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做晚饭的时候整理了一下思路,可能晨大你这篇文章给我这种感觉的原因仅仅是因为把35岁危机和自我修养放在一篇文章里谈。自我修养是否重要,当然,没人会反对,自我修养在任何年龄都很重要。是否应该反对年龄歧视,当然,必须反对年龄歧视。但是你把这两件事放在一篇文章里写的话,那怎么看都像是在blame the victim。 就跟你一个朋友被人骗了,你去安慰他的时候讨论是否该警惕骗子一样。just my two cents.
这是从个人角度来看。从公司角度来看也是一样,如果公司还在,还在做近似的业务,但技术变化导致你跟不上了,公司有责任(但不一定都能做到,这是另外一个话题,在美国中产阶级萎缩一文里有所提及)提供培训,帮助你跟上,但关键还是在你自己。这不是blame the victim,而是don't be a victim。
996是劳动法规的问题,与35岁现象没有必然联系。反过来,如果因为996而跳槽,何以见得下家就不是996?如果愿意以降低收入为代价,换取better work life balance,这本来就是个人选择的问题,属于对自己负责的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