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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这事儿要是在国内,不知道有多少人要闹翻天了? [打印本页]

作者: 锦候    时间: 2016-7-10 04:55
标题: 这事儿要是在国内,不知道有多少人要闹翻天了?
本帖最后由 锦候 于 2016-7-10 11:44 编辑

中新网1月21日电 据美国媒体报道,一名84岁的中国移民因在纽约乱穿马路被警察开具传票,在此过程中老人头部受到重伤,该名老人家属暗示将考虑起诉当地警察局。此外,纽约警方于20日启动对这一事件的调查,警察署长坚称自己的警员未滥用武力。
  据哥伦比亚广播公司报道,受伤老人黄康春(音译)的家属日前暗示将对警方提起诉讼,而这起案件也引发了美国社会关于如何对少数族裔抱以尊重的讨论。
  据悉,因头部受伤老人接受了头部外科手术,缝了4针,并在等待CAT扫描结果。他的儿子黄伟航(音译)则表示,自己对整个事件非常“失望和愤怒”。
  黄伟航声称,自己在发现父亲失踪了两个小时以后,已经意识到事情可能不妙。之后,他就接到了逮捕其父亲的警察的电话。
  “当时他正在就医”,黄伟航这样表示,并称警方要求获知黄康春的药物历史。黄伟航表示,自己的父亲患有心脏病,但当时警方拒绝透露自己是如何找到他的父亲的。对于自己父亲的具体情况一无所知的黄伟航称,当时的感受非常糟糕,并指责当事警方“搪塞”。
  黄伟航同时表示,自己的父亲不懂英文,“他当时甚至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黄伟航称,自己目前不愿就情况再说更多,一切都有待自己的律师处理。而当被问及他是否会就此起诉警察部门时,黄伟航称“现在还在制定策略”。
  另据《纽约邮报》网站报道,20日美国纽约警察署长比尔•布兰顿(Bill Bratton)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为自己的警员作出辩护,称处理黄康春案件的警察并未滥用武力。
  “在这起案件中,我完全没有看到滥用武力的迹象”,比尔•布兰顿20日接受采访时这样表示,“这是一个不幸的情况”。
  布兰顿认为,黄康春的伤情是源于跌倒,并补充称目前一切尚在调查之中,一切都需要等待调查结果出来。
  据《纽约邮报》网站报道,一名来自当福特汉姆大学(Fordham University)法学院的学生自称目击到当时的情况,这位名叫伊恩•金(Ian King)的学生表示,当时有警察要求黄康春靠墙站立,并打算给他开据传票,而老人看起来并不理解当下的状况,于是选择离开。警察随后将他拉回,老人进行了挣扎,并推了警方,随后大批警察冲了过来,并将老人制服在地上戴上手铐。老人由于头部受伤并被送往附近医院。
  据悉,警方逮捕黄康春的第96街的交汇路口是当地一个事故频发的地段。就在老人被开具传票之前,这一路口刚刚发生车祸,并导致一人丧生。当天,纽约警方共向18名乱穿马路的行人开出了传票,而黄康春就是其中一名。



黄康春被戴上手铐压上警车,头部被打破!




看看美帝动用了几个警察对付一个84岁的老人的,照片上看到全副武装年轻力壮的就5个,而且还给戴上手铐了!天哪!体制问题呀!




警察扣留黄康春现场,带上手铐带走的。注意旁边的摄影师,警察根本没有回避,整个制服黄的过程中也没有因此手下留情。




事发路口。



受伤中国老人黄春康在车内。


纽约警察署长比尔·布兰顿(右)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为自己的警员作出辩护,称处理黄康春案件的警察并未滥用武力。

最近因为雷洋案国内对警察是骂声一片,有人跟我说要是他乱穿马路是不是警察就可以打死他?好吧,乱穿马路倒不至于被警察打死,但是乱穿马路后不听警察指挥,然后据捕那么确实有可能被警察打死!而且是合法的打死!不管你是不是人大硕士,或者84岁的老人!

这老人身体看来还是比较雷洋好些!

雷洋从一个警方监视的涉嫌卖淫的场所出来,被警方盘问,抓捕,暴力拒捕;警察在制服其过程中他意外死亡。这么清晰的一个过程都能被一群圣母圣父给掰扯成现在这个样子。两个警察还没有经过基本的调查就已经被“逮捕”,连罪名都给定下来了。看来在国内最好的职业就是做圣母或者圣父!其他的什么都不好干!

这件事情发生在两年前,到现在警方还是坚持整个过程合法,没有使用过分的武力!黄的儿子声称要告到法院,但是当时的舆论认为他胜算不大,后来也再没有听到任何他儿子的消息不知道是不是还会继续提告?

当时中文媒体上的分析认为“老人因为不懂英语,连续几次违抗了警察的命令,并与警察发生了肢体接触,这显然在事实上触犯了美国警察的执法规则。如果老人当时有手揣兜里掏东西的动作,被当场击毙也不是不可能啊。”

日志:www.aswetalk.net/bbs/home.php?mod=space&uid=222&do=blog&id=61163
作者: 梓童    时间: 2016-7-10 05:03
米弟警察违法必纠,天朝警察滥用职权,中恐输
作者: 锦候    时间: 2016-7-10 05:07
梓童 发表于 2016-7-10 05:03
米弟警察违法必纠,天朝警察滥用职权,中恐输

呵呵,屁股决定脑袋!事实不重要,重要的是立场!看你喜欢哪个了!
作者: 二郎神    时间: 2016-7-26 12:30
我不评论,就稍微看了一下面相
作者: Delrio    时间: 2016-7-26 12:45
二郎神 发表于 2016-7-26 12:30
我不评论,就稍微看了一下面相

看面相有什么说法吗
作者: 大道至简    时间: 2016-7-26 15:22
7月20日,北京大暴雨那天,我和老婆在地铁崇文门站地下,和商场连接通道里面走过。遇到一群人在通道里拍电影。正好到我们这里拉上围线,小哥笑着说不好意思,几分钟就好。麻烦您耐心等等。结果线的另外一头,一个人高马大的大爷操着京味冲过,还一边骂着——你当是美国唐人街?说不让我走就不让走?气场骇人。。。话说回来,难道唐人街经常出现不让人走路的情况么?这样的大爷以后得躲远点
作者: 隧道    时间: 2016-7-26 21:25
大道至简 发表于 2016-7-26 15:22
7月20日,北京大暴雨那天,我和老婆在地铁崇文门站地下,和商场连接通道里面走过。遇到一群人在通道里拍电 ...

现在想想的确有道理。人人都说美国是警察国家。
但成熟的法制社会就应该是这样。
原则上来说,老百姓只需要听警察和法官的。
在公共场所拍电影,应该依法申请许可,请警察维持秩序。
警察说不让过,是代表法律允许了,这块公共地方暂时不对外开放,私闯是违法。
剧组说话没用,剧组毕竟没有执法权,可以当剧组说的话是放屁。


作者: 大道至简    时间: 2016-7-27 10:08
隧道 发表于 2016-7-26 21:25
现在想想的确有道理。人人都说美国是警察国家。
但成熟的法制社会就应该是这样。
原则上来说,老百姓只需 ...

或许是老爷子当时有什么急得不得了的事情要办,但我要是下次遇到人家请问帮忙行个方便,我还是愿意这么做。何况人家不是恶语相向颐气指使,而是陪笑说请您帮个忙稍等几分钟。与人方便四个字以前家人教过我。

当然,要是觉得自己很牛叉,法无禁止天马行空。他们自然没有权利约束得了。但我觉得在公众场合拍电影申请警察维持秩序,好像不太现实。倒是看过几次在公众场合拍影视剧的场景,目前还没看见过警察帮着拉警戒线的情况,一定是剧组班子的级别档次太低了。
作者: 大道至简    时间: 2016-7-27 10:08
隧道 发表于 2016-7-26 21:25
现在想想的确有道理。人人都说美国是警察国家。
但成熟的法制社会就应该是这样。
原则上来说,老百姓只需 ...

或许是老爷子当时有什么急得不得了的事情要办,但我要是下次遇到人家请问帮忙行个方便,我还是愿意这么做。何况人家不是恶语相向颐气指使,而是陪笑说请您帮个忙稍等几分钟。与人方便四个字以前家人教过我。

当然,要是觉得自己很牛叉,法无禁止天马行空。他们自然没有权利约束得了。但我觉得在公众场合拍电影申请警察维持秩序,好像不太现实。倒是看过几次在公众场合拍影视剧的场景,目前还没看见过警察帮着拉警戒线的情况,一定是剧组班子的级别档次太低了。
作者: 隧道    时间: 2016-7-27 22:51
大道至简 发表于 2016-7-27 10:08
或许是老爷子当时有什么急得不得了的事情要办,但我要是下次遇到人家请问帮忙行个方便,我还是愿意这么做 ...

国内根本不是什么法治社会,留下很多模糊的操作空间。
别说申请警察维持秩序,就是剧组占用公用地方拍电影弄不好都没申请许可。
起码剧组应该向当地政府申请批准占用这块地方多长时间。
稀里糊涂,那么回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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