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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Dracu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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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言论自由和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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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4-6-2 22:47:5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肥狐 于 2014-6-2 22:55 编辑
Dracula 发表于 2014-6-2 09:27
我不是学法律的,只是对关于美国宪法的诉讼很感兴趣,对这方面的新闻报道特别注意。你提到的问题,具体的 ...


我的感觉是立法技术限制,当然也是对第一修正案的绝对维护。

就个案而言,谎话不值得保护。但一旦确立判例,会产生千千万万个个案,法庭需要去判断“他有没有说谎“。世事千奇百怪,他说水变油,有没有说谎?他说狼牙山,有没有说谎?他说某人的小说是爸爸代笔,有没有说谎?法庭在这样的地位上很难自处,必然会有公民的言论自由权利因此受到侵犯,甚至在滥用后成为一种压制言论的手段。

立法技术上无法做到成本大于收益,就索性认定谎话也受第一保护。谎话一旦造成财产或人身权利的实质侵犯,自有其他法律可用。言论自由的边界到此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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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4-6-2 23:11:5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肥狐 于 2014-6-2 23:25 编辑

美国很多法律原则是全世界最极端的,根子上我认为是源于清教徒的固执,是信仰所致。实践中是否成功,几百年下来渐露端倪。

第一修正案,对言论自由的信仰,我个人认为是成功的。一则,如美国人自己所言,没有了这个自由其他自由也不存在,这是个技术问题。二则言论环境有点类似生物圈,可以自我修补。诽谤总统不被追究,而民众又知道了诽谤总统可以不被追究,因此诽谤者需要信用,诽谤可能并没有变得容易。

对程序正义的执着全世界最极端,缺点日益显露,低效和滥讼。是过头的,学界很多人这么说。

三权分立理论产于英国,但英国没有实现,其实是到布莱尔任上才完全实现的。美国完全实现,是成功的,独裁被有效预防。

拥枪的权力,我感觉古代是成功的,现代不成功,平民有枪的实际政治效用几乎为0。

但是一旦确立就回不去了,一句话就是一句话,说话算数,宪政本身是成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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