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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事热点] 不能姓欧阳/菲佣不是通常居留/法律的上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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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9-4-30 09:37
  • 签到天数: 532 天

    [LV.9]渡劫

    楼主
    发表于 2012-4-10 06:29:03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那个条例限制公民姓名权肯定错误,法理上讲,法律对政府是授权,不规定的权利就没有,对公民是限权,明文限制的权利才没有。早年陈景润和由琨结婚,生了孩子姓陈由,还被传为佳话。

    点评

    一般来说确是如此,所以名人们多慨叹做名人难,很少有名人说做名人的好处。  发表于 2012-4-10 08:43
    呵呵,同样的事情名人是风流,普通人就是下流。抬杠兄,你说呢?  发表于 2012-4-10 08:35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9-4-30 0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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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9]渡劫

    沙发
    发表于 2012-4-10 09:00:04 | 显示全部楼层
    相关法律是这样规定的,婚姻法第22条:“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中没有相应规定。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试行)》第十七条规定:户口登记的姓名,应当使用规范汉字,符合公序良俗,可以随父姓或者随母姓。“

    法律是很明确的,”可以“意味着可以这样做,也可以不这样做;”应当“则是必须做。法律没有禁止孩子用父母之外的姓,行政机关就不能”仅仅“以此为由禁止。但如果找其他理由,例如违反公序良俗之类,则是另外一回事。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9-4-30 0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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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9]渡劫

    板凳
    发表于 2012-4-10 09:05:44 | 显示全部楼层
    ”《民法通则》地位是法典,即《民法典》。之所以不叫民法典是立法者的谦抑,认为历史尚短不敢自称法典,故暂时曰“通则”。同理适用于《刑法》,刑法的地位就是刑法典。法典者,仅次于宪法尔。“

    中国目前还没有”法典“这个法律概念,当时立法搞了民法通则而非民法典不是立法者谦虚,确实是深度广度都不够。

    相关法律的位阶在”立法法“中都有详细规定,简单的说,是按立法者的地位区分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只要是全国人大制定的 ,法律上来讲,位阶是一样的,抵触时则只能由全国人大解释。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其次。严格来说,只有这两种才能叫法律。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9-4-30 0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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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9]渡劫

    地板
    发表于 2012-4-10 09:09:46 | 显示全部楼层
    ”他应该依据《民法通则》上诉,主张行政机关的决定侵犯人权而无效,甚至《。。条例》违反《民法》而无效,甚至要求赔偿。这是一条行政法上诉的路子,理论上路径如何我不大清楚,但应该是存在的。当然理论上即使存在,实际上大概也很难。但我对实际无兴趣,只谈纸上。“

    他没法根据民法上诉,只能根据行政诉讼法起诉,即使根据行政诉讼法起诉,也只能要求行政机关改变这个行政决定,无法要求某某条例由于违反某某法律而失效。也就是说只能针对具体行政行为,而无法针对抽象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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