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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史老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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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评】李天一打人事件始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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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1-9-17 20:18:00 | 显示全部楼层
梁光烈秘书的钓鱼说法太失败,等同于造谣了。

今天看了上海台的一个司法节目,专门放庭审的。被告间接听闻了原告夫妇的一些事,就以原告夫妇的名义在开心网上开了数个ID,编些侮辱人的段子。被告完全否认,说得像真的一样。面对司法鉴定的IP地址,他又百般抵赖,还搬出宪法说法院没权查他IP,网络是虚拟的,当真就输了。

有的人人品差,隔着网络发泄情绪,没事也整点事出来。传谣平台不同了,人更隐蔽了,也更不顾后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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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1-9-19 08:19:48 | 显示全部楼层
梦晓半生 发表于 2011-9-19 08:11
搞笑,现在国内网警权力居然滥用到用于民事诉讼了?

怪不得桑兰越洋诉讼十多年前没有什么证据的案子也敢 ...

开心网提供的IP,鉴定机构给出的对应注册地址。

法院有权做这样的鉴定委托。不是因为网络就不能查的。民诉法的规定。

点评

补充一点,这个案子是有具体被诉人的。审理过程中提出的司法鉴定。与桑兰提的没有具体对应人是不一样的。再说,法院没给桑兰立案吧。  发表于 2011-9-19 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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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1-9-19 09:03:43 | 显示全部楼层
梦晓半生 发表于 2011-9-19 08:39
开心网还参加民事诉讼啊,那我以后绝对不会去了。

还有这爱坛提供不?

还有司法鉴定机构呢。这个案子是把侵权人和开心网同时列为被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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