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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评】李天一打人事件始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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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16-1-14 1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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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炼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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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 2011-9-16 19:24:4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史老柒 于 2011-9-17 11:06 编辑

    南渝霜华大大让我写一篇短评,但是我不知道我的风格是不是对他胃口,先用这个事件练一练手,如果南大觉得这篇的风格可以,那就继续,如果觉得有什么不妥,那就继续修改。

    李天一和苏楠打人事件的过程我想大家应该都清楚了,不清楚的百度谷歌一下也就清楚了,过程我不再重复,重点评价一下在整个事件中,围观群众,媒体,李双江父子,以及受害人四方的表现:

    1现场小李到底喊了“谁敢打110”没有?媒体在最初,包括微薄的传播,纸媒以及门户网站的新闻中都有写道,喊了!老李第一时间没有对这一问题进行回应,而且我至今也没看到他回应。围观群众不管是当时在现场的,还是后来在新闻下面评论的,以及微波上围观的,一致认为,小李喊了。受伤夫妇表示,没听到小李说过这话。

    我想问一句,到底是被殴打的夫妇距离小李小苏俩近,还是围观群众距离二小近?到底是被殴打的夫妇放在二小身上的注意力大,还是围观群众放在二小的注意力大?喊出这句话的,到底是二小,还是另有其人?对于这一判断,谁的话更有说服力?而且,就在围观群众和媒体一边倒的说,小李跋扈,喊了“谁敢打110”的时候,受伤夫妇却站出来说我没听到他说过这话!这是为什么?
    言尽于此,智者应该已经明白,愚者再说下去也是无用。

    2关于小李当晚获释以及老李的道歉,微波以及少数新闻网站号称小李当晚被保释,已经离开派出所返家,次日,主流门户媒体和纸媒以及公安机关辟谣,表示刑拘不得保释,两人尚在公安机关羁押。这只不过是后面一连串表演的前奏,紧随其后的就是微博第一时间否认了老李亲自去向受伤夫妇赔礼道歉,说老李并没去,是文工团并军委代表去慰问的。但是随着门户网站报道了老李第一时间亲往病房道歉之后。微博随之抛出了著名的“我舍不得打孩子”言论,但是这一言论随着老李慰问受伤者的视频的出现,消声灭迹了,理由很简单,老李亲口说的是:“我恨不得你们用棍子打他一顿。”在这段时间之内,微博上一边倒的言论就是,小李必将逍遥法外,媒体必将被封口,事情必将被冷落。

    3关于被打夫妇是梁光烈防长秘书的亲戚一说,笑,这个说法我敢说没人比我知道得更深!因为,这是一个钓鱼贴,钓鱼的就是我朋友,他当时发在了新宋吧,但是仅仅半天之后,就有来自西山宾馆的朋友说,听说被打的两口子是防长秘书的亲戚?网络传播速度之快,骇人听闻!又及,一位真的跟防长家渊源很深的大姐对我说,被打那两口子,别说根防长就是跟军委都没有一毛钱的关系,此事无稽之谈!军委方面也第一时间出面澄清。

    4小苏爹之谜,小苏叫苏楠,他爹叫苏文斌,男,45岁,原山西省聚通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董事长。在被打夫妇身份落实之后,新的猛料出现了,微博上说,山西省太原公安局局长苏浩,你敢不敢跟苏楠做亲子鉴定?你敢不敢承认苏楠是你的私生子?而且,还有据称,某不愿透露姓名的太原市公安局领导透露,5-6年前,有一个女人领着一个孩子来找过苏局,此时太原市局无人不知。我在想,多亏这个人姓苏,这个人要是姓胡,那不是更热闹了?更搞笑的是,在老苏也被刑拘之后,媒体人居然又别出心裁地说“苏浩,就算你不是苏楠的爹,你也绝对跟苏南关系密切!你敢否认吗?”对此我什么都不想说,就想说一句,做人不要太下作!

    5小李被收容一年。在帝都公安局介入第九天,帝都市局做出犯罪嫌疑人李某由政府收容教养1 年,犯罪嫌疑人苏楠被提请逮捕。媒体再一次让我震惊了,居然一边倒的说处罚太重,有违司法公正,国家之耻!我真的震惊了,当初信誓旦旦说小李必将逍遥法外的媒体人们,居然同情起小李来了!而且大帽子居然是国家之耻!寻衅滋事罪是从过去的刑法流氓罪衍生出来的,属刑事犯罪,未成年人应承担相应责任,收容1年并非上限,这个判罚,不能说轻,但是也绝对不能说重到有违司法公正!关于未成年人收容教养的相关规定我在此不一一列举,只是想说一句,判轻了判重了都是有违司法公正的,闹了半天司法公正与否,全在媒体一支笔?

    6帝都公安局最大的不足,那就是小李后座那支枪,帝都公安局定性为玩具枪的,实际上我个人却认为是m4仿真充气枪。在我国刑法关于涉枪案件相关条款,以及国家枪支管理法明文规定,私藏,买卖,运输,持有仿真枪,其罪行等同于真枪,犯有私藏,买卖,运输,持有枪支弹药罪。而对于玩具枪则也有明确的司法解释。玩具枪首先外形不得与真枪类似,不得让人引发误以为是真枪的联想,所以大街上的玩具枪,外形都很夸张,一看就知道,绝对不是真枪;其次,涂装,玩具枪不得涂装为黑色或者烤蓝色;第三,比例大小,玩具枪不得与真枪比例在1:3以内,军博卖的ak47和95枪模比例都是1:5以上的。符合以上三点任意一点的枪型模具,才可以认定为玩具枪。小李后座那支,显然三不靠。斩鞍今天跟我说,他也有支m4(顺便呸一下阶敌),但是明显比小李后座这支要大一些。当时我的回答是,m4我没记错的话,是有cqb版本的,这个版本跟m4标准版最大的区别就是枪管更短,枪托更小,是专门用于室内作战的,因为我一直没有看到后座那支枪的清晰图,所以也不太好说,但是,就我当时看现场图片来说,那支枪的比例显然大于1:3的上限。

    7关于两车多次违章记录的问题。小李长期在美国就读,帝都车辆管理也并非滴水不漏,把几十次违章都记在小李头上,有失公允。小苏情况类似。小李未成年驾驶车辆本身引起未成年人身份,处罚一般为监护人罚款;小苏和老苏情况严重在于伪造车牌以及冒公,所以二人至今依然刑拘中。

    8至于媒体人所谓的,老李动用军队势力阻止记者采访伤者,随着受伤夫妇首次表态,是院方不希望媒体影响病人的休息,并且征得了他俩的同意之后的行为。至于为什么是武警把守,我想说,那是军队的医院,不是武警把守难道是城管把守?

    总结,小李打人事件,综合考虑,是司法妥协的结果,如果将私藏枪支罪与寻衅滋事罪并列提出,就不仅仅是小李收容教养一年,而是其监护人也将被处以两劳的结局。抹去不提仿真枪一事,单以寻衅滋事罪收容小李一年,属各方博弈之后,都能接受的结果,单以判决而论,并不存在过重的问题,综合考虑的话,依然有轻放之嫌。其中老李承诺不干涉司法程序,个人认为,基本属实。理由很简单,如果老李介入,此事断没有这么快得出结论的可能!

    在这其中媒体和媒体人们的表现,让我不齿!帝都市公安局虽然快刀斩乱麻,但是在处理小李事件中,依然存在不小的问题,这个问题,却不是短时间所能够解决的。短短九天之内,妖风四起,谣言齐出,帝都市局能够做到这点,难能可贵,我会关注该事件进一步发展,并且,相信,帝都市局对此事件作出的庄严承诺!

    用一个博友的微博作为本次短评的结束,他想说的话也是我的心声。

    【刘凝哲 :李天一犯事儿的时候,你们丫骂混蛋啊权贵;李双江认错道歉的时候,你们丫骂拼爹啊虚伪;李家要依法办不干预,你们丫骂去死啊不信;李天一判劳教,你们丫骂法治社会的耻辱啊,国将不国啦!瞧出来了,你们丫就会骂。不随时随性骂的党和政府以及中国人的劣根性,你们丫都不好意思跟人打招呼。】

    ps:那什么,现在风靡网络的四大少将分别是:张召忠少将,宋祖英少将,毛新宇少将,李双江少将,还分别各配有一首极尽挖苦讽刺之能的打油诗。

    其实我想说,李双江国家一级文职,同中将待遇。

    说人家是少将,真埋汰了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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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晨枫 + 5 + 2 + 1 给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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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擦汗
    2016-11-2 08:51
  • 签到天数: 2 天

    [LV.1]炼气

    63#
    发表于 2011-12-21 23:23:02 | 只看该作者
    网站三项重要规定,请所有成员严格遵守
    http://www.aswetalk.org/bbs/foru ... =8220&fromuid=1

    根据网站新颁布的规定一,以后公开版面不允许单纯的时事讨论贴,因此请将此帖尽快发到自己的日志中,期限到2012年1月31日,届时本版所有时事贴将会被永久删除。时事分类也将会被取消。

    谢谢合作。

    该用户从未签到

    62#
    发表于 2011-9-23 04:55:12 | 只看该作者
    茶壶 发表于 2011-9-22 19:24
    帝都是什么地方。正所谓——是龙得盘着是虎得卧着的地方。
    想让帝都警方徇私枉法,比如您喝了几杯二锅头 ...

    长老会的如果这么愚蠢有这样的亲戚,那也升不上去啊。李双江如果还能仕途无碍就奇怪了。

    大陆的官儿越大野心越大的,越要求亲属收敛。

    点评

    瓜爹就是基于这个考虑,把他那个能惹事的儿子远放英伦三岛  发表于 2011-9-23 20:24

    该用户从未签到

    61#
    发表于 2011-9-23 04:50:39 | 只看该作者
    胖得妙不可 发表于 2011-9-20 03:00
    一方面事事要求政府解决,一方面又鼓吹神马自由主义,这不是占便宜没够的无赖、自抽嘴巴的脑残是啥?{:230: ...

    一,这位是政府代表?怎么骂来骂去好像谁跟您仇深似海似的。

    谁招惹您了,是拆了您房还是关您禁闭了?

    点评

    俺玩爱坛三原则:找乐,学习,不吵架——谁找俺吵都不行——BYE~~~  发表于 2011-9-23 10:25
    不敢,谁能没注意您这么张扬的个性呢。  发表于 2011-9-23 09:35
    看来你对俺的言论已经有一段“默默地”关注了,因为这是俺印象中第一次和你互动  发表于 2011-9-23 08:22
    呵呵,你骂五毛好像骂了不少了吧,我可没骂。 你这疙瘩又骂起我来了,爱坛居然容忍这样地?  发表于 2011-9-23 07:50
    你什么意思啊,想骂谁五毛请明说,也请用你的语言反照一下你自己  发表于 2011-9-23 07:47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16-1-14 10:34
  • 签到天数: 2 天

    [LV.1]炼气

    60#
     楼主| 发表于 2011-9-22 20:29:52 | 只看该作者
    茶壶 发表于 2011-9-22 19:24
    帝都是什么地方。正所谓——是龙得盘着是虎得卧着的地方。
    想让帝都警方徇私枉法,比如您喝了几杯二锅头 ...

    还有在小李衙内打人之后紧随其后的,京城四少,这是证据确凿的涉枪案!四位不可说背景不深厚,甚至牵扯到了两岸!
    结果呢?
    雷霆手段给办了!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2-7-16 13:59
  • 签到天数: 1079 天

    [LV.10]大乘

    59#
    发表于 2011-9-22 19:24:20 | 只看该作者
    史老柒 发表于 2011-9-22 12:37
    吴京高晓松醉驾,满文军孙兴吸毒,也没有媒体以造谣污蔑等方式炒作,最后的结果你觉得怎么样?帝都警方徇 ...

    帝都是什么地方。正所谓——是龙得盘着是虎得卧着的地方。
    想让帝都警方徇私枉法,比如您喝了几杯二锅头开车时被警察给拦住了,打个电话吧,让警察听听,这个警察听过后如果对您说:赶紧走吧。您这电话是打给谁的?如果不是这警察的丈母娘,那就得是长老会的几位了。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16-1-14 10:34
  • 签到天数: 2 天

    [LV.1]炼气

    58#
     楼主| 发表于 2011-9-22 12:37:14 | 只看该作者
    榆树 发表于 2011-9-22 11:45
    事实的真相我们都不会全了解,也不可能全了解。我只想知道这件事如果没有新闻的炒作,最后的结果会怎样? ...

    吴京高晓松醉驾,满文军孙兴吸毒,也没有媒体以造谣污蔑等方式炒作,最后的结果你觉得怎么样?帝都警方徇私枉法了吗?
  • TA的每日心情

    2016-9-18 00:11
  • 签到天数: 285 天

    [LV.8]合体

    57#
    发表于 2011-9-22 11:54:36 | 只看该作者
    榆树 发表于 2011-9-22 11:45
    事实的真相我们都不会全了解,也不可能全了解。我只想知道这件事如果没有新闻的炒作,最后的结果会怎样? ...

    如果现在有人告诉你真相,但和你预想的或希望的不一样,你就会信吗?

    信者自信.有没有炒作都会信.不信者恒不信,把事实贴他眼前,他也不会信.

    炒作的东西多了,都可信吗?就这件事而言,各媒体说法还一会一样呢.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8-2-15 17:10
  • 签到天数: 21 天

    [LV.4]金丹

    56#
    发表于 2011-9-22 11:45:05 | 只看该作者
    事实的真相我们都不会全了解,也不可能全了解。我只想知道这件事如果没有新闻的炒作,最后的结果会怎样?

    该用户从未签到

    55#
    发表于 2011-9-22 03:47:38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糊里糊涂 于 2011-9-22 03:47 编辑

    当一个社会,多数人,不论是没多少文化的贩夫走卒还是受过高等教育的专业人士,都爱激情而非理性说话/做事,那只能说这个社会蕴藏的矛盾是相当巨大了,随便什么事都能点燃大火乃至引起爆炸。

    此乃一家之言,不必当真。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3-1-5 00:48
  • 签到天数: 2591 天

    [LV.Master]无

    54#
    发表于 2011-9-21 21:24:07 | 只看该作者
    胖鸡翅 发表于 2011-9-21 07:48
    哈,介个,我看了个消息之后特意去查了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是2006年12月29日第十 ...

    当然了,那帮人都认为政权没有合法性了,还管什么法律。

    该用户从未签到

    53#
    发表于 2011-9-21 20:48:48 | 只看该作者
    哈,介个,我看了个消息之后特意去查了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是2006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修订后,2007年6月1日起施行的,至今已经4年有余。

    其中第五章 司法保护 部分

    第五十四条 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第五十八条 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新闻报道、影视节目、公开出版物、网络等不得披露该未成年人的姓名、住所、照片、图像以及可能推断出该未成年人的资料。   


    其中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条 违反本法规定,侵害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其他法律、法规已规定行政处罚的,从其规定;造成人身财产损失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话说这不知道媒体上狂欢的衮衮诸公,是否觉得是在坐蜡?
    不过这帮货色早也不把法律当回事了吧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3-1-5 00:48
  • 签到天数: 2591 天

    [LV.Master]无

    52#
    发表于 2011-9-21 10:31:15 | 只看该作者
    柴禾儿妞 发表于 2011-9-20 14:06
    微博改名干脆叫傻波算了。。。

    不能啊,否则你我都有危险了呀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7-7-30 21:05
  • 签到天数: 25 天

    [LV.4]金丹

    51#
    发表于 2011-9-21 03:06:07 | 只看该作者
    微博改名干脆叫傻波算了。。。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8-5-20 10:15
  • 签到天数: 1 天

    [LV.1]炼气

    50#
    发表于 2011-9-20 22:46:12 | 只看该作者
    微博上泥沙俱下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3-1-5 00:48
  • 签到天数: 2591 天

    [LV.Master]无

    49#
    发表于 2011-9-20 03:21:03 | 只看该作者
    胖得妙不可 发表于 2011-9-19 14:00
    一方面事事要求政府解决,一方面又鼓吹神马自由主义,这不是占便宜没够的无赖、自抽嘴巴的脑残是啥?{:230: ...

    人家要的是我们要有无限的自由和无限的保护,前者决定了政府的任何约束都是不好滴,而后者决定了政府的任何不约束都是不好滴,这二者的交集是什么呢,空集,于是只有抓狂了。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9-4-28 19:54
  • 签到天数: 129 天

    [LV.7]分神

    48#
    发表于 2011-9-20 03:00:33 | 只看该作者
    一方面事事要求政府解决,一方面又鼓吹神马自由主义,这不是占便宜没够的无赖、自抽嘴巴的脑残是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3-1-5 00:48
  • 签到天数: 2591 天

    [LV.Master]无

    47#
    发表于 2011-9-19 23:07:59 | 只看该作者
    Radiohead 发表于 2011-9-19 10:05
    哈哈, 要求都能满足了,那不是政府,是万能上帝嘛。
    房价物价,政府权衡的因素多。每个决策肯定有很多 ...

    道理是这个道理,可是国内的网民为此骂街的多了去了,对政府的观感能好嘛,政府能有好的公信力嘛。

    所以我的意思就是,国内网民的要求太多了,很多都是没法满足的。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9-2-20 08:00
  • 签到天数: 108 天

    [LV.6]出窍

    46#
    发表于 2011-9-19 23:05:09 | 只看该作者
    老兵帅客 发表于 2011-9-19 22:55
    我说的就是你所说的故意散布谣言制造事端的,然后就是大群围观看热闹起哄的,不矛盾嘛。

    问题是那帮子人 ...

    哈哈, 要求都能满足了,那不是政府,是万能上帝嘛。
    房价物价,政府权衡的因素多。每个决策肯定有很多考虑, 不是小百姓能决定的,也没啥好埋怨的。百姓按照各自的屁股叫叫而已。哈哈,百姓都是不想交税还要福利的。没买房的叫骂房子贵,买了房子的涨了叫好,跌了要退房,叫叫而已,没啥用的,当不得真。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3-1-5 00:48
  • 签到天数: 2591 天

    [LV.Master]无

    45#
    发表于 2011-9-19 22:55:37 | 只看该作者
    Radiohead 发表于 2011-9-19 09:48
    大汗。。。对政府仇恨心理。。。
    分两部分讨论,一部分人是钓鱼的,故意散步谣言的。这部分人有目 ...

    我说的就是你所说的故意散布谣言制造事端的,然后就是大群围观看热闹起哄的,不矛盾嘛。

    问题是那帮子人对政府的要求也忒高了,就业,哪个政府能够做到充分就业?房价,多伦多的好地区房价也上天了,物价也在涨,我们的政府对此事导致的民间干预要求的回答是,这是经济规律,不能干预的,你觉得如何?

    所以说国内的网民要求得不切实际呢。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9-2-20 08:00
  • 签到天数: 108 天

    [LV.6]出窍

    44#
    发表于 2011-9-19 22:48:57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Radiohead 于 2011-9-19 22:52 编辑
    老兵帅客 发表于 2011-9-19 21:28
    以对政府的仇恨心理,没有哪个政府会有公信力的,这个完全看人群了


    大汗。。。对政府仇恨心理。。。
    分两部分讨论,一部分人是钓鱼的,故意散步谣言的。这部分人有目的的,不讨论。
    大多数人是跟风的,保持怀疑,甚至以最坏的角度来揣测一些事情的“真想”。微博开心网之类到处是这类的转帖,这些人不相信文宣。
    公信力,要分人群是否仇恨政府,逻辑上有些勉强。 政府先有公信力,百姓才相信政府。 如果碰到大灾的时候,百姓绝对不会怀疑党和子弟兵,那是子弟兵的过往做的事情立下来的公信力。宣传部门经常扯谎,比如做梦喝水俯卧撑等,现在有一件事情出来,网上就难免会谣言满天。一些人可以浑水钓鱼。。
    俺对公信力问题没有详细的大样本的调查数据,只是程序猿跟攻城师闲扯几句,呵呵,歪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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