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的每日心情 | 郁闷 2022-6-19 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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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6 n0 Q4 T; G/ A8 w" r首先,我觉得安乐死合法化,似乎是个伪命题。真正有意义的议题似应为:代办安乐死该不该合法化。# | Q0 S+ H; 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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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我很支持个体拥有自己选择死亡时间和方式的权力。这将减少个体在精神和身体上所遭受的痛苦,也可以减轻家人和社会的负担。按理说我该选择正方观点或至少是中立的。但想来想去还是选择了反方观点。; r, `( m+ B4 b0 M
理论上,我认为任何个体都应有权自己选择死亡时间和方式,但对于绝大多数这类个体而言,他们自己都有着结束自己生命的能力,并不需要他人代理自己来执行这一意志。所以,在法律上赋予安乐死的代办权力,对于绝大多数个体而言,并无额外益处(incremental gain)。然而,在法律上赋予安乐死的代办权,将开启某类高筹码、智能型犯罪的大门。因此对于社会整体而言,赋予安乐死代办权,没有额外益处,却有额外损失。+ o- C" s% Y6 U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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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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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那很少一部分主观想尽早结束生命,客观上却丧失执行此意志能力的个体,我相信,其中很大一部分人都有着深深理解并尊重他们心愿的亲友,只须在技术层面做好足够的处理 (保密工作,以及实施过程中的共谋行为以实现责任公担),就可最大限度地避免遭到起诉。( b% b& r&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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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代办安乐死的合法化,势将引发剧烈且难以预测的社会伦理冲突和震荡。当今世界主要国家,包括中、霉、欧等,其社会问题、社会矛盾、社会危机情况已然非常严峻,再引入这样一个剧烈震荡,对任何国家政府都不是一个明智的选择。所以代办安乐死合法化,也严重缺乏现实可行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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