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黑蚊子 发表于 2018-12-18 22:53:22

个税专项抵扣暂行办法出台了

本帖最后由 大黑蚊子 于 2018-12-18 22:54 编辑

在庆祝改革开放四十周年大会的当晚,个税专项抵扣暂行办法出台了。

我之前有个帖子,简单分析了征求意见稿里的条款,觉得可行程度已经非常高了。
这是征求意见稿的相关讨论
正式版出来后,果然跟原版差距不大,但还是有些差别的。
1、子女教育
新生到3岁之前的小娃,没有抵扣额。这个我印象中征求意见稿中没有这么仔细,但既然是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这么规定勉强说的过去;
2、大病医疗
大病医疗改了挺重要两方面的规定,一是超过15000元部分在80000元限额内税前扣除,这个比原征求意见多了2万块;二是大病医疗这块税前扣除额可以由家庭成员(目前看是配偶和监护人)使用。
后面这条这个规定同我给国税总局反馈的意见是基本一致的,也更合情合理,大家的反馈应该还是起作用的了。
3、赡养老人
这个没有改,还是独生子女赡养一个或以上老人都是每月2000的减计扣除,但在约定赡养和指定赡养这部分予以了明确,不仅定义了什么叫约定赡养和指定赡养,还明确了指定赡养优先约定赡养。我觉得这点的改动非常好,考虑的很细致,要点赞。

这个政策出台,一定程度上还意味着国家对公民个人的社会关系、居住情况等数据的交叉对比和分析,进化到了很高的阶段。虽然这些数据关系可能在逻辑上比较容易产生勾稽关系,但当面对上亿级别的数据量时,这仍然是一个非常庞大和震撼的工程。

在贷款抵扣那块儿,我比较好奇的是首套住房的认定标准,是以“国土信息+民政信息”为准,还是以银行房贷优惠信息为准?
比如说A和B结婚前各自有一套住房,都有贷款并都享受首套首贷的政策,婚后他们如果各自申报自己名下房贷个税抵扣信息,税局如何判断呢?
我个人认为会更多地以银行房贷优惠信息为准,对于AB这种情况,放过的损失要小于严查所带来的工作损耗。

料理鼠王 发表于 2018-12-19 06:41:23

原来这政策出台也有莫斯奎行长的功劳,恭喜恭喜

烛影摇红 发表于 2018-12-19 07:37:45

我个人能享受的抵扣政策的红利微乎其微,发愁的是怎么报税问题。

lorry 发表于 2018-12-19 08:32:00

A和B可能已经假离婚。

victorlee1999 发表于 2018-12-19 14:43:25

什么时候执行?

大黑蚊子 发表于 2018-12-19 15:20:31

lorry 发表于 2018-12-19 08:32
A和B可能已经假离婚。

需要明确“假离婚”的定义
你说的这种“假离婚”,其实是事实婚姻的一种通俗说法,但新《婚姻法》之后,是没有事实婚姻这个概念的。

按照《婚姻法》的规定,94年2月1日后,夫妻关系需要在民政部门登记后生效,即结婚
如果没有在民政部门办离婚手续,那么怎么样都是结婚状态
如果在民政部门办了离婚手续,那怎么样都是离婚状态

==========
这个问题再延伸一步,会牵扯到重婚罪的问题
重婚罪在国内目前是自述罪
如果全国民政数据全联网,婚姻状态也是一目了然的话
那重婚罪谁来认定?这个罪名还有没有必要存在?

goodgunner 发表于 2018-12-25 17:39:51

大黑蚊子 发表于 2018-12-19 15:20
需要明确“假离婚”的定义
你说的这种“假离婚”,其实是事实婚姻的一种通俗说法,但新《婚姻法》之后, ...

重婚罪不只是指和不同的人登记两次,只要与小三公开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就构成重婚。这个和假离婚关系不大,和个税抵扣就更没什么关系了,为了每月少交几百元税就办假离婚?

goodgunner 发表于 2018-12-25 17:45:14

最倒霉的是单位人事、财务,符合个税缴纳标准的每个人都要解释到位,都要发表让他们填清楚,都要赶在报税前算清楚到底交多少税,怎么填报。上面的老爷估计从来不会考虑这么报税有多麻烦,是否要多给单位几个月时间来准备。

yumu 发表于 2018-12-26 17:05:31

goodgunner 发表于 2018-12-25 17:45
最倒霉的是单位人事、财务,符合个税缴纳标准的每个人都要解释到位,都要发表让他们填清楚,都要赶在报税前 ...

可以APP自己申报, 不需要通过单位,这个考虑到了一部分人保护自己隐私的需求,为税务局点赞。

lorry 发表于 2018-12-26 17:40:47

goodgunner 发表于 2018-12-25 17:39
重婚罪不只是指和不同的人登记两次,只要与小三公开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就构成重婚。这个和假离婚关系不大 ...

假离婚可以破所谓的限购,还可以省交易税,房产税,底线低的人多了。

goodgunner 发表于 2018-12-26 19:39:51

yumu 发表于 2018-12-26 17:05
可以APP自己申报, 不需要通过单位,这个考虑到了一部分人保护自己隐私的需求,为税务局点赞。 ...

不需要通过单位?个税不从工资里扣,还能自己交不成?

西楼客 发表于 2018-12-26 20:15:53

本帖最后由 西楼客 于 2018-12-26 20:17 编辑

goodgunner 发表于 2018-12-26 19:39
不需要通过单位?个税不从工资里扣,还能自己交不成?

单位的已经和税务系统联网了,数据报到哪里都一样,发工资的时候都要进系统,自动计算应纳的税。
不要问我是怎么知道的,说多了都是泪

goodgunner 发表于 2018-12-26 20:22:06

本帖最后由 goodgunner 于 2018-12-26 20:24 编辑

西楼客 发表于 2018-12-26 20:15
单位的已经和税务系统联网了,数据报到哪里都一样,发工资的时候都要进系统,自动计算应纳的税。
不要问 ...

对于当月发工资的单位来说,根本无法得到下月才报的本月个税数据,而且也不是全部员工都有APP报税的自觉或技能,结果就是差不多所有人都要通知一遍(工资低于5000的除外),不会每个人都自觉上报数据。结果,不仅要提醒几遍,还有无数人会来咨询,甚至因自己报错而迁怒别人。
另外,很多单位工资和报税不是一个部门弄的,这种麻烦事,有得扯皮了。

yumu 发表于 2019-1-2 11:47:07

goodgunner 发表于 2018-12-26 19:39
不需要通过单位?个税不从工资里扣,还能自己交不成?

税务局有退税政策的。 发工资多扣你的税, 在次年的三月之前你申报, 会 把多扣的税退还给你。

yumu 发表于 2019-1-2 11:49:11

goodgunner 发表于 2018-12-26 19:39
不需要通过单位?个税不从工资里扣,还能自己交不成?

你看在专项扣除里面有一项, 大病医疗, 它就是发生了后, 你自己主动去申报,然后税务局给你退税。

大黑蚊子 发表于 2019-1-4 16:41:06

lorry 发表于 2018-12-26 17:40
假离婚可以破所谓的限购,还可以省交易税,房产税,底线低的人多了。

这是两回事情
买房子是家庭置产,往往还牵扯到子女教育的问题,单笔金额又大,动不动几万十几万几十万。
偶发性的搞一下,情有可原,可以理解。

如果为了1000-2000块每月的征税基数抵扣搞长期的离婚,我觉得没有理性人会这么干

定风波 发表于 2019-1-4 16:44:28

在想以后年轻人结婚是不是就更谨慎了,毕竟涉及到税务,财产等东西太多麻烦了

大黑蚊子 发表于 2019-1-4 16:47:02

房租抵扣这事儿,估计在一线城市搞不定了
租客是拿租房合同抵扣了,但房东大概率需要额外交房产税、个人所得税等等,大概占对应房租的6%-7%。
如果租金上了3000元/月,这6%-7%的部分,大概率就超过了可抵扣税额的部分了,必然面临房东的提价。
最后结果是租客房东两亏...

除非...除非开征空置税{:217:}

云鹤散人 发表于 2019-1-5 07:22:58

大黑蚊子 发表于 2019-1-4 16:47
房租抵扣这事儿,估计在一线城市搞不定了
租客是拿租房合同抵扣了,但房东大概率需要额外交房产税、个人所 ...

已经有房东开始涨房租了{:224:}

lorry 发表于 2019-1-5 08:07:58

云鹤散人 发表于 2019-1-5 07:22
已经有房东开始涨房租了

博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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