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吱声

标题: 高速上右道遇到慢车硬挤进来怎么办? [打印本页]

作者: pkhelen    时间: 2015-6-17 23:21
标题: 高速上右道遇到慢车硬挤进来怎么办?
本帖最后由 pkhelen 于 2015-6-18 05:05 编辑

昨天高速同方向两道路。 我在右道,前面是辅道并道线,我放慢速度让过2辆车并道。
但第三个红车并道速度太慢,想直接挤进右道来。我已经放慢速度从70(限速70)到60了,但红车并道速度太慢,眼看我要撞上他了,我使劲刹车,同时快速扫描左道情况,想着如果左道没有车,我能拐到左道去。
无奈左道后面不远处有个白车,我觉得没有足够安全距离,而且我为了让红车已经减速了,不敢贸然换左道,否则坏了左道的事。
但我为了避开慢腾腾强行并道的红车(他已经半个车身挤到我在的右道了),我骑到左右道分割线上开了几米,左道白车和我后面的车见此情景也慢慢减速。。。好在大家都没出事,但我还是惊出一身汗。。。小孩子也在车上呢。
红车司机这时候反应过来了,慢慢又缩回辅道,好在辅道前面是下高速的路,所以距离足够长,他又又开了几秒钟才并道。
下了高速我自己惊魂未定,主要原因是我孩子也在车上。而且同样路段4年前一个学生度假回来在这里出车祸,当场就不行了。我做志愿者参与接待她从国内赶过来的父母,她父母失去独生女那种悲伤的样子,我久久不能忘。。。
想问问行程的各位大侠高手,
1)
遇到慢车强行并道,我最安全,或者最合乎交规的做法应该是什么?我能想到的就是拼命刹车,但是不要贸然换道。我觉得自己非常对不起左道白车,我骑在左右道分割线上开了几米,差点坏了左道的事。
2)
我下一个路口就要从右边下高速了,所以我在右道呆着。是否预计到繁忙的路口早早换到左道,让出右道来更安全?以后在这个地段的右道,我得多留心。
也是提醒我自己,并道要提前观察好右道车流,加速,有足够安全距离了再打灯并道。不能慢腾腾跟红车一样,差点害了2辆车。
呼唤天天在高速上跑经验丰富的七月和东湖~~
@七月群山
@东湖珞珈
作者: 王不留    时间: 2015-6-17 23:47
没啥坏了左道的事的说法.
开车不管左道右道,都应该是小心的.不能说在左道开的快,就不管右道会不会加进来..
碰上慢车并入的,只能换线,或者减速..
作者: 夏翁    时间: 2015-6-18 00:33
如你所说的那种情况你做的很对。。。但我做的是预防这种情况发生。。。及早调整速度和位置。。。尽量使自己不遭遇难堪局面。。。哈哈哈。。。
作者: 大地窝铺    时间: 2015-6-18 00:47
预防。可能那个司机走神了吧?按喇叭提醒一下。高速上急刹车也挺危险的,特别是后车跟的比较近的情况。等看@七月群山 的答复。
作者: 冰蚁    时间: 2015-6-18 00:50
本帖最后由 冰蚁 于 2015-6-17 12:31 编辑

你应该提早换道到左边去,同时保持车速。连前面让的那两辆车都没必要。
等你超过并进来的车后,再换回右道,准备从下一个exit 出去。
除非下一个exit离你正经过的exit很近,小于大几百yard(1 mile = 1700 多 yard,大几百yard 就算差不多半个英里吧),你没必要早早就在右道上呆着,导致和并道车挤在一起。
作者: 赫然    时间: 2015-6-18 00:56
就像夏翁说的,尽量不要把自己放在这样尴尬的境地。决心早下,才有足够时间完成。我估计你犹豫了。你要是及早下决心,无论加速或者减速都不至于如此紧张。

还有,要假设其他司机都是不可理喻的冒失鬼。千万不要假设其他司机和你一样循规蹈矩。

最后,不要太在意错过出口。高速上,出口走错一个还有下一个。生命,走错一个出口就回不回来了。
作者: 沉宝    时间: 2015-6-18 00:58
按喇叭呀!话说在美国开车,几年都未必有一次机会按喇叭,可逮住机会过一把瘾了
作者: 王不留    时间: 2015-6-18 01:10
你连让两辆车并入,就说明你车速不高啊...
你车速高的话,还有两辆车并入,说明你离入口很远..那么,人家并入就不是你让的噻...
米国这面高速限速65迈,但在最右线开50迈的大有人在..
你因为入口而并入左道是合理的.只要按照规则,打灯,看到与后车距离可以,并入...这跟左道车减速没啥关系..到了入口,从右道并入左道的车多了去了.在左道开车应该有这种预判的,不要内疚,该咋开咋开...
作者: 晨枫    时间: 2015-6-18 01:25
按照交通规则,高速上右道的车必须让辅道上的车进来,后者有优先。
作者: 晨枫    时间: 2015-6-18 01:26
沉宝 发表于 2015-6-17 10:58
按喇叭呀!话说在美国开车,几年都未必有一次机会按喇叭,可逮住机会过一把瘾了 ...

高速上不要按喇叭,远了听不见,近了听见也晚了。
作者: 沉宝    时间: 2015-6-18 01:33
~~我明白右道要加速让并道进来的车,我减到70-10,让过2个并道车了,无奈第三个红车太慢。想问问如果我和红车撞上,是否我是全责?因为我是从后面撞上红车的?如果这样,并道  … …

如果在并道过程当中撞了是对方的责任,因为他应该保证有足够的空间才并进来。但是如果你车速太慢,对方已经完全并入后你撞在他车的正后方就不好了说了,很可能要判你的责任。可见,开车并不是越慢越安全。

另外,之所以出现你文中所述情形,很可能是你让得太多,反而把红车搞糊涂了,以至于他在你车前还是你车后并道两种选择中犹豫
作者: 冰蚁    时间: 2015-6-18 01:41
沉宝 发表于 2015-6-17 12:33
如果在并道过程当中撞了是对方的责任,因为他应该保证有足够的空间才并进来。但是如果你车速太慢,对方已 ...

前车有责的情况很罕见,即使没有完全并入。
作者: 沉宝    时间: 2015-6-18 02:11
晨枫 发表于 2015-6-18 01:25
按照交通规则,高速上右道的车必须让辅道上的车进来,后者有优先。

无论安省还是阿省的交规都没有说辅道车辆有right-of-way

http://www.theglobeandmail.com/g ... erge/article535929/

https://www.canlii.org/en/ab/law ... a-reg-304-2002.html
作者: 沉宝    时间: 2015-6-18 02:18
冰蚁 发表于 2015-6-18 01:41
前车有责的情况很罕见,即使没有完全并入。

楼主所述情形,红车速度很慢,强行并入显然会干扰已有车流,当然是他的责任
作者: 橡树村    时间: 2015-6-18 02:31
我觉得你做得很对呀,不过可能按下喇叭会管点用。

作者: 橡树村    时间: 2015-6-18 02:34
晨枫 发表于 2015-6-18 01:25
按照交通规则,高速上右道的车必须让辅道上的车进来,后者有优先。

我这里没有这个说法。并道是需要确保安全的,如果因为并道导致其他车紧急避让,那就是reckless driving,出了事情要承担主要责任的。


作者: sylvia    时间: 2015-6-18 02:49
我觉得可能你不停地让,让他觉得可以挤入,你按个喇叭,表格态警告,他应该不会来冒险了。
作者: 密银    时间: 2015-6-18 02:58
晨枫 发表于 2015-6-18 01:25
按照交通规则,高速上右道的车必须让辅道上的车进来,后者有优先。

加拿大有这个的法律吗?按道理辅道是一条ending road,所以要换道到主道上,主道的车辆是应该有right of way
作者: 晨枫    时间: 2015-6-18 03:02
沉宝 发表于 2015-6-17 12:11
无论安省还是阿省的交规都没有说辅道车辆有right-of-way

http://www.theglobeandmail.com/globe-drive/c ...

Entering onto highway

50   A person who is about to drive a vehicle onto an intersecting highway from another highway that is marked by a “merge” sign need not stop the vehicle before driving the vehicle onto the intersecting highway but shall take all necessary precautions and merge the vehicle safely with the traffic on the intersecting highway.

Allow merging

51   A person driving a vehicle on a highway where the highway is marked by a “merging traffic” sign near the intersection of another highway marked by a “merge” sign shall take all reasonable precautions to allow a merging vehicle to enter in safety onto the highway on which the merging is to take place.

作者: 晨枫    时间: 2015-6-18 03:05
密银 发表于 2015-6-17 12:58
加拿大有这个的法律吗?按道理辅道是一条ending road,所以要换道到主道上,主道的车辆是应该有right of  ...


有这个法律。不过这是针对merging lane的,平交不在此列。
作者: 晨枫    时间: 2015-6-18 03:08
橡树村 发表于 2015-6-17 12:34
我这里没有这个说法。并道是需要确保安全的,如果因为并道导致其他车紧急避让,那就是reckless driving, ...

在加拿大,highway上的车不让ramp上merge进来的车,这是常见的错误。但交通规则有规定,merging traffic has the right of way,因为highway traffic可以变道、可以减速,但merge traffic只能往前走,否则永远进不了highway。
作者: pkhelen    时间: 2015-6-18 03:18
本帖最后由 pkhelen 于 2015-6-18 03:35 编辑
沉宝 发表于 2015-6-18 02:11
无论安省还是阿省的交规都没有说辅道车辆有right-of-way

http://www.theglobeandmail.com/globe-drive/c ...


老美也在问路权啊,不知道是否各州法律不一样。
1)
FL是并道车要让?
Merging traffic must yeild... There'll be reference to that fact in your Florida Driver's Handbook; although, it is not a legal reference as the disclaimer states in the front of the handout.
http://forums.officer.com/t74101/
2)
IL这段是说,并道(merging) 车要在路肩上加速,不能超过主路正常车流?但到底谁有路权语焉不详
VEHICLES
(625 ILCS 5/) Illinois Vehicle Code.
    (625 ILCS 5/11-709.1) (from Ch. 95 1/2, par. 11-709.1)
    Sec. 11-709.1. Driving on the shoulder.
    (a) Vehicles shall be driven on a roadway, and shall only be driven on the shoulder for the purpose of stopping or accelerating from a stop while merging into traffic. It shall be a violation of this Section if while merging into traffic and while on the shoulder, the vehicle passes any other vehicle on the roadway adjacent to it.
http://www.ilga.gov/legislation/ ... mp;SeqEnd=125200000
3)加州和密西根明确规定了主车流有路权。

Here the problem is not lost time but risks to safety. In California, where I lived for a while, the official driver handbook makes it clear what to do: “Freeway traffic has the right-of-way.” In Michigan the rule is, “Merging motorists shall yield the right-of-way to existing traffic and adjust their speed accordingly.” And Illinois? The Rules of the Road booklet (p. 65) states, “Be ready to either change lanes or allow other traffic to merge into your lane . . . . The driver on the expressway slows down to let the driver on the ramp merge.”  (The Illinois statute book phrases it thus: “The driver of each vehicle on the converging roadways is required to adjust his vehicular speed and lateral position so as to avoid a collision with another vehicle.”)

http://illinoistimes.com/article-14352-merge,-right-.html
恩,我回头再把驾驶手册拿出来看看~~再问问我家警察邻居~~
作者: 橡树村    时间: 2015-6-18 03:33
晨枫 发表于 2015-6-18 03:02
Entering onto highway

50   A person who is about to drive a vehicle onto an intersecting highway  ...

这是两条高速路并线,不一样呀。
作者: 橡树村    时间: 2015-6-18 03:37
晨枫 发表于 2015-6-18 03:08
在加拿大,highway上的车不让ramp上merge进来的车,这是常见的错误。但交通规则有规定,merging traffic  ...

我这里普通路进入高速,需要yield,毕竟车速慢,没有足够空档进入主线不安全。总会有足够的空档的。当然实际上往往有很长的辅路来加速,有足够的机会加速到高速并到主线上去。

如果主线车多到完全插不进去,那么基本上也是堵车的时候了,车速不会高,实际上增加了并线的机会。

实际开车的时候,主线主动让车的时候很常见。

至于两条高速路汇合,双方车速本来就差不多,安全换道就是了,我这里似乎没有哪方有优先路权的说法。实际操作上往往并线段都很长,有足够的距离实现并线。

作者: 喜欢就捧捧场    时间: 2015-6-18 03:45
首先你不该刻意减速去让前面那两辆,在高速上这么做不安全,你该匀速行驶,选择减速或加速安全并线是其他车的责任,这是约定俗成的,减速让行对你和你后面的车都不安全。

红车可能是个不安分的新司机,如果它强行并线,我会踩一脚刹车,没必要到了那个份儿上再跟他置气。
作者: 冰蚁    时间: 2015-6-18 04:08
本帖最后由 冰蚁 于 2015-6-17 15:42 编辑
pkhelen 发表于 2015-6-17 14:18
老美也在问路权啊,不知道是否各州法律不一样。
1)
FL是并道车要让?


right of way 和 slow down 并不矛盾啊。

比如过红绿灯,你是绿灯,但是过路口还是要 slow down。

有路权不代表司机就可以不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行车状态了。
作者: 晨枫    时间: 2015-6-18 04:10
橡树村 发表于 2015-6-17 13:33
这是两条高速路并线,不一样呀。

这包括merging lane的
作者: 冰蚁    时间: 2015-6-18 04:33
本帖最后由 冰蚁 于 2015-6-17 15:41 编辑


还有 Michigan 的交规是这么说的。

Signal and check for freeway traffic by using the vehicle’s rearview and side-view mirrors and quick glances over your shoulder. Choose a safe space to enter and then merge into traffic, yielding the right-of-way to vehicles on the freeway. Do not count on other drivers to let you in.
•         On a two-lane freeway, drive in the right lane except when passing, exiting to the left, allowing another vehicle to merge onto the freeway, when the lanes are fully occupied with heavily congested traffic or when emergency vehicles or construction workers are on the shoulder.


虽然交规说了freeway 有路权,但是交规依旧鼓励司机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左道行车,从而放上高速的车辆进高速。


交规制定的目的其实就是保证行车安全。所以怎么安全开车怎么来。这个安全包括你自身的安全,也包括其它车辆的安全。抓住这个,看似矛盾的各种说法其实不矛盾。
作者: 七月群山    时间: 2015-6-18 07:56
首先说,各地法规有差异。晨枫说的是加拿大的(某些)情况。加拿大我不是很清楚,回头我找机会问问加拿大的同事。其次说,路权,即道路使用优先权,必须先看车辆性质。大体上,凡是闪红/黄/蓝灯的都有绝对或相对的优先权,比如警消救护车,他们有权在任何路段超速,停车,倒车,逆行,调头,画大S(不是明星)。。。oversize的扇黄灯的大卡车有权使用两条lane,这个路权是买的。。。

你说的情况,如果没额外的号志,如果对方没闪灯,哪怕是警车,也是你有路权;即使他已经挤到你前面,由于车速不够,造成追尾,也是他的全责。我们公司有这样的例子。在美国,通常情况下是on-ramp让freeway,但是,但是,有!例!外!比如德州,有个"让左"原则:3线以上的高速,左线车辆要让左侧的on-ramp,也就是说,等同于变线的情况。两条高速汇合,也是"让左"。

必须指出,普通车辆的路权并不是什么绝对的等级,所有车辆必须尽可能地避免事故。这是明文规定的。具体到我,在原则上,我是让所有的小车的,而不问路权。宁停三分不抢一秒。


作者: 七月群山    时间: 2015-6-18 08:29
哦,你的问题是"怎么办",这个,第一,行驶时随时注意周围情况,你注意到了左侧有车,这很好;同时,也要明确自身的状态,比如,你确定自己的车灯是亮着的。第二,不做忽然的变线或刹车,be predictable;第三,在"有潜在危险"的路段,提前1/2至1/4迈,调整速度。说实话,我觉得70迈有点快,如果你提早1/4迈就减到60,可能就不至于一身冷汗了。第四,危险及时鸣笛,这是交规里有的。这时候不要考虑礼貌,要不汽车也不用装喇叭了。
作者: 七月群山    时间: 2015-6-18 08:51
冰蚁 发表于 2015-6-18 04:33
还有 Michigan 的交规是这么说的。

你引的英文,和你说的中文,好象不完全是一个意思吧。当然我英文不好。一般高速过城镇,有个"through traffic keep left" 的原则,可人家快要下道了,不是这种情况。提前变到右线是对的
作者: 七月群山    时间: 2015-6-18 08:56
喜欢就捧捧场 发表于 2015-6-18 03:45
首先你不该刻意减速去让前面那两辆,在高速上这么做不安全,你该匀速行驶,选择减速或加速安全并线是其他车 ...

现在放暑假了,路上的不安定因素倍增
作者: 冰蚁    时间: 2015-6-18 09:13
七月群山 发表于 2015-6-17 19:51
你引的英文,和你说的中文,好象不完全是一个意思吧。当然我英文不好。一般高速过城镇,有个"through traffi ...

她还没到下的出口,是并进来的出口的下一个出口才下。所以呆在右道早了点。
作者: 雨楼    时间: 2015-6-18 09:18
1. 俺这嘎达的规则是直行的有路权。并入高速的要让直行的。
2. 作为直行的,应该有觉悟让行,想想你上高速时的感受。不让无可厚非。让了更显爱心。
3. defensive driving,给人空间给己空间。
作者: 七月群山    时间: 2015-6-18 09:30
冰蚁 发表于 2015-6-18 09:13
她还没到下的出口,是并进来的出口的下一个出口才下。所以呆在右道早了点。 ...

这你得看情况了。在市区,两个出口可能也就半迈,。。。总之,提前做好准备是正确的,,临到出口了才变线是危险的。我一般提前两迈就换线,
作者: 冰蚁    时间: 2015-6-18 09:33
七月群山 发表于 2015-6-17 20:30
这你得看情况了。在市区,两个出口可能也就半迈,。。。总之,提前做好准备是正确的,,临到出口了才变线是危 ...

你那个是18轮。变线影响大。小车没必要那么早。
作者: 冰蚁    时间: 2015-6-18 09:33
本帖最后由 冰蚁 于 2015-6-17 20:34 编辑
七月群山 发表于 2015-6-17 20:30
这你得看情况了。在市区,两个出口可能也就半迈,。。。总之,提前做好准备是正确的,,临到出口了才变线是危 ...


另外,我前面在5楼也说了,如果只差半迈,那是要提前换右边准备下的。
作者: 七月群山    时间: 2015-6-18 10:40
雨楼 发表于 2015-6-18 09:18
1. 俺这嘎达的规则是直行的有路权。并入高速的要让直行的。
2. 作为直行的,应该有觉悟让行,想想你上高速 ...

1,美国基本上是这样,但不完全是这样,还是以交通标识为准。你们那儿是大疙瘩么?有toll way么?

2,从技术上讲,一般高速的引路应该足够长,上高速的车辆应该尽量使用引路来达到高速的车速,如果不行还可以使用路肩。也就是说,直行车辆不必刻意去让。在特殊情况下,比如修路什么的,会在直行的路上设有警告标志,watch for merging traffic,这不是yield 但是有那个意思。

3,留空间实际是留时间,因为要看车速( 相对速度)。

关于2,我还得补充一点,我从不预期别人会让我,这既是实际经验,也是efensive driving的要点之一吧
作者: 七月群山    时间: 2015-6-18 10:47
pkhelen 发表于 2015-6-18 03:18
老美也在问路权啊,不知道是否各州法律不一样。
1)
FL是并道车要让?

安全行车,北宸mm 推荐过一个smith system, 我也在单位学习过,非常非常好。希望你有时间也看看。当然我主要学的是大车那部分
作者: 皇家骑警总监    时间: 2015-6-18 10:55
追上去,把他别下来,一顿老拳,然后上头条!
作者: tanis    时间: 2015-6-18 11:41
七月群山 发表于 2015-6-18 07:56
首先说,各地法规有差异。晨枫说的是加拿大的(某些)情况。加拿大我不是很清楚,回头我找机会问问加拿大的同事 ...

终于等到专家回复了!
作者: 一瞬无尽    时间: 2015-6-18 13:39
晨枫 发表于 2015-6-18 01:25
按照交通规则,高速上右道的车必须让辅道上的车进来,后者有优先。

这地方在国内应该是辅路让主路
撞上的话看辅路来的车是否压线,如果他还压着线那是他全责,如果没有压线,那就是后车追尾全责

这是我的理解

这个应对我觉得能到左边就到左边,不能就该“让速不让道”,打喇叭减速
作者: njyd    时间: 2015-6-18 20:38
本帖最后由 njyd 于 2015-6-18 20:57 编辑
晨枫 发表于 2015-6-18 01:25
按照交通规则,高速上右道的车必须让辅道上的车进来,后者有优先。


不对啊,好象是主道优先。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
机动车进入高速公路起点后,应当尽快将车速提高到五十公里以上。
从匝道入口进入高速公路的车辆,必须在加速车道上提高车速,并开启左转向灯。驶入行车道时,不准妨碍其他车辆的正常行驶


作者: njyd    时间: 2015-6-18 21:24
晨枫 发表于 2015-6-18 03:02
Entering onto highway

50   A person who is about to drive a vehicle onto an intersecting highway  ...

进入高速公路

50 A person who is about to drive a vehicle onto an intersecting highway from another highway that is marked by a “merge” sign need not stop the vehicle before driving the vehicle onto the intersecting highway but shall take all necessary precautions and merge the vehicle safely with the traffic on the intersecting highway.
50人对驾驶的车辆在交叉公路从另一个公路的标志是一个“合并”的牌子,需要不停的车辆在驾驶车辆在交叉公路,但应采取一切必要的预防措施,将车辆安全与交叉公路交通。

Allow merging
允许合并

51 A person driving a vehicle on a highway where the highway is marked by a “merging traffic” sign near the intersection of another highway marked by a “merge” sign shall take all reasonable precautions to allow a merging vehicle to enter in safety onto the highway on which the merging is to take place.
51一个人驾驶车辆在公路上,公路的标志是一个“融合的交通标志交叉口附近的另一个公路标志是一个“合并”的标志应采取一切合理的预防措施以允许合并车辆进入安全到公路上的合并发生。


百度大神没告诉我这里面有辅路优先的意思。
作者: 桃李不言    时间: 2015-6-18 21:44
pkhelen 发表于 2015-6-18 03:18
老美也在问路权啊,不知道是否各州法律不一样。
1)
FL是并道车要让?

我们这都是并道的让主路的,偶尔碰上车流密集又没人肯让甚至不得不停下来。
作者: njyd    时间: 2015-6-18 22:23
在有分道线的道路上发生两车间的车祸时,国内警察区分责任的原则是:

A如果你全车在道内(没有车轮压线或越线),而且车身方向是正的,不管你是正常速度、慢速、停车、紧急刹车,后车撞上你,后车全责。
B前车车身是歪的(也就是撞上侧面),或有一车轮及以上压线或在线外,你撞上前车,前车全责。
这实际上是路权问题,你在车道内就有了对你后方的路权,变道时影响你要去的那个道上的行车,就是侵犯了别人的路权。B中车身歪、压线或出线说明你正在变道。
当然变道完成后,也就是你的车身已经完全进入这个车道并且正向行驶,这时这条道的路权已经被你抢占,这时后车再擅上你就是后车全责。

高速公路匝道入口处也一样,加速车道与正道之间都有虚白线,你要从匝道并入正道你是在变线,所以变线过程中被正道上的车撞上你就是全责。
另外还有类似的:支路上的车要让主路上的车先行。
拐弯车要让直行车先行。虽然加速道已经是直道了,但你是从匝道上拐过来的。

从行车安全上说,正道也有优先权,因为正道上车速快。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办法》(94年的,我没找到有更新的,即使有应该也差不多)第十二条中规定:
从匝道入口进入高速公路的车辆,必须在加速车道上提高车速,并开启左转向灯。驶入行车道时,不准妨碍其他车辆的正常行驶
虽然没直接说该谁让谁,但“不准妨碍其他车辆的正常行驶”这句话就说明“从匝道入口进入高速公路的车辆”要让其他车辆。
国外应该也差不多,我想像不出匝道上的车有优先权的理由。

当然这只是优先权的问题,大部分人都不愿为争这个优先权而发生车祸。所以碰上有强行并道迹象的车还是让让,谁知道它是强行并道还是没看见你呢?真正强行并道的见你不让一般他就让了,碰上根本就没看见你的就杯俱了。
不过让车有个原则:让速不让道。你为让车而紧急刹车造成后车追尾,只要你在道内就是后车全责。如果你为让车变道而被后车追尾,只要有一个轮子压线或过线,就该你的保险公司出钱了。
咱不能为好心让道而自己吃亏不是?

补充一下,有的地方(南京高铁站出来的匝道上机场高速的路口就是这样),正道是双车道,快到匝道入口处(还没有加速段)画了白实线的引道线,把右车道引向左车道。在这样的地方你继续从右道行驶碰上匝道出来的车,就变成你的全责了。
作者: 冰蚁    时间: 2015-6-18 23:16
njyd 发表于 2015-6-18 09:23
在有分道线的道路上发生两车间的车祸时,国内警察区分责任的原则是:

A如果你全车在道内(没有车轮压线或 ...

美国讲路权,但同时也讲开车的礼让。礼让属于义务,保证自己/其它车辆安全的义务。

只讲权利,不讲义务,安全保证上就差了。美国路上也有垃圾不遵守这种义务,但总体情况还是可以的。交通状况就比较简单,可预见性高。


作者: 七月群山    时间: 2015-6-18 23:55
njyd 发表于 2015-6-18 22:23
在有分道线的道路上发生两车间的车祸时,国内警察区分责任的原则是:

A如果你全车在道内(没有车轮压线或 ...

美国基本也是这样。不过,你说的情况A,在美国,也可能是前车的全责。警察主要判断的是,有没有给后车留出足够的反应时间。不同的车型,车速,需要的反应时间有很大的差异,,,,总之不是进道了车直了就有理了。

还有,"让速不让道",说是这么说,可实际上,在高速急刹车,造成的正碰,和变线造成的刮蹭,你说哪个更要命,何况车里还有小孩,要是后面再是个大卡车。。。

你最后说的那种情况,在美国,好的地方会树一溜反光标杆,差的地方干脆就是水泥矮墙。水泥矮墙会挡住匝道车辆的转向灯,真是挺不安全的。

另外说一点,我觉得国内应该全面引进史密斯系统安全教程smith system ,,哪怕搞个山寨版,好东西,救命的东西
作者: heinsect    时间: 2015-6-19 12:48
本帖最后由 heinsect 于 2015-6-19 12:59 编辑
njyd 发表于 2015-6-18 22:23
在有分道线的道路上发生两车间的车祸时,国内警察区分责任的原则是:

A如果你全车在道内(没有车轮压线或 ...


让速不让道是对的,但有时并入主道的车就是不加速或者加不上速,这时候在最右道开车也是很危险。某年高速上的客车撞上从服务站出来的大货车,好惨。

双道的高速,俺一般会在右道开车,因为左右都有空间避让,安全第一;
如果在最右道,遇到出入口,如果可能,俺一定会提前向左并一条道,也是安全第一。
作者: njyd    时间: 2015-6-19 22:39
七月群山 发表于 2015-6-18 23:55
美国基本也是这样。不过,你说的情况A,在美国,也可能是前车的全责。警察主要判断的是,有没有给后车留出足 ...

关于情况A,记得南京的《王警官说交通》节目中提到过,一句话:“你没有留下足够的安全距离”。
这个安全距离就是当前车紧急刹车时你能在撞上它前停得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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