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个 发表于 2017-9-15 11:28:48

鹤梦白云上 发表于 2017-9-14 19:19
这个我也听说过,不过当时没细想。我们和咱们,所包括的不一样。文中用法来看,“咱们”包括作者和他对话 ...

用“咱们”,亲切,显然杨绛不想把主角放在这么亲切的位置上:lol 她最后那个"咱们" 是特意把读者放在亲切的一堆人里面。都用咱们显然是她不愿意的,都用我们她可能觉得有点生分了?我猜的:lol

dynthia 发表于 2017-9-15 20:55:00

鹤梦白云上 发表于 2017-9-14 16:59
阿嬷:有些欧洲小说的汉译常见嬷嬷这个词,意思是保姆,阿嬷大概也是这个意思,相当于阿姨。

要让我讲, ...

“阿嬷”也就是拿原文ama的发音来调侃一下而已 {:1_1:} 原文(第73章)里唐吉诃德对她和外甥女一起说话的时候用的称呼是hijas,“女儿们”。

石工 发表于 2017-9-16 12:24:36

从吃货的角度评《堂吉诃德》的各家译文

按全书第一段的西班牙语原文,老堂吃的东西大致如下:


olla de algo        肉炖锅
salpicón                冷肉拌菜
duelos y quebrantos        猪杂煎蛋饼
lantejas                扁豆(斋日)
palomino                乳鸽       

下面就一道菜一道菜地品评:

http://www.laalcazaba.org/img/gastronomia/duelos-quebrantos.jpg

第一道olla de algo的翻译分为两派,一是直译派:砂锅杂烩(杨)、大锅杂烩(董)、杂烩(唐),二是泛化处理为“锅”(刘、屠、孙、张)。看看西班牙历史剧《伊莎贝拉一世》就知道,当时的西班牙王家饭也不过就是烤炖煮煎几样,炖煮是基本花样,所以两种译法都没什么问题。张广森的译文是唯一明确指出“午餐”这个点的,和后面晚餐合起来看,老堂明显和那种夜夜笙箫、拿晚餐当正餐的上层贵族是两码子事,有肉吃就不错了。

https://cdn2.uvnimg.com/dims4/default/a8b8b23/2147483647/crop/1884x1061%2B0%2B0/resize/1240x698/quality/75/?url=https%3A%2F%2Fcdn1.uvnimg.com%2F48%2F3d%2F41a711f54b839b26df36d3d66346%2FSalpicon%2520A%2520La%2520Mexicana.jpg


第二道salpicón,英文译本直接翻译成“沙拉”了事,没有体现出荤素。但根据西班牙语字典的解释,里面还是以肉为主,以菜为辅。剩肉凉拌葱头(杨)、葱头拌肉末(董)、凉拌肉丁(刘)、碎肉加葱头的凉拌菜(屠)、剩肉拌葱头(唐)、凉拌杂碎(孙)、凉拌肉(张)。从网络图片上看,这道菜里的肉有各种处理办法,肉条、肉丝、肉丁、肉粒都行,张的译法留出了足够的余地,董和刘的比较局限,其他家的都接近解释而非翻译,孙的译法比较雷人,这里的肉可以是很像样的肉块切出来的,译作“杂碎”太委屈老堂了。这里的肉,很可能是中午的剩肉,但作者没提,不宜随便发挥,唐的“剩肉”剥夺了读者的想象余地,不太合适。

https://i.ytimg.com/vi/Es6DnxY-bNI/maxresdefault.jpg

第三道duelos y quebrantos,是上过西班牙国宴的农家菜,按维基的说法,就是按一个人俩鸡蛋的分量,配上手头能找到的肉类,在锅里煎成蛋饼。既是农家菜,羊肉牛肉这类高档货自然罕见,以猪肉为主,而且多是下脚料,最通行的是猪脑花。维基上还说,因为沾了猪肉气息,这道菜就不清真(halal)或苛食(kosher),而被赋予了基督教(christian)的意义,能端上国王的餐桌,也是有政治意义的。老堂的年代距离基督徒从穆斯林及其跟班犹太人手里夺回伊比利亚半岛不过百余年,老堂在礼拜六弥撒日,不吃别的,专吃这个,一是说明他口袋紧张,二是说明他确实虔诚。

杨的“煎腌肉和摊鸡蛋”、屠的“鸡蛋和炸肉条”、唐的“鸡蛋和腌肉”,很接近1700年出版的最早的英文译本里的“Eggs and Bacon on Saturdays, ” ,楼主给的英文译本用了“scrap”,突出了“杂碎”。董的“羊蹄羊骨”不知从何而来,也许他有未公开的资料。刘的“脂油煎鸡蛋”丢掉了猪杂碎这个重要原料。孙的“腊肉煎鸡蛋”和张的“杂碎煎鸡蛋”总算把两种原料放到一道菜里,比起前几家更接近维基的菜谱,其中张的更好。如果要突出老堂信仰坚定,加上个“猪”字就更好了。

http://4.bp.blogspot.com/_tWliDRwE33Q/TDK3OOkDFsI/AAAAAAAAAEY/0ENf8H21lmE/s1600/242.jpg

第四道,lantejas(现在拼做lentejas),小扁豆,原产西亚,煮汤最宜,口感绵软,在耶经里登场的食物中,除了苹果,它排在第二位。《创世纪》里雅各用一碗红豆汤骗到了哥哥以扫的长子地位,这里的红豆就是小扁豆。小扁豆既然这么有宗教意义,在礼拜五斋日拿来充饥,就是极其正常而普遍的了。当然从技术上讲,可以规避吃素,那就是吃鱼。据说西班牙巴斯克地区的渔民早在哥伦布之前就发现了加拿大纽芬兰外海的渔场,把腌鳕鱼卖到整个欧洲,极大地丰富了礼拜五的餐桌。不过这是虔诚教徒所不齿的行为。老堂礼拜六吃基督教风味(猪肉味)十足的猪杂碎煎蛋饼,礼拜五又吃小扁豆,虔诚指数再进一格。

本来这个lentejas应该是最好翻译的,结果也是三足鼎立。杨、董、刘、唐四家翻译成“扁豆”,孙译为“刀豆“,读者自然会认为老堂吃的是中国常见的扁豆即刀豆。但是扁豆和欧洲的lentil/lentejas根本就是两种东西:扁豆适合用嫩豆荚烧菜,种起来也比较麻烦,需要搭棚架供植株攀援,采摘也比较麻烦,所以只能当菜吃;小扁豆,适合用肉汤煨炖,只能用勺子吃,但能当饭顶饥,植株种在地里,收获起来方便,产量也更高。张翻译成“芸豆”,即四季豆kidney bean,就更远了,芸豆原产美洲,这时候刚刚引种到欧洲没多久,还没资格在斋日登堂入室。屠是唯一翻译对的,“滨豆”就是小扁豆的另一种名字,另一个名字“鸡眼豆”更形象。


http://static.hogarutil.com/archivos/201105/paloma-asada-y-guisada-xl-668x400x80xX.jpg?1

最后一道palomino        ,词源paloma指鸽子,词尾的ino表示“小”,就是乳鸽、雏鸽,指出生四周以内的鸽子。罗马帝国时期,就有饲养乳鸽供食用的记载,而且是上流社会的美食,这和一位罗马名医发现乳鸽能治头疼的功效不无关系。西班牙西北部从罗马帝国时期直到中世纪,都有养乳鸽供食用的传统,但是到了老堂出场时的16世纪,乳鸽的药效发生反转,大众开始认为乳鸽不仅不治头疼,还能引起头疼。因此出现在老堂餐桌上的乳鸽,已经开始失去食补的光环。塞万提斯在这里说不定想说:乳鸽贬值掉价,才会轮到老堂消费。

译者中刘、屠、唐、张四位都用了“野”字来翻译这道菜,但是原文并无野字,史料却又有大量的家养食用的记载,这里用“野”字就明显不合适。我估计这几位译者知道现在欧洲人不怎么吃鸽子肉,但不了解乳鸽曾经在欧洲流行过很长时间。他们生怕读者以为老堂吃得是家养乳鸽,特意强调了野字,可实际上老堂吃的很可能就是家养乳鸽,不然哪里来的每周保证供应呢?

不考虑这个“野”字的话,杨刘屠三位点出了乳鸽的意思。综合之下,杨绛的译文中规中矩,没有随意发挥,但总不如“乳鸽”引起食欲。


把五道菜的翻译综合起来看,张广森先生在三道菜上比较突出,屠孟超、刘京胜、杨绛先生也都在一两道菜上领先。从吃货的角度,我选张广森先生的译文,虽然他对原料搞得不太清楚,但对成品非常了解,是翻译界的美食家。

鹤梦白云上 发表于 2017-9-16 12:50:30

石工 发表于 2017-9-16 12:24
从吃货的角度评《堂吉诃德》的各家译文

按全书第一段的西班牙语原文,老堂吃的东西大致如下:


哇,正好在我要吃饭的时候看到!

可见文学翻译真追究起来无止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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