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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事热点] 我也来说说瑞典的事:人情、法律以及所谓反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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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6-4-24 12:49
  • 签到天数: 7 天

    [LV.3]辟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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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楼主| 发表于 2018-9-25 00:08:3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巴巴爸爸 于 2018-9-25 09:46 编辑

    瑞典这事如果要和大使馆连在一起评论,症结在于,瑞典警察对待曾一家有没有错。我们一层层说。

    斯德哥尔摩人口200万最多300万吧,森林覆盖面积超过70%,这种地方,谈论离市中心多远没有意义,就算在很靠近中心的森林公园仍然很荒。森林公墓地铁站附近环境无论大家看照片还是我路过时候的观感,都不是一个热闹的地方,特别在深夜。那时候地铁已经停运,曾家回到市里据报道搭乘的是pendentog,在座的如果有人知道这种交通工具我佩服你万事通。曾家当时如果不是运气好碰上夜游神绝对得在荒郊野地等到天明。他很幸运,那天晚上温度不过低于10°,九月的斯德哥尔摩深夜温度接近零度不是传说。而在事发旅馆不远车程处就是市中心火车站,那个点车站候车大厅可说空空如也,扔那不会有扰民之嫌。

    谈完人之常情我们来说说法律。有没有相似案例?如果相似点是带父母旅行,确实没有,如果相似点是不服从警察执法,还真有。

    2011年11月,26岁的女孩Jenny晚上参加了位于Borås城中心的一个派对。她在派对上喝了几杯酒之后就和朋友到楼下的步行街上吸烟。当时开过来了一辆警车。根据Jenny的描述,她因为背对着警车来的方向,所以没有看到警车,挡住了警车的路。然而根据警察的描述,Jenny当时情绪激动的袭击了警车。不管怎么样,Jenny最后被警察拉进了车里,开到了出城三公里的郊外僻静处。只穿着小礼服和单薄雨衣的她就在大冬天被扔下车。警察表示他把女子扔到郊外的做法是根据警察法(Polislagen)第13条,如果有人的行为扰乱了公共秩序,警察有权把他从现场移走。

    但一年之后该警察还是被判了渎职。判决书中写到:“警察在深更半夜把一名没带身份证,手机和钱的年轻女子,一个人扔在郊外。这种行为不仅不合法,而且显示了该警察糟糕的判断力。”Jenny最终获得了19200克朗的赔偿。
    消息来源:
    https://www.aftonbladet.se/nyhet ... doms-for-tjanstefel
    https://www.hd.se/2015-05-08/bortford-av-polis-far-skadestand

    现在回到我们有没有成为我们所不齿的人,既然提出这个问题,对于欧美领事保护的霸道一定是非常熟悉了。那么我就问一句,曾家违法了吗?瑞典警方明确回答,没有。曾家受到不人道甚至非法(参照上述案例)对待了吗?我觉得是。大使馆维护一个未违法却被不人道甚至可能非法对待的国民就是为人所不齿的霸权?就因为这家人丢人了?虽然在这件事上关于是否丢人大家有几乎100%共识,但丢人毕竟是一个主观感受,所有参与讨论的人包括我一定曾在某时因为某事被某些人视为丢人,虽然我们自己很可能不同意。那么诸位评论此事的依据是(瑞典)法律、国际规则还是情绪?

    最后说一句,在虎狼环视的世界里,如果实力还没达到做一头高贵的白象,最好不要试图成为一匹优雅的白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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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20-6-4 0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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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9]渡劫

    92#
    发表于 2018-10-13 08:56:04 | 只看该作者
    巴巴爸爸 发表于 2018-10-12 12:49
    别争了,争不明白的,他一是不明白人与人关系与国与国关系的区别,二是没有明白国内事务国际事务负责单位 ...

    大家对一件时事新闻发表自己的看法,意见有正反双方,这种争论没有输赢的,双方也不可能说服对方,这是论坛的常态。不过有些人的论点牵强,车轱辘话一大堆,纯粹发泄反中的情绪,双标玩的令人不齿,这是屁股坐在哪里的问题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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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0-9-28 03:33
  • 签到天数: 17 天

    [LV.4]金丹

    91#
    发表于 2018-10-12 19:27:23 | 只看该作者
    齐眉 发表于 2018-10-12 08:59
    只要是同一标准,自然可以。赋予自己权力的同时,也要考虑别人也有可能获得对等的权力。大不了互相谴责嘛 ...

    完全的内政是瑞典人之间的关系,中国没有理由干涉。如果有中国人参与进来,就不是内政了,至少不是完全的内政。我们尊重瑞典的行政司法权力,但如果有可能侵犯中国人权益的,中国人如果用武装部队开进去,这是干涉内政,如果对瑞典发起贸易制裁,这是干涉内政,什么都没有做,就抗议了几句,当然不是干涉内政,当然有权力谴责。

    到目前为止,几乎世界上所有国家都是如此行事。

    中国行驶自己权力的时候,比如处死阿克毛的时候,老外先是耍赖说阿克毛有精神病,后面又是假装震惊,显得中国很野蛮,最后求情,老实说,英国人到这个地方做得都没有问题,我是英国人,也要点赞。但我鄙视英国人的是,求情没问题,为一个毒贩求情, 置那些被毒品害了的人于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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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前天 17:16
  • 签到天数: 1478 天

    [LV.10]大乘

    90#
    发表于 2018-10-12 13:53:40 | 只看该作者
    巴巴爸爸 发表于 2018-10-12 12:49
    别争了,争不明白的,他一是不明白人与人关系与国与国关系的区别,二是没有明白国内事务国际事务负责单位 ...

    你要是早点那么说,就可以照顾到一些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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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8-11-16 00:16
  • 签到天数: 4 天

    [LV.2]筑基

    89#
    发表于 2018-10-12 13:37:49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大道至简 于 2018-10-12 14:06 编辑
    巴巴爸爸 发表于 2018-10-12 12:49
    别争了,争不明白的,他一是不明白人与人关系与国与国关系的区别,二是没有明白国内事务国际事务负责单位 ...


    我也觉得这件事情上,有些朋友之所以站在大多数人的对立面,其实只是对以曾家代表的一种“闹场”的丑态深恶痛绝。其实这点上,大家应该是没有分歧。

    但以这种曾家个例,假以他国的手段“一惩为快”,嫌大使馆“多管闲事”“虎头蛇尾”的心态,多少有些让我觉得不该。

    世界上,大多数的东西都应该是螺旋进步的。无论百姓的作风,还是国格。国家现在有意识,有作为的关照自己在外的公民权益,无论从哪方面讲,我觉得都不应该被讥讽,被揶揄。

    难道非得自己日后遇到粗暴、不公,才渴望有桂大使这样代表的官方替自己发声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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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6-4-24 1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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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3]辟谷

    88#
     楼主| 发表于 2018-10-12 12:49:51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巴巴爸爸 于 2018-10-12 12:56 编辑
    Misunderstood 发表于 2018-10-12 10:06
    英拉和他信的泰国护照早被泰国当局注销作废了,没见她兄妹俩被遣反泰国,相反还像小鸟一样自由地四处 ...


    别争了,争不明白的,他一是不明白人与人关系与国与国关系的区别,二是没有明白国内事务国际事务负责单位职责区别,三是不明白国际关系很多时候重要的事是表明态度而非要个说法,这最后一点又回到了第一点。争就是车轱辘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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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6-4-24 1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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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3]辟谷

    87#
     楼主| 发表于 2018-10-12 10:22:16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巴巴爸爸 于 2018-10-12 10:24 编辑
    齐眉 发表于 2018-10-12 10:09
    好吧,有一年有个美国青年在新加坡马路上涂鸦被判鞭刑,克林顿出面未果依然被鞭,克林顿这也不是干涉内政 ...


    嗯,这是大家都希望的。该做的事各自做到位,一码归一码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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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19-1-23 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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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5]元婴

    86#
    发表于 2018-10-12 10:09:45 | 只看该作者
    Misunderstood 发表于 2018-10-12 09:56
    你拿个百度百科来判定中国大使的交涉就是 “ 干涉内政 ”,太儿戏了吧 ?到目前为至,瑞典没有指责中国干 ...

    好吧,有一年有个美国青年在新加坡马路上涂鸦被判鞭刑,克林顿出面未果依然被鞭,克林顿这也不是干涉内政。

    我自然不是替瑞典打抱不平,说白了瑞典警察这样处置这一家子无赖我觉得一点问题没有,下次如果有老外在国内作奸犯科希望中国警察一样强硬处理,如果外国也来抗议,最好天朝连回应都不要回应,我在自己国家维护秩序关你们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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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20-6-4 0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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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9]渡劫

    85#
    发表于 2018-10-12 10:06:58 | 只看该作者
    齐眉 发表于 2018-10-12 09:18
    法律方面我是门外汉,国际法,外交方面的就更不懂,只能完全看字面的理解。我的理解任何法律都有适用的环 ...
    以前听说过中国政府只需要说明外逃贪官的护照是假的,就可以要求美方遣返,这是符合法理的,但是几乎从来没有这么做过,似乎是只动过一次这个大杀器。我想也许领事保护也不是个随便就拿来用的,滥用引起的危害可能更大,毕竟权力也是对等的。



    英拉和他信的泰国护照早被泰国当局注销作废了,没见她兄妹俩被遣反泰国,相反还像小鸟一样自由地四处飞,这算什么大杀器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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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19-1-23 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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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5]元婴

    84#
    发表于 2018-10-12 09:59:09 | 只看该作者
    巴巴爸爸 发表于 2018-10-12 09:52
    你没想出有什么合理的理由不能让瑞典政府这么抗议,瑞典政府或者根本没想,或者想过了但是想出来了,前者 ...

    如果结合瑞典政府引进了这么多难民,我当然选后一个。。。

    希望天朝能保持清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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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20-6-4 0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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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9]渡劫

    83#
    发表于 2018-10-12 09:56:39 | 只看该作者
    齐眉 发表于 2018-10-12 08:50
    英美这些国家喜欢干涉别国内政,我没说我不同意这点啊。

    就我所知的,我国外交一向是强调“互不干涉内政 ...

    你拿个百度百科来判定中国大使的交涉就是 “ 干涉内政 ”,太儿戏了吧 ?到目前为至,瑞典没有指责中国干涉瑞典警察的执法方式,倒是一众路人甲乙丙替瑞典抱不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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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6-4-24 1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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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3]辟谷

    82#
     楼主| 发表于 2018-10-12 09:52:27 | 只看该作者
    齐眉 发表于 2018-10-12 09:48
    所以我说了后边别人有可能会慢慢学会也这么抗议啊,反正我是没想出有什么合理的理由不能让瑞典政府这么抗 ...

    你没想出有什么合理的理由不能让瑞典政府这么抗议,瑞典政府或者根本没想,或者想过了但是想出来了,前者瑞典政府失职,后者呢......你选一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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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19-1-23 09:15
  • 签到天数: 35 天

    [LV.5]元婴

    81#
    发表于 2018-10-12 09:48:57 | 只看该作者
    巴巴爸爸 发表于 2018-10-12 09:22
    瑞典政府有指出并抗议桂的行为是干涉瑞典内政吗?我看到的目前官方最后消息是瑞方将其视为上诉并将提交更 ...

    所以我说了后边别人有可能会慢慢学会也这么抗议啊,反正我是没想出有什么合理的理由不能让瑞典政府这么抗议的。

    瑞典警方已经根据惯例或者法规对曾家行使了强制措施,而且也说了瑞典警察的处理没问题,这也叫别人没说不对?

    我看到的情况让我没办法对曾家的做法表示同情或者支持,或许有没公开的信息,希望曾家后续可以提供更多真实可靠的信息。作为一个生活在国内拿中国护照的人,我相信很多人(不敢说是不是大部分,但我觉得是)包括我已经对碰瓷的,霸座的,类似这些的人的厌恶达到了一定程度,我还是那句话,啥时候中国警察也这么硬了,我才高兴呢。

    就这件事而言我不知道“凡事...”这个判断是哪里来的?如果有,那就是我对凡是破坏公序良俗(中国的外国的)有意无意侵犯别人或者公共利益的人非常非常的厌恶,在我看来曾这一家子就是这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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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6-4-24 12:49
  • 签到天数: 7 天

    [LV.3]辟谷

    80#
     楼主| 发表于 2018-10-12 09:22:56 | 只看该作者
    齐眉 发表于 2018-10-12 08:59
    只要是同一标准,自然可以。赋予自己权力的同时,也要考虑别人也有可能获得对等的权力。大不了互相谴责嘛 ...


    瑞典政府有指出并抗议桂的行为是干涉瑞典内政吗?我看到的目前官方最后消息是瑞方将其视为上诉并将提交更高级别检察官,这说明桂的行为并未违反瑞典国内法。
    丛林规则对不对且不说,你如果是这种凡事别人没说不对自己先鞠躬习惯性做小服低做法的拥趸,也算我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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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19-1-23 09:15
  • 签到天数: 35 天

    [LV.5]元婴

    79#
    发表于 2018-10-12 09:18:50 | 只看该作者

    法律方面我是门外汉,国际法,外交方面的就更不懂,只能完全看字面的理解。我的理解任何法律都有适用的环境,您觉得适合的或者我觉得适合的,未必就真的是适合的。当然如果您是吃这碗饭的,我无条件听您的。

    看到过有人提到什么维也纳公约,甚至列出了具体条款。我看下来感觉那是适用于被当地警方扣押并无法与外界联系的人,所以大使可以行使权力帮助其联系家人或者律师,但是显然其他人的看法跟我不一样。所以我觉得如果提出一个大家都不是很懂的概念,最好附上解读,或者具体以往的案例。否则说服力会比较有限。

    以前听说过中国政府只需要说明外逃贪官的护照是假的,就可以要求美方遣返,这是符合法理的,但是几乎从来没有这么做过,似乎是只动过一次这个大杀器。我想也许领事保护也不是个随便就拿来用的,滥用引起的危害可能更大,毕竟权力也是对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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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19-1-23 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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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5]元婴

    78#
    发表于 2018-10-12 08:59:42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齐眉 于 2018-10-12 09:03 编辑


    只要是同一标准,自然可以。赋予自己权力的同时,也要考虑别人也有可能获得对等的权力。大不了互相谴责嘛。只不过以前一直反对别人粗暴干涉我国内政的,突然被别人给反对了,或者别人慢慢学会也来反对我们了,这个多少有点尴尬的喜感。

    好吧,我不是丛林法则的拥趸,如果凡事都要说这个,算我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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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19-1-23 09:15
  • 签到天数: 35 天

    [LV.5]元婴

    77#
    发表于 2018-10-12 08:50:12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齐眉 于 2018-10-12 08:55 编辑
    Misunderstood 发表于 2018-10-11 19:45
    童鞋,这才是真正的干涉别国的内政和司法 :


    英美这些国家喜欢干涉别国内政,我没说我不同意这点啊。

    就我所知的,我国外交一向是强调“互不干涉内政”的,这次是不是自己打自己脸,而且是为了这么个犊子。反过来,我不清楚美国国务院有没有“互不干涉内政”这个说法。

    维护国人在海外的合法权益,我很支持。我看到过一些俄罗斯、西班牙对华商粗暴做法的新闻,大使馆应该也是抗议过并提供过帮助,这才是应该做的应该加强的。为了这一家子,有点lo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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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9-4-28 00:05
  • 签到天数: 651 天

    [LV.9]渡劫

    76#
    发表于 2018-10-11 20:06:49 | 只看该作者
    齐眉 发表于 2018-10-11 14:00
    以下来自百度百科。

    互不干涉内政是一项国际法原则,从国家主权直接引申出来的。依此原则,任何国家或国 ...

    有个词叫领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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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20-6-4 06:34
  • 签到天数: 428 天

    [LV.9]渡劫

    75#
    发表于 2018-10-11 19:45:48 | 只看该作者
    齐眉 发表于 2018-10-11 14:00
    以下来自百度百科。

    互不干涉内政是一项国际法原则,从国家主权直接引申出来的。依此原则,任何国家或国 ...

    童鞋,这才是真正的干涉别国的内政和司法 :


    美施压中国释放窃密专家 已进行最高层级交涉
    2010-07-10

    美国等国要求中国释放“709事件”涉案律师
    发布时间: 2016-07-1

    法院宣布将两名路透社驻缅甸记者判处7年监禁后,美国驻缅使馆和欧盟先后发布通告,要求缅甸政府尽快释放两名记者。

    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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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8-10-12 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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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0-9-28 0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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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4]金丹

    74#
    发表于 2018-10-11 17:34:11 | 只看该作者
    齐眉 发表于 2018-10-11 14:00
    以下来自百度百科。

    互不干涉内政是一项国际法原则,从国家主权直接引申出来的。依此原则,任何国家或国 ...

    谴责批评是干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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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19-1-23 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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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5]元婴

    73#
    发表于 2018-10-11 14:00:39 | 只看该作者
    陈王奋起挥黄钺 发表于 2018-9-29 15:37
    任何时候中国大使都有权谴责瑞典国侵犯或疑似侵犯中国人权益,管你有没有判决。如果按照最终裁判才能谴责 ...

    以下来自百度百科。

    互不干涉内政是一项国际法原则,从国家主权直接引申出来的。依此原则,任何国家或国家集团都无权以任何理由直接或间接地对别国进行干涉,不得以任何借口干涉他国的内政与外交事务,不得以任何手段强迫他国接受别国的意志、社会政治制度和意识形态。内政就实质而言是国家在其管辖的领土上行使最高权力的表现。也就是说,凡是国家在宪法和法律中规定的事项,即本质上属于国家主权管辖的事项都是国家内政。

    不干涉所在国警察行使执法权我觉得应该也在不干涉内政的范围内,否则如果瑞典国民在中国扰乱治安中国警察是不是也不能执法?当然在日本有治外法权的美军不在此列。至于执法的尺度问题,我觉得民兵连长说的没错,曾家可以找律师去起诉警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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