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非法获得的证据,在刑事审判里能不能用。如果是警察或者是警察指使普通人违反法律,不仅获得的证据不能在法庭上用,而且根据fruit of the poisonous tree的原则,由此为线索找到的所有其它证据也都不能用(不过有一些例外)。但如果是普通人自作主张,违反法律,和警察检察官等国家政权完全无关的话,一般情况下,获得的证据是可以在法庭上用的。比如克林顿伪证案里,莱文斯基的好友Linda Tripp,没有她的允许,就把两个人的通话录音,违反了马里兰州的法律(Maryland的法律是two-party consent),但是那些录音带还是可以在对克林顿,对莱文斯基的刑事案件里使用,而且是重要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