本传统忏悔的做法,到四国拜谒各处寺院,祈求神佛安抚林赛的灵魂。

    他也的确受了很多苦 --为了改变自己的形象,他曾试图用剪刀切割自己的嘴唇,自我进行整容手术。他不敢在有人居住的地方生活和购物,躲到一个小岛上靠自己钓鱼活着,几乎成了一个人群中的鲁宾逊。

    他在逃亡中几乎无日不在惊慌与恐怖中度过,常常半夜醒来,汗流浃背 -- 林赛又出现在了他的梦中,带着复仇的黑翼。

    市桥把自己的逃亡生涯和恐惧痛苦写成了一本书,在被捕后出版,被很多人购买,版税就拿到了一千多万。


    在四日开庭时,市桥突然冲到林赛父母面前,跪下谢罪并表示愿将所获版税交给林赛家人聊作赎罪之意(日本有法庭图像不得公开的法律,所以法庭上的事情,只能用绘画表示)


    市桥当时的话是:“是我强奸了林赛,我没想杀她,但是造成她的死有我的责任,这个责任我会承担。非常的,非常的对不起。”

    在日本的舆论中,一种声音在渐渐得到更多人的点头 --市桥的犯罪是冲动造成的,即便他当时是魔鬼,如今也已经忏悔,今天的市桥受尽磨难,不再是当初的那个恶魔了。一个三十二岁的人如果重新做人,还有很长的人生路可走,一切,都在等待威廉夫妇的慈悲。

    然而,有另一个画面久久在我脑海中闪动。那是发现林赛遗体的警官的描述 --林赛的遗体被发现的时候是跪着的姿势,埋在市桥家阳台上一个装满沙土的废弃浴缸里,全身不着寸缕。她的全身被沙土掩埋,却只有双手伸出了土面之外。

    市桥把林赛埋入沙中的时候,林赛应该已经死去几个小时了,如何她的双手会露在外面,是一个无人能够解释的事情。

    这之前,林赛承受了市桥的强暴和虐待,被他囚禁了整整十七个小时。半夜醒来的市桥发现林赛试图挣脱逃走,遂扼住其咽喉,直到林赛死去。

    林赛,会要父亲对凶手说一声原谅吗?


    林赛的父亲,威廉.霍克,手中是女儿的照片


    根据法庭传出的即时新闻,林赛的父亲离开了座位,但他并没有走向发言的席位,而是直接走向了被告市桥达也,站在了他的面前。


    日本的新闻记者用了一个出人意料的形容,描述站在市桥前的这位老父亲 --

    “威廉先生在走向发言台之前,先走到了市桥达也被告的面前,神祇一般挺立着,双目怒视对方。在这几秒钟里,整个法庭紧张万分,鸦雀无声。”

    由于双方距离只有六十厘米,三名警官匆忙赶来劝阻.离开被告,威廉.霍克走上发言台,平复了自己的情绪后说道:

    “这件事毁了我们的生活。甚至我曾想到自杀,为什么让孩子到日本来,遭遇了这样的事情,我一次次的自责。”

    “几天来,被告对检察官的问话保持沉默,只回答辩方律师的话,我看不到他丝毫的悔改之心,我相信他所谓的悔恨只是诉讼技巧。”

    “请求给被告日本这个国家可以判处的最高刑罚,这是我们全家的期望。”

    “被告杀害我的女儿时没有丝毫的慈悲,也休想从我们这里得到一点!”


    日本新闻中林赛父亲要求给凶手“最高刑罚”的画面,背景是当年父女二人的合影


    被告市桥在被这位父亲怒视的时候,已经两腿发软无法自持,在整个直到休庭仍然无法恢复,只能由法庭工作人员架出庭外。

    其实,早就应该想到的。



    这是一个一次次自费带着家人到日本,亲自追捕凶手,以至几乎把小康家境拖垮的父亲

    他拒绝了市桥要捐出的版税,说:“这是用我女儿的苦难换来的,我一分钱也不想要!“


    这是一个在日本街头向一个一个行人恳求协助抓住凶手的父亲

    他甚至曾经拜访日本的黑社会,以求他们的同情和帮助


    这是一个把凶手的头像印在T恤上。写道:“不抓到他,我无法入睡”的父亲

    日本警方对林赛的父亲评价极高,因为正是他的不懈努力,使林赛的死从未从人们的视野中淡出,所以才会有市桥在逃亡两年半之后仍被人认出举报的机会。

    这样一个父亲,怎么会妥协?!

    然而,能够猜测林赛父亲的立场,却猜不到这个场面 -- “威廉先生在走向发言台之前,先走到了市桥达也被告的面前,神祇一般挺立着,双目怒视对方。在这几秒钟里,整个法庭紧张万分,鸦雀无声。”

    我们已经多久没有看到过这样的场面了?我们更多的时候,都在赞美忘却和慈悲。这个如同神砥一样的父亲,令我如醍醐灌顶 --何时,那些被伤害的人们,却总是被要求原谅?何时,看客们总是去寻找伤害人者身上的人性?

    我们怎么没有勇气去瞪视和挺立,喝一声-- 该赎罪的,就先去赎罪。

    也许,按照日本判案的惯例,市桥最终不会被判处死刑。但同为一个作父亲的,我为威廉先生“如神砥般挺立”的勇气所折服。我们一生中,也会遇到很多艰难时刻,我想,那个时刻,我们或会想到这位可敬的老人,还有那惊人的一瞬,我想一句单纯的词句会跃入我们的心间,那就是 -- 正义在天!

    有父如此,林赛可以安息了。

    [完]

    评分

    参与人数 8爱元 +40 捐资 +2 学识 +1 收起 理由
    柴禾儿妞 + 5 + 2 + 1
    landlord + 5 “被告杀害我的女儿时没有丝毫的慈悲,也休.
    我不是马甲 + 5
    履虎尾 + 5
    煮酒正熟 + 5

    查看全部评分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6-3-13 03:54
  • 签到天数: 1 天

    [LV.1]炼气

    沙发
    发表于 2011-7-11 00:32:42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萨苏 的帖子

    先把罪赎了,再谈原谅。死刑!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7-3-1 00:54
  • 签到天数: 286 天

    [LV.8]合体

    板凳
    发表于 2011-7-11 00:44:02 | 只看该作者
    先赎罪,在想着如何如何吧。
    既然有人性,那就先自杀谢罪吧。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24-3-8 05:45
  • 签到天数: 2441 天

    [LV.Master]无

    地板
    发表于 2011-7-11 02:20:41 | 只看该作者
    市桥这厮该在林赛的坟前自杀谢罪。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9-2-3 00:41
  • 签到天数: 641 天

    [LV.9]渡劫

    5#
    发表于 2011-7-11 02:23:58 | 只看该作者
    对逍遥法外的日本食人魔佐川一政,正义何在?

    该用户从未签到

    6#
    发表于 2011-7-11 03:31:49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萨苏 的帖子

    以眼还眼是最高的普世价值。

    说句实话,看到一半的时候我还真怕老萨话题一转,说什么尊重生命,宽容普世啥的。

    天底下做父母的心都是一样的。

    点评

    火星叔叔真火星啊,老萨啥时候成了普世派?哈哈。在这些问题上,他一向是金刚怒目的。  发表于 2011-7-12 15:32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4-2-16 14:50
  • 签到天数: 818 天

    [LV.10]大乘

    7#
    发表于 2011-7-11 04:26:45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萨苏 的帖子

    想起药家鑫了。对这种人,死刑其实已经是最大的宽恕了。

    点评

    +1  发表于 2011-8-1 18:09
    +1  发表于 2011-7-15 12:38
    +1  发表于 2011-7-14 12:13
    +1  发表于 2011-7-12 23:00
    ++  发表于 2011-7-12 08:52
  • TA的每日心情

    1697813629
  • 签到天数: 12 天

    8#
    发表于 2011-7-11 05:43:48 | 只看该作者
    这个市桥一看就是个恶心猥琐的变态宅,估计是看了太多的那种片子。不尊重别人的生命的人,不配活在这世上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8-12-2 12:44
  • 签到天数: 146 天

    [LV.7]分神

    9#
    发表于 2011-7-11 08:02:49 | 只看该作者
    这类货就该死,没任何可商量的余地。
    倒是那些流出鳄鱼眼泪,对凶手和受害者实施双重标准的伪善准人类,应该被尽快拯救。

    该用户从未签到

    10#
    发表于 2011-7-11 08:18:05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萨苏 的帖子

    作为一位父亲,向这位令人尊敬的父亲致敬!

    对毫无人性的罪犯的宽恕,是对受害者的最大亵渎,是对无辜的人的犯罪。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24-1-31 16:37
  • 签到天数: 1114 天

    [LV.10]大乘

    11#
    发表于 2011-7-11 09:10:07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萨苏 的帖子

    如果罪恶不能得到应有的惩罚,法律就不是正义的武器而是一纸空文。

    老萨有空常来看看
  • TA的每日心情
    难过
    2017-7-3 15:36
  • 签到天数: 90 天

    [LV.6]出窍

    12#
    发表于 2011-7-11 09:21:55 | 只看该作者
    我们已经多久没有看到过这样的场面了?我们更多的时候,都在赞美忘却和慈悲。这个如同神砥一样的父亲,令我如醍醐灌顶 --何时,那些被伤害的人们,却总是被要求原谅?何时,看客们总是去寻找伤害人者身上的人性?

    我们怎么没有勇气去瞪视和挺立,喝一声-- 该赎罪的,就先去赎罪。


    犯罪必须付出代价,都宽容了,要法院干什么。

    另外萨大,有个别字。“神砥”应该是“神祗”吧,祗zhi一声

    点评

    +1  发表于 2011-7-15 12:38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7-11-19 12:44
  • 签到天数: 149 天

    [LV.7]分神

    13#
    发表于 2011-7-11 09:22:48 | 只看该作者
    那个小子不死没天理了。
    从犯罪之后就整容,逃亡,还出书获版税准备用版税来获取轻刑,一直都在处心积虑逃避法律制裁。
  • TA的每日心情

    2016-9-18 00:11
  • 签到天数: 285 天

    [LV.8]合体

    14#
    发表于 2011-7-11 09:25:06 | 只看该作者
    以牙还牙,以血还血.
    那些做法律或公开评判的人,需要先把自己放在受害者家属的位置想一想:如果你们处在这个位置,你们会希望得到什么样的结果.
    如果法律不能给以一个普遍意义上的公平公正结果的话,我是不反对家属用自己的力量的,用暴力的.
  • TA的每日心情

    2021-2-5 00:48
  • 签到天数: 1421 天

    [LV.10]大乘

    15#
    发表于 2011-7-11 09:36:17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萨苏 的帖子

    这个事情和国内那个奸杀判死缓的相对而看才有意思。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3-10-20 22:53
  • 签到天数: 12 天

    [LV.3]辟谷

    16#
    发表于 2011-7-11 11:03:29 | 只看该作者
    杀人偿命欠债还钱

    该用户从未签到

    17#
    发表于 2011-7-11 11:25:03 | 只看该作者
    法官的徽章上有一架天平,天平就是:

    一命抵一命

    该用户从未签到

    18#
    发表于 2011-7-11 11:44:40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萨苏 的帖子

    昨天看南京纪念馆的时候,有一句话:记住历史,但不要记住仇恨。
    旁边的一个女孩子说了一句,记住历史,怎么能不记住仇恨?

    点评

    +1  发表于 2011-10-25 01:24
    +1  发表于 2011-8-6 19:03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7-3-1 00:54
  • 签到天数: 286 天

    [LV.8]合体

    19#
    发表于 2011-7-11 11:49:13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驿路梨花 的帖子

    记住仇恨远比记住历史来得痛快。

    该用户从未签到

    20#
    发表于 2011-7-11 11:56:47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老芒 的帖子

    在一切罄竹难书的罪恶面前,那句话毫无意义。

    手机版|小黑屋|Archiver|网站错误报告|爱吱声   

    GMT+8, 2024-11-15 05:06 , Processed in 0.049337 second(s), 26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