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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列奥*斯特劳斯(四) [打印本页]

作者: 假如十八    时间: 2011-11-14 23:16
标题: 列奥*斯特劳斯(四)
本帖最后由 假如十八 于 2011-11-14 23:56 编辑

列奥*斯特劳斯(四)

为什么自然权利与宽容多元之间存在着紧张的关系呢?为什么前者和后者不能简单的并存呢?

自然权利认为人有不言自明的权利,违反和侵犯这个权利,显然是坏的,坚持自然权利的是好的。从历史的进展来看,如果人们认为自己知道什么是真正的好事,也就知道什么是应该做的事情,那么这个必然就会导致不宽容。如果基督教是好的,那么回教必然就是要被禁止的,为了坚持正统的基督教,所有的异端就应该被处死或者洗脑。为了让宽容能够在社会中成为一种规范,否定人们知道什么是真正的善就是一个必然的逻辑结果,任何价值规范,只要他理论上容许其他规范的并存,他就有存在的权力。在这里,宽容多元取消了自然权利。

现代的西方社会,实际上是以多元并存并存取代了善恶之分。因此那些经常学着王小波念叨着“参差多态乃是幸福的根源”的人(其实王小波也是跟着罗素念叨),实际上已经取消了他们自己知道善恶的权力。所以在发帖攻击“专制”,“暴政”的时候,一定要用一种不在乎的态度。不然,就像斯特劳斯说的,“而这样的(选择宽容)的决断,比之于宽容而言,他更接近于不宽容。”王小波的幽默不仅是他的武器,也是他唯一能够自圆其说的方法,要是义正词严,那就是不宽容。认真,你就输了,因为你不宽容。

斯特劳斯没有去论证宽容多元和自然权利哪一个在智力上更优先。他只是简单的说,宽容多元会导致对什么都不在乎,这种虚无主义会使得人们很难成为社会的忠诚一员。接下来他就开始讨论自然权利在今天面对的困境。

过去的自然权利是基于自然法的,自然法是神法变化之后的形态,也就是基督教的意识形态脱去神学色彩之后的社会理念。在十八十九世纪,人们依然相信,人类的生存是有某种目的的,即使这种目的不是为了证明上帝的荣耀。可是今天,人们已经知道太阳和星星不是围绕地球运行,人类的存在也只是进化的结果,因此人们在宇宙中茫然无所从,甚至只是服从自己的愿望,看来也是一种合理的选择。

作者: 草纹    时间: 2011-11-14 23:52
宽容多元是一种奢侈的价值观,在物质相对丰富的环境下容易形成。
作者: 假如十八    时间: 2011-11-14 23:54
草纹 发表于 2011-11-14 23:52
宽容多元是一种奢侈的价值观,在物质相对丰富的环境下容易形成。

有道理,其实现在真搞成民主的也就是英美系的,法国在大革命之后动荡了好多年,德国的是后来植入的
作者: 魔术师    时间: 2011-11-15 15:45
宽容是因为人们知道,自己并不总是不总是对的,也并不总是知道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错的,所以才提倡宽容。不宽容意味着自大,自以为是圣人,或者干脆是上帝。

作者: 假如十八    时间: 2011-11-15 15:59
魔术师 发表于 2011-11-15 15:45
宽容是因为人们知道,自己并不总是不总是对的,也并不总是知道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错的,所以才提倡宽容。不 ...

可惜宽容和不宽容成为并列的价值观之后就难说了。法国准不准穆斯林带头巾也算某个侧面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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