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 D& N4 N: g美国政府当然对这样的尴尬不会听之任之。富兰克林•罗斯福是第二次世界大战时的美国总统,说他审时度势、借力打力打造了美利坚帝国一点也不为过。但一战时期,罗斯福还不是总统,他是美国海军部副部长。看到美国航空工业的恶性内斗,他出面制止。在美国国会的支持下,罗斯福通过了一个战时法律,规定所有美国飞机公司不分大小一律必须参加航空工业产业公会,作为会员,他们必须向公会缴纳政府规定的专利费(其中大部分流向莱特兄弟和寇蒂斯),作为回报,他们可以自由使用公会成员的所有专利。政府规定的专利费低于莱特兄弟的狮子大开口,但这在另一方面保证了莱特兄弟的最低权益。由于这是战时法律,莱特兄弟没有办法反对。另外,他们的专利在1917年也过期了。战争结束时,战时法律终止,但莱特兄弟和寇蒂斯也买有干劲再打专利战了。20年代后,美国航空工业进入高速发展,终于在二战中期赶上了欧洲先进水平,在战后更得天时地利人和之便,从此居于世界航空老大。: l$ Y. Y/ Z. z4 k. t f
5 U& v4 ?- Y' G/ G6 }6 h4 E这段公案说明了一个问题:知识产权是一把双刃剑。用好了,它保护发明;用糟了,它扼杀进步。" G0 B9 r A- y7 I/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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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制度开始于1474年的威尼斯共和国,规定新发明一旦向公众公布,将在一定期限内受法律保护。专利制度的目的在于一方面保护发明人的权益,另一方面推广新概念、新技术,启迪人么的思想。所以,从一开始,专利就是有期限的。但这不妨碍利欲熏心之徒利用专利扼杀竞争、扼杀进步,莱特兄弟从科技的开路先锋沦为拦路石就是一个例子。时至今日,专利在美欧已经成为扼杀竞争的主要工具,大公司里最大的部门(或者说拥有VP最多的部门)经常不是销售,更不是生产或者科研,而是法律。一个公司有十几个法律VP是家常便饭,其中就有专门管专利法的。不仅管为自己公司圈地,还管在他人公司的专利里找空隙,搞文字游戏。公司的盈利或者亏损不仅受到市场影响,还常常因为这些官司而出意外。当然,公司们都精了,你告我A,我就找茬告你B,大家都是无事生非,最好最后私了,不私了的话,反正官司一打N年,等打出名堂了,专利也差不多过期了。过去的该赔还得赔,但市场我也占住了,后面我就自由了。 5 b% d7 o0 x7 X# e! Q0 V" e) A3 ]9 p Z6 W
中国受专利之害尤其深。但说受害,也不尽公平,侵权现象肯定有,而且不少,但这里面或许有国外专利拥有者恶意排他之下的无奈之举。对于事关国计民生的专利领域,中国也可以向罗斯福所做一样,组织行业公会,实行专利统筹,打破垄断和恶意排他。 ; a% \9 \$ d& h9 I" W" `* ]2 _2 C; `! L% j3 y
另一方面,中国也应该强化知识产权保护,这有助于鼓励新技术的成长。有些人有想法,但没有资金或者渠道申请专利,好好的专利材料也没法申请专利。申请专利需要首先证明你的发明是独特的,没有和现有专利冲突,这本身就是一个耗时费力的律师活。这些人如果通过有关大公司申请,自己的发明弄不好就被吞掉了。但要是国家鼓励发明,对这样的人网开一面,由国家帮助申请专利,条件是专利的收益国家分一半(或者另外一个比例),前提当然是国家预审,认定这个发明有获得专利和盈利的前景。这样的话,知识产权保护可以平等化,或许是一个好办法?; k6 q5 ~1 E' g# U- 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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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方面,对于国外产业公会的行业垄断,向美国电影协会、DVD协会、wifi等,这些也是事实上的垄断,中国应该有所对策,一方面鼓励行业标准,另一方面在必要的时候行政介入,打破不公平收费。比如说,已成痼疾的盗版问题,如果中国政府出面,软硬兼施和有关公会达成协议,征收大大低于外国的开价,但严格禁止盗版,或许是一个双赢的办法? : `0 g ?* j5 }0 x5 V3 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