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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尽快统一国企女干部在改制后的退休政策
XXX政协委员反映:啊英(手机号13999999999),1967年6月出生,1990年10月参加工作,1991年10月转为女干部,所在国企2004年1月改制为私企后留用,2014年2月离职去广州某私企工作,啊英一直按政策缴纳养老保险费,2017年8月18日,接到通知因年满50岁到达退休年龄,社保局系统停保不再缴费。啊英请假回户籍所在地XX办理退休手续,却被告知其档案是女干部身份,需到55岁退休。
一个统一的大市场,是我国与西方竞争的法宝之一,但养老保险统筹层次低影响市场的完善,不同统筹地区管理体系不统一、制度实施办法各异,导致公平和效率层面的双重损失。
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劳部发[1995]309号),实行劳动合同制后,职工在用人单位由转制前原干部(技术)岗位转为原工人岗位,其退休年龄和条件,按现岗位国家规定执行。因此,界定女工人和女干部身份,全国多数省份是根据退休前所在岗位年限决定,身份转换需要5年的(福建,河北,广西,云南),需要3年的(甘肃,湖北,宁夏),需要2年的(安徽,四川),需要1年的(天津,黑龙江,广东)。按岗位核定退休年龄的(上海,海南)。50或55岁自选退休的(陕西)。弹性退休不超过55岁自选的(甘肃)。湖南是经人事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录用为干部的女职工退休年龄为55岁,也可以工人或管理岗位工作时间长短来决定退休年龄。
职工退休受宪法保护,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缴纳社会保险费。湖南认定啊英未到退休年龄不办理退休,广东认定啊英已到退休年龄不接受缴费,两省政策打架,必有一方违宪或违法。啊英参与国企改制,已经被买断工龄,置换了身份,湖南对于国企改制后的灵活就业人员,按20%缴费满5年可50岁退休,啊英按28%缴费已满13年,缴费比例高时间长,却不能同龄退休,难显公正。啊英的困境,代表一个为改革付出代价的群体,不要对党的政策寒心直至老去。
国企改制是不堪回首的改革阵痛,为维护宪法尊严,维护政府公信力,应尽快在全国统一国企女干部在改制后的退休政策,考虑这一群体越来越少,且社会要向延长退休年龄政策过度,以及技术进步和人工智能的发展,建议给予满50岁后自选退休年龄的优惠政策。同时,抓紧推进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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