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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本次韩国海警死亡事件的相关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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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16-1-14 10:34
  • 签到天数: 2 天

    [LV.1]炼气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1-12-17 23:16:50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史老柒 于 2011-12-18 02:19 编辑

    1涉案水域属中朝韩三方共管水域,历来属违规非法捕捞严重的地区,声明一点,中朝韩三方都有权在这一海域执法,而本次被捕渔民,不但属于无证捕捞,还属于伪造证件(持有中方舟山渔场捕捞证,却在共管水域进行渔业捕捞)。




    2中韩两国于2001年签署中韩渔业协定,并划定专属经济区(EEZ)。与此同时,国内农业部颁布《中韩渔业协定暂定措施水域和过渡水域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47号】,【附录1】。中韩每年均进行双方接触洽谈商定渔业捕捞配额,中方首席代表为农业部渔业局局长,但是,中方的渔业捕捞配额却逐年减少,这直接导致了无证捕捞与非法捕捞的猖獗。

    中韩渔业协定暂定措施水域和过渡水域管理办法
    http://www.chinaacc.com/new/63/1 ... 4913811160029-0.htm

    3本次的事件不是个例,相反,韩国海洋警察厅12日公布的资料显示,从2004年到2007年4年间,韩国海警共计扣留2037艘非法作业的中国渔船。此期间被捕的中国船员达20896人,仅保释金就交了213.55亿韩元(1元人民币约合180韩元)。
    http://bbs.godeyes.cn/showtopic.aspx?topicid=361997&page=end

    4农业部08年颁布的《涉韩渔业水域作业须知》明确规定了涉韩渔业作业水域经纬度,韩国经专区,韩国禁区,韩国法律相关处罚,最重要的是,在第三点【三、进入韩国按专属经济区管辖水域作业必须遵守的规定:】中第五小点【(五)接受韩方检查人员的登临检查】,本次被捕渔民,不但严重触犯了韩国法律,同时也严重触犯了中国相关法律法规!

    农业部东海域证据党务公开网-涉韩渔业水域作业须知 时间:2008-3-24 10:48:00
    http://dwgk.dhyzchina.gov.cn/newsdetail.asp?id=6325

    5同样的事件如果发生在俄罗斯海域【专指海域所属国海警要求登船临检,被检船只不予配合的情况】,俄罗斯海警会开枪或动用船只上载有的任何武器和手段强迫船只减速停靠配合检查,如果被检船只依然拒不检查,将被击沉。想说的是,本次韩国海警执法相当克制,而并非中国媒体所渲染的所谓十分暴力,十分过分,或者越境执法。本次违规打捞渔船在韩国海警船只明确表示要靠帮登船检查的时候,多次作出规避动作,威胁动作等方式拒绝韩国海警行使合法执法权!韩国国内民众的激烈反应,实际上是对韩国政府在本次事件上的软弱和怂比的一种发泄。犹如当年美国悍然导弹袭击我驻南斯拉夫大使馆,在南海悍然撞我战斗机并导致王伟烈士壮烈牺牲等事件所引发的我国国内对美国大使馆的大规模游行示威一样。

    6关于海警的死亡原因,虽然从最初的被我渔民用碎玻璃扎死-被我渔民用铁钳子扎死-被我渔民用长刀捅死-被自己的震荡弹炸出来的碎玻璃扎死等等众多说法,但是这都无法改变我渔民从事严重违反中韩两国法律法规的渔业打捞作业,并进行暴力妨碍甚至抗拒执法的行为本质。

    7世界上大多数渔场位于大陆架,按海洋法94%属于专属经济区。中国渔区也有禁渔区,每年开放几天鱼就捕完了。中国近海现在不是渔业为主而是养殖为主。不光南棒、菲佣,远到澳大利亚、印尼甚至秘鲁、智利【中华人民共和国驻智利大使馆经济商务参赞处-智利将就中国渔船在智近海捕鱼一事向中方递交合作建议书 2005-04-22 21:36http://cl.mofcom.gov.cn/aarticle/jmxw/200504/20050400079183.html】都有中国渔船去捕鱼。中国渔船占世界渔船总量的24%,渔船总数95.76万艘,其中机动渔船50.96万艘。中国海岸线看上去长,但是被岛链包围,实际海域其实不大。

    8本次违规进行渔业打捞作业的渔民,目前羁押在韩国仁川,虽然韩国媒体目前有个别言论叫嚣最高可判决死刑。但是韩国属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公布的事实废除死刑国家名录之上的国家,已经超过20年没有死刑判决了。如果本次判决了渔民死刑,对于韩国的国际形象是一个很大的损害,而且与韩国一向的外交政策(鼓励国际废除死刑)相悖,所以个人认为,本次被韩国逮捕羁押的渔民,不会如媒体所言被判死刑。

    9《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大韩民国关于移管被判刑人的条约》于于二○○八年五月二十七日在北京签订,一式两份,每份均以中文、韩文和英文写成,三种文本同等作准。如遇解释上的分歧,以英文本为准。中华人民共和国代表:杨洁篪 大韩民国代表:柳明桓。该条约确保了如果中国渔民被判监禁,在双方确认同意的前提下,渔民可以在我国境内监狱服刑。关于【移管】词条的具体解释与含义,请大家自行搜索,在此不作赘述。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官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大韩民国关于移管被判刑人的条约http://www.npc.gov.cn/wxzl/gongbao/2009-10/31/content_1543677.htm

    10上述九点陈述完毕,针对本次事件本人不再进行总结性评论,请大家自己冷静思考,得出结论。

    想说的是,不管是内政,还是外事,我们要做的都是理智,冷静,通过法律捍卫合法权利不受侵害!而不是一味激动的抨击,没有立场的护短,如果我们能够没有任何立场和原则的捍卫自己国家公民的境外违法犯罪行为,那么我们跟今天污蔑南京大屠杀是虚构的日本人有什么区别?

    此致

    敬礼

    史老柒

    海图.gif (766.67 KB, 下载次数: 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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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8-9-13 10:09
  • 签到天数: 1 天

    [LV.1]炼气

    沙发
    发表于 2011-12-18 00:43:57 | 只看该作者
    图片看不到咧

    点评

    清清楚楚  发表于 2011-12-18 11:03
    修改了,增加了附件,看到了吧?  发表于 2011-12-18 02:00
  • TA的每日心情
    擦汗
    2019-8-20 01:05
  • 签到天数: 1020 天

    [LV.10]大乘

    板凳
    发表于 2011-12-18 03:07:07 | 只看该作者
    支持冷静、认真地分析

    点评

    可惜,我这个自以为的爱国者,五毛,被骂成了汉奸卖国贼棒子的走狗了!这个社会啊!是怎么了!  发表于 2011-12-18 11:40

    该用户从未签到

    地板
    发表于 2011-12-18 17:17:46 | 只看该作者
    支持,对待这些问题还是要冷静和理智,起码咱不能跟棒子学。。。。。

    该用户从未签到

    5#
    发表于 2011-12-18 18:23:30 | 只看该作者
    说一点我的看法吧。纯属个人讨论问题,不属于吵架之类的。

    昨天同学结婚,去赴宴的时候遇上了大学同班同学,现在在山东威海荣成市渔业局。问下最近工作如何,他说很忙。我们笑:“不是因为韩国那事情吧?”他沉重地点点头,接着说:“想杜绝渔民越界打渔是不可能的,很难很难”。

    目前,就我所知道的形势来说,应该也是如此。这里面具有很复杂的因素。首先,是中国渔民为何要在这一区域里面捕捞?老七老兄说了一部分原因,就是渔业捕捞配额减少;然后还有中国近海渔业区域狭小等因素。实际上,有两个最根本的因素,个人的看法。一个是中国近海渔业资源几乎已经枯竭,一个就是中国近海滩涂养殖承包权很难拿到。

    我想,如果渔民有办法拿到养殖水域使用的权利,渔民很少会出海捕鱼的,这在青岛这一带表现尤为明显。07年我们租船出海进行调查的时候,就听老师说过,现在青岛沿岸很少有本地人去捕捞了,大部分是外地人,如四川、贵州、江西等地的人来租房买船在当地捕鱼为生。因为捕捞太苦太苦,收益不稳定,又有极大风险。而养殖业虽然也有风险,但是相比捕捞来说好的多。青岛当地的比较大一点的渔码头我也去过一次,没有亲身到那种地方,大概是不太了解环境的恶劣。码头旁边有个很小的湾,里面被漆黑的底质所覆盖,散发出农村粪坑一样的臭气,这是多年沉积下来的鱼虾尸体腐烂所产生的渣滓。每天渔民都要出海,然后妇孺在码头上将渔获物分拣成大小种类不同的一堆一堆的供人挑选。每年渔村里都有人出海遇上风浪回不来的。

    但是事实上,养殖生意要做起来是相当有难度的。这个难度不仅存在于投资大小,更存在于海域使用权很难拿到。现在,山东沿岸靠海村落,村支书是炙手可热的官衔,因为这个位置一般确定了村子的海域使用权承包给谁。因此,现在沿岸农村基层选举竞争激烈,黑幕重重。据说这边的养殖发达的村子的村支书至少都坐奥迪的。一般很多海域都被这些有头有脸的人,以及他们的亲戚朋友垄断了,余下的渔民们除了给他们打工,就是出海捕捞。

    有没有例外的?也有,但是很少。我们去的一个村子,是少有的实行有限度的公有制的村子。这个村子共有三千亩海域使用权,这三千亩包给了一组人,这组渔民的日常作业围绕着在这三千亩地养殖蛤蜊进行,每年三千亩地产出大概几千万的蛤蜊。这个村子,每年年底,按村子里的人头分红。每个人头大概能分上万块钱,而分红过后的剩余款项,就由这些承包者们获得。这是少有的一个类型。我们在这边很少看到捕捞的,相反的,小型养殖池却非常常见,很多渔民自家建起了小型养殖池,因为他们有固定的分红作为经济来源,容易积聚起本钱。

    然而在一些地方渔民就没有这么好运气。同时由于水产养殖高利润率的客观现象,现在中国沿岸的水产养殖涉黑情况严重。比如我们参与调查的辽宁某知名水产养殖企业,就涉及这种现象。据去过的师兄说,该企业,因为雇佣的潜水员偷偷的藏了两个海参没有拿出来,就将这个潜水员关押了两年(完全没有经过任何法律程序的)。我还听说过这样一种生意:花上上百万买艘船,沿着海岸寻找那些防备不紧的海参养殖池,一旦看对方松懈,就趁黑夜将池内的所有海参捞走。一池海参价格多少?目前海参鲜重一市斤售价大概是100多元人民币。偷上几池子,船的钱就回来了。

    中国目前沿海捕捞区域也是严格划分的,每个省每个县每个乡每个村子都有自己的传统区域和现代的划分。在本国不同省或者县的越界捕捞的结果很惨的,会被罚很多钱,其实比起来韩国人,除了没有那么暴力,罚款的力度也不见小。因此国内的暴力抗法也是很严重的。曾经前几年,就有一伙辽宁的渔民劫持了江苏渔政人员,一直跑回辽宁才把人放下去。

    我们出海的时候就遇上这样一件事情:我们调查的时候,附近渔民怀疑我们调查所用网具刮坏了他们的底网,就驾着渔船来撞我们所乘坐的小渔船。我们的船比他们乘坐的小的多,说真的万一翻掉,我们就惨了,因为除了两个老师和渔民外我们两个学生几乎不会水。当时气氛非常紧张,我们雇佣的渔民,刀子都拔出来了,就等着对方上来火并。还是我们一个老师比较冷静,拿了山东省海洋渔业厅的特许捕捞证,到对方船上去沟通了一下,对方看到在禁渔期很难办理的捕捞证我们居然都能拿到,深怕我们有后台他们惹不起(渔民最怕渔政),就走了。

    渔民法律意识淡漠,丛林法则意识却很强韧。

    对于这次出的事情,我一开始跟老七老兄的看法差不多,但是就看到韩国对死亡海警的死亡原因众说纷纭,更改了那么多次,我就开始不爽了。一码事是一码事,中国渔民的抗法不应提倡,但是一个简单的案件,人都已经下葬了,死亡原因竟然变化了那么多次。从一开始荒谬的玻璃扎死说(任何出过海的人都可以想象下在晃来晃去的船上,居于中国渔船上的船长,是如何将对方船上的海警用一小片玻璃扎死的。。。),到后来的被铁钳子或者长刀捅死(竟然声称在我方渔船上查获长刀。。。笑话,倘若我是犯罪者一定首先要做的事情就是把刀扔到海里去。。。),最后又说什么被自己的炸弹扎死(这怕才是真正原因,要不然,不会你那么快将中国的水手都放回来),分明最初炒作韩国海警死亡时间就是一个阴谋,试图在黄海挑事。

    韩国人目前给我的感觉是,恐怕这海警就是被自己弄死的,然后呢,就嫁祸于当时被执法的中国渔船。然后借机在黄海挑事,煽动国内的反华情绪。

    老七你可能有所不知,在渔业管理方面,虽然中国自己没有管好自己人,但是日韩两国的嚣张和咄咄逼人也是让人相当的不满。比如,近些年中日韩水母爆发,导致渔业资源衰退,小日本有个专家竟然估算,认为90%以上的水母是从中国流过去的,因此主张日韩两国应该联手向我方索赔!!!他的理论认为,百分之九十的水母都是来自中国长江口,然后通过韩日之间狭窄的海峡进入日本海,围绕日本爆发的。这一理论,虽然立论不足,但是不妨碍他们真的在渔业争执中拿出来说事情。

    而国内的农业部渔业司,据说,对付日韩谈判,并无一个以一贯之的谈判思路和底线,大多是兵来将挡水来土掩。既不重视国内的实际情况,也没有扎实的去做好针对渔民的宣传以及转产工作。最后导致的结果是什么?大家自己可以想象下。暴力执法层出不穷,暴力抗法也层出不穷,渔民生活一如既往的困顿,而国家的形象也一直在损害,国外的反华言论也尘嚣日上。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8-6-2 22:44
  • 签到天数: 16 天

    [LV.4]金丹

    6#
    发表于 2011-12-18 22:09:59 | 只看该作者
    说到底还是人多资源少,要努力解决中华民族的生存空间问题。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6-4-20 00:14
  • 签到天数: 15 天

    [LV.4]金丹

    7#
    发表于 2011-12-18 22:12:59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河蚌 于 2011-12-18 22:14 编辑

    哈哈,老柒发文,有理有节。
    其实不必分析那么清楚,大多数在网上叫的人,其实就是发泄,对于他们来说,只要出了事,他们的态度,就是一个,那就是什么位置能恶心一下政府,他们就站在哪个位置上。至于韩国人,很多人认为韩国这样的小国,就不用考虑他的态度,大国沙文主义嘛。
    对了,老柒能详细说一下暂定措施水域和过渡水域吗?这个好象还和停战协定有些关系的。

    该用户从未签到

    8#
    发表于 2011-12-19 01:13:29 | 只看该作者
    方解石 发表于 2011-12-18 04:23
    说一点我的看法吧。纯属个人讨论问题,不属于吵架之类的。

    昨天同学结婚,去赴宴的时候遇上了大学同班同学 ...

    生活艰难所以暴力抗法有理,这是中国当今很多社会问题的源头。此风不止,全民受难!此风吹到境外,就别怨别人以暴制暴。法律不是给你用来漠视的,中国国内执法混乱,不等于国外执法也会混乱。未来中国渔民越界捕捞时,只怕会受到更加严苛的待遇。中国船长是英雄?是混蛋?

    点评

    害怕首发吃亏,这是中国人中很常见的想法,也是最害人的想法。日本人中有荒唐言论,不等于中国人就因此不应该守法,尤其是守中国的法。  发表于 2011-12-19 10:44
    守法又能如何?那些国家一样会用类似碳排放的问题来压你。文明的强盗也是强盗。晨大如果听了小日本关于中国水母祸害日本的报告不知会怎么想~  发表于 2011-12-19 10:05
    老大是在国外那种法律严明的国家呆时间太久了,如果不正视问题,就无法做到阻止渔民违法行为,单纯说中国渔民不守法有什么用处?  发表于 2011-12-19 09:28

    该用户从未签到

    9#
    发表于 2011-12-19 02:42:24 | 只看该作者
    方解石 发表于 2011-12-18 18:23
    说一点我的看法吧。纯属个人讨论问题,不属于吵架之类的。

    昨天同学结婚,去赴宴的时候遇上了大学同班同学 ...

    呵呵,我觉得现在大家只有两种言论,一个是海域不是中国的渔业区所以就不要说事了,另一个是渔民没饭吃了铤而走险,两个都是对的。

    要是装没事一样那咱们下次再来,违法不会减少只会增多,就这么简单。不许说中国渔民会成为海盗?你不许就能阻止吗?呵呵。

    点评

    渔民其实想的很简单,越界拉一网,万一有鱼就能赚不少钱。拉十网被抓一次,算起来我还赚。万一你来阻挡我我就跑,跑掉了我就赚到了,其实是赌  发表于 2011-12-19 11:50
    在西河里说话习惯了,呵呵。中国渔民不是海盗性格,否则国产海盗早就到处泛滥了。现在的这种暴烈,只不过是投机性格的发展而已。  发表于 2011-12-19 11:50
    但是仅仅骂他们为海盗更不能阻止。政府不提供信息宣传不提供指导不提供转产培训不提供海域承包权,一个协定就剥夺他们的衣食之源这合理吗?  发表于 2011-12-19 09:50
  • TA的每日心情

    2020-11-20 06:24
  • 签到天数: 1618 天

    [LV.Master]无

    10#
    发表于 2011-12-19 09:46:18 | 只看该作者
    这个关口一定要支持老七。

    该用户从未签到

    11#
    发表于 2011-12-19 10:01:13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方解石 于 2011-12-20 10:38 编辑
    晨枫 发表于 2011-12-19 01:13
    生活艰难所以暴力抗法有理,这是中国当今很多社会问题的源头。此风不止,全民受难!此风吹到境外,就别怨 ...


    我觉得,关于中国渔民越界捕捞的问题,我们应该分层仔细来探讨。

    首先,渔民是越界了,然后,韩国海警暴力执法了。然后韩国人死了。中国人违法在前,这是事实。但是越界捕捞该是违反了什么法律?按照韩国的法律该如何对待?暴力抗法该如何来审判?但是其实引起我们愤慨的是最后一个事实,韩国海警一死一伤。如果不是因为这一死一伤,谁会关心这么多年来中国渔民被罚没的那些钱?谁来考虑他们的生计?而这一死一伤,从现在的报道前后矛盾来看,很可能又不是中国渔民直接造成的。。。。

    可以跟老七探讨下,查清楚韩国人死的原因,一个简单的尸检足矣。为何这么久了,韩国竟然连一个明确的结论也无法传达?真是中国人把他弄死的,冤有头债有主,参考08年那个死亡的海警(那次好像是用铁管子打到海里去的,这很符合中国人的打架方式)的案子直接法办就是了。但是为何独这次闹的如此之凶?

    海域管理,历来是老大难问题,要不然,我们课本上也不会有“公有物悲剧”一词的出现。不独中国世界各国应该都经历过这个时期。为何韩国可以不做到滥捕滥捞,而中国渔民就必须如此才能维持生计?水要疏,不能单纯堵。我曾经跟随渔业调查船去调查,那是06年,以后可能写一个简短的当时的经历。很少有人能想象到中国渔业资源的枯竭程度。。。而中韩之间那片水域,则相对比较富饶,因为多年的捕捞,导致鱼都相对聚集在那里。。。过去中国北方海域最富饶的地方是哪里?是渤海,是成山头。现在那里的渔业资源已经大大枯竭,而禁止越省界捕捞的规定,加上承包不到养殖水域,又把一部分渔民的出路堵死。面朝大海,世代生计就是这片海域,又不给提供出路,渔民唯一的路就是铤而走险。

    中国的沿海,海洋渔业局权力算是比较大的。但是人手毕竟有限。渔民居住分散,目前我所看到的渔民,大部分在五十岁以上,他们文化程度低,这样其实很难普及各种有用知识。即使是能普及,他们也由于经济压力未必会照着去做。

    此后,因为韩国人的严格执法,中国渔民会被迫转产一部分,但是这不是他们唯一的路,暴力抗法仍然会存在,立此为证。

    个人来看,这河里跟渔民接触过的人并不是很多。把这个问题考虑的太简单了。中国很多事情不是仅仅法律就能办到的。




    由于我这里现在不能回复了,不知道是不是管理员已经把这个有点火药味帖子封了。就简短的说点吧。

    从短期来看,中方渔民的越界捕鱼将成为问题。但是从长期来看,中国渔民在近岸这种低水准的越界捕捞将逐渐收敛。原因在于,我在渔村里面,很少见到30岁以下的渔民。渔民的主要年龄段集中在40-60岁,过了60一般就干不动了。个人的体会是,70后和80后渔民和他们的父辈性格不同,看问题的方式不同。他们更倾向于更小的风险,更小的劳动强度和更高的利润。所以,我个人认为,只要不是大批量内地不发达地区劳动力涌入沿海地带从事水手和渔民职业,中长期来看中国的越界捕捞可能会放缓。






    点评

    哪条河?爱河?  发表于 2011-12-19 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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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发表于 2011-12-19 10:49:44 | 只看该作者
    方解石 发表于 2011-12-18 20:01
    我觉得,关于中国渔民越界捕捞的问题,我们应该分层仔细来探讨。

    首先,渔民是越界了,然后,韩国海警暴 ...

    具体涉及到那些法律的问题,老七的主贴里都很详尽了,不再重复。从韩国角度来看,中国渔民的生计不是他们考虑的事情。从中国角度来看,中国和韩国就海域使用已经有两国签署的具体规定,中国不能也不会纵容渔民越界捕捞,更不能也不会纵容渔民暴力抗法。

    该用户从未签到

    13#
    发表于 2011-12-19 11:14:01 | 只看该作者
    晨枫 发表于 2011-12-19 10:49
    具体涉及到那些法律的问题,老七的主贴里都很详尽了,不再重复。从韩国角度来看,中国渔民的生计不是他们 ...

    是啊,但是到基层呢?中国有句老话: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老百姓自己也有句话:党中央的政策都很好,但是就是实施不到俺们这里。

    从现在的情况来看,中国的海洋渔业局是重视了,我同学说他们很忙。但是这种重视是不能持续的重视。一个县海洋渔业局也就百十号人,而要管辖的渔民分散而众多。宣传的不到位,加上无法提供必要的服务,势必无法阻断中国渔民侵略式样的越界捕捞。

    我不怀疑中国渔民违反了规定,我怀疑的是,制定一个不会被遵守的规定,事实上也没有任何力量去保证它实施的规定有什么用处?中国海洋部门不会派船在中韩边境巡视警告中国渔民不要越界,而只会在省界和县界那里巡视,警告临近省份和县的渔民不要过来。中国渔业部门自己的罚款执法同样是非常狠,而且富有弹性,还能讨价还价。我一个师姐的丈夫是海洋渔业局的,他们罚款的时候,都是狮子大张口,然后渔民就将钱分成很多份,塞在不同口袋里,一次一次的掏,一边掏钱一边砍价。

    这样带来的唯一后果,就是成本转嫁到更猛烈的越界捕捞,和违法使用渔具捕捞上,这样中国的海域只会越来越差,而渔民的生计也只会越来越苦!中国人的在外形象也只会越来越差。

    大大们在国外,自然是有良好的教育,良好的生存条件,良好的出路,良好的法制。而那些渔民们呢?我见过六十多岁的老渔民,个人体质问题,每次必晕船,但是由于居住在海边,那里是他们的衣食之源,仍然要经常出海。在长江口,舟山群岛那边,面临各种危机的渔民们,只能去更远地方捕鱼。我师弟们去的时候,有次摊上大风浪,村子里就有人没有能够回来。

    我们总是对出现的问题说的太多,而对问题背后的问题探究的太少,改进的也太少。于是悲剧一次一次出现。没有终结的时刻。



    点评

    中国海洋部门不会派船在中韩边境巡视警告中国渔民不要越界,而只会在省界和县界那里巡视,警告临近省份和县的渔民不要过来。中国渔业部门自己   发表于 2011-12-19 14:53
    照你这么说明明还是我们自己的问题很严重么,都想堤内损失堤外补,刚好还能向外转移矛盾多好是吧。。。  发表于 2011-12-19 14:50
    这么差呀,让我把他们变成海盗的理想破灭了,呜呜。  发表于 2011-12-19 11:26
  • TA的每日心情
    擦汗
    2019-8-20 01:05
  • 签到天数: 1020 天

    [LV.10]大乘

    14#
    发表于 2011-12-19 11:40:07 | 只看该作者
    方解石 发表于 2011-12-18 22:14
    是啊,但是到基层呢?中国有句老话: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老百姓自己也有句话:党中央的政策都很好,但 ...

    俺们自己的海域污染了,把鱼捞光了,这个不是理由去别人家滥捕。好比说,你家地里受灾了,你就能来我家地里割麦子?渔民的问题、海域污染的问题应该是我们自己政府的事

    对了,今天在新浪上还看到,康菲说没证据证明他们的石油漏油造成了渤海海域污染。对比一下,美国对BP的巨额罚款,中国政府在环保问题上还有很长的路走。

    该用户从未签到

    15#
    发表于 2011-12-19 11:43:27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晨枫 于 2011-12-18 21:48 编辑
    方解石 发表于 2011-12-18 21:14
    是啊,但是到基层呢?中国有句老话: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老百姓自己也有句话:党中央的政策都很好,但 ...


    中国近海的渔业资源已经枯竭,所以中国渔民到韩国海域去捕捞。那韩国海域也枯竭了呢?再到哪里去捕捞?韩国渔民怎么办?坚持这样的思维的话,只能造成更多的中国渔民的悲剧。老实说,下一次中国渔民再发生暴力抗法的话,发生格杀勿论的事情将一点也不奇怪,而且门槛会越来越低,这不是中国渔民的福音吧?

    点评

    唉。。。。  发表于 2011-12-20 06:04
    不能应为有人无耻,我们就要更无耻。这不是大国崛起之道。  发表于 2011-12-20 00:09
    晨大觉得世界上哪个国家不无耻?呵呵。要是韩国中国易地而处,可能韩国比中国还要无耻。  发表于 2011-12-19 18:22
    正是。守法吃亏的想法害人害己,大国沙文主义更加要不得。因为别人无耻,所以自己更无耻,这不是中国人的作为。  发表于 2011-12-19 12:43
    就因为韩国是小国, 这真是大国者无耻.  发表于 2011-12-19 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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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4-28 1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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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7]分神

    16#
    发表于 2011-12-19 16:19:56 | 只看该作者
    俺也反对学棒子,俺主张学米国
    要是米国人在外边犯了事儿,米国一准儿是扯着嗓门要求保护他的公民受到人道对待和公正司法,至于理亏的细节实在抵赖不了也是低调处理,按下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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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奋斗
    2018-1-28 1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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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5]元婴

    17#
    发表于 2011-12-19 18:31:37 | 只看该作者
    晨枫 发表于 2011-12-19 11:43
    中国近海的渔业资源已经枯竭,所以中国渔民到韩国海域去捕捞。那韩国海域也枯竭了呢?再到哪里去捕捞?韩 ...

    我觉得晨大与方MM的观点并没有本质不同。

    方MM并没有否认渔民的违法行为,只是觉得这情有可原。

    韩国日本的JJ都握在中国手里,他们也真不敢把事情搞大。

    当然,政府对于渔民是事实上的不作为,他们的考虑,无非是等人口高峰过去,问题自然解决。

    但是真有事情的时候,政府的态度只能是,even they are son of bitch, they are our son of bit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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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确实如此。  发表于 2011-12-19 2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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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1-14 1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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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炼气

    18#
     楼主| 发表于 2011-12-19 20:56:56 | 只看该作者
    河蚌 发表于 2011-12-18 22:12
    哈哈,老柒发文,有理有节。
    其实不必分析那么清楚,大多数在网上叫的人,其实就是发泄,对于他们来说,只 ...

    现在的问题是,新浪微博,风平浪静;这里,风平浪静;河里,我被投了五十多草,已经短封两天了。有人骂我是朝鲜人,有人骂我是韩国的走狗,有人直接爆粗骂我sb,有人说我是汉奸卖国贼,还有人说我拿七块钱。

    简单就我的图说几句吧:
    白色区域,只有所属国拥有执法权,其他国家没有。
    红色区域,朝韩均单方面宣布为特定禁区,并且否认对方拥有执法权,但是,中国跟朝韩均签署了相关协议,双边三方协议确保了中方在红色区域拥有有限的渔业捕捞权。现状是,朝鲜受海上力量的限制,事实上对红色区域已经失去了执法权和控制权。
    蓝色区域,属中韩两国共管水域,但是双方在该水域都只有行政执法权而没有刑事执法权,遭遇外国渔船只能罚款,扣押渔船和短暂扣押渔民,而不能如本次一样提出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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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慵懒
    2016-4-20 0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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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4]金丹

    19#
    发表于 2011-12-19 22:18:47 | 只看该作者
    史老柒 发表于 2011-12-19 20:56
    现在的问题是,新浪微博,风平浪静;这里,风平浪静;河里,我被投了五十多草,已经短封两天了。有人骂我 ...

    在河里去和阵地派生气,不值得。五十个草,其实在河里,也就是一小堆ID罢了,恶心人的,直接无视过去算了,只要要足够多的人了解你所知道的事实就行了。
    你认为是公平的真理,别人不以为是这样,这也很正常。还是那句话,平常心,平常心,如果河里好,大家为啥跑爱坛来。
    即使在真实世界,都有那么多不可理喻的人,何况是什么责任都不用负的网络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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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7-29 0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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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7]分神

    20#
    发表于 2011-12-20 06:08:34 | 只看该作者
    胖得妙不可 发表于 2011-12-19 16:19
    俺也反对学棒子,俺主张学米国
    要是米国人在外边犯了事儿,米国一准儿是扯着嗓门要求保护他的公民受到人道 ...

    刚想个问题。各位是怎么教育孩子的啊?在幼儿园里或小学校里被同学揍了,是奋起抗暴呢?还是像老师汇报。如果汇报无果,又怎么办哪?。。类比的不是很恰当啊,就是突然想到了。。。。同志们都知道这个世界不是想像的那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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