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racula 发表于 2014-6-7 12:10 , m$ L5 l. |$ ~& H1 }7 M# ~2 G我正在写的那篇文章会叙述一下美国最高法院对这个问题看法的演化。不同的标准,从bad tendency到clear an ...
: G2 N6 M: d. `4 V v' \我是赞成言论自由的,我甚至赞成:只要没有极端主义(不管用什么定义)行动和唆使其他人采取极端主义行动,这样的言论自由就应该受到保护。但在实际操作中,感觉似乎这样太宽松。其实我也不知道这个问题应该怎么办好。马克思主义和共产主义作为理论研究,即使在言论自由比现在要严格得多的维多利亚时代都是容许的,在现在肯定不可能限制。但像波尔布特那样借用马克思主义名义搞极端主义,这就要反对了。问题还是界限,我也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