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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明清书童原来是小“受”
热度 22 齐的隆冬强 2015-11-30 13:51
明代堪称古代中国的文艺复兴时代,春宫画蔚为大观,同性恋被普遍接受,在著名的《南柯记》里,还出现了淳于棼与三位寡妇的群 P 戏——而且还三位姐姐主动要求的! 魏浊安着重研究了明清小说里的同性恋。他说,同性恋在晚明男性的性生活中是普遍被接受和承认的行为。这些风流浪子在成群的妻妾之外,还贪慕男色。不过,这些男色一般是少年正太,大叔是没有人要的,“最理想是 16 周岁的美少年”。 充当同性恋行为中“被进入者”角色的少年都是贱民,而相对的社会地位高的良民一律要充当“进入者”,这是当时社会所能接受的标准。 如同我们现在把被进入者称为“受”,明代那时候的行话,叫“书童”,或者“门子”。也就是说,他们除了书童和门子的功能外,还肩负满足主人性需要的任务。 书童比门子地位高,要识字。相对于与妻妾生活的空间——内房,这种进行同性恋活动的场所叫“外房”,如《金瓶梅》中西门庆和书童在外房发生关系,当然,西门庆是永远的进入者。 而内房的妻妾和外房的童仆争风吃醋也成为小说描写的主题之一。此外,有些小说也存在对同性恋讽刺、歧视描写,主要当这种行为发生在贱民之间的情况下,或行为者的身份比较特殊,像僧人、道士等。其背后的理论是,对男人来说,和少年发生性关系,是妻妾不在身边时的一种权宜之计,一种替代性的满足。李渔的《肉蒲团》就持这种观点。 汤显祖的《牡丹亭》中认为,异性爱可以超越生死,但在晚明描写同性恋的小说《弁而钗》和《宜春香志》中,作者“醉西湖新月主人”超越了汤显祖,认为爱情除了可以超越生死,也可以超越性别和阶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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