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的每日心情 | 擦汗 2020-3-23 00:29 |
---|
签到天数: 134 天 [LV.7]分神
|
李禾平 发表于 2013-9-30 01:49 / u* n7 q! L" g* c
你的整个问题绕回来,还是我喜欢吃豆沙的,不喜欢吃五仁的。
- ]7 _3 E" d( c2 {+ R* H; e' F, U* y; N& F" s; T
对你感动,不代表对我感动;初二三班的全体 ...
) }; y/ D; R& V" Y我也喜欢吃豆沙的。 + z, \5 F, Y4 o) n
- Z, E# g6 l+ j1 _河蚌的认真态度我很欣赏。他最大的表达了他个人的意见。而且这种意见,可能颇代表了一部分读者。
' d$ N0 ~7 M7 B' Q8 |
4 \# D( p! ?# t4 O9 d说起来我个人最不喜欢的,就是被代表,但是实际上我们由于种种缘故,总是不小心就被代表了。最大公约数有点道理。
1 R. @3 }) H' h8 U% m/ Y7 f! g- ?4 R y1 j. S- v2 a
不过 @河蚌 ; v# S9 y; z- ]
你在不知何处刚说过的,你现在很少说这个故事看上去不真实,因为你生活中见过更难以理解的故事。我很有同感。所以,存在的总有存在的理由,那些你不欣赏的文字,或许也是如此。 最大公约数,即使是1,这两个数字也有一个共性不是?你不能说人家不是数字。+ w+ ]# c& C$ v" `
+ s8 B1 n8 Z( w. T1 j好吧,我承认叶子又在东拉西扯了。
" @4 f! @' \0 r4 T5 ?/ K* f
- P7 i$ h, Y9 v. i4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