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吱声

标题: 我也来说说瑞典的事:人情、法律以及所谓反省 [打印本页]

作者: 巴巴爸爸    时间: 2018-9-25 00:08
标题: 我也来说说瑞典的事:人情、法律以及所谓反省
本帖最后由 巴巴爸爸 于 2018-9-25 09:46 编辑

瑞典这事如果要和大使馆连在一起评论,症结在于,瑞典警察对待曾一家有没有错。我们一层层说。

斯德哥尔摩人口200万最多300万吧,森林覆盖面积超过70%,这种地方,谈论离市中心多远没有意义,就算在很靠近中心的森林公园仍然很荒。森林公墓地铁站附近环境无论大家看照片还是我路过时候的观感,都不是一个热闹的地方,特别在深夜。那时候地铁已经停运,曾家回到市里据报道搭乘的是pendentog,在座的如果有人知道这种交通工具我佩服你万事通。曾家当时如果不是运气好碰上夜游神绝对得在荒郊野地等到天明。他很幸运,那天晚上温度不过低于10°,九月的斯德哥尔摩深夜温度接近零度不是传说。而在事发旅馆不远车程处就是市中心火车站,那个点车站候车大厅可说空空如也,扔那不会有扰民之嫌。

谈完人之常情我们来说说法律。有没有相似案例?如果相似点是带父母旅行,确实没有,如果相似点是不服从警察执法,还真有。

2011年11月,26岁的女孩Jenny晚上参加了位于Borås城中心的一个派对。她在派对上喝了几杯酒之后就和朋友到楼下的步行街上吸烟。当时开过来了一辆警车。根据Jenny的描述,她因为背对着警车来的方向,所以没有看到警车,挡住了警车的路。然而根据警察的描述,Jenny当时情绪激动的袭击了警车。不管怎么样,Jenny最后被警察拉进了车里,开到了出城三公里的郊外僻静处。只穿着小礼服和单薄雨衣的她就在大冬天被扔下车。警察表示他把女子扔到郊外的做法是根据警察法(Polislagen)第13条,如果有人的行为扰乱了公共秩序,警察有权把他从现场移走。

但一年之后该警察还是被判了渎职。判决书中写到:“警察在深更半夜把一名没带身份证,手机和钱的年轻女子,一个人扔在郊外。这种行为不仅不合法,而且显示了该警察糟糕的判断力。”Jenny最终获得了19200克朗的赔偿。
消息来源:
https://www.aftonbladet.se/nyhet ... doms-for-tjanstefel
https://www.hd.se/2015-05-08/bortford-av-polis-far-skadestand

现在回到我们有没有成为我们所不齿的人,既然提出这个问题,对于欧美领事保护的霸道一定是非常熟悉了。那么我就问一句,曾家违法了吗?瑞典警方明确回答,没有。曾家受到不人道甚至非法(参照上述案例)对待了吗?我觉得是。大使馆维护一个未违法却被不人道甚至可能非法对待的国民就是为人所不齿的霸权?就因为这家人丢人了?虽然在这件事上关于是否丢人大家有几乎100%共识,但丢人毕竟是一个主观感受,所有参与讨论的人包括我一定曾在某时因为某事被某些人视为丢人,虽然我们自己很可能不同意。那么诸位评论此事的依据是(瑞典)法律、国际规则还是情绪?

最后说一句,在虎狼环视的世界里,如果实力还没达到做一头高贵的白象,最好不要试图成为一匹优雅的白马。

作者: 小糊    时间: 2018-9-25 00:43
最近的感想,续在奎花姐姐回帖里吧

我看了系列帖子和一些高等华人的微博朋友圈,就一个词儿,恶心。
那种散发着清末民初大辫子的封建糟粕劲儿。
他们出国的时候应该正是西方国家牛掰哄哄中国穷疯了还看不到未来的时候。
但是经过我们的父辈和我们的建设,我们的国家越来越牛掰了,就像几千年历史上的汉唐盛世一样,中国人重新变得自信开放,尤其是年轻的一代,他们了解中国近现代史,伴随着祖国的强大成长起来,有朴素的爱国主义感情。
就算这家人是王八蛋,还被各种扒皮,这也不是瑞典警方诚心虐待人的借口,还出这么个视频,真是瑞典人了解中国了解年轻人的机会呀:说今晚帝吧出征,瑞典外交部和那个狗屁电视台都已经差不多了,后续我们的小朋友们还有N多花样,大家拭目以待吧
作者: jellobean    时间: 2018-9-25 01:36
奎花好久不见呀
作者: jellobean    时间: 2018-9-25 01:38
MM一如既往的犀利,等有钱再献花
作者: 雷达    时间: 2018-9-25 02:08

作者: huma    时间: 2018-9-25 02:24

作者: 雷达    时间: 2018-9-25 02:24
简单地说,某人随地吐了一口痰是不是就应该被枪毙?
作者: 马鹿    时间: 2018-9-25 05:54
赞! 欠着,等有分再加分
作者: 大胖子    时间: 2018-9-25 08:29

作者: xiejin77    时间: 2018-9-25 09:51
借着楼主帖子来进行一下个人的批评与自我批评吧。

首先是批评部分。
对于此次争论的事情,郑重的向我私信提出批评的是老票兄。对于老票兄的批评,我接受。
批评的主要问题在于用相对刻薄的语气进行暗讽,进而导致了事件的激化和论坛站队式的争论。暗讽的对象也很容易认为遭到了人身攻击,进而无限制进行不理智的反击。
这一点,我接受。鲁迅先生的文字辛辣无匹,我的才具不足以驾驭,反而显得有些不伦不类的尖酸刻薄。事情本身已经搁在哪里了,态度也亮明了。那么争论便可以到此为止了。再借用鲁迅式的风格确实也很难让不同意见者接受。确实与爱坛的风格有违。

其次的批评好像是将进酒吧,认为我有些诛心之言。这一点我也接受,诛心这个手段,在满足我最后的前提底线的时候并不合适。所以我以后会尽可能避免。

还有的批评是宝贝小猪校长给出的技能评价,这一点我也接受,本来就是草草写成,难免有情绪充盈却词不达意的情况。这个影响观众的阅读体验,必须虚心接受。

接下来是自我批评部分。由于长期没有参加论辩,所以这次本来也没有打算参见。但是在是否无齿的点上彻底被引爆,进而深入加入战团。借我所熟悉的鲁迅先生文字的辛辣一吐为快。这一点也是自身涵养不够所致。唯一可以在自我批评中的辩解之处便是由于dsb坛友@dsb 准备失望离开而带来的个人对爱坛风气的极度失望。毕竟我们还是炎黄子孙,刚刚才渡过了百年飘摇的积贫积弱。就努力的试图转型成优雅的白马,实在是让人失望。所以不得不矫枉过正的草草写就文章加以辩驳。这一点还是需要积累自身涵养,提升个人素质。虽然我不是党员,但是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方式仍然是一个很好的剖析自身情绪的方法。

最后,留一点话给曾经激怒过我也被我激怒过的爱坛朋友。求同存异也是我一直追求的目标。在以炎黄子孙的认同感和中华复兴的基础底线上,争论和争辩的都是可以被接受的。所以以我为例,可以印证一下爱坛坐而论道的风气,还望爱坛的朋友们海涵。
作者: leafwind    时间: 2018-9-25 11:53
本帖最后由 leafwind 于 2018-9-25 11:55 编辑

其实这事真没必要搞得这么复杂,我感觉是网上有人带节奏,然后大面积有人开始中招了。
这事倒过来,一个瑞典人拖家带口去中国旅游,搞错时间了,怀疑他故意占便宜的多还是猜他搞错时差的多?他半夜提前到酒店客满,中国酒店的前台一般会怎么处理?瑞典人出门逛一圈带回个瑞典女人大家会怎么看?酒店报警的话中国警方到场会怎么处理?
其实上面的都是正常的消费冲突,但处理方式有必要极端到把人生地不熟的外籍老龄游客半夜扔到外面去么?呃,至少是一个对第一次去旅游的人不太容易寻找到帮助的地方。
所以中国大使馆的抗议应该没啥问题,至于曾家的处理方式有无过错,瑞典警方没有公布令人信服的全过程证据。网上流传出来的片断有的是造谣,如曾家第二天继续没事人一样的旅游照片;有的说明不了什么问题,如killing录相,一是拖家带口在人生地不熟的地方故意搞事的可能性有多大?二是人在意外发生时行为异常很常见,你在天天回家的路上撞个车都要蒙圈半天更何况在人生地不熟的地方与警察起冲突。而且缺少全过程的视频证据,很难说警方是否与曾家有效沟通过。比如一上来就动手,或生硬要求离开却不提供可代替的选项(天朝的话大概率会帮忙安顿甚至员工路人贡献出私人资源帮助,至少会提供些另找安身处的信息,总之以帮助外籍游客做优先考虑的,看芬兰蹭热点也是以帮助游客而不惜打乱列车时刻表举例的,这应该算是常识吧),不被马上服从就立即动手的话,没有思想准备的人确实会蒙。
但上面情况都不明确的情况下,媒体自媒体有人带节奏,于是巨婴,法律,大使馆问题满天乱飞。事情变复杂了,网友开始站队激化矛盾了。总之觉得这分裂有点莫名其妙。
作者: tanis    时间: 2018-9-25 12:02
好久不见葵花mm~~ 文风犀利依旧~
作者: 民兵连长    时间: 2018-9-25 17:38
本帖最后由 民兵连长 于 2018-9-25 17:39 编辑

管理员发话了,让说话和气点。应该!人民内部矛盾么。
但理不能不讲。
这事闹这么大,就是因为有人认为瑞典警察欺负中国人,对吧?
你自己举的例子,可以看出瑞典警察对待本国国民比对待曾家有过而不及。9月初的半夜,注意哈,九月初,不是Jenny那个11月。你也在瑞典住,自己拍拍良心说,冷么?
现别说瑞典警察做法有没有错,人家对待曾家跟本国人一视同仁,没欺负你中国人。
中国政府和国民愿意给老外超国民待遇那是你自愿,那是你自己歧视自己人。你不能要求别人也歧视自己人,是不是这个理?
我们知道厉害了我的锅,但祖国强大是到别的国家去要求超国民待遇的理由么?
100年前我们还是被人欺负的半殖民地。我们不愿意被人欺负,可现在国家强大了就到了欺负别人的时候了么?
瑞典历史上没侵占我们一分土地,没强迫我们签任何不平等条约,还是第一个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西方国家。报仇找英法日俄,瑞典不欠中国的。
晨枫说得很好。本人更直白一些,某些人是童养媳熬成了婆,想欺压别人了。
作者: 四处张望    时间: 2018-9-25 18:02
民兵连长 发表于 2018-9-25 17:38
管理员发话了,让说话和气点。应该!人民内部矛盾么。
但理不能不讲。
这事闹这么大,就是因为有人认为瑞典 ...

如果Jenny被扔被判不合适,外交部要求我国没违法公民享受同等待遇,就是不被扔,哪变成超国民待遇了?
作者: 燕庐敕    时间: 2018-9-25 18:43
四处张望 发表于 2018-9-25 18:02
如果Jenny被扔被判不合适,外交部要求我国没违法公民享受同等待遇,就是不被扔,哪变成超国民待遇了? ...

应给是被扔了,但要判错误做法,因为错误了,有后续什么道歉的,更加准确吧。
作者: 四处张望    时间: 2018-9-25 18:47
燕庐敕 发表于 2018-9-25 18:43
应给是被扔了,但要判错误做法,因为错误了,有后续什么道歉的,更加准确吧。 ...

没太明白你的意思。我的意思是如果他们自己国内,判类似案例警察行为是渎职,那么无论如何外交部也不是在要求超国民待遇。
作者: 擎箭天使    时间: 2018-9-25 18:51
赞同加支持!
作者: 燕庐敕    时间: 2018-9-25 20:10
四处张望 发表于 2018-9-25 18:47
没太明白你的意思。我的意思是如果他们自己国内,判类似案例警察行为是渎职,那么无论如何外交部也不是在 ...

被扔这个已经发生,所以只好能要来同样的和瑞典女孩一样的道歉赔偿,就这个意思。
作者: supermario    时间: 2018-9-25 20:31
leafwind 发表于 2018-9-25 11:53
其实这事真没必要搞得这么复杂,我感觉是网上有人带节奏,然后大面积有人开始中招了。
这事倒过来,一个瑞 ...

         国内第一个报导的应该是环球时报吧?我觉得第一口锅应该给他们,让人有太多的挖掘空间。
作者: 四处张望    时间: 2018-9-25 22:10
燕庐敕 发表于 2018-9-25 20:10
被扔这个已经发生,所以只好能要来同样的和瑞典女孩一样的道歉赔偿,就这个意思。 ...

老实说我不太在意瑞典警察后续怎么应对大使馆的要求,但是我完全不认为大使馆做错了什么,又或者说大使馆在要求什么超国民待遇。
作者: 民兵连长    时间: 2018-9-26 03:23
四处张望 发表于 2018-9-25 18:02
如果Jenny被扔被判不合适,外交部要求我国没违法公民享受同等待遇,就是不被扔,哪变成超国民待遇了? ...

整个瑞典事件要分开来看。
1,酒店的做法是否适合。这个不重要。他就一个私营企业,老板还是英国人。拉倒吧。


2, 瑞典警察的做法是否粗暴。粗不粗本身没意义。关键警察是不是针对中国人。事实证明瑞典警察就这么执法,本国人也同样待遇。没歧视中国人,这是最关键的。

问题出在那个大使跳出来指责瑞典政府,看他怎么说的?
记者问:瑞典检察官已认定警察没有违法。
大使答:。。。瑞典的《警察法》允许这样做吗?瑞典的《警察法》有这么不人道、不道德吗?瑞典的法律有这样不尊重人的基本权利的吗?!

大使先生,您可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特命全权大使,是代表中国政府的。这么说话,考虑过瑞典人民的感受么?


3,瑞典检察官判警察没有违法,是否合理。本人认为完全合理。这事跟Jenny那件事完全不可比。
判Jenny事件警察渎职,判决书是这样:“警察在深更半夜把一名没带身份证,手机和钱的年轻女子,一个人扔在郊外。这种行为不仅不合法,而且显示了该警察糟糕的判断力。”

不是扔在郊外不对,而是不该半夜把没带身份证,手机和钱的年轻女子,一个人扔在郊外

这里的关键词是“没带身份证,手机和钱 ”,“一个人”,“年轻女子
没带身份证就没法住店。
没带手机就没法与外界联络。
没带钱就没法坐车打车。
年轻女子,一个人半夜在郊外就可能被性侵。
换言之,警察的做法确实把Jenny置于危险境地。

相反,那三个货所有行李都在身上,路灯铮亮,旁边就是地铁站。劫财劫色难度都不是一般的大。

“他们的生命安全受到威胁,尊严受到伤害”。
扯淡!哪有什么危险?尊严受伤害是肯定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你喊“this is killing”的时候考虑到警察的尊严了么?


4. 瑞典官方电视台是不是辱华?是!所以一定要采取行动。这回可是咱们占理了。必须让SVT道歉。当事人受罚,否则绝不罢手!

作者: qyangroo    时间: 2018-9-26 03:49
瑞典人对待难民和中国游客是双重标准。

难民可以点火烧街,可以要求政府专项拨款建清真寺,可以要求母语教学,可以一夫多妻住免费大房子,按照他们母国的标准对瑞典政府提出各种要求。

只有中国游客不行,必须一举一动严格按照瑞典法律法规,心中有一把尺子衡量自己的一举一动。去瑞典旅游前一定要对瑞典法律和旅店行规深入学习一下。


作者: 民兵连长    时间: 2018-9-26 04:01
本帖最后由 民兵连长 于 2018-9-26 04:05 编辑
qyangroo 发表于 2018-9-26 03:49
瑞典人对待难民和中国游客是双重标准。

难民可以点火烧街,可以要求政府专项拨款建清真寺,可以要求母语教 ...


当然双重标准。
难民相当于是人家收养的。关上门玩关你啥事?有愿意虐的有愿意被虐的,人家就喜欢这口。

中国游客属于外人,自己愿意来的,谁请你了,有邀请函么?

瑞典不重视旅游业,工业牛逼,资源多人口少。根本不在乎游客那几个小钱。
作者: qyangroo    时间: 2018-9-26 04:08
民兵连长 发表于 2018-9-26 04:01
当然双重标准。
难民相当于是人家收养的。关上门玩关你啥事?有愿意虐的有愿意被虐的,人家就喜欢这口。
...

瑞典怎么对难民确实不关我啥事,愿意去瑞典的游客也不关你啥事,人家愿意却到此一游。

我只是作为吃瓜群众远观一下瑞典斯德哥尔摩综合症发作的症状。

作者: 民兵连长    时间: 2018-9-26 04:18
qyangroo 发表于 2018-9-26 04:08
瑞典怎么对难民确实不关我啥事,愿意去瑞典的游客也不关你啥事,人家愿意却到此一游。

我只是作为吃瓜群 ...

外交部都三令五申警告瑞典不安全,就差说大家都别去瑞典旅游了,咋还有人愿意到此一游捏?

这属于什么综合症你也给分析一下呗。
作者: qyangroo    时间: 2018-9-26 04:28
民兵连长 发表于 2018-9-26 04:18
外交部都三令五申警告瑞典不安全,就差说大家都别去瑞典旅游了,咋还有人愿意到此一游捏?

这属于什么综 ...

再危险的地方,中东,非洲那些战乱国都有人去旅游吧。

以前看过一本书,讲美洲开始移民的早期,一百个生活优越的英国绅士,跑到现在的美国来冒险,最后幸存的只有几个人,大部分都死于危险的丛林和土著的袭击。

所以这种明知危险却偏要前往的行为,应该属于全人类的共同本性,要不然现在地球上就不是人类主宰,而是其他猛兽了。
作者: 南京老萝卜    时间: 2018-9-26 06:22
qyangroo 发表于 2018-9-26 04:28
再危险的地方,中东,非洲那些战乱国都有人去旅游吧。

以前看过一本书,讲美洲开始移民的早期,一百个生 ...

这下我知道了,瑞典这片蛮荒之地尚未开化,曾家是去探险征服的。

不知私自把他人带回饭店一起在大厅过夜,赖着不走,大叫“警察杀人”,以头抢地碰瓷,这些招数,除了在征服海盗之地管用,是否还在其他地方管用。
作者: 大胖子    时间: 2018-9-26 08:02
tanis 发表于 2018-9-25 12:02
好久不见葵花mm~~ 文风犀利依旧~

葵花是谁?
作者: pcb    时间: 2018-9-26 08:50
民兵连长 发表于 2018-9-26 04:18
外交部都三令五申警告瑞典不安全,就差说大家都别去瑞典旅游了,咋还有人愿意到此一游捏?

这属于什么综 ...

斯德哥尔摩 综合症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作者: Misunderstood    时间: 2018-9-26 09:30
民兵连长 发表于 2018-9-26 04:18
外交部都三令五申警告瑞典不安全,就差说大家都别去瑞典旅游了,咋还有人愿意到此一游捏?

这属于什么综 ...

外交部对瑞典发出旅游警示,是曾家事件之后。
登珠穆朗玛峰的路上有200多具尸体,简直是用尸体作路标,可每年还是有不少人前赴后继地尝试登顶。潜水丶跳伞丶攀岩等都是高危运动,很多人还是乐此不疲,这不是什么综合症。

作者: 易水    时间: 2018-9-26 09:51
大胖子 发表于 2018-9-26 08:02
葵花是谁?

很明显是楼主,而且很明显是个女生,给自己取名巴巴爸爸。。。还嫌爱坛的性别不够扑朔迷离啊。
作者: hotmen    时间: 2018-9-26 10:07
易水 发表于 2018-9-26 09:51
很明显是楼主,而且很明显是个女生,给自己取名巴巴爸爸。。。还嫌爱坛的性别不够扑朔迷离啊。 ...

成奎安的妹妹。
作者: 四处张望    时间: 2018-9-27 15:46
本帖最后由 四处张望 于 2018-9-27 15:49 编辑
民兵连长 发表于 2018-9-26 03:23
整个瑞典事件要分开来看。
1,酒店的做法是否适合。这个不重要。他就一个私营企业,老板还是英国人。拉倒 ...


人家死刑犯打官司输了还允许上诉,律师还可以辩护,这还是全球认可的普世价值嘞。合着曾家没罪被扔出来,大使馆提出质询都成了非国民待遇了?你连这种“程序正义”都觉得不合理,自己“觉得”就可以认定这是要求治外法权了?
如果某国警察因为某游客语言不通被喊hands up的时候摸了一下腰包,毙于街头,被评审团判定无罪,按照你的说法,因为你“觉得”他皮肤不够深所以活该,所以也别抗议了,因为要求非国民待遇了。这是你的逻辑对吧。
作者: 民兵连长    时间: 2018-9-28 00:18
本帖最后由 民兵连长 于 2018-9-28 00:20 编辑
四处张望 发表于 2018-9-27 15:46
人家死刑犯打官司输了还允许上诉,律师还可以辩护,这还是全球认可的普世价值嘞。合着曾家没罪被扔出来, ...


姓曾的可以投诉瑞典警察。也可以打官司告他。谁拦着了?自知理亏早就乌龟不出头了,不然出来走两步。不会曾老爷子又犯病了吧?

大使馆接到曾某告状向瑞典政府质询完全应该,围护公民权益,值得表扬。我们就是需要这样为人民服务的公仆!但是啊但是,大使阁下您的目的到底是是给中国公民维权,还是想逮住机会怼瑞典政府?

9月2号接到曾某的小报告,9月5号向瑞典外交部门提出交涉,在没得到瑞典政府答复的情况下,15号就向世界宣布对瑞典警察的行为予以强烈谴责”。
10天时间,这位大使也太急了吧!

“冰释前嫌强奸案“曝光到回应,我天朝河南检察院还用了一个礼拜呢,这还是一个系统内部的。瑞典外交和警察系统沟通需要时间,混官场的您不懂?再说9月9日瑞典大选,政府难产。这些情况国内老百姓不知道,你驻瑞典大使也不知道?

15号宣布强烈谴责警察,16号接受瑞典晚报采访,17号接受快报采访。大使先生您顺风旗扯得太足了吧?曾先生假摔的视频您没看到吧?

最过分的是,堂堂大使一开口就耍流氓。没上过外交学院不是你的错,跟韦小宝学就不应该了。你听他怎么说:
  记者问:目前,我们从酒店、警方、路人等方面了解到此事的不同版本。中国使馆在通过外交渠道就此提出交涉前,是否进行了深入的调查?
答:我们向有关方面详细了解了方方面面的情况,并第一时间把这些情况向瑞典政府作了通报,第一时间要求同瑞典警方见面。但快两周过去了,瑞典警方对我们提出的见面要求一直没有回应。我们尤其对此感到不解。
  记者问:中国是否仅仅向涉事游客了解了相关情况?大使答:我刚才说了,除了瑞典警方,我们在第一时间向各涉事有关方都了解了情况。我们的主要关切是,3名中国公民在没有违反瑞典法律的情况下为何受到瑞典警察如此粗暴对待?

哪有什么方方面面,明明就是听信了曾某的一家之词。这个人不是卧底就是草包!
作者: 四处张望    时间: 2018-9-28 01:14
民兵连长 发表于 2018-9-28 00:18
姓曾的可以投诉瑞典警察。也可以打官司告他。谁拦着了?自知理亏早就乌龟不出头了,不然出来走两步。不会 ...

我就问一句,大使馆要求的是不是非国民待遇?其他都是废话。
作者: 民兵连长    时间: 2018-9-28 03:07
四处张望 发表于 2018-9-28 01:14
我就问一句,大使馆要求的是不是非国民待遇?其他都是废话。

当然是chao国民待遇。看大使馆9月15日怎么公告的。
驻瑞典大使馆发言人就瑞典警察粗暴对待中国游客事发表谈话
2018/09/15
  9月2日凌晨,瑞典警察粗暴对待在斯德哥尔摩的3名中国游客,中国驻瑞典大使馆对此深感震惊和愤慨,对瑞典警察的行为予以强烈谴责。大使馆和中国外交部已先后在斯德哥尔摩和北京向瑞典政府提出严正交涉,强调瑞典警察的上述行为严重侵犯中国公民的生命安全和基本人权,要求瑞典政府立即对事件进行彻查,及时回应当事中国公民提出的严惩、道歉、赔偿等要求。我们对瑞方迄未主动就此事向中方反馈深表不解,希望瑞方依法办事,并再次敦促瑞方立即采取行动,切实保障在瑞中国公民的安全与合法权益。

http://www.chinaembassy.se/chn/sgxw/t1595452.htm

做为大使,可以“深感震惊”,“深表不解”,也可以“要求瑞典政府立即对事件进行彻查”,但是官司还没打,被告瑞典警方还没露面,事实还没有还原,你大使怎么就判定“瑞典警察的上述行为严重侵犯中国公民的生命安全和基本人权”,凭什么“对瑞典警察的行为予以强烈谴责”?

事情发生在瑞典,法理上只能按所在国法律由所在国司法当局处理。作为法学硕士你不懂么?现在你大使根据曾某的一面之辞,认定瑞典警方有错,这不是要求超国民待遇是什么?

在得知瑞典检察官判定警察没违法后跟记者狂喷瑞典法律,这种人怎么配做外交官?先总理建立的外交体系都被你们这帮就知道看战狼的草包败光了。

作者: 梓童    时间: 2018-9-28 08:35
小糊 发表于 2018-9-25 00:43
最近的感想,续在奎花姐姐回帖里吧

我看了系列帖子和一些高等华人的微博朋友圈,就一个词儿,恶心。

正理,说出事情的根本。
作者: 四处张望    时间: 2018-9-28 12:19
民兵连长 发表于 2018-9-28 03:07
当然是chao国民待遇。看大使馆9月15日怎么公告的。

http://www.chinaembassy.se/chn/sgxw/t1595452.htm

曾家没违法是不是一早就说了?既然没违法,要求对他们收到的待遇进行调查和谴责,有问题吗?按照程序正义,提出要求有什么不对了?我们有打上门要求按照我们的法律和我们的法庭审判吗?你觉得瑞典警方没错是你的事,大使馆认定有错,提出交涉,这个是完全合乎程序正义的事情,瑞典官方怎么着那是他们的事。从头到尾,哪来的超国民待遇?瑞典一个国民,骂警察起诉警察的时候,要等宣判了才能出声嘛?你是不是觉得只要还没宣判或者说了无罪,自己乖乖闭嘴做个安静的顺民才是国民待遇?美国黑人的那些抗议都是无事生非,都超国民了对不?
然后你弄错人了,我可不是什么法学硕士。
作者: 民兵连长    时间: 2018-9-28 15:05
四处张望 发表于 2018-9-28 12:19
曾家没违法是不是一早就说了?既然没违法,要求对他们收到的待遇进行调查和谴责,有问题吗?按照程序正义 ...
曾家没违法是不是一早就说了?


不是!是桂公公把事情搞大了才有瑞典警方这个回应。他自己说的:
首先,我要向你们透露一个新情况。今天(9月17日)中午,3名中国游客遭瑞典警察粗暴对待的事发地警察局负责人见了我的同事。他向我的同事确认,这3名中国游客没有违反瑞典法律。同时他也说,瑞典警察这样做,也没有违反瑞典法律。


现在清楚了么,在得到瑞典警方回应之前,就已经强烈谴责人家了!提出交涉可以,在对方回应之前就认定错在对方强烈谴责,凭什么?就凭你是天朝?对瑞典来说不是超国民待遇是神马!

听听桂公公还说了啥,时间是9月16日:
首先我要纠正你的错误。这3名游客有预定,只不过比预定的提前几个小时到了酒店。中国有近14亿人。我们珍惜每一个人的生命、安全和尊严。

几个小时?是十几个小时好么。另外你提14亿人啥意思?打群架么?大国沙文主义太露骨了。还是那句话,老一辈建立的外交体系被这帮人败光了。
作者: 四处张望    时间: 2018-9-28 15:58
民兵连长 发表于 2018-9-28 15:05
不是!是桂公公把事情搞大了才有瑞典警方这个回应。他自己说的:

一开始是强烈谴责嘛?一开始明明是质询啊!!!如果有律师,警察没回应之前,难道没权利质询吗?凭什么?就凭这个是普世价值!从这里看,哪来的超国民待遇?
其他的不要和我扯,就说这种行为是不是超国民待遇就行了。
作者: 民兵连长    时间: 2018-9-29 01:56
四处张望 发表于 2018-9-28 15:58
一开始是强烈谴责嘛?一开始明明是质询啊!!!如果有律师,警察没回应之前,难道没权利质询吗?凭什么? ...

质询没毛病,谴责有毛病。
大使和律师的区别您能分出来么?
如果当事人是瑞典国民,可以自己或者通过律师投诉警方,或者起诉警方。曾家也可以自己或者通过律师,投诉或者起诉瑞典警方,这是国民待遇。
在瑞典司法当局即检察官对此案作出判断之前,以大使身份代表一个主权国家政府谴责当事国警方,以外交途径向当事国政府施加压力,属于干涉当事国司法管理权,是事实上的要求给曾家超国民待遇。
说得够清楚了么?
作者: 陈王奋起挥黄钺    时间: 2018-9-29 15:37
民兵连长 发表于 2018-9-29 01:56
质询没毛病,谴责有毛病。
大使和律师的区别您能分出来么?
如果当事人是瑞典国民,可以自己或者通过律师 ...

任何时候中国大使都有权谴责瑞典国侵犯或疑似侵犯中国人权益,管你有没有判决。如果按照最终裁判才能谴责,你们拖100年不作最终裁判,我们岂不是干瞪眼?

大使不干涉内政是指,大使无权干涉两个瑞典人或者瑞典人和其他第三国之间的事务。
作者: 民兵连长    时间: 2018-10-7 23:50
是不是干瞪眼?
作者: 民兵连长    时间: 2018-10-7 23:56
人家可是说了言论自由。你也表态了不接受电视台虚假道歉,倒是接着谴责啊?耿发言人威胁的进一步措施在哪里?
作者: 假如十八    时间: 2018-10-8 12:32
民兵连长 发表于 2018-9-25 17:38
管理员发话了,让说话和气点。应该!人民内部矛盾么。
但理不能不讲。
这事闹这么大,就是因为有人认为瑞典 ...

这扔墓地算是国民待遇吗?你找几个瑞典本国人支持半夜把人扔墓地的例子?楼主文章里写的明明白白被判了渎职你没看见么?


作者: 假如十八    时间: 2018-10-8 12:35
民兵连长 发表于 2018-9-26 03:23
整个瑞典事件要分开来看。
1,酒店的做法是否适合。这个不重要。他就一个私营企业,老板还是英国人。拉倒 ...

你半夜把一家人仍在完全陌生的城市的墓地算合适?你为啥这么听这检察官的话?
作者: 围观群众    时间: 2018-10-10 15:24
本帖最后由 围观群众 于 2018-10-10 15:45 编辑
假如十八 发表于 2018-10-8 12:32
这扔墓地算是国民待遇吗?你找几个瑞典本国人支持半夜把人扔墓地的例子?楼主文章里写的明明白白被判了渎职 ...


那个地方是斯德哥尔摩警察安置扰乱治安人员的两个常规地点之一,,离地铁站只有一百多米。曾氏三杰半个钟头之后就坐地铁回到了市中心。
那个被判渎职的案子,恰恰说明瑞典警察把扰乱治安的人带到郊外是常规做法。警察被处分是因为零下十几度把人丢到荒郊野外,那个被处理的小青年要走路回家,身体收到了伤害。
警察如果把曾家丢到一个无法找到交通工具的地方,然后曾先生他们因此而身体健康受损。我坚决支持曾先生去瑞典打官司挽回损失。
作者: 四处张望    时间: 2018-10-10 15:28
围观群众 发表于 2018-10-10 15:24
那个地方是斯德哥尔摩警察安置扰乱治安人员的两个常规地点之一,,离地铁站只有一百多米。曾氏三杰半个钟 ...

你看看本贴主贴吧,他们不是坐地铁回去的。贴主在瑞典生活了多年才写这个贴子的。
作者: 围观群众    时间: 2018-10-10 15:34
四处张望 发表于 2018-10-10 15:28
你看看本贴主贴吧,他们不是坐地铁回去的。贴主在瑞典生活了多年才写这个贴子的。 ...

桂大使说曾先生一家是坐轻轨回到了市中心
https://www.fmprc.gov.cn/ce/cese/chn/sgxw/t1595995.htm
“他们受到警察粗暴对待后,在当地一名好心路人的帮助下,乘坐轻轨回到斯德哥尔摩市中心,”
作者: 四处张望    时间: 2018-10-10 15:35
围观群众 发表于 2018-10-10 15:34
桂大使说曾先生一家是坐轻轨回到了市中心
https://www.fmprc.gov.cn/ce/cese/chn/sgxw/t1595995.htm
“他 ...

你看贴主说的
作者: 围观群众    时间: 2018-10-10 15:44
本帖最后由 围观群众 于 2018-10-10 15:46 编辑
四处张望 发表于 2018-10-10 15:35
你看贴主说的

桂大使说的不比她可靠么?

警察是按照处理扰乱治安人员的常规做法来处理,曾先生一家半个小时就坐车回到了市中心。然后一家子就到波兰和捷克旅游去了。
我倒是希望曾先生继续打官司。
作者: 四处张望    时间: 2018-10-10 15:47
围观群众 发表于 2018-10-10 15:44
警察是按照处理扰乱治安人员的常规做法来处理,曾先生一家半个小时就坐车回到了市中心。然后一家子就到波 ...

所以你就压根没看主贴是嘛。
作者: 四处张望    时间: 2018-10-10 15:57
围观群众 发表于 2018-10-10 15:44
桂大使说的不比她可靠么?

警察是按照处理扰乱治安人员的常规做法来处理,曾先生一家半个小时就坐车回到 ...

爱坛定位是好友俱乐部,论坛上多年相识。贴主从一个熟悉当地环境的人角度提出自己看法,你质疑贴主可信度你何必在这个贴子下回复。你自己看一下你两个回复上的用词不同。
作者: 围观群众    时间: 2018-10-10 16:34
四处张望 发表于 2018-10-10 15:57
爱坛定位是好友俱乐部,论坛上多年相识。贴主从一个熟悉当地环境的人角度提出自己看法,你质疑贴主可信度 ...

我没去过斯德哥尔摩。但是在加拿大和美国几个城市还有几个欧洲城市都做过地铁/轻轨。这两样东西是一回事。轻轨跑到地下就是地铁。
还有:。知乎上有在瑞典生活的人查了斯德哥尔摩地铁/轻轨的时刻表,周六晚到周日早上是通宵运行的
作者: 假如十八    时间: 2018-10-10 17:07
围观群众 发表于 2018-10-10 15:24
那个地方是斯德哥尔摩警察安置扰乱治安人员的两个常规地点之一,,离地铁站只有一百多米。曾氏三杰半个钟 ...

我就问你扔墓地算合不合理. 你扯那么多五脊六兽.我没事把你家扔墓地里去. 请笑纳呗.
作者: 假如十八    时间: 2018-10-10 17:07
围观群众 发表于 2018-10-10 16:34
我没去过斯德哥尔摩。但是在加拿大和美国几个城市还有几个欧洲城市都做过地铁/轻轨。这两样东西是一回事 ...

请列出详细的证据链. 不然不算数.
作者: 大黑蚊子    时间: 2018-10-10 17:11
围观群众 发表于 2018-10-10 16:34
我没去过斯德哥尔摩。但是在加拿大和美国几个城市还有几个欧洲城市都做过地铁/轻轨。这两样东西是一回事 ...

围观键盘法官
作者: 围观群众    时间: 2018-10-10 17:12
假如十八 发表于 2018-10-10 17:07
我就问你扔墓地算合不合理. 你扯那么多五脊六兽.我没事把你家扔墓地里去. 请笑纳呗. ...

瑞典人在斯德哥尔摩扰乱治安一样会被带到哪里释放。
您好像连基本的逻辑都没搞清楚

作者: 假如十八    时间: 2018-10-10 17:22
围观群众 发表于 2018-10-10 17:12
瑞典人在斯德哥尔摩扰乱治安一样会被带到哪里释放。
您好像连基本的逻辑都没搞清楚
...

在我老家那里就喜欢把你家人扔墓地.这下你清楚逻辑了吗?
作者: 围观群众    时间: 2018-10-10 17:24
大黑蚊子 发表于 2018-10-10 17:11
围观键盘法官

给你贴点瑞典检察官的说法,扫扫盲
https://www.google.ca/amp/s/www. ... /amp/world-45570031
此前负责审查该案的瑞典检察官马茨·耶里松(Mats Ericsson)对BBC中文表示,他已接到中国大使馆的报告,并且包含有游客自己的陈述,但是需要翻译。瑞典检方已将此视为对案件停止调查的投诉,将由更高级别的检察官在一个月内进行审查。

但他同时指出,瑞典警察有权在必要时驱逐(必要时可采取一定武力)任何扰乱公共治安的人,包括将其在警察局拘留几个小时,或把人带到远离事发地的另一个地方。

《警察法》第13条规定,警察有权在必要时驱逐(必要时可采取一定武力)任何扰乱公共治安的人,包括将其在警察局拘留几个小时,或把人带到远离事发地的另一个地方。

中国大使向我们报告了相同的事件,我们昨天(9月18日)收到了这份报告。在他的报告中有来自游客自己的声明,需要翻译。我们将根据这一请求,审查此前停止调查的决定,案件还将移交给更高级别的检察官做进一步审查,整个过程需要大约一个月。

这些游客没有犯罪嫌疑(扰乱治安不是犯罪),也没有被逮捕,因此(收到大使请求)之前我们没有必要与中国大使馆联系。

---瑞典检察官讲得很清楚,曾家没有犯罪,但是有扰乱治安行为,警察根据警察法把他们带离现场


作者: 围观群众    时间: 2018-10-10 17:25
本帖最后由 围观群众 于 2018-10-10 17:27 编辑
假如十八 发表于 2018-10-10 17:22
在我老家那里就喜欢把你家人扔墓地.这下你清楚逻辑了吗?


你在你老家喜欢啥是你的自由。没人拦着你啊
作者: 假如十八    时间: 2018-10-10 17:27
围观群众 发表于 2018-10-10 17:25
你喜欢啥是你的自由。无所谓

别跑.你还没有说清楚为啥把人扔墓地里是对的. 我也没说我喜欢. 你找出来我哪里说了我喜欢?
作者: 假如十八    时间: 2018-10-10 17:28
围观群众 发表于 2018-10-10 17:24
给你贴点瑞典检察官的说法,扫扫盲
https://www.google.ca/amp/s/www.bbc.com/zhongwen/simp/amp/world-4 ...

我觉得你理解能力有问题.我这句话讲的也很清楚.你为啥不出钱求我教你阅读理解?你这态度很不对.
作者: 围观群众    时间: 2018-10-10 17:29
假如十八 发表于 2018-10-10 17:27
别跑.你还没有说清楚为啥把人扔墓地里是对的. 我也没说我喜欢. 你找出来我哪里说了我喜欢? ...

瑞典检察官说得很清楚:警察有权把扰乱治安的人带离现场。
如果曾家认为他们受到不公正待遇,我坚决支持他们打官司
作者: 围观群众    时间: 2018-10-10 17:31
假如十八 发表于 2018-10-10 17:28
我觉得你理解能力有问题.我这句话讲的也很清楚.你为啥不出钱求我教你阅读理解?你这态度很不对. ...

我也觉得你理解能力有问题
作者: 假如十八    时间: 2018-10-10 17:31
围观群众 发表于 2018-10-10 17:29
瑞典检察官说得很清楚:警察有权把扰乱治安的人带离现场。
如果曾家认为他们受到不公正待遇,我坚决支持 ...

打官司也不是唯一手段啊.为啥大使不能出面那?瑞典的法律,我国的法律,海牙的法律,哪条规定了大使不能出面哪?
作者: 假如十八    时间: 2018-10-10 17:33
围观群众 发表于 2018-10-10 17:31
我也觉得你理解能力有问题

小孩别学大人说话!学舌是不对的.

还有,学舌也叫拾人痰唾,很不卫生.
作者: 围观群众    时间: 2018-10-10 17:36
假如十八 发表于 2018-10-10 17:31
打官司也不是唯一手段啊.为啥大使不能出面那?瑞典的法律,我国的法律,海牙的法律,哪条规定了大使不能出面 ...

大使出面没问题啊,但是大使出面只能为曾家争取按照瑞典法律的公平待遇。如果负责审核投诉的瑞典检察官认为警察没错,曾先生如果还不服,那就只能去告警察了。
既然曾先生这事国家都出面了,不打到底岂不是丢了国家的脸面?
作者: 假如十八    时间: 2018-10-10 17:38
围观群众 发表于 2018-10-10 17:36
大使出面没问题啊,但是大使出面只能为曾家争取按照瑞典法律的公平待遇。如果负责审核投诉的瑞典检察官认 ...

谁说大使出面就只能为曾家争取按照瑞典法律的公平待遇?你给找个条文来看看?
作者: 围观群众    时间: 2018-10-10 17:54
假如十八 发表于 2018-10-10 17:38
谁说大使出面就只能为曾家争取按照瑞典法律的公平待遇?你给找个条文来看看? ...

你好像真的没什么外交常识,给你扫扫盲,中国外交部的官方网站,关于领事保护的
http://cs.mfa.gov.cn/zggmzhw/lsbh/cjwd_660522/t841122.shtml
“中国公民在其他国家境内的行为主要受国际法及所在国当地法律约束。”
http://cs.mfa.gov.cn/zggmzhw/lsbh/cjwd_660522/t841121.shtml
“(6)诉求不应超出所在国国民待遇水平。使领馆在实施领事保护时不能帮助当事人获得比所在国国民更好的待遇;”
外交常识了,所有建交的国家都会签署关于领事保护的协议,规定双方公民在对方境内享受和当地公民一样的法律待遇。
就是瑞典人在中国处于中国法律管辖,中国人在瑞典就处于瑞典法律管辖。对等的。

作者: Misunderstood    时间: 2018-10-10 18:00
围观群众 发表于 2018-10-10 17:36
大使出面没问题啊,但是大使出面只能为曾家争取按照瑞典法律的公平待遇。如果负责审核投诉的瑞典检察官认 ...

丢了国家的脸面算啥,加拿大三番四次给川普和他的团队公开羞辱,甚至对总理人身攻击,也没见加拿大少了一块肉。


白宫国家贸易委员会主任纳瓦罗说,“每一个与特朗普进行不诚实外交,最后还试图背后捅刀子的外国领导人都会下地狱。”纳瓦罗在回应加拿大总理特鲁多针对美国征收“侮辱性的关税”的指责时做出了上述回应。 美国白宫国家经济委员会主任劳伦斯·库德洛也称加拿大总理特鲁多的话是“背后捅刀子”。

加拿大总理特鲁多在G7峰会上发表联合公报称将共同致力于打击贸易保护主义,并在新闻发布会上称美国征税行为是在羞辱加拿大,并称“加拿大人彬彬有礼,通情达理,但我们也不会被人摆布”。
  特朗普随后发推指其发表了“虚假言论”,并指示美方代表不要在联合公报上签字。特朗普还称特鲁多“软弱和虚伪”。法新社称,这是一种强烈地侮辱。

作者: 假如十八    时间: 2018-10-10 19:18
围观群众 发表于 2018-10-10 17:54
你好像真的没什么外交常识,给你扫扫盲,中国外交部的官方网站,关于领事保护的
http://cs.mfa.gov.cn/zg ...

女孩子半夜不该扔墓地,人家自己都判了.你到底说些啥,一句话都捋不顺.
作者: 梓童    时间: 2018-10-11 11:59
有理有据,赞!
作者: 齐眉    时间: 2018-10-11 14:00
陈王奋起挥黄钺 发表于 2018-9-29 15:37
任何时候中国大使都有权谴责瑞典国侵犯或疑似侵犯中国人权益,管你有没有判决。如果按照最终裁判才能谴责 ...

以下来自百度百科。

互不干涉内政是一项国际法原则,从国家主权直接引申出来的。依此原则,任何国家或国家集团都无权以任何理由直接或间接地对别国进行干涉,不得以任何借口干涉他国的内政与外交事务,不得以任何手段强迫他国接受别国的意志、社会政治制度和意识形态。内政就实质而言是国家在其管辖的领土上行使最高权力的表现。也就是说,凡是国家在宪法和法律中规定的事项,即本质上属于国家主权管辖的事项都是国家内政。

不干涉所在国警察行使执法权我觉得应该也在不干涉内政的范围内,否则如果瑞典国民在中国扰乱治安中国警察是不是也不能执法?当然在日本有治外法权的美军不在此列。至于执法的尺度问题,我觉得民兵连长说的没错,曾家可以找律师去起诉警察局。


作者: 陈王奋起挥黄钺    时间: 2018-10-11 17:34
齐眉 发表于 2018-10-11 14:00
以下来自百度百科。

互不干涉内政是一项国际法原则,从国家主权直接引申出来的。依此原则,任何国家或国 ...

谴责批评是干涉吗·?
作者: Misunderstood    时间: 2018-10-11 19:45
齐眉 发表于 2018-10-11 14:00
以下来自百度百科。

互不干涉内政是一项国际法原则,从国家主权直接引申出来的。依此原则,任何国家或国 ...

童鞋,这才是真正的干涉别国的内政和司法 :


美施压中国释放窃密专家 已进行最高层级交涉
2010-07-10

美国等国要求中国释放“709事件”涉案律师
发布时间: 2016-07-1

法院宣布将两名路透社驻缅甸记者判处7年监禁后,美国驻缅使馆和欧盟先后发布通告,要求缅甸政府尽快释放两名记者。

作者: 中华如龙    时间: 2018-10-11 20:06
齐眉 发表于 2018-10-11 14:00
以下来自百度百科。

互不干涉内政是一项国际法原则,从国家主权直接引申出来的。依此原则,任何国家或国 ...

有个词叫领事保护
作者: 齐眉    时间: 2018-10-12 08:50
本帖最后由 齐眉 于 2018-10-12 08:55 编辑
Misunderstood 发表于 2018-10-11 19:45
童鞋,这才是真正的干涉别国的内政和司法 :


英美这些国家喜欢干涉别国内政,我没说我不同意这点啊。

就我所知的,我国外交一向是强调“互不干涉内政”的,这次是不是自己打自己脸,而且是为了这么个犊子。反过来,我不清楚美国国务院有没有“互不干涉内政”这个说法。

维护国人在海外的合法权益,我很支持。我看到过一些俄罗斯、西班牙对华商粗暴做法的新闻,大使馆应该也是抗议过并提供过帮助,这才是应该做的应该加强的。为了这一家子,有点low。
作者: 齐眉    时间: 2018-10-12 08:59
本帖最后由 齐眉 于 2018-10-12 09:03 编辑
陈王奋起挥黄钺 发表于 2018-10-11 17:34
谴责批评是干涉吗·?


只要是同一标准,自然可以。赋予自己权力的同时,也要考虑别人也有可能获得对等的权力。大不了互相谴责嘛。只不过以前一直反对别人粗暴干涉我国内政的,突然被别人给反对了,或者别人慢慢学会也来反对我们了,这个多少有点尴尬的喜感。

好吧,我不是丛林法则的拥趸,如果凡事都要说这个,算我输。
作者: 齐眉    时间: 2018-10-12 09:18
中华如龙 发表于 2018-10-11 20:06
有个词叫领事保护

法律方面我是门外汉,国际法,外交方面的就更不懂,只能完全看字面的理解。我的理解任何法律都有适用的环境,您觉得适合的或者我觉得适合的,未必就真的是适合的。当然如果您是吃这碗饭的,我无条件听您的。

看到过有人提到什么维也纳公约,甚至列出了具体条款。我看下来感觉那是适用于被当地警方扣押并无法与外界联系的人,所以大使可以行使权力帮助其联系家人或者律师,但是显然其他人的看法跟我不一样。所以我觉得如果提出一个大家都不是很懂的概念,最好附上解读,或者具体以往的案例。否则说服力会比较有限。

以前听说过中国政府只需要说明外逃贪官的护照是假的,就可以要求美方遣返,这是符合法理的,但是几乎从来没有这么做过,似乎是只动过一次这个大杀器。我想也许领事保护也不是个随便就拿来用的,滥用引起的危害可能更大,毕竟权力也是对等的。
作者: 巴巴爸爸    时间: 2018-10-12 09:22
齐眉 发表于 2018-10-12 08:59
只要是同一标准,自然可以。赋予自己权力的同时,也要考虑别人也有可能获得对等的权力。大不了互相谴责嘛 ...


瑞典政府有指出并抗议桂的行为是干涉瑞典内政吗?我看到的目前官方最后消息是瑞方将其视为上诉并将提交更高级别检察官,这说明桂的行为并未违反瑞典国内法。
丛林规则对不对且不说,你如果是这种凡事别人没说不对自己先鞠躬习惯性做小服低做法的拥趸,也算我输。
作者: 齐眉    时间: 2018-10-12 09:48
巴巴爸爸 发表于 2018-10-12 09:22
瑞典政府有指出并抗议桂的行为是干涉瑞典内政吗?我看到的目前官方最后消息是瑞方将其视为上诉并将提交更 ...

所以我说了后边别人有可能会慢慢学会也这么抗议啊,反正我是没想出有什么合理的理由不能让瑞典政府这么抗议的。

瑞典警方已经根据惯例或者法规对曾家行使了强制措施,而且也说了瑞典警察的处理没问题,这也叫别人没说不对?

我看到的情况让我没办法对曾家的做法表示同情或者支持,或许有没公开的信息,希望曾家后续可以提供更多真实可靠的信息。作为一个生活在国内拿中国护照的人,我相信很多人(不敢说是不是大部分,但我觉得是)包括我已经对碰瓷的,霸座的,类似这些的人的厌恶达到了一定程度,我还是那句话,啥时候中国警察也这么硬了,我才高兴呢。

就这件事而言我不知道“凡事...”这个判断是哪里来的?如果有,那就是我对凡是破坏公序良俗(中国的外国的)有意无意侵犯别人或者公共利益的人非常非常的厌恶,在我看来曾这一家子就是这样的人。
作者: 巴巴爸爸    时间: 2018-10-12 09:52
齐眉 发表于 2018-10-12 09:48
所以我说了后边别人有可能会慢慢学会也这么抗议啊,反正我是没想出有什么合理的理由不能让瑞典政府这么抗 ...

你没想出有什么合理的理由不能让瑞典政府这么抗议,瑞典政府或者根本没想,或者想过了但是想出来了,前者瑞典政府失职,后者呢......你选一个吧
作者: Misunderstood    时间: 2018-10-12 09:56
齐眉 发表于 2018-10-12 08:50
英美这些国家喜欢干涉别国内政,我没说我不同意这点啊。

就我所知的,我国外交一向是强调“互不干涉内政 ...

你拿个百度百科来判定中国大使的交涉就是 “ 干涉内政 ”,太儿戏了吧 ?到目前为至,瑞典没有指责中国干涉瑞典警察的执法方式,倒是一众路人甲乙丙替瑞典抱不平。
作者: 齐眉    时间: 2018-10-12 09:59
巴巴爸爸 发表于 2018-10-12 09:52
你没想出有什么合理的理由不能让瑞典政府这么抗议,瑞典政府或者根本没想,或者想过了但是想出来了,前者 ...

如果结合瑞典政府引进了这么多难民,我当然选后一个。。。

希望天朝能保持清醒。。。
作者: Misunderstood    时间: 2018-10-12 10:06
齐眉 发表于 2018-10-12 09:18
法律方面我是门外汉,国际法,外交方面的就更不懂,只能完全看字面的理解。我的理解任何法律都有适用的环 ...
以前听说过中国政府只需要说明外逃贪官的护照是假的,就可以要求美方遣返,这是符合法理的,但是几乎从来没有这么做过,似乎是只动过一次这个大杀器。我想也许领事保护也不是个随便就拿来用的,滥用引起的危害可能更大,毕竟权力也是对等的。



英拉和他信的泰国护照早被泰国当局注销作废了,没见她兄妹俩被遣反泰国,相反还像小鸟一样自由地四处飞,这算什么大杀器嘛。

作者: 齐眉    时间: 2018-10-12 10:09
Misunderstood 发表于 2018-10-12 09:56
你拿个百度百科来判定中国大使的交涉就是 “ 干涉内政 ”,太儿戏了吧 ?到目前为至,瑞典没有指责中国干 ...

好吧,有一年有个美国青年在新加坡马路上涂鸦被判鞭刑,克林顿出面未果依然被鞭,克林顿这也不是干涉内政。

我自然不是替瑞典打抱不平,说白了瑞典警察这样处置这一家子无赖我觉得一点问题没有,下次如果有老外在国内作奸犯科希望中国警察一样强硬处理,如果外国也来抗议,最好天朝连回应都不要回应,我在自己国家维护秩序关你们屁事。
作者: 巴巴爸爸    时间: 2018-10-12 10:22
本帖最后由 巴巴爸爸 于 2018-10-12 10:24 编辑
齐眉 发表于 2018-10-12 10:09
好吧,有一年有个美国青年在新加坡马路上涂鸦被判鞭刑,克林顿出面未果依然被鞭,克林顿这也不是干涉内政 ...


嗯,这是大家都希望的。该做的事各自做到位,一码归一码即可。
作者: 巴巴爸爸    时间: 2018-10-12 12:49
本帖最后由 巴巴爸爸 于 2018-10-12 12:56 编辑
Misunderstood 发表于 2018-10-12 10:06
英拉和他信的泰国护照早被泰国当局注销作废了,没见她兄妹俩被遣反泰国,相反还像小鸟一样自由地四处 ...


别争了,争不明白的,他一是不明白人与人关系与国与国关系的区别,二是没有明白国内事务国际事务负责单位职责区别,三是不明白国际关系很多时候重要的事是表明态度而非要个说法,这最后一点又回到了第一点。争就是车轱辘话了
作者: 大道至简    时间: 2018-10-12 13:37
本帖最后由 大道至简 于 2018-10-12 14:06 编辑
巴巴爸爸 发表于 2018-10-12 12:49
别争了,争不明白的,他一是不明白人与人关系与国与国关系的区别,二是没有明白国内事务国际事务负责单位 ...


我也觉得这件事情上,有些朋友之所以站在大多数人的对立面,其实只是对以曾家代表的一种“闹场”的丑态深恶痛绝。其实这点上,大家应该是没有分歧。

但以这种曾家个例,假以他国的手段“一惩为快”,嫌大使馆“多管闲事”“虎头蛇尾”的心态,多少有些让我觉得不该。

世界上,大多数的东西都应该是螺旋进步的。无论百姓的作风,还是国格。国家现在有意识,有作为的关照自己在外的公民权益,无论从哪方面讲,我觉得都不应该被讥讽,被揶揄。

难道非得自己日后遇到粗暴、不公,才渴望有桂大使这样代表的官方替自己发声么?


作者: 四处张望    时间: 2018-10-12 13:53
巴巴爸爸 发表于 2018-10-12 12:49
别争了,争不明白的,他一是不明白人与人关系与国与国关系的区别,二是没有明白国内事务国际事务负责单位 ...

你要是早点那么说,就可以照顾到一些人了
作者: 陈王奋起挥黄钺    时间: 2018-10-12 19:27
齐眉 发表于 2018-10-12 08:59
只要是同一标准,自然可以。赋予自己权力的同时,也要考虑别人也有可能获得对等的权力。大不了互相谴责嘛 ...

完全的内政是瑞典人之间的关系,中国没有理由干涉。如果有中国人参与进来,就不是内政了,至少不是完全的内政。我们尊重瑞典的行政司法权力,但如果有可能侵犯中国人权益的,中国人如果用武装部队开进去,这是干涉内政,如果对瑞典发起贸易制裁,这是干涉内政,什么都没有做,就抗议了几句,当然不是干涉内政,当然有权力谴责。

到目前为止,几乎世界上所有国家都是如此行事。

中国行驶自己权力的时候,比如处死阿克毛的时候,老外先是耍赖说阿克毛有精神病,后面又是假装震惊,显得中国很野蛮,最后求情,老实说,英国人到这个地方做得都没有问题,我是英国人,也要点赞。但我鄙视英国人的是,求情没问题,为一个毒贩求情, 置那些被毒品害了的人于何地?
作者: Misunderstood    时间: 2018-10-13 08:56
巴巴爸爸 发表于 2018-10-12 12:49
别争了,争不明白的,他一是不明白人与人关系与国与国关系的区别,二是没有明白国内事务国际事务负责单位 ...

大家对一件时事新闻发表自己的看法,意见有正反双方,这种争论没有输赢的,双方也不可能说服对方,这是论坛的常态。不过有些人的论点牵强,车轱辘话一大堆,纯粹发泄反中的情绪,双标玩的令人不齿,这是屁股坐在哪里的问题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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