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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8-2-15 10:06
  • 签到天数: 112 天

    [LV.6]出窍

    楼主
    发表于 2018-2-15 11:08:20 | 显示全部楼层
    隧道 发表于 2018-2-15 00:59
    罪名这么多了,不判点刑说不过去吧?
    不过问题又来了,法大,党大?
    显然是党大,但大大一直强调依法治国 ...

    党员标准要比群众高。比如说,这罪名里,出入私人会所,对于普通群众那不叫事儿,公务员如果不涉及贿赂行为也没关系,但是党员不允许。又比如宗教信仰,一样的道理,你普通老百姓合法宗教信啥都没人管你,但党员不行,党员是无神论者,所以别人拜佛行,孙政才拜佛就有问题。
    至于谁先处理,党内处理顶格也就是开除出党,不涉及刑罚,与法院处理是两回事,并不矛盾。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8-2-15 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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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6]出窍

    沙发
    发表于 2018-2-15 22:46:5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江城如画里 于 2018-2-16 07:54 编辑
    隧道 发表于 2018-2-15 21:35
    我当然不是问是否矛盾的问题,而是先后的问题。
    这种罪大恶极的,必然是党章和法律都违反了。
    是司法机关 ...


    为什么你纠结先后问题呢?党纪处罚和法律惩罚,其覆盖条文都不一样,这无法谈论先后问题。党纪处理不了行贿受贿问题,贪了1个亿党纪顶格也就是开除党籍了。反过来法庭也处理不了违纪问题,你身为党内高干出入私人会所,不涉及受贿行为上任何法庭都没理由判刑,但是中国的事情大家都知道私人会所是什么概念,所以党纪才规定出入私人会所,没有受贿行为也会受到党纪制裁。
    我前面举的拜佛问题也一样,孙某人拜佛,任何法庭都不能以此判他刑,但是这对党员来说是违纪行为,据此至少是个严重警告。所以党纪和法律惩罚根本就不是一回事,也自然没法论先后。
    你换个角度想,陈竺,以前的卫生部部长,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出入私人会所,能处理吗?(假设找不到私人会所受贿问题)当然不能,他是农工民主党,不适合共产党党纪。
    至于实践中,党纪处罚来得快得多,常委会一合议就可以出决议,法庭能那么快吗?所以当然实践中都是党纪处罚来得快。这中间如果说有什么漏洞的话,不远的将来就会补上,要点就在于监察机关与法律机关的分工上。
    另外,党要求更严为什么法律实质上用处不大了呢?党员占全国人口才多少?为何说会造成事实上的以党治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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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8-2-16 0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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