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讲了一个关于“常有理”的动物保护组织的故事,今儿个再说一个吧。上回我码了一篇关于一个安省小城击毙大黑熊的故事,那次“常有理”们就把击毙黑熊的警方着实刁难了一番。我这儿给大家简单回放一下,您要是感兴趣的话,链接在此,可以点开看具体细节:伯灵顿小城居民发现大黑熊,报警,警方派特警迅速出动,把大黑熊堵住,击毙。这要是发生在咱们中国,到这儿就该人民敲锣打鼓送几幅“人民卫士”锦旗,特警带朵大红花接受新闻联播采访,一边儿是老百姓热情赞扬警察哥哥的英勇,一边儿是警察哥哥诚挚感谢群众的支持,那绝对是河蟹的不得了。可惜这发生在枫叶国,常有理们第一个不干了,“你们为什么上来就击毙啊!不是可以麻醉后活捉然后放生么?”警察:“黑熊当时离最近的居民住宅只有50英尺,附近还有小学和儿童游乐园,为了保护民众安全,我们只好击毙。” (注:50英尺相当于15米多一点儿)常有理:“那你们可以跟动物保护组织联系嘛。”警察:“我们联系了,不过当地的动物保护组织没有装备麻醉枪,也不具备活捉大黑熊的能力,为了保护民众安全,我们只好击毙。”常有理:“那你们为什么不装备麻醉枪?”警察:“我……”常有理:“还有还有!你们八个特警围着熊,先开三枪,再开五枪,这么残忍地处死一只无辜的动物你们好忍心啊啊啊!”警察@!%&我对猎熊不了解,对警用枪支也不了解,这里试着召唤一下咱们坛里懂枪懂打猎的弟兄们Highway
东湖珞珈
您给瞧瞧这警察哥哥用的是什么枪,能不能一枪就人道击毙三四百磅重的成年大黑熊?看了这些,估计您对达尔文他妈雅斯敏对常有理的这场诉讼的结果不会觉着太乐观了吧?在等弟兄们的专家意见同时,咱也甭冷场,我再最后给您讲一段儿关于常有理的故事得了。这次,常有理把多伦多动物园逼得没辙,愣是把自个儿养的几头非洲象给送人了。当初多伦多动物园进大象的时候,常有理们就开始抗议,说大象是热带动物,不能在多伦多冬天的严寒天气生存,你想进大象可以,得让它们冬天在温暖的室内呆着!动物园没辙,搭了老大一个非洲象馆,到了冬天把大象都轰进去猫冬。没两年,出事儿了,大象是种热爱室外运动的动物,长期呆在室内不见天光,人家抑郁,狂躁。而这多伦多的冬天可长,有时候十月下头场雪,到第二年四月底还能抽不冷子给你来场雪,把爱好园艺的各位能给活活气死:刚把宝贝花花草草搬出去,就全冻死了。这么漫长的冬天熬下来,没两年就出了象命。常有理们又是去动物园去示威,又是去市府申诉,动物园没辙,大冬天看天气好的时候,把大象们放出去透透气,散散步,于是就让本五拍得了这张大象在残雪中散步的照片。常有理们继续穷追猛打,到去年年底市府终于命令动物园把剩下的三头大象送美国加州去了。
未完待续
下面是两位懂枪懂打猎的弟兄的回复
Highway:
今天居然被点名了。
首先我也表达一下同样的质疑:“麻醉枪哪里去了?”。最近N年的无数起动物事件中,没有一例是使用麻醉枪把动物放倒然后妥善处理的。都是警察出动,打死了了事。难道麻醉枪只是一种传说?
至于那位警察大哥吗,拿着应该是北约标准的AR-15,5.56mm的口径,威力不算太大,但是打狗熊还算胜任,一枪如果不能命中要害的话,可以再多补几下,那应该就差不多了。
东湖珞珈:
那警察像SWAT特警的干活,他拿的那枪就跟HIGHWAY家的一样一样! AR-15系的,军警用的应该是M-4了。
那子弹,5.56NATO弹,本身用来杀人的,用来打熊,力道小了一点,有点玄乎!
所以,他们打个三枪、八枪,我都认为很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