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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东湖珞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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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转贴』纽约市近几周凶杀案和枪击案剧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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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4-2-20 22:27
  • 签到天数: 20 天

    [LV.4]金丹

    61#
    发表于 2015-1-11 12:45:13 | 只看该作者
    包子 发表于 2015-1-9 21:27
    重庆哨兵这个案子很厉害,到现在都没破,心头大患啊。美国的枪案大多是杀自己,天朝的都是杀别人。 ...

    周克华案已经破了。这家伙是孝子,杀了人被警察追捕还回家看老爹,在当地露面后才又逃跑。王都头因为这事很没面子,成立1500多人的专案组,在军方面前拍胸脯立下军令状,结果还是被他跑了。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3-4-1 00:01
  • 签到天数: 627 天

    [LV.9]渡劫

    62#
    发表于 2015-1-11 13:43:50 | 只看该作者
    一身轻松 发表于 2015-1-10 14:54
    倘若一个3岁的孩子在打死了自己11岁的姐姐之后,还把枪指向赶来的警察,那么就完全符合警察动武的标准。 ...

    我觉得不用,只要他拿枪指向赶来的警察,就符合动武的标准了。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8-6-2 22:44
  • 签到天数: 16 天

    [LV.4]金丹

    63#
    发表于 2015-1-11 18:55:35 | 只看该作者
    一个地址 发表于 2015-1-11 12:45
    周克华案已经破了。这家伙是孝子,杀了人被警察追捕还回家看老爹,在当地露面后才又逃跑。王都头因为这事 ...

    枪没找到就不能算在周克华身上。

    该用户从未签到

    64#
    发表于 2015-1-12 02:13:28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南京老萝卜 于 2015-1-12 02:15 编辑
    一身轻松 发表于 2015-1-10 14:54
    倘若一个3岁的孩子在打死了自己11岁的姐姐之后,还把枪指向赶来的警察,那么就完全符合警察动武的标准。 ...


    你啊,我就是想看看,你对警察开枪,或者使用暴力,有底线没有。

    看了半天,没有。只要是发生的,警察都是对的。

    所以美国不存在警察滥用暴力的情形。

    哦,忘了问了,你看了视频了吗?

    该用户从未签到

    65#
    发表于 2015-1-12 02:20:10 | 只看该作者
    包子 发表于 2015-1-10 23:25
    你不认为的重罪,不代表不是重罪,学习法律,要多去看看司法解释,而不是想当然。

    ...

    没错,现在的情形是这样,我认为警察的过度暴力,没有受到追究。

    但我认为这是社会不完善的地方。假如我当陪审员,我对警察的底线不会这么低。

    我不知道怎么看司法解释。就知道最高法院的判决中,九个大法官5:4的判决多的是。这意味着这9个人有五个正确四个错误吗?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8-6-2 22:44
  • 签到天数: 16 天

    [LV.4]金丹

    66#
    发表于 2015-1-12 03:04:36 | 只看该作者
    南京老萝卜 发表于 2015-1-12 02:20
    没错,现在的情形是这样,我认为警察的过度暴力,没有受到追究。

    但我认为这是社会不完善的地方。假如我 ...

    幸亏您不是陪审员。

    即便您是陪审员,您也没资格对执法底线 说三道四,最简单的道理司法权不能干扰立法权。

    您可能对这个三权分立也反感,可即使您穿越或者复辟恢复帝制,直接立法限制。

    这样的法令出来,谁还去当警察啊。

    干什么营生不得先保证自己的生命安全?

    该用户从未签到

    67#
    发表于 2015-1-12 04:28:51 | 只看该作者
    包子 发表于 2015-1-12 03:04
    幸亏您不是陪审员。

    即便您是陪审员,您也没资格对执法底线 说三道四,最简单的道理司法权不能干扰立法 ...

    哈哈,请别“您”啊,“您”的,我可担不起。

    你这个话题太大。我说不出什么。

    我一直强调的是“过份暴力”,就是不必要的暴力。如果警察真的面临生命威胁,动枪是合理的。这点我不否认。

    前阵子纽约布鲁克林发生了一个事儿。倆警察在一个没有灯的楼梯的楼道里巡逻,一个黑人男子和女友在他们下方10几级台阶的地方进入楼道,黑人男子被一个警察开枪打死。

    这个是目前知道的情况。我不知道其他细节。

    这种楼道我住过。原来我在中国的时候,住高楼,电梯11点关。假如回来过了11点,就得爬楼梯,楼道里好多层灯是坏了。楼道只有一米宽左右,在没灯的时候,又是晚上,如果对面来个不认识单身的成年男性,在要侧身而过的时候,确实是有点怕人。经常是你也可以感觉到他也很紧张。在楼道相遇的时候,看似漫不经心,其实两人都小心翼翼地互相盯着。这点我有亲身经历,而且不止一次。

    按美国速度,这个案子最快也得要个一年半载才会开庭。假如开枪警官以看不清,感觉受到威胁为理由为自己辩护,你是不是接受?

    我先说吧,我不接受,应该判警察有罪。

    该用户从未签到

    68#
    发表于 2015-1-12 04:48:13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一身轻松 于 2015-1-12 04:49 编辑
    南京老萝卜 发表于 2015-1-12 02:13
    你啊,我就是想看看,你对警察开枪,或者使用暴力,有底线没有。

    看了半天,没有。只要是发生的,警察都 ...


    我没看视频

    我说得很清楚,法律不可能过度精确地要求警察判断威胁,这会严重限制警察执法的能力。但法律可以精确地要求民众做到规定的几点,这几点完成后,任何一个情况正常的警察都不会动用武力。连我这个不在美国的人都知道,发现警察的目标可能是自己后,要迅速面朝警察站立,五指分开手心向前高举双手,不做任何抵触性动作。就算是美国底层家教不好,没有教导过这些,那么多警匪片总看过吧。

    以佛格森案为例,那么明显的无视警告并袭警行为,却被说成警察乱开枪,做人不能无聊到这个地步吧。这就象悬崖边挂了个牌子“此处危险,请不要靠近”一样,有的人非要靠近然后脚一滑摔了下去,难道还怪悬崖不成?

    点评

    油菜: 5.0
    油菜: 5
    敢情你评判美国警察的行为就是以警匪片为标准的。真有才。  发表于 2015-1-12 12:46
    哈哈,原来你不在美国啊。真是隔岸观火的键盘执法天才。  发表于 2015-1-12 12:44
    弗格森的那个黑人小天使绝对死有余辜,但是纽约小贩加纳确实罪不至死。  发表于 2015-1-12 08:49
  • TA的每日心情

    2016-11-6 23:57
  • 签到天数: 72 天

    [LV.6]出窍

    69#
    发表于 2015-1-12 08:49:03 | 只看该作者
    我支持全面禁枪。
    理由只有一句话:无论在美国也好,在中国也好,在世界上任何一个角落,警察知道对面的人只有刀,没有枪就不会太过神经质的造成滥杀,而民众也知道一旦警察对手无寸铁的人开枪,这警察百分之九十九以上会被处以死刑。这样大家对生命都会慎重一点,社会安全感也会更高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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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8-6-2 22:44
  • 签到天数: 16 天

    [LV.4]金丹

    70#
    发表于 2015-1-12 12:21:02 | 只看该作者
    莳萝 发表于 2015-1-12 08:49
    我支持全面禁枪。
    理由只有一句话:无论在美国也好,在中国也好,在世界上任何一个角落,警察知道对面的人 ...

    神逻辑,面对刀就不会滥杀,刀就不是武器吗。假如面对受过格斗训练的人,双手就是武器,你怎么办,规定所有人出门得带上手铐脚镣,出门像僵尸一样蹦着走。

    再者而言,做什么事要考虑可执行性。给所有的苍蝇戴上手套;给所有的蚊子戴一口罩;给所有的老鼠戴上脚镣;给所有的蝗虫戴上避孕套。这些事谁能办成我服谁。

    天朝连小孩玩的皮筋枪都禁,每年的枪案一样不少,碰上个枪法好的几个省的警察都着慌。禁枪你只能禁掉守法公民的枪,他们失掉武装后,你还没有能力保护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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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与人数 1爱元 +4 收起 理由
    王不留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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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16-11-6 23:57
  • 签到天数: 72 天

    [LV.6]出窍

    71#
    发表于 2015-1-12 12:38:54 | 只看该作者
    包子 发表于 2015-1-12 12:21
    神逻辑,面对刀就不会滥杀,刀就不是武器吗。假如面对受过格斗训练的人,双手就是武器,你怎么办,规定所 ...

    你的思想太极端了,道不同不相为谋。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8-6-2 22:44
  • 签到天数: 16 天

    [LV.4]金丹

    72#
    发表于 2015-1-12 12:42:42 | 只看该作者
    莳萝 发表于 2015-1-12 12:38
    你的思想太极端了,道不同不相为谋。

    好吧,你可以把安全寄托给


    我还是相信自己。

    该用户从未签到

    73#
    发表于 2015-1-12 12:51:00 | 只看该作者
    莳萝 发表于 2015-1-12 08:49
    我支持全面禁枪。
    理由只有一句话:无论在美国也好,在中国也好,在世界上任何一个角落,警察知道对面的人 ...

    对。禁枪不但从根本上取消了警察滥杀的一个理由还防止了小孩玩枪造成的误杀。美国每年都有很多起枪支走火案。很多是小孩拿了父母的枪来玩,造成误杀。

    就是专业的也要出事故。最近有个新闻。某射击场的教练在教某小女孩用乌兹冲锋枪的时候因小孩无法控制枪的后座力而被小孩误杀。

    该用户从未签到

    74#
    发表于 2015-1-12 15:57:38 | 只看该作者
    孟词宗 发表于 2015-1-12 12:51
    对。禁枪不但从根本上取消了警察滥杀的一个理由还防止了小孩玩枪造成的误杀。美国每年都有很多起枪支走火 ...

    你会看字吗?已经有假设前提了,“如果家教不好”

    警匪片怎么了,美国的影视娱乐作品暴力化,导致少年模仿行为早就不是新闻了,要不你以为黑帮少年们怎么学的?

    不了解世界还嘲笑他人,也真是只有井底之蛙才做得出来

    该用户从未签到

    75#
    发表于 2015-2-11 10:53:21 | 只看该作者
    这些都是表面现象, 内幕恐怕远远超出我们想象。
    当然, 我不知道内情, 但是把一些看似零星的现象穿起来看看怎么样: 1.现任市长老婆是黑人 2. 纽约的警察工会在纽约势力无比强大, 可以说没有警察工会的支持, 一个市长是寸步难行的。 3. 纽约警察人数在彭博任上持续增长, 在经济低谷时期的阶段相比不断裁减警员节约开支的其他大城市级尤其明显。4. 纽约市长本来规定任期最多2期,彭博本来是共和党,2009年为了连任第三届市长位置, 联合市议会修改了法律, 并为此从共和党人摇身一变加入了民主党。 5。 第三次竞选连任, 得到警察工会鼎力相助,根本就是“纽约要安宁, 除非彭博留任”, 就差没有明说了。 6. 彭博社总部和华尔街都在纽约, 华尔街是他的衣食父母。 7. 占领华尔街活动中, 纽约警察几乎是日以继夜清巢出动, 不遗余力。现在, 让我们回过头来看看刚才的第1,第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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