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装箱战列舰可以反私掠吗
用集装箱战列舰反私掠,把正规的护航战舰解放出来,这是另一个思路。在战争时代,没有私掠不私掠的问题,就是商船队的护航问题。集装箱战列舰是有用的补充,但这不是问题。私掠主要是指半和平半战争的时候,既没有正式宣战,又出在高度冲突的环境。大家都在打“擦边球”。
在这个时候,首先商船还是按照和平时代运作的,而和平时代运作的商船是单独行动的,而不是成商船队出航。
商船队是二战时代盟国反制德国潜艇而想出来的办法。商船组队出航,便于集中护航。否则零星出航,生死全凭运气,也没有那么多军舰可以提供护航。
但商船队是有条件的:
1、起始地和目的地一致
2、船型一致
3、船长船员操船水平一致
这在战时欧美之间做到了,在平时没法做到。商船各运各的货,起始地和目的地不可能一致。船型、大小各不相同,速度、操控特性也各不相同,很难编队。船长船员在二战时是通过海军加强人手然后逐步训练出来才一致的,平时同样没有这个环境。
不成商船队的话,只能是一对一护航,那是不可思议的高成本,谁都做不到,中国也做不到。
即使一对于或者横竖组成了商船队,还是有问题。
因为在非战时状态,集装箱战列舰没法在远距离上抢先攻击,但靠近到近距离的话,装载的这些垂发导弹都没法打,本来设计就是打地平线以外目标的,顶到鼻子底下反而施展不开,最小发射距离摆在那。
靠那两门近防炮?别逗了。
在真实的私掠场景下,敌人一艘护卫舰逼上前来,即使集装箱战列舰能通过自己的海空搜索雷达发现、辨识目标,或者得到卫星、远方的目标指引,在敌人开火或者有所行动前是没法抢先开火的,否则敌人也抢先开火,早被轰成渣了。集装箱战列舰是没法与正规战舰对打的,就像民兵有枪不等于可以和鬼子在有准备战斗中一对一对打一样。
那集装箱战列舰怎么反私掠呢?
简单地说,靠自己,反不了。 缺少的只是动手的决心和先敌开火的勇气。你都说了能带鹰击18了,如何不能与护卫舰抗衡?已经让人贴脸用舰炮指着了,跑也跑不掉,又低于导弹发射的最近距离,只能拿近防炮VS人家的大口径舰炮,那确实就没办法了。 蓦然回首 发表于 2026-1-21 20:37
缺少的只是动手的决心和先敌开火的勇气。你都说了能带鹰击18了,如何不能与护卫舰抗衡?已经让人贴脸用舰炮 ...
在非战时就用远程导弹首先轰人家?那不怕别人也用导弹首先轰你?这不是勇气问题,这是战争法问题。 集装箱战列舰的用法,看这个问题得先看需求,以俄乌战争来看,如果东大和西大打起来的话,欧洲还有其他的西方国家站队土共的概率性儿不大。所以说,这部分的航运需求基本上相当于归零儿了,反而的东大一带一路(比如说中东非洲),东大和西大打起来的话,海运的需求应该还会在。
在东大到中东非洲这一航线上,有好多小国儿,还有日韩西太澳新之类,如果东大跟西大打起来,这些周边的中小国海军未必安分。虽然单独开打,肯定干不过东大。但是如果他们国内政治突变有可能脑抽,所以说在这样儿情况儿下,这多艘集装箱战战舰加上一两艘正规战舰055/052D或者054作为舰队的旗舰,编成特混舰队。这样的战力呢?如果跟西大高强度对线,肯定不够,反而对付这些中小国的海军,应该能打垮他们。尤其是还有集装箱战列舰弹射无人机的,这这种情况下一两艘主力舰再带上多艘集装箱战列舰的特混舰队。就对这些中小国的海军构成强大压力,让他们本国舆论三思而后行,不掺和东大和西大的决战。
在毛时代后期,东大认真的在准备大战核战,三线工程和城市人防花费了大量人力物力。我反而觉得是大战没打起来的重要因素。 晨枫 发表于 2026-1-22 10:38
在非战时就用远程导弹首先轰人家?那不怕别人也用导弹首先轰你?这不是勇气问题,这是战争法问题。 ...
还是要分使用场景啊。首先定位集装箱战列舰属于军舰还是属于民用船只。要想往民用船只靠,别说带导弹了,你带一挺机枪也违反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呀。又不是文革年代了,架一艘木船出海打渔也敢带机枪。既然你是军舰,战时还是非战时,战时你被敌人贴脸了,舰长活该。非战时公海你随便晃悠,毗连区你也可无害通过,台湾海峡两边24海里一划合不拢,不就谁家军舰都可以穿行吗。如果非要奔着擦枪走火去,集装箱战列舰也不是一个合适的选择,要速度没速度,要火力没火力的。 蓦然回首 发表于 2026-1-21 22:16
还是要分使用场景啊。首先定位集装箱战列舰属于军舰还是属于民用船只。要想往民用船只靠,别说带导弹了, ...
那就不是反私掠的问题了 晨枫 发表于 2026-1-22 12:54
那就不是反私掠的问题了
还是要先定义一下私掠这个词儿的含义的好。
这词儿我印象是风帆时代流行的,对应的是16~19世纪从跳帮战开始的民船之间的劫掠行为。一提起这个词,第一时间联想起来的是16世纪伊丽莎白时代英国为对抗西班牙帝国发的私掠许可证,持证上岗的海盗行为。如今世界上一说起来私掠,更多的是想起来索马里海盗驾着充气快艇拿着AK,靠烟花和酒瓶碎玻璃碴都能对付。
既然有私掠,词意上对应的就有公掠。对未经报备和许可,闯入自己12海里领海内的民船和军舰的强制行为,对12~24海里毗连区的追击行为,这都算公掠许可。12~24海里对方未挑衅就进行的,以及24海里外的主动攻击和强制动作,对方可以视同为宣战行为,或者可以模糊视为海盗行为予以采取一切防卫动作。你都护卫舰了,你告诉我你是私掠?护卫舰对集装箱战列舰,军舰对军舰,是国与国之间的战争机器的较量。要想制造擦枪走火事件,你只有一次机会。 蓦然回首 发表于 2026-1-22 02:42
还是要先定义一下私掠这个词儿的含义的好。
这词儿我印象是风帆时代流行的,对应的是16~19世纪从跳帮战开 ...
你要是这么定义私掠、公掠的话,现在第一不存在私掠,因为不存在得到任何国家授权容许的私人武装舰船。索马里那就是海盗,pirating not privateering。集装箱战列舰对索马里海盗实际上不合适,这里不展开。
闯入12-24海里线也不存在,早被岸基导弹和飞机轰成渣了,根本等不到集装箱战列舰出手。那本身就是侵犯主权行为。在和平时代直接轰成渣,在战争时代100海里外就轰成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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