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爱吱声

 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查看: 3245|回复: 32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时事热点] 酒店称无监控很可能说谎 瑞典检方已将中方投诉视为上诉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9-4-28 00:05
  • 签到天数: 651 天

    [LV.9]渡劫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楼主| 发表于 2018-9-19 00:47:1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中华如龙 于 2018-9-19 09:54 编辑

    瑞典检方:已将中方投诉视为上诉,将提交更高级别检察官评估

    环球网  作者: 环球时报  发布于 2018-09-18 19:15:00 举报 查看源网址 阅读数:10048
    ​​  针对中国游客在瑞典斯德哥尔摩市遭到警方暴力执法事件,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9月18日从瑞典检方获悉,目前瑞典检方已将中国驻瑞典大使桂从友对此案的投诉视为上诉,将把案件提交给更高级别的检察官来做独立评估。

      “已经把大使先生针对中国游客所受遭遇的投诉视为对本案先前决定(即对此案不开展有关调查)的上诉,检方将把案件提交给更高级别的检察官来做独立评估。” 瑞典首席检察官埃里克森(Mats Ericsson)在9月18日的回复中对澎湃新闻记者表示。

      9月15日,媒体报道了中国游客曾先生及其父母在瑞典斯德哥尔摩市遭到警方暴力执法事件,随后引起国内舆论的关注。目前,离事件发生的9月2日凌晨已经过去超过两周时间,中国驻瑞典使馆和中国外交部先后向瑞方提出交涉,要求瑞方彻査事件,及时回应当事人的合理诉求,并尽快向中方通报。

      但是几天来,瑞典方面对中方关切始终持消极态度,没有及时作出回应。9月17日,外交部发言人耿爽在主持例行记者会时表示,截至目前,中方尚未收到瑞方关于此事的调查进展情况,瑞典警方仍未回应中国使馆有关见面沟通情况的要求,这不符合外交惯例和国际通行做法。我们再次敦促瑞方重视中方关切,并采取切实措施,保障中国游客的安全与合法权益。

      此前,瑞典驻华大使馆方面于9月16日回应称,“每当收到针对瑞典警方在执法过程中有违法嫌疑的投诉后,瑞典方面都会指派专门的检察官对案件进行独立调查以确定警方是否有失职或违法行为。对于这几位中国公民声称遭到警方暴力对待的情况,瑞典方面同样已采取上述措施。”

      在瑞典,警察不当执法的投诉一般由瑞典“独立公共检察办公室”(Separate Public Prosecution Office)来处理,该机构是瑞典检察机关的组成机构之一,主要负责处理有关瑞典警方、检方、法院以及议会议员等拥有官方背景的机构和个人涉及到的案件,并直接向瑞典总检察长负责。

      9月17日,瑞典检方(Swedish Prosecution Authority)新闻办公室在同独立公共检察办公室沟通之后回应澎湃新闻称,“有关中国游客案件,独立公共检察办公室已经做出了(警方)没有涉嫌犯罪的评估,因此决定将不对此事件展开初步调查。”

      瑞典检方同时回应称,“瑞典独立公共检察办公室主要负责评估调查有关政府部门成员是否涉及犯罪,这不应该与特定行为是否合适或者是否为处理有关问题的最佳方式相混淆。”

      9月17日,中国驻瑞典大使桂从友在使馆再次接受瑞典《快报》记者专访时称,“17日中午,3名中国游客遭瑞典警察粗暴对待的事发地警察局负责人见了我的同事。他向我的同事确认,这3名中国游客没有违反瑞典法律。同时他也说,瑞典警察这样做,也没有违反瑞典法律。”

      对于瑞典警方声称涉事警察的行为“没有违法”的说法,桂从友大使在17日的专访中表示,“对瑞典警方这种说法,我们十分不解。”

      桂从友大使在17日的专访中对瑞典《快报》指出,第一,这3名中国游客被瑞典警察粗暴对待,生命安全和尊严都受到了威胁和伤害。难道瑞典法律不尊重人权、不尊重人的尊严吗?警察是执法者,代表政府行事,难道瑞典政府也不尊重人权、不尊重人的尊严吗?第二,如果外国警察以同样的方式对待瑞典游客,瑞典政府会作什么样的反应?你们会作什么样的反应?瑞典政府会同意、认可吗?瑞典民众会同意、认可吗?第三,据我们了解,2011年11月,瑞典南部城市布罗斯也发生过一起类似事件。当时受害者是一位瑞典公民,肇事警察被认定为渎职。希望你们把我说的以上情况向你们的读者公布。

      中国驻瑞典使馆工作人员9月17日回复媒体时指出,“经过核实,酒店人员表示曾先生一家并未和酒店人员有肢体冲突,也没有过激的威胁性言论,但该工作人员表示,不排除曾先生出现情绪激动大声交涉的情况。”

      桂从友大使在专访中强调:“中国政府和我们使馆珍惜每一位中国公民的生命、安全和尊严。从领事保护的角度看,这决不是一件小事。我们希望瑞方能高度重视,对这3名中国受害者的诉求尽快予以应有的回应。”​​​​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9-4-28 00:05
  • 签到天数: 651 天

    [LV.9]渡劫

    沙发
     楼主| 发表于 2018-9-19 00:51:16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中华如龙 于 2018-9-19 01:03 编辑

    但是几天来,瑞典方面对中方关切始终持消极态度,没有及时作出回应。9月17日,外交部发言人耿爽在主持例行记者会时表示,截至目前,中方尚未收到瑞方关于此事的调查进展情况,瑞典警方仍未回应中国使馆有关见面沟通情况的要求,这不符合外交惯例和国际通行做法


    这是大使馆的要求
    如果中方的要求违反外交惯例和协约
    瑞典方面不会反驳么
    说大使的要求是乱作为 干预他国司法的请说出法理依据


    而且有人查到七月有中国游客在这里被盗,酒店以监控没看到有人进房间为由推搪
    文字内容如下

    我在booking.com上Generator Stockholm这家酒店的评价里,看到了一条来自中国的女生的差评,日期是2018年7月19日:
    “我在睡觉的时候有人入室盗窃,女生六人间居然一个男的刷卡进门了 我丢失了一个iPad 但这家青旅死活不承认说监控上面没有看见有人进我们的房间 说就算警方介入查了真的有小偷 他们也不会负责 都是我自己的原因是我没有看管好
    简直要被气死
    给他们的总公司写信也完全不管,不表态
    差劲”

    而后,酒店的经理在评论下回复如下:
    “Hi there! Thanks for the review. We were 3 managers looking at the cameras where we couldn't see anyone entering the room. Sometimes there was a door open in the way of the cameras. Anyhow, if something is stolen in a shared room, the only way to go about it is to contact the police. Since they are the only ones that can take care of a situation like this. We can assist in contacting police and show them the cameras but more than that we can't do, since it's a job for the police. I am really sorry that you had something stolen at our hostel. Safe travels! Madeleine, Duty Manager”

    简单翻译就是:我们有三个经理盯着监控看,没看到有任何人进入房间。东西被偷了,我们也没办法,只能去找警察,这是警察的活儿。

    所以可以看出,这个酒店至少在走廊里有监控,那大堂却没有监控,有点说不过去吧?还有这种对待旅客财物在酒店里失窃的漫不经心的态度,也是跃然纸上

    点评

    涨姿势: 5.0
    涨姿势: 5
      发表于 2018-9-19 10:58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9-4-28 00:05
  • 签到天数: 651 天

    [LV.9]渡劫

    板凳
     楼主| 发表于 2018-9-19 00:59:50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中华如龙 于 2018-9-19 01:05 编辑

    游客家庭的旅游照被扭曲拍摄时间造谣
    公开的视频是截取的短视频不全面
    酒店说大堂无视频监控设施 但有中国游客曾经被盗酒店以监控没看到不承担责任

    我奇怪的是有人总是对使馆和游客家庭吹毛求疵
    但对这些故意伪造的信息却甘之如饴 信若神谕
    对隐瞒事实的另一方宽容理解放纵

    这事件里游客家庭的做法有不合理的地方
    但没有到被半夜扔野外墓地的地步
    为啥有人对中国游客被甩扔那么认同
    人犯了错误该教育的教育 该批评的批评 该处罚处理的处罚处理
    但是以暴处置不合适
    那些造谣的更可耻

    点评

    给力: 5.0 涨姿势: 5.0
    涨姿势: 5
      发表于 2018-9-19 17:43
    给力: 5
      发表于 2018-9-19 10:58
    回复 支持 2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9-4-28 00:05
  • 签到天数: 651 天

    [LV.9]渡劫

    地板
     楼主| 发表于 2018-9-19 01:12:41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中华如龙 于 2018-9-19 01:16 编辑

    2012年11月底,在瑞典西南部的borås,瑞典26岁的女孩Jenny给《瑞典晚报》讲述了自己几天前的痛苦遭遇。11月20日晚,Jenny喝了几瓶啤酒,在寒冬的深夜大街上瞎逛荡,被巡逻的警察强行带上了警车,扔到了距离borås市区20公里外的荒郊野外。当时Jenny身无分文,身上没有手机和厚衣服,在零下5度的夜里一个人靠着月光辨别方向,走回家的时候天都亮了。在接受采访时,她说:“我从来没有这么害怕过”。


    2015年4月在瑞典北部的Galve,19岁的小伙Nilsson在晚上散步的时候,就因为瞪了巡逻的警察一眼,同样被带上警车,扔到郊外的农田里。当地报纸采访时,他说自己回家的时候一边走一边呕吐,到家门口时都晕倒了。

      类似的执法手段,近年来也曾不断受到瑞典百姓的非议。闹的最大的莫过于2012年3月份。那次他们扔的不是人,是一只猫。

      2012年3月21日,在瑞典东部的Åtvidaberg,有居民投诉某野猫经常流窜到他们家的院子里偷吃鸟食,甚至会顺着猫洞进到厨房开冰箱偷吃。瑞典警察接到报警后,蹲点设了陷阱抓住了这只猫,据警方的报告,该猫的左耳上并没有tag(有主的标签),被当成了无主野猫处理,被强行带上警车扔到了郊区的野外。


    殊不知,猫的主人就是报警者的邻居(估计邻里关系不怎么好)。猫主人Göran Hjalmarsson飞奔到警方告知的弃猫地点之后,发现平时活泼的爱猫已经变成了一具冰冷的尸体。

      Göran Hjalmarsson以虐杀动物罪,将执法警察告上法庭,最后扔猫者被处以8300克朗的罚款,他告赢了。

      前面两则新闻,Jenny和Nilsson分别被警方带走扔掉,理由都是“行为不端”( tjänstefel),但他们被媒体披露出来的原因,主要在于他们事后都发起了诉讼,还都赢了,前者让警察停职了40天,后者直接让警局把涉事警察开除了。


    http://bbs.tianya.cn/post-333-1366355-1.shtml

    点评

    涨姿势: 5.0 给力: 5.0
    给力: 5
    你说的再多,晨风也不为所动  发表于 2018-9-19 14:23
    给力: 5
      发表于 2018-9-19 11:38
    涨姿势: 5
      发表于 2018-9-19 10:59

    评分

    参与人数 3爱元 +14 收起 理由
    莱茵河 + 4
    nettman + 4
    大胖子 + 6 说的有理,但晨风看不见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1-10-28 00:02
  • 签到天数: 1317 天

    [LV.10]大乘

    5#
    发表于 2018-9-19 06:25:53 | 只看该作者
    法制国家, 觉得受到不公平对待有地方说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6#
    发表于 2018-9-19 09:48:02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sweeter 于 2018-9-19 10:29 编辑
    舒拔 发表于 2018-9-19 06:25
    法制国家, 觉得受到不公平对待有地方说理。


    说是说,理不理是另外一回事。

    桂从友强调说,之所以多次发布安全提醒,是因为过去一段时间以来,在斯德哥尔摩平均每天都发生2起中国游客被盗抢护照和钱包的事件,我们的同事经常在半夜和节假日为这些游客紧急补办回国证件。我们几乎找遍了所有的瑞典相关部门,但几乎所有的这些部门都说不归他们负责。几乎每一起案件发生后,受害游客也都报了警,但到现在,没有一起报案有回应,更没有一起破案。



    法制国家就是名义上有这个玩意儿在就算了吗?实际上不解决问题?那他大XX自有国情在啦。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9-4-28 00:05
  • 签到天数: 651 天

    [LV.9]渡劫

    7#
     楼主| 发表于 2018-9-19 09:55:35 | 只看该作者
    改一下标题试试效果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9-4-28 00:05
  • 签到天数: 651 天

    [LV.9]渡劫

    8#
     楼主| 发表于 2018-9-19 09:58:08 | 只看该作者
    舒拔 发表于 2018-9-19 06:25
    法制国家, 觉得受到不公平对待有地方说理。

    大使管两次被采访都提到中方多次对中国公民被抢提出交涉
    但瑞典方面没解决问题
    而且这次中方提出和警方见面交流
    警方不回答
    这不是一个能讲理的地
    不回复 不理会 到哪讲理怎么讲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昨天 00:05
  • 签到天数: 2761 天

    [LV.Master]无

    9#
    发表于 2018-9-19 16:04:36 | 只看该作者
    按规定监控录像必须有如下标志明示:


    旅馆是否说谎记者或旅客可以去实地核实,也可以向许可发放机关求证。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20-3-6 05:11
  • 签到天数: 1432 天

    [LV.10]大乘

    10#
    发表于 2018-9-19 16:39:53 | 只看该作者
    清凉山 发表于 2018-9-19 16:04
    按规定监控录像必须有如下标志明示:

    理解可能有误,原话是说没有监控设备还是说没有监控录像啊?时间长了旧的录像被抹掉很正常

    点评

    这个辩护很贴心,很用力不当: 警察出动了都严重形势会“不小心”删掉录像  发表于 2018-9-19 22:51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9-4-28 00:05
  • 签到天数: 651 天

    [LV.9]渡劫

    11#
     楼主| 发表于 2018-9-19 17:31:52 | 只看该作者
    肖恩 发表于 2018-9-19 16:39
    理解可能有误,原话是说没有监控设备还是说没有监控录像啊?时间长了旧的录像被抹掉很正常 ...

    游客家的录像很清晰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20-7-8 08:38
  • 签到天数: 661 天

    [LV.9]渡劫

    12#
    发表于 2018-9-19 20:48:14 | 只看该作者
    肖恩 发表于 2018-9-19 16:39
    理解可能有误,原话是说没有监控设备还是说没有监控录像啊?时间长了旧的录像被抹掉很正常 ...

    这位同学对瑞典人可真算得上是如春天般温暖啊,佩服佩服。

    点评

    给力: 5.0
    给力: 5
      发表于 2018-9-20 10:57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9-4-28 00:05
  • 签到天数: 651 天

    [LV.9]渡劫

    13#
     楼主| 发表于 2018-9-19 21:41:39 | 只看该作者
    cooker 发表于 2018-9-19 20:48
    这位同学对瑞典人可真算得上是如春天般温暖啊,佩服佩服。

    他为瑞典人操心的太多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0-2-4 00:00
  • 签到天数: 528 天

    [LV.9]渡劫

    14#
    发表于 2018-9-19 22:55:25 | 只看该作者
    cooker 发表于 2018-9-19 20:48
    这位同学对瑞典人可真算得上是如春天般温暖啊,佩服佩服。

    说得越多越漏破绽, ,,  所以酒店聪明,不拿完整录像出来。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20-3-6 05:11
  • 签到天数: 1432 天

    [LV.10]大乘

    15#
    发表于 2018-9-20 03:46:31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肖恩 于 2018-9-20 03:52 编辑
    中华如龙 发表于 2018-9-19 17:31
    游客家的录像很清晰


    你再仔细看看目前有的视频,我看到的两段都是用手机拍的,与旅店的监控没关系,你们几个却想当然的就认为是旅店删减撒谎,所以我才质疑你的判断力。

    上面三位不好好说话,阴阳怪气人身攻击的同学,你们自己玩吧,我就没兴趣奉陪了。

    点评

    一口一个别人是巨婴,然后还在签名档里强调不搞人身攻击,这个逻辑真是醉了。  发表于 2018-9-20 08:57
    有意思,肖恩同学怕是没在国外正经上过班吧。美国正经公司的入职培训都会强调,harassment是主观感受,我觉得我被欺负了我就有权投诉。  发表于 2018-9-20 08:54
    首先叫撒泼的成年人巨婴是陈述事实,不算人身攻击;其次即便是,攻击外人和坛友也是不同的,本坛的规矩也只针对攻击坛友的行为。你真不懂?  发表于 2018-9-20 06:08
    你签名里宣称不搞人身攻击我觉得巨婴一词恶意满满,你似乎用得很频繁,还专门放标题里  发表于 2018-9-20 04:31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9-4-28 00:05
  • 签到天数: 651 天

    [LV.9]渡劫

    16#
     楼主| 发表于 2018-9-21 10:49:15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中华如龙 于 2018-9-21 10:55 编辑
    肖恩 发表于 2018-9-20 03:46
    你再仔细看看目前有的视频,我看到的两段都是用手机拍的,与旅店的监控没关系,你们几个却想当然的就认为 ...


    有人证实酒店的房间通道有监控
    同理这种对外经营人头杂的企业应该是有大堂监控的
    当然这事推测 但我认为这个推测是靠普的
    但是酒店方就是说俺么有大堂监控 俺也只接受瑞典媒体的采访
    就是不跟你中国媒体说

    你说我和其他坛友是想当然
    我只是说出合理的符合逻辑的推测
    这不是空想
    请你发贴说问题不要曲解他人的意思

    还有这事件中 酒店规模的谣言
    xx女生是jinv或者是当事人qizi的谣言
    他们家人旅游照片的时间造假谣言
    你都看不见么
    你怎看待这些针对游客的谣言

    点评

    涨姿势: 5.0
    涨姿势: 5
      发表于 2018-9-24 08:37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9-4-28 00:05
  • 签到天数: 651 天

    [LV.9]渡劫

    17#
     楼主| 发表于 2018-9-21 11:02:03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中华如龙 于 2018-9-21 11:03 编辑
    清凉山 发表于 2018-9-19 16:04
    按规定监控录像必须有如下标志明示:


    这次事件中的谎言已经够多的了

    酒店规模小前台空间窄没地方放沙发的谣言
    游客想少花钱想白蹭入住时间的谣言
    女生是招徕的jinv和后来说是当事人qizi想要四个人挤一挤住三人间的谣言
    旅游照片拍摄时间的谣言


    这游客一家人的仇人真多啊
    这么深的仇恨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呢
    他们做了什么事要被人谣言到底

    而瑞典的酒店做了什么事
    这么多人捧着他们含着他们

    点评

    给力: 5.0
    给力: 5
      发表于 2018-9-24 08:36
    给力: 5
      发表于 2018-9-21 13:39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2-7-16 13:59
  • 签到天数: 1079 天

    [LV.10]大乘

    18#
    发表于 2018-9-21 11:52:23 | 只看该作者
    这事件水深且浑,即便不浑也会有人往水里在扔点什么。
    可叹,敬爱的桂大使趟着这样的水往前冲,难道不应该接受点赞吗?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手机版|小黑屋|Archiver|网站错误报告|爱吱声   

    GMT+8, 2024-11-23 01:54 , Processed in 0.050309 second(s), 19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