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爱吱声

 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tag 标签: 北大教授

相关日志

分享 北大教授论“民主正在深深伤害着美国”
热度 2 gordon 2015-12-11 03:53
民主这个概念 ,米国立国之初 一直是个贬义词,与暴政等同 。只是到杰斐逊手中才算登堂入室,杰斐逊是民粹主义者;到威尔逊总统时期,民主开始与自由并驾齐 驱。到了苏东解体后,民主才超越自由,成为要向全世界推广的普世价值。这价值并不普世,现在正在深深地伤害着伟大的米国。 民主(democracy)不等于自由(liberty),两者的差别要比鸭蛋和皮蛋的大。多数人暴政,从亚里士多德和柏拉图以来,就一直是重要话题。是 一直,而不是当中某人的忽发奇想。围绕这个问题发言的学者,对人性和公众情绪深思熟虑,对政治博弈高瞻远瞩。他们既不愚蠢,更非无耻。 当代对民主的研究也一再确认了“民主有问题,它不仅有别于自由,而且经常与自由冲突”的主题。有两类体制。一,它里面每个人都只能产生有限的、受严 密约束的外部副作用, 它里面每个人都基本能且只能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种瓜得瓜,种豆得豆,自作自受。自由和法治社会属于此类。二,它里面每个人都能产生非 常大外部副作用,它里面每个人都经常不对自己的行为负责,种瓜不得瓜,种豆不得豆,自作不自受, 每个人的双手都插在别人腰包里 ,每个人的福利都依赖于别人 的想法。计划经济和民主社会都属于此类。在缺乏前者的情况下大搞后者,对哪国人都不合适,对中国人当然也不例外。 历史事实也支持这种观点:从有私有产权和法治传统(传统是指代代相传的习惯)社会走向民主,与从其他社会走向民主,两者的结果往往大相径庭。二战 后,许多国家纷纷走向民主,其中不少弄得一团糟。一般人会说,那是因为他们没搞真的民主。 为什么不搞真的 ,复印机都那么便宜了?答案是: 因为这样那样的原 因,他们搞不来真的 。噢,那什么是“这样那样的原因”?私有产权传统和法治传统是无论如何不可忽略的因素。以伊拉克为例,推翻暴政值得普天同庆,但为了政 治正确而马上实施民主普选,则是作茧自缚。 我的看法:除非每一个参与者都先有了自己的被明确界定和受到高度尊重的产权,然后又自愿把它们交给“多数人原则”处置,否则在其他任何情况下的民 主,都是对个人权利的侵犯。更甚的是,对一个连排队都还没学会的民族来说,对一个豪宅花园未能放心拆除围墙的国家来说,对一个不懂得对诸如“为自由而限 权、为福利而问责”的言论自动产生敌意的公民思想状态来说,搞民主更容易滑向失控,大家抱成一团走入泥潭,陷下去了还不知道为什么。 ************************************************************************************* 如果强奸被看作是不道德的,是对个人权利的侵害,那么轮奸就不应该是比较高尚或比较有道德的。 ************************************************************************************* 不是因为缺了什么,而是因为动了念头,才导致了大革命;人们凭空捏造了劳力和资本之间的关系,大胆设计了政府应该如何适当介入劳资关系的理论,炮制了主张极度集权的学说,并让许多人相信,依靠政府不仅能免于匮乏,还能过上安逸舒服的日子。 ———— 《美国的民主》作者 托克维尔 我并不反对民主政体。它们或许很了不起,或许符合上帝的意愿, 如果这不需要付出代价的话 。让我苦恼的,不在于我们的社会搞民主,而在于我们与生俱来的和后天习得的恶行,令我们很难保有井然有序的自由。以我看来,没有什么比缺乏自由的民主更可怕的了。 ———— 《美国的民主》作者 托克维尔 ************************************************************************************* 最惹我生气的头几件事之一,就是听到人们说美国是个民主国家和说伊拉克应该成为一个民主国家。在我们两份立国文件——《独立宣言》和《美国宪法》——中并没有“民主”这个字。 我们国家的创始人蔑视民主和少数服从多数原则。麦迪逊在《联邦党人文集》中说,在纯粹的民主社会里,“把牺牲少数人或不得人心的人送上祭坛的冲动, 不会受到任何制约。”在1787年宪法大会上,伦道夫说“这些恶行都能追溯到民主造成的骚乱和荒唐之中。”首席大法官马歇尔说“受制衡的共和与民主的差 别,就像是秩序与紊乱之间的差别一样。”立国者们知道民主会导致暴政。他们追求的是共和。 ———— Walter E. Williams (美国乔治·梅森大学经济学教授及辛迪加专栏作家) ************************************************************************************* 人们经常把民主和自由混为一谈。英国在1832年《改革法案》前,没有任何民主,但早就享有自由了。 在投票权扩展到大部分男性以前,自由的基石——有限政府、分权、独立司法、言论自由和陪审团公审——在英国就已经代代相传。美国宪法的全部精神以及许多字眼都来自英国的法律和政体。 自由不仅可以不依靠民主而存在,民主还可能摧毁自由。…… 今天,由于对自由和民主的关系混淆不清,太多的美国人,包括那些位高权重的人,都在想方设法把民主传遍世界,而完全置特定的国情于不顾。从某些方面来说,当我们强迫我们的朋友好歹要装上民主的花环时,我们对他们的威胁可能甚于对敌人的威胁。
250 次阅读|0 个评论

手机版|小黑屋|Archiver|网站错误报告|爱吱声   

GMT+8, 2024-5-27 15:57 , Processed in 0.021161 second(s), 15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