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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為什麼撞傷人後非得弄死﹖ [打印本页]

作者: 海外逸士    时间: 2012-6-14 21:48
标题: 為什麼撞傷人後非得弄死﹖
最近發生的事例不少﹐如撞傷後還捅人八刀﹐倒車再把孩子輾死﹐杭州一老太被撞
傷後﹐對旁觀群眾謊稱送醫院﹐結果拖到郊外活埋了。究其原因﹐到底何在﹖一方
面固然與人命在中國不值錢的觀念有關﹐與從上到下普遍暴力觀念有關﹐包括合法
的和非法的﹐但也與車禍賠償制度有一定聯係。現在撞死人賠一筆不太大的錢﹐就
一了百了。而撞傷人﹐除了賠償醫療費外﹐還有其他費用﹐被撞傷人或其家族會糾
纏不清﹐沒完沒了。所以逐漸形成一種思維模式﹕撞傷還不如撞死。於是撞而不死﹐
就用其他手段弄死。如果賠償制度改革一下﹕撞死人要陪幾億﹐而撞傷人賠償醫療
費及其他有關費用﹐肯定不會上億﹐這樣﹐人們就會慎重駕車﹐即使撞傷人也不會
弄死。不信﹐改革一下試試。
作者: 猫元帅    时间: 2012-6-15 08:43
八刀那个事情,我怀疑被撞的人也有错。
作者: bayer    时间: 2012-6-15 11:01
猫元帅 发表于 2012-6-15 08:43
八刀那个事情,我怀疑被撞的人也有错。

哎 那个孩子也是一时冲动  生长在父权家庭里的孩子的典型  出了事不是想着怎么较小损失而是想着怎么把父母蒙混过去 别挨骂挨打
作者: 毛斯拉    时间: 2012-6-16 00:04
撞伤或者撞残后后期医疗费用是个说不清的无底洞,这是主要原因
作者: wdf12345    时间: 2012-8-16 18:01
我印象中那些人的后续报道没有出现故意杀人罪这样的说法,还是我没留意?
作者: 湖绿    时间: 2012-8-17 22:29
活的赔更多.
作者: hotwing    时间: 2012-8-18 16:24
湖绿 发表于 2012-8-17 22:29
活的赔更多.

归根结底还是体制问题吧!其一是医改之后医疗费用的激增,为什么80年代这种事很少?其二是赔偿机制的问题,是否有合理的体系给予双方当事人合理的裁决,没有这个权威的体系,受害者往往会得到自己最大利益而采取一些激进手段,而肇事方也会减小自己损失而采取极端手段,当这个损失很可能影响自己一辈子时,在心理上我相信每个人都有对自己犯错应该承担责任的一个合理预期,当责任远远超过这个预期时,可能道德的制约就会减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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