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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小说] 神都烟火志之人间共此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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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0-4-8 10:45
  • 签到天数: 227 天

    [LV.7]分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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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7 天前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xiejin77 于 2025-11-8 16:17 编辑 # n- u- A& ~$ o# }* 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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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神都烟火志之人间共此味1 a1 S1 J6 R+ x, 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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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q+ t+ f, V7 f/ k# P: w# e& H卷一:边塞风烟起: u6 |0 c' u+ F! Z0 z) N* ^2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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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沙场埋骨,十年一梦。未见神都繁华,先闻边塞悲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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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边塞风云. u$ I/ T1 ^( W2 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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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西的风,是硬的。
    像一把掺了沙子的钝刀子,刮在脸上,生疼。赵七郎裹紧了身上那件已经看不出本色的旧羊皮袄,把头缩得更深了些。他才十六岁,身子骨刚刚长开,还带着几分少年的单薄。可那双眼睛,却像戈壁滩上的黑曜石,在漫天风沙里,透着一股子倔强的光。
    三个月前,他还是村里跟着阿爷赶羊的半大孩子,听着行商的驼队讲神都洛阳的富贵荣华,最大的烦恼不过是明日的草场会不会更肥美一些。而现在,他成了大唐安西都护府辖下,一个最不起眼的戍卒。名册上,他叫赵信,排行第七,于是所有人都叫他“七郎”。
    初入校场的那一天,是他这辈子都忘不了的。
    天与地都是单调的土黄色,仿佛永远没有尽头。上百个光着膀子的汉子,在烈日下操练着最简单的劈刺,汗水混着尘土,在他们古铜色的皮肤上冲出一道道沟壑。空气里弥漫着汗臭、马粪和一种说不清的、属于铁与血的腥膻气。那一声声震天的呐喊,像一记重锤,狠狠砸在了他年轻的心上。
    这里没有阿娘的热汤面,没有阿爷的旱烟袋,只有冰冷的铁器和严苛的号令。
    “看什么看!新来的,滚过来!”
    一个脸上带着刀疤的百夫长,像拎小鸡一样把他从队伍末尾拎了出来。他叫冯远,大家都叫他“老冯”。老冯的嗓门像破锣,眼神却像鹰隼一样锐利。
    “握刀都不会?你是来绣花的吗?”老冯一脚踹在赵七郎的腿弯上,他一个趔趄,差点摔倒。“腰挺起来!马步扎稳!刀是你的命,连命都握不稳,你怎么在沙场上活?”
    最初的日子,是对身体和意志最残酷的磨砺。每天天不亮就要起身,绕着营地跑圈,直到肺里像着了火。之后是枯燥乏味的队列、劈刺、格挡。他的手心很快磨出了血泡,血泡又变成厚茧。夜里躺在冰冷的通铺上,浑身骨头缝里都透着酸痛,他常常会望着帐篷顶那个小小的破洞,想念家里那片能看到星星的夜空,眼泪就那么无声地流下来,洇湿了粗糙的枕席。
    和他同帐的,有个叫“铁柱”的汉子。铁柱人如其名,长得像座黑铁塔,是朔方人,不爱说话,只会憨憨地笑。见赵七郎想家,他也不知如何安慰,只是默默地把自己藏着的半块干硬的胡饼塞到他手里。
    “吃,吃了就不想了。”
    那胡饼又干又硬,硌得牙疼,赵七郎却觉得,那是他来边塞后吃过的最香的东西。
    渐渐地,他不再哭了。他把对家的思念,都化作了训练时的力气。他天生就有一股子蛮力,加上那股不服输的韧劲儿,让他在新兵里很快脱颖而出。老冯看他的眼神,也从最初的鄙夷,慢慢多了一丝赞许。
    边塞的夜,总是格外漫长。
    没有任务的夜晚,同帐的弟兄们会围着一堆牛粪燃起的篝火,吹着不成调的牛皮。他们来自五湖四海,说着南腔北调的方言,聊着各自的家乡、婆娘和娃。
    “俺们蜀地,那婆娘的腰哦,软得跟水蛇一样!”一个瘦小的四川兵比划着,引来一阵哄笑。
    “拉倒吧!哪有俺们河洛的婆姨,实在,会持家!”
    赵七郎和铁柱就坐在一旁,听着,笑着。铁柱总是沉默地用小刀削着一截胡杨木,不知道在雕些什么。
    “七郎,你呢?”老冯不知何时也凑了过来,他灌了一口劣质的烧刀子,呛得直咳嗽,“等仗打完了,你想干啥去?”
    赵七郎被问得一愣。他看着跳动的火焰,火焰里仿佛映出了神都的繁华。“俺……俺听驼队的商人说,神都的胡饼,香飘十里。等攒够了军饷,俺想去神都,开个胡饼铺子。”
    “出息!”老冯笑骂了一句,眼里却有光,“是个好念想。比那些天天想着封妻荫子的兔崽子们实在。”
    铁柱也停下了手里的活,瓮声瓮气地开口:“七郎,你要是开了饼铺,俺去给你当伙计,帮你揉面。俺力气大。”
    “那哪儿成!”赵七郎一拍他的肩膀,笑得格外开心,“到时候你来吃我的胡饼,管饱!我跟你说,咱河西的面,配上上好的羊油和茴香籽儿,烤出来金黄金黄的,一口下去,满嘴流油……”
    他绘声绘色地描述着,仿佛那香喷喷的胡饼已经捧在了手上。篝火映着他年轻的脸,那一刻,他对未来的憧憬,甚至暂时压过了边塞的苦寒与对战争的恐惧。
    然而,战争从不会因为年轻人的梦想而停下脚步。
    那是一个寻常的午后,赵七郎所在的百人队照例出营巡逻。队伍沿着一道干涸的河谷前行,四周是死一般的寂静,只有马蹄踏在碎石上的“咔嗒”声。
    变故陡生!
    一阵尖锐的破空声响起,一支冷箭从侧方的沙丘后射出,正中一名走在前面的弟兄的咽喉。那士兵连惨叫都未发出,便直挺挺地从马上栽了下去。
    “敌袭——!”
    老冯的嘶吼声几乎变了调。刹那间,数十名身形剽悍的突厥游骑兵从沙丘后呼啸而出,他们口中发出野兽般的嚎叫,挥舞着弯刀,如一股黄色的旋风,猛地撞进了唐军还未成型的队列里。
    这是赵七郎第一次直面真正的战场。
    不是训练场上的木人桩,而是活生生的、要取你性命的敌人。他脑中一片空白,心脏狂跳得几乎要从嗓子眼里蹦出来。他下意识地举起横刀格挡,只听“当”的一声巨响,巨大的力道震得他虎口发麻,差点握不住刀。
    他看到身边一个平日里总爱吹牛的老兵,被一刀从肩膀劈到胸口,鲜血喷涌而出。他看到一匹受惊的战马,拖着半截身子的主人疯狂奔跑。鲜血、惨叫、兵刃相接的刺耳声响,瞬间将他拉入了一个血肉横飞的地狱。
    恐惧像冰冷的藤蔓,紧紧缠住了他的四肢。
    “七郎!发什么愣!想死吗!”
    是铁柱的吼声。他一刀劈翻一个冲到赵七郎侧面的敌人,滚烫的血溅了赵七郎一脸。那温热的液体,像一盆火,瞬间点燃了他全身的血液。
    他不知道哪来的力气,发出了一声自己都觉得陌生的咆哮。他不再去想,不再去怕,只是机械地、疯狂地挥舞着手中的横刀。劈、砍、刺……这是他三个月来,重复了成千上万次的动作。此刻,这些动作成了他求生的唯一本能。
    混乱中,老冯被三名敌人围攻,左臂中了一刀,眼看就要送命。赵七郎双眼赤红,他一把抓起身边乱军弃置的一杆短矛,用尽全身力气,朝着其中一名敌人的后心狠狠掷了出去!
    短矛穿透了皮甲,那敌人惨叫一声,栽下马背。
    缺口一开,老冯压力顿减,他怒吼一声,拼死杀退了另外两人。
    这场遭遇战来得快,去得也快。突厥游骑兵一击不中,便如潮水般退去,只留下了一片狼藉的战场和十几具冰冷的尸体。
    夕阳的余晖将戈壁染成一片凄凉的血色。赵七郎拄着刀,跪在地上,大口地呕吐着,直到把胆汁都吐了出来。他浑身都在不受控制地发抖,不是因为冷,而是因为那深入骨髓的恐惧和第一次杀人后的巨大冲击。
    一只粗糙的大手,重重地拍在他的背上。
    是老冯。他用布条草草包扎了伤口,脸色苍白,但眼神却异常明亮。
    “小子,干得不错。”他顿了顿,又说,“记住今天的感觉。害怕,就对了。只有知道怕,你才会想尽办法活下去。欢迎来到安西,七郎。”
    赵七郎抬起头,看着满地的同袍尸首,看着远处血色的残阳。他知道,从这一天起,他再也不是那个只会赶羊的少年了。他的命,已经和这片风沙、这片战场,紧紧地绑在了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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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 喋血沙场6 D- |7 q+ a8 u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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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一夜的篝火,烧得格外沉默。没有人吹牛,没有人谈笑,只有木柴燃烧时发出的“毕剥”声和风穿过营帐的呜咽。活下来的人,默默地擦拭着自己带血的兵刃,眼神里都带着一种劫后余生的空洞。
    赵七郎和铁柱坐在一起。铁柱还在削着那块胡杨木,只是手上没了力气,木屑掉得又慢又碎。
    “铁柱,”赵七郎忽然开口,声音沙哑,“你说……人死了,会去哪里?”
    铁柱停下手中的刀,想了很久,才瓮声瓮气地说:“俺娘说,会变成天上的星星,看着家里人。”
    赵七郎抬起头,望向那片深邃的、没有一丝杂质的夜空。星星很亮,密密麻麻,像一把打碎了的芝麻。他想,今天倒下的那些弟兄,是不是也变成了其中的一颗?
    那场遭遇战,像一滴投入湖面的血,预示着一场更大的风暴即将来临。
    半月之后,烽燧台狼烟四起,急促的号角声撕裂了清晨的宁静。突厥集结了数万大军,兵锋直指唐军驻守的小石城。一场决定这片土地归属的大战,无可避免地爆发了。
    赵七郎所在的部队,作为前锋,被派遣至城外的一处高地——鹰嘴崖,负责迟滞敌军的进攻,为城中主力争取布防时间。
    战前的誓师大会,气氛肃杀得让人窒息。数千名将士身披铠甲,手持兵刃,汇成一片钢铁的森林。主将站在高高的点将台上,声音在凛冽的寒风中传出很远:“此战,身后便是小石城,便是大唐的疆土!有进无退!大唐万胜!”
    “万胜!万胜!万胜!”
    山呼海啸般的呐喊声,让赵七郎的血液也跟着沸腾起来。他看向身旁的铁柱,铁柱也正看着他。两人没有说话,只是重重地互相拍了拍对方的肩膀,那力道,仿佛要将彼此的信任与托付,都刻进对方的骨头里。
    老冯站在队伍的最前面,他摩挲着腰间那柄跟随他多年的横刀,眼神复杂,像是在怀念,又像是在告别。
    鹰嘴崖,地如其名,像一只巨大的雄鹰,扼守着通往小石城的咽喉要道。这里地势险要,易守难攻,却也意味着,一旦被围,便再无退路。
    他们抵达阵地后不久,远方的地平线上,便出现了一条黑色的线。那条线越来越粗,越来越近,伴随着沉闷的、如同闷雷滚过的马蹄声。那是突厥人的大军,黑压压的一片,无边无际,仿佛要将这片天地都彻底吞噬。
    战争,以最惨烈的方式,拉开了序幕。
    那是一座真正的血肉磨坊。
    突厥人像疯了一样,一波接着一波地朝着鹰嘴崖发起冲锋。箭矢如蝗虫过境,遮天蔽日,发出“咻咻”的尖啸。滚木礌石从崖上呼啸而下,每一次都伴随着骨骼碎裂的闷响和凄厉的惨叫。
    赵七郎守在阵地的最前端,他已经不知道自己劈砍了多少次。手臂酸痛得几乎抬不起来,虎口早已震裂,鲜血和汗水混在一起,让刀柄变得又黏又滑。他的眼前,只有不断涌上来的、狰狞的面孔,和不断挥舞的、雪亮的弯刀。
    时间,在这里失去了意义。
    他只知道,渴了,就用舌头舔一舔干裂的嘴唇;饿了,就嚼一口怀里冰冷的干粮;累了,就靠着身边战友的尸体喘一口气。他亲眼看到老冯为了掩护侧翼,被数支箭矢射穿了身体,临死前,他依旧圆睁着双眼,手里还死死地握着那柄断了一半的横刀。
    “守住——!”
    这是老冯留下的最后一句话。
    赵七郎的眼睛红了。他像一头发了狂的野兽,咆哮着,冲杀着。他不再是一个人,他仿佛继承了所有倒下弟兄的力气与愤怒。他带领着身边仅剩的十几个弟兄,像一根钉子,死死地钉在阵地上,一次又一次地打退了敌人的进攻。
    然而,人力有时而穷。
    战至黄昏,鹰嘴崖上的守军已经不足百人。他们被数倍于己的敌人团团围住,弹尽粮绝,唯一的结局,似乎只剩下战死。
    “弟兄们!”一个满身是血的校尉嘶吼着,“突围!能跑一个是一个!给老冯他们报仇!”
    突围,是他们最后的机会,也是最危险的赌博。
    他们集结起最后的力量,朝着包围圈最薄弱的一点,发起了决死冲锋。赵七郎和铁柱一左一右,互为犄角,像两把尖刀,狠狠地扎进了敌阵。
    刀光剑影,血肉横飞。赵七郎杀得浑身浴血,他感觉不到疼痛,也感觉不到疲惫,心中只有一个念头——冲出去!活下去!
    就在他们即将凿穿敌阵的那一刻,一支隐藏在侧翼的突厥枪骑兵,忽然发动了致命的突袭。一杆长矛,如同毒蛇吐信,悄无声息地刺向了赵七郎的后心。
    那一瞬间,赵七郎全身的汗毛都竖了起来。他感受到了死亡的气息,可他已经来不及躲闪。
    “七郎——!”
    一声悲怆的怒吼。
    一道黑塔般的身影,猛地撞了过来,将他狠狠地推开。
    是铁柱。
    那杆致命的长矛,穿透了铁柱厚实的胸膛,矛尖从他的后背透出,带着一串触目惊心的血珠。
    世界,仿佛在这一刻静止了。
    赵七郎怔怔地看着铁柱缓缓倒下,看着他胸口那个不断涌出鲜血的窟窿。他冲过去,抱住铁柱逐渐冰冷的身体,却不知所措,只能一遍遍地喊着他的名字。
    “铁柱……铁柱!”
    铁柱的脸上,没有痛苦,反而露出了一丝解脱的憨笑。他张了张嘴,血沫不断地从他的口中涌出,他用尽最后一丝力气,抓住了赵七郎的衣襟。
    “七郎……答应俺……活……活下去……”
    他的声音微弱得像风中的残烛。
    “别……别忘了……咱……咱们的胡饼……去……去神都……吃遍……吃遍那里的好东西……”
    他的手,无力地垂了下去。那双总是憨厚地笑着的眼睛,永远地失去了光彩。他削了半个多月的那块胡杨木,从他怀里滚了出来,上面依稀可以看出,是一个小小的、粗糙的饼的轮廓。
    赵七郎呆住了。他抱着铁柱的尸体,脑海中一片空白。
    悲痛,如同决堤的洪水,瞬间吞噬了他所有的理智。
    “啊——!”
    他发出了不似人声的、撕心裂肺的咆哮。他扔掉了盾牌,双手握着横刀,像一头被逼入绝境的困兽,冲向了周围的敌人。
    他杀红了眼。
    他不再防守,不再躲闪,只是疯狂地进攻,以命换命。弯刀砍在他的身上,他恍若未觉;长矛划破他的臂膀,他毫不停顿。他只有一个念头,杀!杀光眼前所有的敌人,为铁柱,为老冯,为所有死去的弟兄报仇!
    他像一尊来自地狱的杀神,竟凭一己之力,硬生生地在敌阵中杀出了一片真空。
    然而,他终究是血肉之躯。
    在他砍翻最后一个正面的敌人时,一支不知从何处射来的流矢,“噗”的一声,正中他的右肩。巨大的冲击力带着他向后倒去。紧接着,一柄沉重的狼牙棒,狠狠地砸在了他的后背上。
    “咔嚓”一声,那是脊骨碎裂的声音。
    剧痛,如同潮水般袭来。他眼前一黑,重重地倒在了尸山血海之中。
    意识逐渐模糊,耳边的喊杀声越来越远。在彻底失去知觉前,他的眼前,闪过的最后一个画面,是铁柱憨厚的笑脸,和那句永远无法兑现的承诺。
    神都……胡饼……8 s6 j5 \) G% I  R/ d! [0 D5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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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0-4-8 1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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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7]分神

    沙发
     楼主| 发表于 5 天前 | 只看该作者
    第三章 归途漫漫/ F( G8 P0 l) 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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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七郎是被一阵钻心剜骨的剧痛唤醒的。
    他想睁开眼,眼皮却重如千钧。他想动一下,浑身上下却像散了架一样,没有一处听从使唤。空气中弥漫着一股浓重的、草药与血腥混合的气味,耳边是断断续续的、压抑的呻吟声。
    他不知自己身在何处,也不知自己躺了多久。记忆的最后,是铁柱倒下的身影和那根透体而出的长矛。
    心,猛地一揪,比身上的伤口还要疼。
    他用尽了全身的力气,终于撑开了一条眼缝。映入眼帘的,是一片灰扑扑的帐篷顶,上面还渗着水渍。他转了转僵硬的脖子,看到左右两边,都躺着和他一样的伤兵,有的断了胳膊,有的少了腿,每个人的脸上,都写满了痛苦与麻木。
    这里是后方的伤兵营。
    一个头发花白的老军医走了过来,用一双枯瘦的手在他的身上按了按,又翻开他的眼皮看了看。
    “命倒是捡回来了。”老军医的声音平淡得没有一丝波澜,仿佛在说一件与己无关的事,“就是这身子骨,怕是废了。右肩的筋脉断了,以后这只手,怕是提不起来这长横刀了。还有你这后背……”
    军医的话,像一把钝刀子,一刀一刀地割在他的心上。
    废了。
    提不起刀了。
    这两个词,对一个十六岁就把军营当成家的戍卒来说,无异于宣判了死刑。不能上阵杀敌,不能再当兵,那他还能做什么?他的人生,仿佛在这一瞬间,被抽走了所有的意义。
    接下来的日子,是漫长而痛苦的煎熬。
    身体上的剧痛,尚能咬牙忍受。真正折磨他的,是精神上的创伤。每当夜深人静,闭上眼睛,鹰嘴崖上的血与火便会卷土重来。他会看到老冯圆睁的双眼,会看到铁柱倒在他怀里的样子。他常常会在噩梦中惊醒,发出一声嘶哑的尖叫,然后浑身冷汗地坐到天明。
    他变得沉默寡言,整日整日地躺在病榻上,望着帐篷顶发呆。窗外,那些还能走动的伤兵,有的在晒太阳,有的在互相吹嘘自己的战功,而这一切,都与他无关了。他像一个被世界遗弃的孤魂,被困在这具残破的躯壳里。
    伤势稍稍好转后,上面送来了他的退伍文书和一笔抚恤金。那几贯沉甸甸的铜钱,在他手里,却轻飘飘的,没有任何分量。
    他被准许回家了。
    他拖着还未痊愈的身体,踏上了归途。来时,他是怀揣着建功立业梦想的少年;回去时,他却成了一个连刀都握不稳的废人。
    他回到了阔别近一年的河西老家。阿爷阿娘看到他,抱着他老泪纵横。村里的人都说,七郎出息了,活着从沙场上回来了,是大英雄。
    可他知道,自己不是英雄。真正的英雄,都留在了鹰嘴崖那片土地上。
    他在家里住了些时日,却发现,自己再也无法融入这里安逸的生活了。他会在乡邻们高声谈笑时,下意识地去摸腰间的刀柄;他会在夜里听到犬吠时,猛地从床上惊坐而起。边塞的经历,像一道深刻的烙印,刻进了他的骨子里,让他与这片曾经无比熟悉的土地,变得格格不入。
    他常常会一个人,走到村口那条通往西域的古道上,一坐就是一下午。他想起铁柱,想起他憨厚的笑容,想起他临死前的嘱托。
    “去神都……吃遍那里的好东西……”
    这个念头,像一颗在废墟里顽强钻出的种子,在他死寂的心里,慢慢地发了芽。
    是啊,他还活着。他带着铁柱的命,老冯的命,还有许许多多弟兄的命,活了下来。他不能就这么废了。他得替他们,好好地活下去。
    他做出了决定。
    他向父母辞行,说要去神都闯荡。阿爷沉默地抽着旱烟,阿娘则抹着眼泪,往他的包袱里塞满了干粮和家里仅有的一点积蓄。
    “娃儿,在外面,要照顾好自己。”
    赵七郎重重地磕了三个头,然后转身,没有再回头。
    他一路向东,朝着日出的方向,朝着那个只在梦里出现过的神都洛阳走去。
    路过一个市镇时,他闻到了一股久违的、熟悉的香气。那是一个卖胡饼的小摊,摊主是个上了年纪的老汉,正从炉铛里取出烤得金黄酥脆的胡饼。
    赵七郎鬼使神差地走了过去,排出了几文钱,买了一个。
    他拿着那滚烫的胡饼,咬了一大口。外皮酥脆,内里绵软,咸香的滋味在口中弥漫开来。他吃着吃着,眼泪却不自觉地流了下来,滴落在胡饼上。
    他想起了那个朔方的黑铁塔,想起了篝火旁的约定。
    他抬起头,望向遥远的东方。那张被风沙磨砺过的年轻脸庞上,泪痕未干,眼神却一点点地,重新燃起了光。
    我虽然拿不起刀了,但我还有一双手。
    我要用这双手,做出全天下最好吃的胡饼。
    铁柱,等着我。
    我要带着你的那份儿,活出个样来!
    他擦干眼泪,将剩下的胡饼大口吃完,然后背起行囊,迈开坚定的步伐,汇入了通往神都的人流之中。
    他的身后,是埋葬了青春与战友的边塞风烟。
    他的身前,是即将展开的、充满了未知与烟火的神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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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二:相逢烟火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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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都城百万家,谁家烟火,不是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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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章 神都第一炉4 _  W% X! p6 z. c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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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还未亮透,寅时的梆子声刚敲过三响,像一枚石子投入沉睡的池塘,在神都洛阳城的坊巷间漾开圈圈微澜。南市的青石板路浸在清冷的薄雾里,只有几盏早起商户的灯笼,在雾中晕开一团团昏黄的光。这里是神都最繁华的集市,紧邻着贯通南北的大运河码头,南腔北调的口音和南来北往的货物,都在此汇聚。
    赵七郎的胡饼摊子,就支在南市一个不起眼的街角。
    他呼出一口白气,搓了搓冻得有些僵硬的手,然后熟练地挽起袖子。鬼市上淘来的从老家河西来的那口厚重铁铛,已经被他擦得油光锃亮,在微弱的灯火下,反射着他年轻而坚毅的脸庞。那是一张被风沙磨砺过的脸,麦色的皮肤,眉眼深邃,笑起来眼角会漾开几分爽朗的弧度,让人一看便心生亲近。
    “新麦的面,上好的羊油,配咱河西的茴香籽儿,保准地道!”
    他一边自言自语地给自己鼓劲,一边将发酵得恰到好处的面团“啪”地一声摔在案板上。揉、压、抻、拉,每一个动作都带着一种军中操练般的利落与节奏感。面团在他手中仿佛有了生命,不一会儿就变成一个个大小均匀的饼胚。他左手托饼,右手用一把小巧的铜勺舀起调好的馅料,抹得又快又匀。最后撒上一撮饱满的白芝麻,往烧得滚烫的铁铛上一贴。
    “滋啦——”
    一声轻响,伴随着面粉与热油相遇的浓郁香气,瞬间穿透了清晨的寒雾。这香气霸道又温柔,像一只无形的手,开始撩拨早起行人的味蕾。
    第一个客人是个挑着担子的脚夫,他循着香味而来,看见这个新开的摊位,以及摊主那张精神抖擞的脸,便停下了脚步。“小郎君,你这胡饼怎么卖?”
    “老哥早!刚出炉的胡饼,三文钱一个,保您吃得舒坦!”赵七郎咧嘴一笑,露出两排洁白的牙齿。他用长长的火钳夹起一个烤得金黄酥脆、芝麻粒粒分明的胡饼,用一张干净的油麻纸包好,递了过去。
    脚夫接过,那滚烫的温度和扑鼻的香气让他精神一振。他咬下一大口,外皮酥脆得发出“咔嚓”一声,内里却绵软咸香,羊油的丰腴和茴香的异香在口中交织,驱散了一身的寒气和疲惫。
    “好!地道!”他含糊不清地赞了一声,三两口便解决了一个,又掏出三文钱,“再来一个!”
    天色渐渐亮了,街上的行人也多了起来。赶着去上工的漕工、提着篮子采买的妇人、睡眼惺忪的更夫……都被这股新奇而诱人的香气吸引。赵七郎的摊前,竟慢慢排起了小小的队伍。
    他忙而不乱,收钱、包饼、贴饼,嘴里还不停地吆喝着,声音洪亮而充满朝气。一个扎着总角的小童,被母亲牵着路过,眼巴巴地盯着铁铛上的胡饼,直咽口水。赵七郎见了,随手揪下一小块面团,三两下捏成一只活灵活现的小兔子,在火边烤得微黄,递给小童:“拿着玩儿。”
    小童的母亲连声道谢,欢天喜地地买了两个饼。
    一个时辰后,准备的面团和馅料全部告罄。赵七郎擦了擦额头的汗,看着空空如也的箩筐,心中涌起一股踏实的暖流。他抬头望向这条车水马龙、人声鼎沸的长街。远处坊墙的剪影,近处行人的衣衫,远处传来悠扬的叫卖声,孩童念着“拉大锯,扯大锯”的童谣跑过,一切都鲜活得如同画卷。
    这里是神都。是天子脚下,是“南船北马,集于洛下”的天下之中。和他熟悉的那个黄沙漫天、驼铃声声的安西边镇全然不同。但不知为何,这市井间的喧嚣与烟火,却让他感到了前所未有的心安。
    他收好摊子,将赚来的铜板仔细地装进钱袋,沉甸甸的。这是他在神都立足的第一块基石。
    “明天,得更早一些。”他想,脸上是洗尽铅华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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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章 笼中雀与纸上蝶2 ~' q( r4 `: w"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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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南市的热闹喧嚣仅隔几条街的履信坊,则是一片截然不同的静谧天地。高大的坊墙隔绝了市井的嘈杂,坊内青槐掩映,流水潺潺,居住的皆是官宦与书香门第。
    孟府,便坐落于履信坊深处。
    一间雅致的书斋内,熏炉里燃着清淡的沉香。十六岁的少女孟月见正临窗而坐,她身着一件月白色的素雅襦裙,长发用一根碧玉簪子松松地挽着,几缕青丝垂在颊边,衬得肌肤胜雪,眉眼如画。
    她的面前,铺着一张上好的竹影纸,手中握着一柄小巧的锋利刻刀。日光透过窗棂的雕花,在她纤长安静的睫毛上投下淡淡的影子。她正在雕刻一块梨木版,刻的却不是蝴蝶,而是一朵盛放的牡丹。那花瓣层层叠叠,娇艳欲滴,仿佛能嗅到“花开时节”的国色天香。她的动作轻柔而专注,木屑如雪花般簌簌落下,那牡丹的脉络与风姿,竟被她刻画得纤毫毕现,仿佛下一刻就要从木板上溢出香气。
    孟月见是孟家嫡女,父亲孟知俭是前朝国子监博士,一位声名显赫的经学大家。他不仅学问渊博,更痴迷于书籍的刊印与收藏,孟家的“怀雅堂”便是神都三大印书坊之一,以刻印精美、校对严谨而闻名,隐隐有“洛阳纸贵”之势。
    在父亲的熏陶下,孟月见自幼便精通书法,更难得的是,她对雕版印刷有着惊人的天赋。寻常闺阁女子忙于针黹女红,她却更爱在木板与刻刀的世界里寻找乐趣。对她而言,那一刀一划,便是她与世界对话的方式。
    然而,这方寸之间的天地,既是她的乐园,也是她的牢笼。父亲家教极严,认为女子当“娴静端庄,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她的人生,就像这庭院一样,精致、华美,却也被高墙围困。她所知道的洛阳,只存在于父亲带回来的书籍和画卷里,存在于偶尔从墙外飘来的模糊声响中。
    “喵呜——”
    一声轻柔的猫叫打断了她的思绪。一只通体雪白,唯有四只爪子尖是纯黑色的狸猫,优雅地跳上她的书案,用脑袋亲昵地蹭着她的手腕。这是她的爱宠“踏雪”,是她这片沉寂世界里唯一的活泼色彩。
    “踏雪,又来捣乱。”孟月见放下刻刀,嗔怪地刮了刮它的鼻子,眼中满是宠溺。
    她抱起“踏雪”,走到窗边。窗外,是精心打理过的庭院,奇石嶙峋,花木扶疏。一只雀儿落在枝头,梳理着羽毛,然后振翅飞向高远的天空,瞬间便消失不见。
    孟月见的目光追随着那只雀儿,眼中流露出一丝难以言喻的向往。她多想也像那只鸟儿,或是她刀下的牡丹,能自由自在地去看看外面的世界。去尝尝南市的胡饼是不是真有游记里写的那么香,去看看洛浦的烟柳是不是真如诗中那般美,去听听街头巷尾那些鲜活的、不属于书本的喧闹。
    正在这时,书斋的门被轻轻推开,她的远房阿嬷端着一碗糖麦粥走了进来。
    “小姐,该歇歇眼了。老爷方才派人传话,说晚间有位同僚要来拜访,让您切莫出院门。”
    孟月见眼中的光芒黯淡下去,她轻轻“嗯”了一声,将脸颊贴在“踏雪”温暖柔软的毛发里,低声呢喃:“踏雪,只有你,能替我去墙外看看了。”
    然而,到了傍晚,当阿嬷进来收拾书斋时,却慌张地发现,“踏雪”不见了。她们找遍了整个庭院,呼唤了无数声,都没有那雪白小兽的回应。院墙一角,一株老梅的枝干恰好搭在了墙头。
    孟月见的心,一下子沉了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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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3 天前 | 只看该作者
    xiejin77 发表于 2025-11-10 10:296 ]! d: ~* }- L( x' h: N, ^
    第三章 归途漫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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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章 踏雪寻梅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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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幕降临,华灯初上。
    赵七郎收拾好摊子,哼着不成调的家乡小曲,推着他的小木车往租住的小院走。穿过喧闹的南市,一入履信坊的地界,四周顿时安静下来,唯有车轮滚过青石板路时发出的“咕噜”声。
    路过一处高宅大院的墙角时,他忽然听到一阵微弱而急切的“喵呜”声。声音是从头顶传来的。
    他停下脚步,抬头望去。只见高高的坊墙上,一株老梅的枝桠横斜出来,而在那枝桠间,一团白色的东西正在瑟瑟发抖。仔细一看,竟是只通体雪白的猫儿,看样子是想从树上下来,却被困在了那里,进退不得。
    “嘿,你这小东西,胆子不小,本事不大啊。”赵七郎觉得好笑,他看那猫儿通体洁白,毛色顺滑,显然是富贵人家的宠物。
    他将小车停稳,左右看了看,四下无人。他后退几步,一个助跑,双脚在墙上用力一蹬,手臂攀住墙头,身手矫健地翻了上去。这身手,若被军中同袍看到,定会喝一声彩。
    那白猫见他上来,吓得更是弓起了背,喉咙里发出警惕的“呜呜”声。
    “别怕,别怕,我不是坏人。”赵七郎放柔了声音,缓缓伸出手。他身上还带着一丝若有若无的烤饼和烟火的气息,这气息朴实而温暖,似乎让那受惊的小兽渐渐安分下来。他趁机一把将猫儿抱进怀里。
    就在这时,巷子口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和低低的呼唤。
    “踏雪!踏雪,你在哪儿?”
    一个提着灯笼的妇人,正扶着一位身着素裙的少女焦急地张望。那少女正是孟月见。她终究是按捺不住,借着天黑,央求阿嬷陪她偷偷溜了出来。
    借着灯笼的光,赵七郎看清了墙下少女的模样。她就站在那株老梅树下,昏黄的灯光勾勒出她柔美的侧影,眉宇间满是挥之不去的忧色。她微微仰着头,清澈的眼眸在夜色中,像一泓含着月光的秋水。那一瞬间,赵七郎觉得,这姑娘仿佛是从他看过的那些仕女图中走下来的,不食人间烟火。
    孟月见也看到了墙上的赵七郎,以及他怀里那团熟悉的雪白。
    “踏雪!”她惊喜地唤了一声,所有的矜持和不安都被抛到了脑后。
    赵七郎抱着猫,纵身一跃,稳稳地落在地上,动作干净利落,没有惊起半点尘土。
    “姑娘,这是你的猫?”他将怀里的“踏雪”递了过去。
    “踏雪”一见到主人,立刻亲昵地叫着,钻进孟月见的怀里。孟月见紧紧抱着失而复得的爱宠,一颗悬着的心终于落了地。她抬起头,想向眼前这个陌生的年轻男子道谢,却在对上他目光的一刹那,莫名地有些脸热。
    他的身上,有股很好闻的、麦子和烟火混合的香气。他的眼神,明亮、坦荡,带着一种她从未见过的、属于市井与阳光的鲜活气息。这气息与她熟悉的书香、墨香、闺阁里的熏香截然不同,却让她感到一阵莫名的心悸。
    “多、多谢这位郎君。”她垂下眼帘,声音细若蚊蚋,还是由一旁的阿嬷代为大声说出:“我家小姐谢过郎君出手相助!不知郎君高姓大名,家住何方,我们老爷定当备礼酬谢。”
    “举手之劳,何足挂齿。”赵七郎摆了摆手,爽朗一笑,“我叫赵七,就在南市卖胡饼。姑娘快带它回家吧,这小家伙可不经冻。”
    就在这时,一个威严的声音从巷口传来:“月见!你怎会在此!”
    孟知俭在仆人的簇拥下寻来,他看到女儿和一个衣着朴素的年轻男子站在一起,眉头立刻紧紧锁起。他锐利的目光扫过赵七郎,那是一种审视的、带着阶级优越感的目光,让周遭温和的空气瞬间冷了下来。
    “还不多谢恩公,随我回去!”孟知俭沉声对女儿说,语气中满是不容置疑的威严。
    孟月见被父亲的目光看得一颤,抱着猫,匆匆对赵七郎福了一福,便被父亲带着转身离去,连一句完整的话都来不及再说。
    赵七郎站在原地,看着那一行人远去的背影,尤其是那少女消失在巷口的纤弱身影。他摸了摸鼻子,空气中似乎还残留着她身上淡淡的、类似梅花的清香。
    他低头看了看自己沾了些灰尘的粗布衣裳,又笑了笑,推起自己的小车,继续往家的方向走。
    神都真有意思。他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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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章 一卷书,两心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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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日,赵七郎的胡饼摊依旧生意兴隆。那晚的偶遇,像投入湖心的一颗石子,虽起了涟漪,却很快被日复一日的忙碌生活所抚平。他以为,那不过是神都城里一个微不足道的插曲。
    然而,午后收摊时,一个熟悉的身影找到了他。是昨晚那个阿嬷。
    阿嬷提着一个精致的食盒,走到摊前,对着赵七郎福了一福:“赵郎君,我们家小姐命我来送酬礼,感谢您昨日的帮助。”
    赵七郎连忙摆手:“真不用,不过是搭了把手的小事。”
    “郎君莫要推辞,这是我们小姐的一点心意。”阿嬷坚持着,将食盒放在他的案板上,“我家老爷本欲送些金银,但小姐说,郎君高义,非金银所能衡量。她见郎君是爽快之人,便自作主张,备了这份薄礼,还望郎君不要嫌弃。”
    说罢,阿嬷便行礼告退了,任凭赵七郎如何推辞都留不住。
    赵七郎有些无奈,只好打开了食盒。他本以为里面会是些糕点或菜肴,可当他看清里面的东西时,却愣住了。
    食盒里没有金银,也没有吃食。
    静静躺在里面的,是三卷用锦缎包裹着的书。
    他小心翼翼地拿起其中一卷,解开系带,缓缓展开。那是一卷新印的《诗经》,纸张是上等的楮皮纸,触手温润,带着淡淡的墨香。字迹是典雅的宋体,字字清晰,排列疏朗,毫无瑕疵。书页的角落,还印着一个小小的朱红印章,刻着三个篆字——“怀雅堂”。
    赵七郎虽出身边镇,却并非一字不识的粗人。相反,他年少时随军,军中一位识文断字的落魄军汉也曾对他多有教诲,所以他对书籍有着天然的敬畏和喜爱。“怀雅堂”的大名,他初到神都时便如雷贯耳,知道那是全城最好的印书坊,其出品的书籍,一卷便价值不菲,是许多读书人梦寐以求的珍品。
    他怔怔地看着手中的书卷,心中百感交集。这位素未谋面的孟家小姐,竟能看穿他或许会喜爱书籍,而非世俗的金银。这份谢礼,送得如此妥帖,如此雅致,如此……懂得。
    这远比一袋沉甸甸的铜钱或银子,更让他感到被人尊重。
    他忽然明白了,那位如同画中人一般的少女,并非不食人间烟火,而是生活在一个由笔墨、书卷和雅致构成的世界里。她用她的方式,向他这个身处市井烟火中的人,表达了最真诚的谢意。
    夜里,赵七郎租住的小院里,豆大的灯火亮着。
    他没有像往常一样倒头就睡,而是小心翼翼地将那三卷书在桌上摊开。他借着昏暗的灯光,一字一句地读着,手指轻轻抚过那些印刷精美的字迹。他仿佛能透过这冰冷的纸张和墨迹,看到一个少女在灯下精心挑选、打包这份礼物的场景。
    一个在尘土烟火中揉面烤饼,一个在书香雅阁里刻版印书。
    两个看似毫无交集的世界,因为一只偶然走失的猫,和一份别出心裁的谢礼,被一根无形的线悄然牵起。
    赵七郎抬起头,看向窗外那轮悬在洛阳上空的明月。他想,那位孟小姐,此刻是不是也在看着同样的月亮?
    他低头,目光再次落在那“怀雅堂”的印章上,若有所思。这繁华的神都,似乎比他想象中,还要有趣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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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前天 08:49 | 只看该作者
    卷三:清风与明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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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月是天边月,人是心上人。清风不识字,何故乱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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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章 不速之客0 L2 _7 C3 O9 `7 f# l+ 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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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怀雅堂的书,成了赵七郎每日收摊后最珍贵的慰藉。那不仅仅是纸张与墨迹,更像是一扇半掩的窗,让他得以窥见一个被高墙围拢的清雅世界,也仿佛能从那宋体字的筋骨间,嗅到一缕不属于市井的、遥远的梅香。
    他将那三卷《诗经》用一块干净的粗布仔细包好,放在枕边。夜深人静时,便会借着小院里那豆大的、昏黄的油灯,小心翼翼地展开一卷,用粗粝的指腹,轻轻拂过那些印刷精美的文字。他读得磕磕巴巴,许多雅致的辞藻并不甚解其深意,但那温润的纸张触感与清淡的墨香,却让他感到一种前所未有的心安,仿佛自己那颗在沙场上磨砺得坚硬的心,也被这书卷气熏得柔软了几分。他对孟月见的印象,仍停留在“画中仙子”和“赠书雅士”的层面,是一种纯粹的美好向往,干净得不掺一丝俗世的欲念。
    他收摊后,总会习惯性地推着小车,多绕上一段路,从履信坊外经过。他不为窥探,只为感受那份与南市的喧嚣截然不同的静谧。高大的坊墙隔绝了鼎沸人声,只余下风拂过槐树叶的沙沙声,那声音,都比南市的要文雅几分。
    这日午后,秋阳正好,暖融融地洒在人身上。他照例推着小车归家,想着明日要不要去买些上好的胡麻油,给胡饼添些新花样。路过履信坊孟府那熟悉的墙角时,一辆华丽的马车恰好停在了府门前。
    那马车通体用上等楠木打造,车身打磨得光滑如镜,在阳光下泛着温润的幽光。四角悬挂着精致的银质风铃,随着微风,叮当作响,声音清脆悦耳。车帘是用天青色的云纹锦缎制成,一看便知价值不菲。就连拉车的两匹骏马,都是神骏非凡的西域良驹,毛色油亮,四蹄安稳,与南市那些拉货的、瘦骨嶙峋的驽马,有着云泥之别。
    赵七郎下意识地停住了脚步,将自己那辆沾着面粉、吱呀作响的独轮小木车,往墙根的阴影下挪了挪,仿佛那辆马车的光辉会灼伤自己这身粗布衣裳。
    车帘掀开,走下来一位年轻公子。
    那公子约莫二十出头,身着一袭同色的天青云纹锦袍,头戴羊脂白玉冠,腰间佩着一枚夔凤纹的玉佩,面容俊朗,眉目温润,举手投足间带着一股浑然天成的矜贵之气,仿佛是从画里走出来的。他手中提着一个古朴的紫檀木匣,身后跟着两名穿着体面、眼神伶俐的小厮。
    府门大开,管家亲自迎了出来,满脸堆笑,那份恭敬,是赵七郎从未见过的。“裴公子,您可来了!老爷已在里面等候多时了!”
    裴公子。
    赵七郎心中一动,他认得那锦袍上的云纹,是京中显贵、出了吏部尚书的裴家的族徽。这位公子,想必就是传说中那位才名满京华的裴文远了。
    赵七郎站在街角,隔着半开的朱漆大门,像个窃贼般,窥视着那个不属于他的世界。他看到孟知儉竟亲自迎到了二门,脸上是赵七郎从未见过的、发自内心的欣赏与欢喜,那是一种棋逢对手、寻得知音的畅快。他与那位裴公子并肩而行,谈笑风生,时而指点庭中花木,时而抚掌大笑,宛如一对投缘的忘年知己。
    很快,他看到了那个熟悉的身影。
    孟月见跟着阿嬷,从一道绘着工笔山水的月亮门后走了出来。今日的她,换上了一件藕荷色的齐胸襦裙,外面罩着一层薄如蝉翼的月白色纱衣,发间斜插一支珍珠步摇,随着她的走动,那珍珠便微微摇晃,流光溢彩。她比那晚在梅树下更添了几分端庄秀丽,宛若一朵含苞待放的白玉兰。
    她对着裴文远盈盈一拜,动作标准得如同教科书。
    裴文远含笑回礼,然后打开了手中的紫檀木匣。赵七郎看不真切里面是什么,只能隐约看到是一卷古旧的书册,散发着岁月的沉香。他只见孟知俭在看到那书册的瞬间,呼吸都急促了几分,眼中放出异彩,连连赞道:“竟是……竟是谢道韫的真迹摹本!文远贤侄,此礼……此礼太过贵重了!”
    “伯父谬赞。”裴文远的声音温润如玉,清晰地传到墙外,“此等雅物,尘封于我这俗人书斋,才是明珠暗投。闻月见妹妹亦善此道,此物赠与佳人,方不负其灵性。”
    他的言辞得体,尽显风度。赵七郎听到他提及孟月见,心口像是被什么东西堵住,闷得发慌。
    他看到孟月见只是低头行礼,轻声道谢。自始至终,她都娴静得体,像一尊完美的玉雕。只是,赵七郎敏锐地察觉到,她的睫毛微微颤动,眼神并未直视那份贵重的礼物,而是飘向了庭院中的一朵落花。那眼神里,有一丝他看不懂的、转瞬即逝的落寞。
    他们三人站在一起,就在那株盛开的玉兰树下,郎才女貌,门当户对。清风拂过,吹动裴公子的衣袂和孟小姐的裙摆,吹得树上玉兰花瓣簌簌而落,一切都像是书中所描绘的“天作之合”,完美得不容一丝瑕疵。
    而他,赵七郎,一个浑身烟火气、手上沾着面粉和油渍的胡饼贩子,正推着一辆吱呀作响的破车,狼狈地躲在街角的阴影里。
    他低头看了看自己。
    脚上的靴子溅满了泥点,粗布的衣衫洗得发白,一双手掌因为常年和面、揉捏,布满了厚茧与烫伤的旧疤。那双手,虽能杀敌,能揉面,却似乎永远也抚不平书卷的褶皱。食盒里的那三卷书,是他与那个世界唯一的联系,此刻却显得如此微弱而讽刺。
    一股前所未有的情绪,像是冰冷的潮水,悄无声息地漫过他的心头。那不是嫉妒,也不是怨愤,而是一种更深沉、更无力的感觉——自卑。
    他第一次清晰地意识到,他与她之间,隔着的不仅仅是一道高墙,而是一条无法逾越的鸿沟。那鸿沟,由家世、学识、礼仪和数不清的清规戒律构成,宽阔得让他连对岸的风景都看不真切。
    他身上是驱不散的油烟味,而那裴公子身上,定是淡雅的龙涎香吧。他的手是用来握刀和面的,而裴公子的手,是用来握笔抚琴的。他们……他们根本不是活在一个天底下的人。
    我凭什么……我拿什么去想?
    他默默地转过身,用力地推起自己的小车。不知为何,他第一次闻到自己身上的胡饼味,竟觉得有些刺鼻。战场的伤疤曾是他的勋章,此刻却成了他出身卑微的烙印。这种自卑感,混杂着对自身现状的不甘,化为一股沉重的、憋闷在胸口的郁气。
    他想快点离开,车轮却不小心碾过一颗石子,发出“咯噔”一声刺耳的锐响。那声音,仿佛是他内心世界的崩塌,在这静谧的坊巷里,显得格外响亮,格外狼狈。他吓了一跳,下意识地将那双粗糙的大手藏进了袖子里,然后几乎是逃一般地,加快了脚步,逃离了那片不属于他的“清风明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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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章 曲水与灯河8 P$ C8 S, N& |; E1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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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裴文远的到来,像一颗投入孟月见平静生活中的石子,激起的涟漪,是她自己也未曾察觉的烦闷。父亲的喜悦溢于言表,言谈间总不经意地提起“裴家公子”的才学与品貌,几乎已将他视作内定的女婿。孟月见只是安静地听着,心中却有种说不出的滞涩。裴文远很好,好得像一本精装的典籍,字字珠玑,句句在理,完美得无可挑剔。可不知为何,她翻不开,也不想翻。
    三月初三,上巳节。按古时风俗,是祓除畔浴的日子。裴文远在自家的别业“浣溪园”举办了一场“曲水流觞”诗会,广邀神都的青年才俊与名门闺秀,孟家自然也在受邀之列。
    浣溪园内,景致极尽风雅,却也透着一种被精心设计过的、一丝不苟的冰冷。假山流水,修竹茂林,一草一木都仿佛是用尺子量过一般,规整得毫无野趣。一条清浅的溪流蜿蜒穿行,溪水是特地从洛水支流引来的,流速都被巧妙地控制着,以确保酒杯能平稳地漂浮。
    宾客们分坐两旁,男子在外,女子在内,隔着一道描金的纱帘。衣香鬓影,谈笑风雅,笑声是克制的,诗句是工整的。侍者将盛着美酒的漆耳杯放入溪中,任其顺流而下。酒杯停在谁面前,谁便要即兴赋诗一首,否则罚酒三杯。
    孟月见与几位名门闺秀坐于水榭的纱帘之后,静观其景。裴文远无疑是全场的焦点,他引经据典,言辞风趣,所作诗篇更是意境高远,引来满堂喝彩。他偶尔会隔着溪流,向水榭投来温和含笑的一瞥,那目光穿过飘忽的纱帘,总能准确地落在孟月见身上。
    周围的贵女们发出一阵阵艳羡的低语。
    “月见姐姐,你看裴公子,当真是人中龙凤。你二人真是天造地设的一对。”一位姓李的尚书千金轻声说道。
    “是啊,我听说裴家已在为你们的婚事准备‘纳采’之礼了,就等孟博士点头,真是羡煞旁人。”另一位将军家的女儿接口道。
    这些“祝福”如同一根根柔软的丝线,将孟月见牢牢捆绑在“完美婚事”的枷锁上,让她感到一阵窒息。这精致的诗酒,这优雅的唱和,这被所有人艳羡的场景,对她而言,却像她闺房窗外的庭院一样,华美、规整,却毫无生气。每个人都戴着恰到好处的面具,说着滴水不漏的话。这酒是温的,诗是雅的,人是俊的,可为何……我心里却这般冷?这满园的清风,仿佛没有一丝能吹进我的心里。
    夜幕降临,诗会散去。归家的马车行至天街时,忽然被前方拥堵的人潮所阻。天街是神都的中轴御道,宽阔无比,此刻却被围得水泄不通,马车寸步难行。
    “怎么回事?”阿嬷掀开帘子,抱怨道,“这么多人,真吵闹。”
    车夫是府里的老人,他回头笑道:“阿嬷,这您就不懂了,今夜恰逢上巳节,百姓们自发来到洛水之畔,点燃水灯,为亲人祈福。这才有人间烟火的热乎气儿!”
    “人间烟火的热乎气儿……”孟月见心中一动,也悄悄掀开车帘的一角,朝外望去。
    只一眼,她便被眼前的景象震撼了。
    只见宽阔的洛水河岸上人山人海,与白日里浣溪园的清冷寂静截然不同。没有华服,没有雅乐,只有攒动的人头和鼎沸的人声。炒栗子的甜香、烤羊肉的焦香、水汽和人群混合的热闹气息,交织成一股喧闹而鲜活的洪流。小贩的叫卖声、孩童的嬉笑声、情侣间的呢喃私语,各种声音混杂在一起,嘈杂,却充满了生命力。
    洛水的河面上,成千上万盏莲花灯随波逐流,宛如一条漂浮在人间的璀璨“灯河”。那灯火倒映在宽阔的河面上,与天上星辰、与横跨洛水的天津桥上的灯火交相辉映,仿佛银河落入了凡间。每一盏灯里,都摇曳着一豆温暖的烛火,承载着一份朴素而真挚的愿望。那光芒不似琉璃宫灯般璀璨夺目,却温暖得让人心安。
    她看到一对白发苍苍的老夫妻,互相搀扶着,小心翼翼地放下一盏灯,口中轻声为远方的儿子祈福。她看到一个年轻的母亲抱着孩子,指着河里的灯,教他念“花灯、花灯,漂呀漂”。这些都是她从未在书中读到过的、朴素而真挚的情感。
    就在这片拥挤的人潮中,孟月见忽然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
    赵七郎就站在河边。他没有点灯,只是看着满河的灯火,神情专注而肃穆。夜风吹动他额前的碎发,他那张被风沙与烟火磨砺过的脸,在温暖的灯火映照下,显得格外柔和。他不是孤独地站着,他正被一群衣衫褴褛的孩子围着。他不知从哪儿买来了一大把麦芽糖做的糖画,有关公,有兔子,有花篮,他正笑着,一个一个地分给那些眼巴巴地望着别家孩子零食的穷孩子们。
    一个孩子拿到糖画,却不小心掉在了地上,立刻扁着嘴要哭。赵七郎没有斥责,反而蹲下身,用他那双粗糙的大手,笨拙地帮孩子擦去脸上的泪痕,然后又递给他一个更大的孙悟空糖画。他爽朗的笑声,在喧闹中格外清晰,引得周围的孩子们都跟着笑了起来。
    那一刻的他,与这片喧闹的人间烟火,是如此的融洽。他就是这片真实人间的一部分。
    孟月见的目光,就这么定定地停留在他身上,穿过车帘的缝隙,穿过嚣张的人群。
    一边是秩序井然、却略显清冷的“曲水”,一边是纷繁嘈杂、却充满生机的“灯河”。
    一边是才华横溢、宛如天上清冷明月的裴文远,一边是质朴爽朗、宛如人间温暖烟火的赵七郎。
    她脑中“曲水”与“灯河”的画面反复交叠。一个是精致的牢笼,一个是粗糙但自由的天地。一个是完美的“偶像”,一个是鲜活的“凡人”。她忽然明白了自己内心的滞涩从何而来。她向往的,从来不是那杯中月、镜中花般的雅致,而是那片看得见、摸得着、有笑有泪的真实人间。
    马车终于缓缓启动,将那片灯河与那个身影,都抛在了身后。
    孟月见放下车帘,将自己隔绝在黑暗里。她不再压抑,两行清泪,无声地滑落。这不是悲伤的泪,而是觉醒的泪、解脱的泪,也是预见到未来将要面对重重阻碍的、复杂的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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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0-4-8 1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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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7]分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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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昨天 07:16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xiejin77 于 2025-11-14 10:49 编辑 & o: C* P# |% S  s7 g

    ; T. R: L8 H0 o: `" l+ ~第十章 严父与孝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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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那夜灯河归来,孟月见便愈发沉默了。她时常对着窗外发呆,手中的刻刀也失了往日的灵动。她心中的天平,已经发生了无可挽回的倾斜。
    孟知儉看在眼里,却全然会错了意。他只当是女儿心有所属,为裴文远的才情所动,正沉浸在待嫁女儿家的娇羞与憧憬之中。他对这门亲事极为满意,几番与裴尚书商议,已然到了谈婚论嫁的阶段。
    这日晚膳后,孟知儉将女儿叫到书房,屏退了左右。书房里燃着上好的檀香,气氛庄重而温和。
    “月见,”他语气温和,脸上带着志得意满的笑容,仿佛一切尽在掌握,“为父与裴尚书已经商议妥当,准备为你们交换庚帖了。裴家公子文采风流,家世清白,是你最好的归宿。为父看他待你,也是真心实意。你……可有什么想说的?”
    他本以为会得到女儿羞涩的默许,或是低头不语的默认。不料孟月见却抬起头,那双清澈的眸子里,没有羞涩,没有喜悦,只有一种前所未有的、如同秋水般的坚定。
    “爹,女儿……女儿不想嫁。”
    孟知儉脸上的笑容瞬间凝固了,他几乎以为自己听错了。“你说什么?”
    “女儿不想嫁给裴公子。”孟月见重复了一遍,声音不大,却字字清晰,掷地有声。
    “胡闹!”孟知俭一拍桌子,震得桌上的紫砂茶杯都跳了一下。他猛地站起身,眼中满是难以置信的怒火,“裴文远哪里配不上你?这桩婚事,满神都的女子都求之不得,你竟敢说不嫁?”
    “他很好,”孟月见垂下眼帘,声音依旧平静,“他什么都好。只是……女儿不喜欢。”
    “喜欢?”孟知俭像是听到了天大的笑话,他在书房里来回踱步,宽大的衣袖因愤怒而微微颤抖,“婚姻大事,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讲究的是门当户对,是家风传承,是相敬如宾,白头偕老!‘喜欢’这种虚无缥缈的东西,能当饭吃吗?能保你一生富贵安稳吗?”
    “爹,”孟月见鼓起勇气,抬起头直视着父亲,她的目光不再躲闪,“相敬如宾,若无心,与相敬如冰何异?女儿不想过那样的日子。女儿想……嫁一个能让我笑出声、也能陪我哭一场的人。一个……活生生的人。”
    “不一样的生活?”孟知俭怒极反笑,他指着窗外那精心打理的庭院,指着满架的珍本藏书,“你看看这里,哪一样不是别人羡慕的?你生在孟家,享受着最好的教养和庇护,这就是你的命!你所谓的‘不一样的生活’,难道是去过市井小民那种为了一文钱争得头破血流的日子吗?是去嫁给那些粗鄙不堪的凡夫俗子吗?”
    他的话,像一根针,刺中了孟月见心中最隐秘的角落。她想起了那个在河边爽朗大笑的胡饼贩子,那个身上带着麦香和烟火气的男人。
    她的沉默,在孟知俭看来,便是默认,是无可辩驳的证据。他心中的怒火更盛,也夹杂着一丝深刻的失望和痛心。他含辛茹苦将女儿教养成一株温室里的国色牡丹,她却向往着墙外的野草闲花。
    “我一生清誉,将你教养成大家闺秀,不是让你去想那些不切实际的疯念头!”他厉声道,声音因激动而微微发颤,“你是我孟知俭的女儿,就必须恪守妇德,遵从孝道!这门亲事,由不得你!”
    “爹!”
    “不必多言!”孟知俭抛出了他的终极武器,“你是我孟家的女儿,吃穿用度,学识教养,皆是我所赐!‘孝’之一字,便是顺!你若还认我这个父亲,便该听从我的安排!这才是为人子女的本分!你若再敢胡言乱语,即日起,便不许再踏出院门一步!好好反省!”
    “孝道”如同一座无形的大山,沉沉地压在孟月见的心头。父亲眼中的期盼与失望,家族的声誉,世俗的规矩,织成一张密不透风的网,让她动弹不得。而那颗刚刚萌芽的、渴望“自我”的种子,在这张网中,被勒得几乎窒息。
    她看着父亲决绝的背影,那个从小教她读书写字、曾是她心中最敬仰的人,此刻却显得如此陌生而专断。他一生都在刊印圣贤书,教导世人何为“道”,却不许自己的女儿去选择她自己的人生之道。
    泪水模糊了她的视线,她没有再争辩,只是默默地行了一个福礼,转身退出了书房。每一步,都像是踩在刀尖上,沉重而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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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一章 一碗阳春面1 [& Z  q1 ]: D! {7 M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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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父亲的争吵,耗尽了孟月见所有的力气。她被禁足在自己的小院里,整日茶饭不思,人也迅速地消瘦下去。阿嬷看在眼里,急在心里,变着法地从厨房端来各种精致的糕点和菜肴,可孟月见总是看也不看,原本光洁的脸颊都微微凹陷了下去,显得小脸愈发苍白。
    赵七郎已经好几日没有在街上“偶遇”孟府的采买小厮阿福了。他心里有些莫名的不安,总觉得发生了什么事。他只会做胡饼,却也知道,像孟小姐那样的人,定然是不会常吃这种粗糙东西的。可除了胡饼,他竟想不出任何能表达关切的方式。
    这日,厨房又派阿福去南市买些开胃的山楂糕。阿福愁眉苦脸地路过赵氏饼铺,赵七郎认得他,连忙叫住,递过一个热胡饼,随口问道:“阿福兄弟,怎么这几日瞧着你无精打采的?府上一切可好?许久未见阿嬷了。”
    阿福接过饼,心直口快,叹了口气道:“赵大哥,别提了!我们家小姐跟老爷闹别扭,为了婚事,好几日没怎么吃东西了,人都瘦脱了相!老爷下了令,不许小姐出院门,我们这些做下人的,看着干着急也没法子……”
    赵七郎脑中“嗡”的一声,心像是被什么东西狠狠揪了一下。他第一反应不是男女之情,而是边塞军人最朴素的念头:人是铁,饭是钢,不吃饭怎么行!饿坏了身子,还谈什么婚事不婚事!他立刻想到,饿了许久的人,肠胃最是虚弱,万万吃不得油腻的胡饼。他想起自己当年在鹰嘴崖负伤后,躺在伤兵营里,军医说的,一碗清淡的热汤面,最是养人。他也想起了初到神都的时候,用置办胡饼家什后剩下的几文钱在积善坊的半两食铺吃到的芼面……
    这份关怀,是基于经验的、务实的,而非风花雪月的。
    当晚收摊后,他没有立刻休息,而是在自家那小小的厨房里忙活起来。他笨拙地切着葱花,刀工远不如他揉面那般利落。他从不多的积蓄里,拿出钱买了最好的猪板油,细细地熬出雪白的猪油。他用猪油、酱油和一点盐,调出最简单的汤底,然后将细细的面条下入滚水,煮得恰到好处。没有多余的配菜,就是一碗最纯粹的阳春面。
    他将面盛入一个粗糙的瓦罐,又用厚厚的棉布包裹起来,趁着夜色,找到了阿福的住处。他将瓦罐塞给阿福,郑重地嘱咐:“兄弟,劳你个事。这是我煮的清汤面,你悄悄拿给阿嬷,让她给你们小姐吃。别的什么也别说,就说……就说天冷了,吃点热乎的暖暖胃。”
    阿嬷提着尚有余温的瓦罐,快步回到了小姐的房间时,孟月见正靠在窗边,望着天边最后一抹余晖发呆,小脸苍白得没有一丝血色。桌上,还摆着厨房送来的冰糖燕窝和芙蓉鸡片,精致,却冰冷,无人问津。
    “小姐,你吃点东西吧。”阿嬷打开瓦罐,一股朴素而温暖的香气瞬间弥漫开来。那股混合着猪油与葱花的、温暖霸道的香气,充满了整个清冷的房间。
    瓦罐里,是一碗汤色清亮、点缀着翠绿葱花的阳春面。面条根根分明,卧在清澈的高汤里,简简单单,却透着一股熨帖人心的暖意。
    “这是……”孟月见怔住了。
    “是南市的赵郎君,托阿福送来的。”阿嬷小声说。
    孟月见看着那碗面,眼前仿佛又浮现出那个在烟火中忙碌、在河边大笑的身影。他不懂诗词歌赋,不懂金石玉器,但他却用他最朴素的方式,送来了最及时的关怀。这碗面,不像府里精致的糕点,需要细嚼慢咽;也不像裴文远送来的名贵补品,带着某种审视与目的。它就是一碗简简单单的面,不言不语,却仿佛在说:我知道你难过,吃点东西,会好起来的。
    这份温柔,笨拙,却无比真诚。它击溃了孟月见心中最后一道防线。
    孟月见的眼眶一热,竟奇迹般地感到了饥饿。她接过碗,拿起筷子,小口地吃了起来。那股暖意,顺着喉咙滑下,像一只温柔的手,熨帖着她那颗因争吵与饥饿而冰冷蜷缩的胃。这不是山珍海味,却比任何珍馐都更能抚慰人心。因为这里面,没有规矩,没有要求,只有一句无声的“你要好好的”。
    她吃得很慢,很认真,仿佛在品尝一件稀世珍品。
    就在这时,书房的门“吱呀”一声开了。
    孟知儉本是余怒未消,又终究放心不下女儿的身体,内心矛盾地前来探望。他想好的说辞,或软或硬,都已在腹中。可当他从门缝里向里望去时,他愣住了。
    他看到的,是女儿捧着一个他从未见过的、粗陋不堪的瓦罐,正专注地、甚至带着一丝虔诚地,吃着一碗面。而她的脸上,是连日来从未有过的安宁与满足。
    他一生构建的、引以为傲的价值体系,在这一刻,被这碗面的热气,熏得模糊不清。他给了女儿锦衣玉食,给了她最好的名声与前程,她却愁容满面。而一个市井小贩的一碗粗面,竟让她露出了久违的安然。为什么?他第一次开始怀疑:自己给予的,真的是女儿想要的吗?那种他所鄙夷的“市井之物”,真的就一无是处吗?
    他没有进去,只是静静地站在门外,看着女儿将那碗面连汤带水地吃得干干净净。夜风吹过庭院,带来一丝凉意。孟知俭第一次对自己坚信不疑的“为父之道”和“门当户对”,产生了一丝微不可查的动摇。
    他默默地带上门,转身离去。背影在长廊的阴影里,显得有些落寞,不再是那个说一不二的严父,而更像一个困惑的、寻不到答案的老人。
    而那碗阳春面的余温,不仅暖了孟月见的胃,也像一粒投入深潭的石子,在她和她父亲的心湖里,同时漾开了一圈悠远的、足以改变一切的涟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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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墙外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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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碗阳春面之后,孟月见病好了,人却变了。
    她开始频繁地走到窗边,望向府墙之外。以前,她看的是天上的云、檐角的雀;如今,她听的是墙外隐约传来的叫卖声、孩童的嬉笑声,还有那些她从未真正了解过的、市井的声音。
    "阿嬷,"这日午后,她忽然开口,"我想出去走走。"
    阿嬷吓了一跳:"小姐,老爷说了,您不可再私自出府……"
    "不是偷偷溜出去。"孟月见打断她,眼神前所未有的坚定,"我去跟父亲说,就说我要去采买些刻版用的新纸样。这是正事,父亲不会拒绝。"
    果然,当她以"怀雅堂"的名义提出要去东市的纸行,孟知儉虽有些意外,却还是点了头,只是命阿嬷紧紧跟着。
    那是孟月见成年之后第一次,以一个"正常人"的身份,真正踏入神都的街市。
    不是夜晚的偷溜,不是匆忙的寻猫,而是在正午的阳光下,光明正大地,走在那些她曾经只能从墙头窥探的、鲜活的人群之中。
    东市的繁华,远超她的想象。
    宽阔的街道两旁,店铺鳞次栉比。卖绸缎的、卖瓷器的、卖香料的、卖胭脂的,各色招牌在风中摇曳。空气中混杂着檀香、脂粉、烤肉、马粪和说不清的、属于"人间"的复杂气味。
    人潮如织。有骑着高头大马的勋贵子弟,有挑着货担的小贩,有牵着孩子的妇人,有三五成群、嬉笑打闹的学子。每个人都行色匆匆,每个人的脸上,都写着鲜活的喜怒哀乐。
    孟月见被这股生命力深深震撼了。
    她从未想过,在她那片雅致清冷的庭院之外,世界可以如此喧闹、如此粗糙、又如此……真实。
    "小姐,您看,这家的纸样最全。"阿嬷将她引到一家老字号的纸行。
    孟月见走进去,掌柜的是个精明的中年人,一见她的装束和气质,立刻堆起笑脸,端出最好的宣纸、竹影纸、薛涛笺来。
    孟月见认真地挑选着,却不经意间,听到隔壁传来一阵争执。
    "你这纸,怎么越来越次了!我上回买的,墨都洇!"一个年轻的声音,带着气愤。
    "客官,您这是冤枉人!我这纸,可都是……"
    "别狡辩!你当我不识货?"
    孟月见侧耳听着,那声音有些耳熟。她走到门口,探头一看,只见一个身着旧儒衫的清瘦少年,正与一家小纸铺的掌柜争执。少年脸色通红,手里攥着几张明显质量低劣的纸,眼中满是怒火和……委屈。
    她认出来了,那是国子监的张彦,也曾登门拜访过父亲。
    "这位小哥,何必动怒。"孟月见不知哪来的勇气,轻声开口,"依我看,这纸确实成色不佳,掌柜的,不如您换几张好的给这位小哥,大家和气生财?"
    那掌柜见是位女眷,又见她气质不俗,不敢得罪,只得悻悻地换了几张纸。
    张彦愣愣地看着孟月见,随即深深一揖:"多谢这位……娘子解围。"
    孟月见摆摆手,想说什么,却不知如何开口。她从未与陌生男子交谈过,此刻竟有些紧张。
    张彦也觉尴尬,匆匆道谢后便走了。
    可这短短的一次"路见不平",却让孟月见心中生出一种奇妙的感觉——
    原来,走出那堵墙,她也可以做些什么。哪怕只是一句话,也能化解一场争执。
    回府的路上,她特意让阿嬷带她绕道,经过了南市。
    远远的,她看到了那间熟悉的小饼铺。赵七郎正光着膀子,在炉火边忙碌,汗水将他古铜色的皮肤映得发亮。一个孩子跌倒了,他大笑着扶起,塞给孩子一个热饼。
    孟月见站在人群外,静静地看着。
    她忽然明白了,为什么那碗阳春面,会比府里的山珍海味更让她安心。
    因为那里面,有一种她在高墙内永远学不到的东西——
    人情。
    "小姐,咱们该回去了。"阿嬷催促道。
    "嗯。"孟月见点点头,却在转身前,又多看了那铺子一眼。
    她在心里暗暗说:我还会再来的。不是偷偷地来,而是光明正大地,走进这片烟火。
    那一日之后,孟月见像变了个人。
    她开始主动要求参与"怀雅堂"的采买、与刻工的沟通,甚至提出要去拜访一些订书的客户。孟知儉虽觉诧异,但见女儿做的都是正事,也就默许了。
    她的世界,在一点点打开。
    而她的心,也在一点点,向那个在烟火中忙碌的身影,靠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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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四:市井识人心9 S6 |7 Y8 U3 M+ w6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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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经一场大雨,不知谁会为你撑伞,谁在雨中旁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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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二章 市井百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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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神都的清晨,是被烟火气唤醒的。先是南市街角赵七郎胡饼摊上那一声热油滋啦的轻响,随即,那霸道的麦香与肉香便如同一支无声的号令,让整条长街都活了过来。
    脚夫陈大牛,向来是第一个循香而至的客人。他那洪亮的嗓门和憨厚的笑声,几乎已成了赵家饼铺开张的报时钟。然而,这几日,那钟声却哑了。
    陈大牛依旧每日都来,只是不再高声谈笑。他总是默默地站在队伍的末尾,眼神飘忽,脸上那常年被河洛烈日晒出的红润,也蒙上了一层挥之不去的灰败。他接过胡饼,不再像往常那样当场咬上一大口,而是小心翼翼地用油麻纸包好,揣进怀里,仿佛那不是吃食,而是一份沉甸甸的心事。
    “大牛哥,家里可是出了什么事?”这日,趁着人少,赵七郎终于忍不住开口问道。他递过一个刚出炉、烫得几乎拿不住的胡饼,又从旁边的瓦罐里盛了一碗热汤。
    陈大牛的嘴唇嗫嚅了一下,那张饱经风霜的脸上,竟浮现出一丝与他粗犷身形格格不入的脆弱。他没有接话,只是重重地叹了口气,那口气里,有辛劳,有愁苦,还有一丝难以启齿的羞愧。他摆了摆手,转身就要走。
    “大牛哥!”赵七郎一把拉住他,“咱们是邻里,更是兄弟。有事你说话,我赵七虽然没什么大本事,但一身力气还是有的。天大的事,总有法子扛过去。”
    赵七郎的眼神坦荡而真诚,像边塞正午的太阳,晒得人心里那些阴暗的角落无处遁形。陈大牛那双常年挑担而磨出厚茧的大手,微微颤抖起来。他看着赵七郎,这个从河西来的年轻人,这个每日用一个热胡饼温暖他清晨的兄弟,眼眶一热,喉头哽咽了。
    他将赵七郎拉到一旁的僻静处,蹲下身,像一头被困住的老牛,将头埋进了双膝之间。
    “七郎……俺……俺对不住你……”
    断断续续的讲述中,赵七郎终于拼凑出了事情的全貌。
    陈大牛家有七口人,妻子常年体弱,三个娃儿嗷嗷待哺,日子过得捉襟见肘。他的大儿子,年方十五,名叫拴住。拴住是个懂事的孩子,眼见父亲日夜劳累,母亲汤药不断,便一心想为家里分忧。前些日子,他瞒着家里,在西市找了个活计,给一家名叫“锦绣阁”的绸缎庄搬运货物。
    那“锦绣阁”的掌柜姓钱,人称钱半城,在西市是出了名的笑面虎。他见拴住年轻力壮又老实,便许了高价,让他独自去运送一批据说是要送往宫里的名贵蜀锦。谁知在半路上,那本就捆扎不牢的货物滚落,被雨后路面的泥水浸污了一大半。
    钱掌柜勃然大怒,一口咬定是拴住故意毁坏,逼着他画押,签下了一张五十贯的欠契。
    五十贯!
    对陈大牛这样的家庭而言,这无异于一个天文数字。他们一家人,不吃不喝干上十年,也未必能攒下这笔钱。钱掌柜每日派人上门催逼,言语间极尽威胁,说若还不上钱,便要将拴住送去官府,告他个监守自盗,那可是要充军流放的大罪。
    “俺知道,拴住那娃是被人下了套了。”陈大牛的声音里充满了无力与绝望,“可俺们是泥腿子,没钱没势,跟人家斗,拿什么斗?俺这些天,是想问你借钱来着……可你挣的也是辛苦钱,俺……俺实在张不开这个口……”
    他抬起头,那张憨厚的脸上满是泪痕。“七郎,俺不求别的,只求你能帮俺照看俺婆娘和娃儿……俺这条命,大不了就赔给那姓钱的……”
    “胡说!”赵七郎一把将他从地上拽起来,眼中燃着一团火,“命是自己的,不是哪个王八蛋的!五十贯,他怎么不去抢!走,大牛哥,这事,我管定了!”
    赵七郎的性子,是在边塞的血与火里淬炼出来的。他见不得兄弟受辱,更见不得这般以势压人的无耻行径。然而,他也清楚,光凭一腔热血和一双拳头,在神都城是行不通的。那钱半城既然敢设下此等圈套,背后必然有所倚仗。
    他脑中,忽然闪过一个身影。
    那个在午后慵懒的阳光下,拨着算盘,眼神却清明如镜的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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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日闲茶馆,林婉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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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日闲茶馆,永远是南市最从容不迫的所在。无论外面如何喧嚣,这里都自成一方天地。茶客们南来北往,谈天说地,从朝堂秘闻到邻里纠纷,世间百态,尽数融化在一杯清茶的热气里。
    老板娘林婉儿,正倚在柜台后,手中拿着一把小小的银镊子,不急不缓地从一罐新到的君山银针里,拣出几根成色稍次的茶叶。她今日穿了一件靛蓝色的布裙,简朴素净,却难掩那份由内而外透出的风韵。她的动作很轻,神情专注,仿佛那不是茶叶,而是某种珍贵的艺术品。
    赵七郎带着满身的急躁和火气闯进来时,看到的就是这样一幅景象。他心头的焦灼,竟被这安然的氛围冲淡了几分。
    “林老板。”他走到柜台前,压低了声音。
    林婉儿抬起眼帘,那双眼睛,仿佛能看透人心。“赵郎君今日的火气,可比你的炉子还旺。坐下喝杯茶吧,今年的雨前龙井,去去火。”
    她没有问何事,却仿佛已知他有事。她亲自泡了一盏茶,推到赵七郎面前。茶汤碧绿,清香扑鼻。
    赵七郎没有心思品茶,他将陈大牛的遭遇一五一十地说了出来。当他说到“西市”、“锦绣阁”、“钱半城”这几个字眼时,他敏锐地察觉到,林婉儿那只拣着茶叶的纤纤玉手,有了一个微不可察的停顿。
    她的眼神,依旧平静如水,但那水平之下,似乎有什么东西,被搅动了。
    “钱半城……”她轻轻念着这个名字,声音里听不出情绪,却让赵七郎感到一丝寒意,“他还是老样子,专挑那些涉世未深、急于求成的少年人下手。手法,也还是那么的……不入流。”
    “林老板认得他?”赵七郎心中一动。
    林婉儿没有直接回答。她放下镊子,走到窗边,望着窗外熙熙攘攘的街景,目光变得有些悠远。
    “我刚来洛阳的时候,比你还小,也比你更狼狈。”她缓缓开口,声音很轻,像是在说一个与自己无关的故事,“那时,我有个哥哥。他是我在这世上唯一的亲人。他会木工,手艺很好,一心想在神都城出人头地,让我过上好日子。”
    赵七郎静静地听着。他知道,这是林婉儿第一次向人袒露她的过去。
    “后来,他也遇到了一个‘钱掌柜’。那人夸他的手艺,许他重金,让他雕一批名贵的紫檀木家具。我哥熬了三个月,熬得眼都红了,终于做好了。交货那天,那人却说,木料里有裂纹,是次品,不仅分文不给,还反过来要我哥赔偿他的木料钱。”
    她的声音依旧平淡,但赵七郎能听出那平淡之下压抑着的、早已沉淀的巨大悲伤。
    “我哥是个老实人,也是个要强的人。他受不了这份冤枉和羞辱,那天晚上,他从天津桥上……跳了下去。”
    茶馆里,一时静得只剩下窗外隐约的叫卖声。
    赵七郎的心,像是被什么东西狠狠地揪了一下。他终于明白了,林婉儿那份超乎年龄的通透与淡然,是用怎样惨痛的代价换来的。
    “那之后,”林婉儿转过身,脸上又恢复了那副波澜不惊的神情,只是眼底深处,多了一抹化不开的寒意,“我就盘下了这个茶馆。我告诉自己,只要我还在这里一天,就不能再让这样的事,发生在我眼皮子底下。”
    她看着赵七郎,眼神变得锐利起来:“赵郎君,你想帮你那位兄弟,光靠拳头是不成的。对付毒蛇,得找到它的七寸。”
    “七寸?”
    “不错。”林婉儿回到柜台后,重新拿起了算盘,手指在算珠上灵活地跳动着,发出清脆的声响。“钱半城这几年在西市风生水起,靠的可不仅仅是坑蒙拐骗。他攀上了一门大靠山——户部侍郎周大人的远房外甥。他最近正急着想把他那间‘锦绣阁’的绸缎,塞进宫里采买的名单。这件事,是他如今最看重,也最怕出岔子的命门。”
    她的手指在算盘上停下,定在一个数字上。“五十贯。他要的是钱,更是想用这份欠契,把陈家大郎拴在手里,给他白白干活。他吃定了陈大牛老实巴交,不敢声张。”
    “那我们该怎么办?”赵七郎问道。
    林婉儿的嘴角,勾起一抹意味深长的笑意。那笑容里,有智慧,有嘲讽,还有一丝淡淡的快意。
    “办法,不在你,也不在我。”她端起茶杯,轻轻吹了口气,“解铃还须系铃人。这件事,得让陈大牛自己去解决。”
    她凑近了一些,对赵七郎如此这般地交代了一番。她的声音很低,却字字清晰,带着一种运筹帷幄的镇定。
    赵七郎听着,眼睛越来越亮。他看着眼前这个看似柔弱的女子,心中生出无限的敬佩。她没有刀,没有剑,但她的智慧,却比任何刀剑都更加锋利。
    第二日,陈大牛没有去挑担。他换上了自己最好的一件虽然打了补丁、但浆洗得干干净净的青布短衫,在赵七郎的陪伴下,走进了西市的锦绣阁。
    锦绣阁内,富丽堂皇。钱半城正摇着一把折扇,对一名管事模样的客人大谈他的蜀锦如何精美。见到陈大牛,他脸上的笑容一敛,不耐烦地挥挥手:“去去去,这里不是你要饭的地方。钱凑够了?”
    陈大牛没有像往常那样畏缩,他深吸一口气,想起林婉儿和赵七郎的嘱咐,挺直了腰板,朗声道:“钱掌柜,钱,俺没有。但俺今天来,是想跟你谈谈你那批‘贡品’蜀锦的事。”
    他特意将“贡品”两个字,咬得极重。
    钱半城的脸色微微一变。“你胡说什么?”
    “俺没胡说。”陈大牛从怀里,摸出一小块布头,正是那日被泥水浸污的蜀锦残片。这是林婉儿特地让他带来的。“俺虽然是个粗人,但也听人说了。真正的贡品蜀锦,织法有定数,染料有秘方,遇水色不褪,入泥香不散。可你这块料子,俺拿回家给俺婆娘一看,她就说,这不过是江南那边仿造的次等货色,连寻常大户人家都瞧不上,更别提是送进宫里的‘贡品’了。”
    钱半城的脸色,瞬间变得煞白。他没想到,这个他眼中的蠢牛,竟然懂得这些。
    陈大牛见他神色有异,胆气更壮了。他继续按照林婉儿教的话说道:“钱掌柜,你说俺儿子毁了你的货,要赔五十贯。可你这以次充好、欺上瞒下的生意,若是让宫里的内侍监,或是你那位户部的靠山周大人知道了……你说,这又该赔多少?”
    “你……你敢威胁我?”钱半城又惊又怒,但声音明显发虚。
    “俺不敢。”陈大牛摇摇头,神情朴实得近乎狡黠,“俺只是个老实巴交的庄稼人,只想养家糊口。俺儿子不懂事,冲撞了掌柜的。这样吧,那五十贯的欠契,咱们一笔勾销。往后,俺让拴住,继续在你这儿干活,不要工钱,就当是赔你的不是。干到你觉得够了为止,你看如何?”
    这话听似退让,实则步步紧逼。钱半城听得冷汗都下来了。他知道,这陈大牛背后,必有高人指点。他最怕的,就是事情闹大,影响到他攀附权贵的大计。若真让人知道他拿仿品去冒充贡品,别说生意,脑袋都可能保不住。
    权衡利弊,他只觉得眼前这个老实的脚夫,像一个烫手的山芋。
    “罢了罢了!”他咬咬牙,从柜台里拿出那张欠契,当着陈大牛的面,“撕拉”一声,撕得粉碎。“算我倒霉!你让你儿子,以后别再出现在我面前!”
    陈大牛看着那飘落的纸屑,激动得浑身颤抖。他对着钱半城,深深地鞠了一躬,没有多说一句话,转身便走出了锦绣阁。
    门外,午后的阳光正盛。赵七郎就等在不远处,看到他出来,迎了上去,重重地拍了拍他的肩膀。
    陈大牛的眼泪,再也忍不住,夺眶而出。那不是屈辱的泪,而是劫后新生、重获新生的泪。
    当晚,赵七郎的饼铺提前收了摊。他提着一壶好酒,和几个刚出炉的热胡饼,再次来到了半日闲茶馆。
    茶馆里客人已经散去,林婉儿正独自一人,在灯下擦拭着一套精致的紫砂茶具。那套茶具,样式古朴,看得出有些年头了。
    “林老板,多谢。”赵七郎将酒和饼放在桌上。
    林婉儿抬起头,对他嫣然一笑,那笑容在温暖的灯火下,显得格外动人。“该谢的,不是我。是他自己,终于敢挺直腰板,去争自己的道理。”
    她看着那套茶具,眼神温柔。“这是我哥留下的,唯一的东西。他说,等将来挣了钱,就给我买个大宅子,院里种满梅花,我们兄妹俩,就在梅树下用这套茶具喝茶。”
    她的声音里,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怅然。
    赵七郎沉默地为她倒了一杯酒。“都过去了。”
    “是啊,都过去了。”林婉儿端起酒杯,一饮而尽。一抹红晕飞上她的脸颊,她看着窗外已然沉寂的街市,轻声说道:“其实,这市井里,哪有那么多坏人。大多数人,都像陈大牛一样,只想本本分分地活着。只是有时候,被逼到绝路,才走了岔道,或是失了胆气。我守着这茶馆,不过是想在他们快要摔倒的时候,能悄悄扶上一把罢了。”
    窗外,月上中天,清辉洒满神都城。
    赵七郎看着眼前的林婉儿,心中忽然明白了。这神都的烟火,之所以温暖,不只在于那一口热饭,一盏热茶。更在于,总有那么一些人,像陈大牛一样,在困顿中坚守着朴素的善良;也总有那么一些人,像林婉儿这样,用自己的伤疤,去照亮别人的路。
    他们,才是这市井百态里,最真实,也最动人的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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