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吱声

标题: 小悦悦事件谁更应该负责 [打印本页]

作者: 鼎革    时间: 2011-10-22 23:30
标题: 小悦悦事件谁更应该负责
本帖最后由 鼎革 于 2011-10-23 00:33 编辑 / S( H& L) R  _% X4 a- t

- V' B5 O6 D4 r! b
作者: sylvia    时间: 2011-10-22 23:30
本帖最后由 sylvia 于 2011-10-25 11:58 编辑 4 |6 U1 E4 l/ k2 O4 z) p- e0 G( O

6 U3 x, m: c* C* }* k2 x不好意思抢夺了本帖沙发-----是为了声明本人持正方观点,误点了反方键。
作者: XYZX    时间: 2011-10-22 23:32
这个没法给答案,因为都有责任。8 Z; I5 R" J! @& }# j+ z
只有责任大小,没人能从中免责。
作者: XYZX    时间: 2011-10-22 23:35
既然选最,那就是司机。
/ i. Q4 h$ z1 z+ @毕竟是这两位的先后撞击加逃逸,直接造成了孩子的离世。7 s0 H8 h% T8 s

作者: 河蚌    时间: 2011-10-22 23:42
本帖最后由 河蚌 于 2011-10-22 23:43 编辑
- ^3 n* Z4 m* k/ }" {! U. T( r2 E3 j! C' e% J& l- ~, o
这个选项分法不对。
; Q" u9 N" I; s$ Z' m2 m& p父母、路人、司机,这三个选项应该分开。  w: ^8 K( K0 d3 V" q$ F
我也认为,最大的责任是司机。
% ?8 f% y6 F: a6 A8 ]) R; E父母、路人,都有可以宽恕的理由,但司机是绝对没有的。
作者: 河蚌    时间: 2011-10-22 23:59
河蚌 发表于 2011-10-22 23:42 ( {) {+ h$ `6 A! o% l2 [5 h
这个选项分法不对。
6 y9 ]/ e- x2 B9 Z5 r" ]父母、路人、司机,这三个选项应该分开。0 H9 r; [7 d4 N, h# u& u6 g, a: Q. P
我也认为,最大的责任是司机。
( a7 T, v4 N+ K! s
昨天,买完票后,走过郑州最大的服装批发市场,占地有一公里,深切感受到中国的活力。
- p7 L" K" L- _, F在市场中人来人往,充满了喧闹,无数地包裹横在路边,准备装车运往各地。无数的人在这里,用双轮推车拉着大包小卷,有摩登女郎,有帅小伙,有老人,有中年人。当然,每个店铺前,少不了那些打闹的孩子。
' i; E( G( d* l6 ]& r这就是平民的生活,这就是真实的人间,不是学校中的象牙塔,没有任何美感,没有悠闲,没有秩序。他们永远在为生活而奔忙,一日不做也许可以,但停工上两个月就可能会无法生活。他们中大多数一月的辛劳,可能不及我半月的收入,而我还有很多时间上网聊天。4 d3 ~  D& T. w8 F# _2 Z
这里面,有多少是为人父母的,他们也想有个人专职去照看孩子,如果可能,那些女孩也想做专职的主妇,但是他们不可能做到。只有两个人工作才能养活一家人,才是他们最重要的事情,他们不可能把照看孩子当成一天的主业,毕竟孩子出事情是个小概率事件。
; D' x& X% |; Q9 G) @2 V5 N其实小悦悦的生存环境,与我昨天看到的市场是十分象的。象这样的孩子有千千万,不是父母不想,而是不能。; m/ W8 O. \2 v5 v. W6 h; V6 D
所以,我们可以埋怨父母没有照看好,但绝不能说父母是主因,就象skylark“父母照顾不好,就不要生”那样的说法,就更让人觉得有点过了。
- e. m% a. x* A4 S( s* R为什么大家不说司机,是因为司机就象吃孩子的狼一样,是无需谴责的,因为他们已经在刑柱上了。但是要是论起谁的责任最大,那肯定是司机。这不是一个他人可以概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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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西楼客    时间: 2011-10-23 00:27
河蚌 发表于 2011-10-22 23:59
- _+ }  T; t2 q1 t+ Z* Z. S昨天,买完票后,走过郑州最大的服装批发市场,占地有一公里,深切感受到中国的活力。5 x- I% R6 c- @: G' q0 y, L
在市场中人来人往 ...
! ~3 v0 C& r% T
同意河蚌的意见,虽然我有条件,能天天接送孩子上下学,但我也能理解让孩子自己做公交的家长。无他,家长的生存压力确实太大了,在出意外是小概率的情况下,家长多半要考虑谋生的需要。不是家长不爱孩子,比如曾经有段时间外面流传说有小孩被拐,亲自接送孩子的家长明显增加许多。小悦悦家长要说有责任,也不算主要责任。
+ u0 m/ m- {2 W$ P1 d" C! _' F其实,小悦悦事件,特别是事后各方的反应,给我最大的感觉是深深的无奈。近年出了那么多和道德滑坡有关的事情,真可谓是礼崩乐坏,究其根源,恐怕是上行下效的结果。古人尚且知道下个罪己诏,而今天想的却是制定法律规范民众的行为,不知道在自己脏乎乎的时候怎么让别人干净。有了成绩就是领导有方,出了问题就是民众素质低下,如果一直是这种逻辑,事情永远不可能真正解决。
作者: 大黑蚊子    时间: 2011-10-23 00:32
本帖最后由 大黑蚊子 于 2011-10-23 00:33 编辑
' s) y5 Z* h& q" M- w+ N$ \$ R! {1 o: x
这个辩论有些问题啊9 P3 w0 h3 C; n
最该负责的是司机;
4 _* A% v+ U7 U父母作为监护人没有尽到监护义务,负次要责任;
7 j+ Z0 d/ [: U7 V' Y% V路人有道德上的过失,但法律上没有过失,不应该负责任;  z' {# W7 N( F# e3 \* m) 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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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平沙落雁    时间: 2011-10-23 01:01
父母的责任是事件的起因,因为孩子被撞了,所以公众的眼球都被吸引到司机和冷漠的路人身上去了,如果没被撞,父母就没事儿了吗?
2 K* e6 m* f2 T
8 h, i) `- n4 ?孩子是死了,不可能复生,为了避免类似事件的再现,必须制定法律强制父母对孩子有绝对的监护权,如果疏忽了就该追究父母的法律责任,这是对所有中国儿童人身安全最有效的保护措施,严惩肇事的司机道德遣责冷漠的路人这都是亡羊补牢的马后炮,不是最最根本的办法。
作者: 平沙落雁    时间: 2011-10-23 01:08
河蚌 发表于 2011-10-22 23:59 ( P1 |9 z! @+ n  V/ K4 e6 E
昨天,买完票后,走过郑州最大的服装批发市场,占地有一公里,深切感受到中国的活力。
7 P6 x: _4 r! v在市场中人来人往 ...
: ~  Y- L: l! }; }3 Q
介个事儿政府是可以出面解决的,政府现在兜儿里趁那么些银子,又成天嚷嚷解决失业问题,怎么就不能掏点儿钱开办针对低收入人群的免费或者低收费托儿所呢?4 s% K- B8 g& g* 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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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个事儿,如我是当地的人大戴表就一定要提出这个提案,这不能算太困难的事儿。
作者: 老兵帅客    时间: 2011-10-23 02:30
这个议题我支持正方,理由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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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孩子来说,其首要保护责任者是其父母或者监护人,其他人对其的保护责任要远小于此。2 B: J; f4 X6 k& I2 c2 v$ L

3 i, m4 k# l0 F4 v& H二。对其他人来说,孩子遇到危险时进行救助是道德的要求而非必须。
作者: 老兵帅客    时间: 2011-10-23 02:38
平沙落雁 发表于 2011-10-22 12:08
, `& T1 [8 d2 g" ?" A" }介个事儿政府是可以出面解决的,政府现在兜儿里趁那么些银子,又成天嚷嚷解决失业问题,怎么就不能掏点儿 ...
3 ]% J, S' T2 |. ^9 {! h
这个实际上是行不通的,原因是在中国并没有比较严格的衡量收入办法,同时弄虚作假太容易,因此一旦这样做你会发现全是低收入的,不管你做多低的收入线也一样,同时会导致对收入线的争吵。% ]+ _: Q! a, a; n' n. |( D

. {/ _. M$ z% c然后,就是这类幼儿园,你会发现里面分出了N多等级,原因就是在骗到政府补助以后的原形毕露。这方面的一个例子就是贫困县。
1 {) @" a, m# d# h
7 {5 n! Y9 _! B8 g: a9 O8 `第三个就是有钱的是中央政府和一部分卖地成功的城市,而其它城市就根本没钱,于是一旦实行必然涉及衡量以及财政补偿问题,另外还有款项挪用问题。1 M3 V2 l+ _4 b# u  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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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就是,想法很好,但是行不通,因为实行以前要先解决很多实际的问题。
作者: 平沙落雁    时间: 2011-10-23 04:24
本帖最后由 平沙落雁 于 2011-10-23 05:27 编辑
; m& }& c2 V4 G0 c4 ]  e) K
老兵帅客 发表于 2011-10-23 02:38 7 ?% c) g, i4 m2 X2 e
这个实际上是行不通的,原因是在中国并没有比较严格的衡量收入办法,同时弄虚作假太容易,因此一旦这样做 ...
2 j7 j: B# [/ r3 M$ z1 Q% I' w

( f4 e- X8 d$ N7 C) v问题是这类托儿所条件不可能很好,因此有钱人和收入中等以上的还不爱来呢,您说是吧?% G1 b, H# s/ |# ^/ M1 }& x8 S: R% X+ P
, [& N3 z0 y/ F& y: P
国家不能一切向钱看,有些公益事业就该亏损,往里扔钱别心疼,像这种事情就该管,中国人口多,但现在老龄化严重,不重视儿童的安全和教育等于是在慢性自杀,是近视眼的做法。, S( J+ i, u+ O* k% t- H( e

/ y, c) j# a) f2 K4 M朝廷好像还没树立起儿童不仅仅是属于家长,更是属于国家民族的概念。
/ d/ U. Z4 D; r, o/ ?1 @
& j) `7 [2 `1 e' [) c这类事情远比扶贫简单的多,老兵别把事情往复杂化的方向搅。
作者: 河蚌    时间: 2011-10-23 06:16
本帖最后由 河蚌 于 2011-10-23 06:31 编辑 7 G7 a4 m2 a/ A0 a
平沙落雁 发表于 2011-10-23 04:24
7 \: e0 n  ^/ @. {+ e问题是这类托儿所条件不可能很好,因此有钱人和收入中等以上的还不爱来呢,您说是吧?+ v8 ]( l) Z" X5 g$ G3 J7 _% h1 G
, I; y' p$ F) y" X2 Z
国家不能一切向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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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俺前面扯到黑幼的问题。; I+ e  [- H3 }+ A, _
     你说的这类幼儿园就是黑幼。一对夫妻加一个帮忙的,就成了一个幼儿园,然后出了在接送儿童的车里,将孩子闷死的惨剧。然后呢,政府加大检查力度,要求幼儿园必须达标,而这些三人幼儿园就悲剧了,只有关掉,但关掉的结果,就是更多的儿童没有人看护。
" j7 [% d. D% p$ E! i     不过平沙MM说的,政府补助的方法并非不可行。幼儿园的问题,政府的不作为确实是主因。其实可以参照小学的办法,多建立公立幼儿园。小学是义务教育的一部分,也纳入到官员考核的范畴,因此各城市的小学都是按学区建的,其校园教室之类的,都是免费的,教师则属于事业编制,纳入国家统一的薪资体系,这就让小学的负担十分轻,因此小字生的学费也极为低廉。, \6 D3 C( a6 Q8 x3 p! L9 {+ r
      而幼儿园,则没有纳入到这一体系中,基本上没有学区体制,公立幼儿园也有,但很难进去。因此才有大量的私幼,而私幼运行中,背负着最大的成本就是房租,然后是教师的工资。改变私幼占主体的现象,是政府可以解决的。
! Q. C3 L4 t! e' f" ~      当然,小悦悦的问题,涉及到方方面面。俺说了,每天这样散养着的孩子有千千万万,不是父母不想管,而是确实无法管。俺现在住在郑州大同路的酒店里,白天下面的马路上,店铺前面,随处可见的都是这样的孩子,也并不比小悦悦大。但是,你说,象小悦悦这样车祸的,全国一年能有几起,而路人视而不见的,更是极品。
- I2 n/ D# B5 Y      如果你去责难父母,那么全国每天都有千千万父母这么干,即使出了小悦悦事件,这样的散放的孩子仍然还接着散放。而这样的结果,自然令某些人寒心,继而推导出中国人就是不愿负责任,素质低。当然也许还有个方法,是给孩子拴根绳系在店铺门口。不过这样,是不是又有人说,这不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这样的狠心父母。咱前面说了那么多,就是想让大家看看中国的现实社会,这样做,不是因为父母不想尽力,实在是赚钱讨生活的工作更重要些。说这些父母不尽心,还是可以理解的,说他们责任大,也没什么问题。但不能将父母与司机并列起来,拼谁的责任大,这是不对的。
# m% e' m# q& P      任何的车祸,首先的责任就是司机,在路况复杂的情况下,开慢点,看清楚些,是司机必须的责任。司机在这个案件中,就是狼心狗肺的王八蛋。
作者: 河蚌    时间: 2011-10-23 06:22
写完之后,才发现,鼎导将内容改了一下,变成了父母和路人。这样才有比较性
$ Q% J+ w# p( j5 o/ l- i在父母与路人的责任上,我选择父母。
% ^2 {! r& n( {7 ?# s' q我们对于路人的责难,在于其突破了道德的底限。那怕是围观,也比现在的漠视强。而且信手拨个110,120,又有什么难的。而这么多路人将车祸当成透明,本身就说明了社会中的问题。0 R2 f2 a: N' j5 |4 S: a/ \9 g
但,就小悦悦事件本身而言,路人没有责任。4 j3 `$ e# g$ J- M2 ~8 s3 |, R2 p# s

作者: 平沙落雁    时间: 2011-10-23 06:32
河蚌 发表于 2011-10-23 06:16 3 |8 e/ \' S* M: q: x
俺前面扯到黑幼的问题。& I7 {' q( J4 n
     你说的这类幼儿园就是黑幼。一对夫妻加一个帮忙的,就成了一个幼儿园 ...

9 W! i) g! r; J+ k9 p) C交通事故天天有,撞死人也不是希罕事,但撞死没人看护的小孩就得好好想想是谁的责任更大些了,,,俺以为父母还是责任最大的一方,把两岁的孩子撒出去满街乱跑就算不撞死,被骗被拐怎么着?
1 r4 U9 `# D/ B+ |
* W- C# }: y9 C6 l& I外来人口儿童的入学还成问题呢,谁还顾得上幼儿园托儿所呀?政府的不作为,公众的不作为都是需要改变的,别事事都指着政府,民间也可以由有责任心有素质的人士联合起来搞民办幼儿园,政府可以拨款资助。* x, \4 d: o% w, r/ m; \/ s, u
+ [) z! a& @& w3 W! n* J  I
现在的问题是,眼球全都被吸引到死的了孩子身上去了,可千千万万有类似情况被撒出去乱跑的儿童的安危有谁来操心?
作者: 河蚌    时间: 2011-10-23 06:37
本帖最后由 河蚌 于 2011-10-23 06:38 编辑
" w$ J  _% l3 }2 R
平沙落雁 发表于 2011-10-23 06:32 5 |. t; {- x/ B& s, y' O* x
交通事故天天有,撞死人也不是希罕事,但撞死没人看护的小孩就得好好想想是谁的责任更大些了,,,俺以为 ...
" m0 x/ x- u4 o,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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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你能不能给个现实的解决办法,如何让父母去照看这样的孩子,保证他们不受到伤害。% A( x; Y. [2 V2 `
千千万万这样的孩子,就意味着是社会普遍的现象。你说解决这个问题不是政府的责任,那要政府干什么。
3 \6 `& O9 ?% E" d. w) t; z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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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平沙落雁    时间: 2011-10-23 06:42
河蚌 发表于 2011-10-23 06:37 & ]. l( H( `% p8 p4 B) K: G! V
那你能不能给个现实的解决办法,如何让父母去照看这样的孩子,保证他们不受到伤害。
) v. s  M5 o# I: F3 Q; M/ }, _/ ^4 X
...

/ z% p) S! K9 c# n凡是父母没能力看护的学龄前儿童家长可申请把孩子送进民办公助的托儿所或者幼儿园,如果不送或者在幼儿园负责之外的时段儿童出了意外,家长就得负责,算虐待儿童,
作者: 河蚌    时间: 2011-10-23 06:43
河蚌 发表于 2011-10-23 06:37
( R! f) |  b% k那你能不能给个现实的解决办法,如何让父母去照看这样的孩子,保证他们不受到伤害。
' h8 I' z% K* p2 ^" D千千万万这样的孩子 ...
. {/ }" ~9 |# a) D1 O2 S
我认为的责任。司机>政府>父母>路人。所以,我是正方。9 W$ V; h) @2 G  T& F. Q/ x$ _2 ^
但是这个问题中,不可避免地延伸出各方的责任。所以不得不说,有时二元法就是个错误。5 R5 @& ]. e" O: E1 d: j

作者: 河蚌    时间: 2011-10-23 06:49
平沙落雁 发表于 2011-10-23 06:42
( ~* n* y, o! K  S3 L+ X- ^* K' m凡是父母没能力看护的学龄前儿童家长可申请把孩子送进民办公助的托儿所或者幼儿园,如果不送或者在幼儿园 ...

) h9 M8 X4 @! x' L) n2岁半之前的孩子,一般没有幼儿园接收,但这段时间,孩子已经能走了,你看父母如何做。
7 Z) o* S( J6 Z2 c, [2岁半之后的孩子,上幼儿园了,不过每天的时间是早8晚5,过了时间,孩子就得接出来。而在中国,商铺的作息时间,是早8晚9(甚至更长,有的到晚11点),你说晚5晚9这段时间,孩子应该如何照看。
- V; m! X) Z8 P0 K' i# ?7 X! S7 j俺想听一个切实可行的方案,而不是说让国家出台一个法律。法律是无法责众的,特别是这涉及到人的基本生活问题。# J/ G0 H! W, ^6 X3 a& Z

作者: 老兵帅客    时间: 2011-10-23 07:29
平沙落雁 发表于 2011-10-22 15:24
2 N" P: e6 Q/ {1 r9 n问题是这类托儿所条件不可能很好,因此有钱人和收入中等以上的还不爱来呢,您说是吧?( G' _% O1 A5 f3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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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不能一切向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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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的是作弊蒙政府骗钱,就像特困房那样的结果。
0 O! N, b# [3 ?8 m& X) H4 i7 f) n% U6 D  o! b! x  ~
你说的道理都对,但是你能否拿出一个可行的解决办法来,而不要只是应该如何。
作者: 农民家的狗    时间: 2011-10-23 07:45
我们不能只顾 宣泄自己的不满给已经可怜至极的夫妇,在他们已经无法承受的压力上再廉价地加上自己的口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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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Q1 a6 r" r7 j, D+ l以不教兵战,是谓弃之。他们从农村、山野来到喧嚣的城镇,唯有以勤劳朴素咬牙坚持,可是世界工厂的美名、中国经济的上升和我们能够保持高谈阔论的生活方式就是建立在这些普通劳动者的汗水之上的呀!!: d& N( r/ Z7 D; b) G3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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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社会和我们这些在意识上高高在上、实际狗P不是的旁观者既没有告诉他们以往的生活习惯和意识要怎样地改变,也没有为他们的改变做出任何实质上的努力(如在这些繁华热闹的地方圈出安全区域、组织志愿者代这些疲倦至极的父母照看小孩几个小时),那我们,有什么资格来指责这些无可奈何的父母?这样指责却没有任何实际行动、只管用口水在人家的伤口上撒盐却不动一下手指,良心何安?
作者: Salmon    时间: 2011-10-23 11:24
记得当年准备英语考试,有个阅读理解题目:英国当年抢劫是死罪。劫匪为了防备事主报案,干脆杀死事主。后来修改了法律,抢劫并伤害事主,死罪;抢劫但是没有伤害事主,罪减一等。发现取得了很好的结果:法律并不能消灭犯罪,但可以减轻伤害。; @2 P  C0 U/ s/ s% L; T*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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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南京彭宇的先例,很少有人会那么傻那么天真的去做好人了。葫芦僧乱判葫芦案,这个是真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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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助路人的行为,责任不明的时候应该假设救助者是无辜的,被救助者经济上吃些亏,换来的可能是生命。另外车祸责任中,撞伤的应该有个最高赔偿额(不要高过撞死的),这样才会鼓励司机积极救助,避免小悅悅/药家鑫这样的惨剧。
作者: 蕾蕾硕果    时间: 2011-10-23 12:51
我个人认为,父母,应该负大部分的责任,两岁的孩子,怎么能让她自己在外边玩儿呢?一是现在治安那么差,坏人多,二是,机动车和杀手司机也特别多。 所以,我觉得父母更应该负责。 那两个司机,严惩不贷,那是必须滴。  关于路人,我想说说, 如果是我碰上了,也许,我也不会管,不是我不想管。 是我不敢管。大家可以去搜索一下,彭宇案最后的法官宣判词,多让人心寒啊。  还有前两天天津的那个案子,当你做了好人好事,或者见义勇为,最后却不得不搭上自己的名誉和金钱甚至负上法律责任,那你还会去学雷锋吗?在这种情况下,不管你会不会去学雷锋,反正我是不会去的。我觉得北大人,现在很幸运,他们有北大的“撑腰体”,可以安心,放心的去做好人好事。如果全社会的人都有这种“撑腰体”,那么社会也不会这么冷漠了,也许悦悦的悲剧也不会发生了。
作者: 燕庐敕    时间: 2011-10-23 13:07
XYZX 发表于 2011-10-22 23:35 ( _+ O+ w" i! |( Q' q3 T, ]
既然选最,那就是司机。7 k# [4 K/ m3 o% A) D* q* i
毕竟是这两位的先后撞击加逃逸,直接造成了孩子的离世。$ u7 N! n3 C+ p. l
...

9 ^- D9 M/ {# W7 H7 R$ d8 o& u是应该给排列一个责任由大到小的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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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意见:反复碾压的司机最大,第二次碾压的司机次之,悦悦父母再次之,酱油群众再再次之。
作者: XYZX    时间: 2011-10-23 15:59
河蚌 发表于 2011-10-22 23:59 * W8 u# n4 ]' [; w- G( W3 M
昨天,买完票后,走过郑州最大的服装批发市场,占地有一公里,深切感受到中国的活力。
% h% Z) C0 m1 r& |! ~在市场中人来人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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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不能完全同意。只单纯从这件事情来看,司机是罪魁祸首。6 T/ f& k" o! l% ?# C
但毕竟是父母的原因(无论是什么原因)把孩子置于一个危险而无人看护的境地。+ m7 {& [. {3 D6 }  l1 E6 @- s
这次是司机,下次闹不好就是人贩子或者其他犯罪分子。& w# p8 i9 C5 h- H# {. B
看到楼下有同学在说是环境问题和其他问题,不否认有这个原因,但在大环境无法改变的前提下,
/ @$ X2 ~6 _7 r: K% H我们只能从自身做起,前提是父母把孩子的安危放在第一位。
作者: fareast    时间: 2011-10-23 18:29
本帖最后由 fareast 于 2011-10-23 19:19 编辑 - z3 G9 A3 V& M5 b

. A( U, Y; ~. H监护人责任首要责任。
6 \7 T# ~+ Z# q- J4 V! W刚从杭州回来,强烈感觉上海文明!非王婆卖瓜,十分客观评价。
. h" n) ~8 h& Q' B杭州之堵远超想像,任何时候都堵!修地铁、车多、道路标识不清是客观原因,但,确实觉得杭州司机乱变道野蛮行车不太守规矩,行人随意穿行、非机动车逆向行驶太严重。- p* c. e+ P: I1 h1 ^5 n
回上海,明显觉得平时野蛮行驶的出租司机也远比杭州司机文明啊!$ {1 O. ~# h% z/ `2 d
  S- [# q) {8 o$ `4 W) E+ o, k
非地域歧视,俺非常热爱杭州!
4 e: P$ t$ Z' H. }; F7 F+ T
作者: 空气精灵    时间: 2011-10-23 20:21
孩子出事,是父母应该负主要责任,如果他们看好了孩子,哪怕那司机乱开车,又怎么会出事?!$ z7 W! R% @. B
如果这次孩子没有受重伤,只是剐蹭一下,只是惊吓一下,父母会在意吗?还不照样继续放任孩子自己乱跑。
, C  X. `4 O; o0 N2 k& H! x# v) `4 q1 W人活在世,难保不会有出事的情况,老话说,倒霉的时候喝凉水都塞牙呢。可是,明知有危险,至少可以尽可能远离危险吧。缺少必要的安全意识,那只能让自己,自己的孩子的生存危险概率大幅度提高。
作者: 四处张望    时间: 2011-10-24 14:23
平沙落雁 发表于 2011-10-23 06:42 ' ?  K: w7 J- n- b7 Q+ a
凡是父母没能力看护的学龄前儿童家长可申请把孩子送进民办公助的托儿所或者幼儿园,如果不送或者在幼儿园 ...
' A. f' l) K# Q5 j' ~- l( l
这个是想当然了,想法很好,现阶段执行不起来。
作者: weilwl    时间: 2011-10-25 00:40
本帖最后由 weilwl 于 2011-10-25 01:23 编辑
  ?, [' n* r  r5 V: p- ~* F
$ c4 k2 r( M3 ?) m8 c6 H3 e我觉得对于受伤的小朋友来说,走过去看看再打电话给急救120是举手之劳的。虽然不能改变孩子受伤害这事,可毕竟能给孩子一个减少、减轻伤害的机会。这次是这样了,也许下次就可以挽救一个人呢?9 o6 B8 Z" y6 K: M$ Z  Q# 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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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发完贴后再加的
2 l7 N; z) H4 W2 M: [0 I2 p发完了,再看看上面的帖子和评论,说的都很好,很有道理,都觉得我选错了。可那是我第一下的选择,其实象小悦悦这样的事情发生,是每个直接责任人都不愿意发生的事情,司机和父母没有谁愿意啊,可意外总会有的。在意外发生了,谁的责任更大呢?父母吗?他们的责任是大,可我们谁还会忍心去责备已经悲痛和后悔至极的他们呢?司机呢他们的责任是最大的。可没这个选项。就只有旁观者了。伸出你的手按上3个数字,也许就能改变很多。自问一下我自己,我很爱躲清闲,也许当时当地我也可能是那19个人中的一个。在这事件以后,我只知道自己在将来如果会遇到类似的事情,我会拿出手机打那个电话。9 N& N3 q) k& e% z) i" H

1 N1 g0 @5 E' @# ~0 c      再加一个为何我不说父母的责任大的原因,很久以前,20多年前看过读者的文章《瞬间的选择》狗狗了下找到个链接:http://huanqiu.tietai.net/html/2011/mhywz_0921/3184.html
作者: sylvia    时间: 2011-10-25 03:35
情和理要分开。
9 b% U3 ]9 Q) i5 G7 K- t那小孩父母让人同情是不假。但起因确实也是因为他们没看好--- child neglect. 属于child abuse的一种了。
作者: sylvia    时间: 2011-10-25 03:38
河蚌 发表于 2011-10-22 18:49 - T* k8 a1 e% m+ n  |
2岁半之前的孩子,一般没有幼儿园接收,但这段时间,孩子已经能走了,你看父母如何做。
* Q' W0 a: o& `5 w: ^; `2岁半之后的孩子 ...
( X, C2 d4 w3 P  \5 b) c4 {. I  v& I
晚5晚9什么的可以请钟点照顾。或者店铺请钟点,一方家长看孩子。
作者: 绿梧桐    时间: 2011-10-25 09:31
父母的监护责任没有尽到才导致的悲剧。
作者: 明月回春    时间: 2011-10-25 10:37
父母照顾不周,孩子出了事。可是,我小时候也差不多就是这样的。只是我很幸运,当然了这是理所当然的人人都应该有的那种幸运。
, Y! Y9 B( _2 A9 ~! q2 f, P2 S我小的时候,老妈就在路边摆个桌子卖烟酒,我在桌子下边玩。要是我一冲动跑到路中间,然后来辆车。。。所以,虽然父母照顾不周,可是父母照顾的再周到,一个年纪非常小的孩子能看的住吗?况且我那个年代的人无论城市还是农村都是这么过来的,甚至当时的城市已经算是小心翼翼了。( K. {) ^* }1 U& m
而在我成年之前,也N次的接受过路人的帮助。其实,世上哪有绝对的安全。把小孩子关在家里就绝对安全了?可要是房子失火了呢?好吧,就算你家里的电器产品、水电煤气之类的都是质量绝对可靠的。但如果火灾神马的是你的邻居引起的呢?这个时候还是父母的责任吗?9 ?6 l; B: F0 ?* v0 Y2 I  S
是不是系在裤腰带上才算负责呢?
2 l& Z& w1 Z) \( F世上没有绝对的安全。父母能负的责任也是有限的。无论概率多么低,只要能发生的事情终究会发生,随时都有黑天鹅飞出来。
% @, w* R+ {8 W7 f7 W那个肇事的混蛋司机也是任何时间任何地点都有可能出现的,以前是将来也是。
4 z: A/ P% u3 K1 i真正使我伤心的还是现在的社会环境。虽然说防人之心不可无,可是现在人互相之间的提防真不是那个年代可以比的了。
8 T# L0 I. e  {我大概算是中立偏反方。虽然说绝对的安全做不到,但是她的父母在这一次确实疏忽了,而这一次很不幸的出事了。。。只是在8、90年代会有这么多的视而不见的路人吗?怎么就成了这个样子了呢?这才是真正应该反思的。
作者: 老兵帅客    时间: 2011-10-25 21:34
明月回春 发表于 2011-10-24 21:37 1 j0 \% B2 ^' l4 L& B3 _
父母照顾不周,孩子出了事。可是,我小时候也差不多就是这样的。只是我很幸运,当然了这是理所当然的人人都 ...
1 K: p! Q) l0 q* o8 I* C
当年孩子贪玩被车辆撞死压死的事情也不少,只不过媒体没这么发达没报道罢了。
作者: 老兵帅客    时间: 2011-10-25 21:35
sylvia 发表于 2011-10-24 14:38
0 _. o9 A: m3 e# Y7 P% N2 {8 n晚5晚9什么的可以请钟点照顾。或者店铺请钟点,一方家长看孩子。

4 L) F: ]7 P, x+ Q) b. c) Q这是典型的站着说话不嫌腰疼,处于那种社会的底层,省钱还来不及呢,还请钟点工?
作者: 老兵帅客    时间: 2011-10-25 21:36
sylvia 发表于 2011-10-24 14:35 & m) \  l9 Z4 F$ U
情和理要分开。
4 i2 H& [+ I3 j5 d! o* h那小孩父母让人同情是不假。但起因确实也是因为他们没看好--- child neglect. 属于child ab ...

/ D1 q. u. Y3 i$ S; r/ _8 y按照加拿大的法律,中国的父母至少一半是有罪的,因此这法律不适于中国,这就是理论联系实际的意思。
作者: sylvia    时间: 2011-10-25 22:51
老兵帅客 发表于 2011-10-25 09:35 + I2 ?, e/ D$ u6 i
这是典型的站着说话不嫌腰疼,处于那种社会的底层,省钱还来不及呢,还请钟点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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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和钱哪个重要?有时候太注重钱了,会干得不偿失的事。记得小时候有户人家是一个展览馆的看门人,老婆孩子一家5口,勤俭节约是不用说的。有年过年前,分到几条鱼,为了节约水,不用自来水而是让大儿子去河边洗(不过分,那时这种情形常见),不小心一条鱼飘走了,他非让儿子去打捞回来,大冬天下水,结果可想而知,他儿子得了肺炎,花医药费40元+,这钱他心疼了好几年。。。( F) _, L# C2 [/ E6 }. }
我想说的是思维方式问题。
作者: 老兵帅客    时间: 2011-10-25 22:55
本帖最后由 老兵帅客 于 2011-10-25 10:12 编辑 ) d6 z3 B! J- B$ p9 M* z9 V
sylvia 发表于 2011-10-25 09:51
0 f$ i& a4 x5 u3 n, o孩子和钱哪个重要?有时候太注重钱了,会干得不偿失的事。记得小时候有户人家是一个展览馆的看门人,老婆 ...
4 v8 ]5 r* x$ }- `6 i; S& l; [
" ~2 }9 `- g5 d' |  D: R7 e
那是你钱富裕,否则要仔细算计的。. x& W0 L8 u6 \$ _- {

% c3 P+ [! O, e8 B$ S孩子被车撞死是小概率事件,否则大街上也没那么多孩子在乱跑了,但是请人看孩子花的钱却是明确的开支,不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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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d; K0 w4 Y  M# f# K不同阶层的人想法是不一样的。
作者: 明月回春    时间: 2011-10-25 22:56
老兵帅客 发表于 2011-10-25 21:34 - e% P- @" l" }4 a" w
当年孩子贪玩被车辆撞死压死的事情也不少,只不过媒体没这么发达没报道罢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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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会这么轰动也不是因为轧死人了。而是因为那些路人甲的不作为。
作者: sylvia    时间: 2011-10-25 22:59
老兵帅客 发表于 2011-10-25 10:55
# z% X6 C! N0 O+ \% B: r4 S1 U那是你钱富裕,否则要仔细算计的。0 \" v" }* B: E% g6 n% 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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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被车撞死是小概率事件,否则大街上也没那么多孩子在乱跑了,但是 ...
7 _3 o5 E, y6 C% h1 T
在街上乱跑,交通问题,走失,被拐。。。。各种因素加在一起可不是小概率事件。。。
作者: 老兵帅客    时间: 2011-10-25 23:00
明月回春 发表于 2011-10-25 09:56 & H- b$ B; [" U6 O2 b0 r! M$ R$ [
这次会这么轰动也不是因为轧死人了。而是因为那些路人甲的不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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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也不作为的,这点国人多少年都是一样的。# b, _  b8 `+ g6 D. E/ }' A
; w0 s) I" Q# a# h' O0 J
我小时候,有一次马路上一个孩子被车撞倒,趴在那里出了很多血,很多人就在那里围成一圈看着,跟看表演一样,没一个说要救孩子送医院的。这件事情发生在七十年代中期的天津,我当时住在父母的单位大院里,父母上班去了,邻居们说起来都说该如何如何,但就是没人实际去做。后来那孩子被路过的警察发现了,才被弄走,结果如何就不知道了。
作者: sylvia    时间: 2011-10-25 23:02
老兵帅客 发表于 2011-10-25 09:35 * G' _4 \+ X* y; H% N: f% K- W9 m
这是典型的站着说话不嫌腰疼,处于那种社会的底层,省钱还来不及呢,还请钟点工? ...

, ~$ g7 C4 Q7 @- l+ e# P嗨,我明明是正方,怎么和你在辩?好象我被显示成反方了。
作者: 老兵帅客    时间: 2011-10-25 23:02
sylvia 发表于 2011-10-25 09:59
8 q) H% P4 S, y; `7 d在街上乱跑,交通问题,走失,被拐。。。。各种因素加在一起可不是小概率事件。。。 ...
# D( @! P2 N6 R/ Y) g
从统计上讲是这样,但是生活中不是的,因此很多人对孩子在街上乱跑根本不当回事。
作者: 老兵帅客    时间: 2011-10-25 23:03
sylvia 发表于 2011-10-25 10:02
1 E/ m* x, Z: U1 m2 |, E, Z  i4 A嗨,我明明是正方,怎么和你在辩?好象我被显示成反方了。
, S* u. c4 s: C9 B  O$ l% Y
那是你使用软件的问题,俺就不操心了哈
作者: sylvia    时间: 2011-10-25 23:04
老兵帅客 发表于 2011-10-25 11:02 ; y3 s! b  T' _! N, d
从统计上讲是这样,但是生活中不是的,因此很多人对孩子在街上乱跑根本不当回事。 ...

3 h/ [. X+ K6 h8 q4 v如何把反方改成正方?
作者: 老兵帅客    时间: 2011-10-25 23:05
sylvia 发表于 2011-10-25 10:04 2 ]& w0 \$ p: X' H$ W& K
如何把反方改成正方?
1 w; G" Q6 y5 p7 j) A  d# a' `
好像改不了了,因为你一开始就加入了反方。
( H% ?5 X$ A; l" _5 r2 i0 v; P6 T5 r" `9 U+ m. ^8 Q
鄙视叛徒哈。
作者: 绿葱头    时间: 2011-10-26 05:49
本帖最后由 绿葱头 于 2011-10-26 05:49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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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i8 I4 ^2 B+ s* \2 g父母责任大,虽然是小概率,板子还要打在父母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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