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gwolf 发表于 2013-2-23 11:44 - k4 l C+ G( c; v& t+ i5 n那就是可以说是故意杀人还是过失杀人了?* e, T) J9 Z' b( O' n2 K4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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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这个患者失去了认知能力,砍死人以为自己在砍豆腐,怎么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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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命题其实隐含的要求正是在说,在失去认知的情况下能否判死刑。我的主张是:失去认知,不应是不负刑责的借口,也就是说仍然可以判死刑。因为本前提已经排除陷害和正当防卫的情况,所以无论有没有认知能力,其社会危害性质和危害程度已经确定,据此我认为应该判死刑。总结来说,我认为:在实质正义已经确定的前提下,讨论程序正义的细节问题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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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我们在主观故意的问题上也存在歧义,但我不同意您故意和过失的说法。杀人罪本身即排除了过失的可能。过失杀人是不能判死刑的,无论是否是精神病。所以我的主张,实质就是一个——精神病人的处罚应和普通人一致。以精神病丧失意识不能说明其危害较轻,举个例子:他认为他杀的不是人,是魔鬼,即使这是其当时的真实反映,也应该按故意杀人处罚。因为每次发病都会造成社会危害,如果因为他有病要人道主义对待,恰恰是对那些受害人最没有人道的二次伤害,也给其他人带来精神上的恐怖。
bigwolf 发表于 2013-2-25 18:51 : }( n3 A8 F5 j9 q) @8 E社会危害性质得看有没有可复制性。 ' P- o+ Y K. n; T4 u3 R. f' ~. C9 s2 j0 I0 I, w
比如谋杀罪量刑太轻,那搞不好一些摇摆不定平常不敢杀人的现在敢杀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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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回答你这个问题,“就是精神病人杀人不判死刑,会让精神病发病率提升吗?”8 U M# O# P O7 M. H$ u2 |0 ^- D8 s
答案是:不会,但会让精神病人杀人犯罪率提升。 # @+ p6 e0 X: s' h" @ {3 ?从另一个方面讲,如果同样罪行,精神病不判死刑,那么就是对健康人的不平等。精神疾病需要人道主义,那其他残疾人不需要么?癌症病人可以不?最后可能得个脚气也可以缓刑了。西方人道主义、反死刑的那套是虚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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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引申的话,没犯死刑但有杀人能力且很危险,又难以康复的精神病患者比已经杀了人的多不知多少倍。- z8 P F! e) X&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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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押他们一样浪费钱,难道都杀了?真正杀人的患者永远是少数,把这些人清理掉能省下的钱财也多不到哪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