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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ZT-- 强权不能视为公理 主权纠纷应通过国际法解决 [打印本页]

作者: jerf71    时间: 2014-7-3 00:57
标题: ZT-- 强权不能视为公理 主权纠纷应通过国际法解决
李总理: 强权不能视为公理 主权纠纷应通过国际法解决
总理访问美国
李显龙总理认为,国际社会并不接受把强权视为公理(might is right)的做法,因此在解决任何主权争议时,国际法必须扮演举足轻重角色。

在智库美国外交关系理事会举办的约一小时对话会上,多名与会者包括担任主持人、曾派驻中国和新加坡等地的美国前大使芮效俭(Stapleton Roy)都对中国的崛起以及近日不断升温的南中国海主权争议表示关注。

面对与会者寻求对中国在南中国海主权争议上不愿诉诸国际法的看法,李总理在回应中指出,中国的立场是中方早在国际法实施前已拥有相关主权,因此他认同在法律不能回溯到之前事项的原则下,或许须要对这点予以一定的重视。

总理说:“我不是律师,所以我假设这个说法存在一定的可信度。” (美帝最不缺的就是律师了,一笑。哈。)

然而,从一个国家在国际社会的生存之道看,总理强调在包含大国与小国的国际体制中,不能将强权视为公理。“国际法必须在解决争端方面,扮演举足轻重的角色”。

中国若循美国发展形态将是巨大成就

新加坡不是南中国海的主权声索国,但一直支持推动亚细安与中国就南中国海达成一套具法律约束力的《南中国海行为准则》(Code of Conduct,简称COC)。

中国与亚细安四个成员国菲律宾、越南、文莱和马来西亚长期存在南中国海主权纠纷,其中以菲越与中国的矛盾最尖锐。自中国上个月将“981”钻井平台移到与越南有争议的西沙群岛(越南称黄沙群岛)进行油气勘探后,两国关系恶化,涉事海域多次出现紧张局势,越南国内更因此爆发大规模反华示威。

李总理指出,随着中国的发展以及对世界的影响力逐渐扩大,最重要的是它必须能够以和平和非干扰性的姿态融入世界秩序,成为世界具建设性的一员,在照顾自身利益的同时又获得其他国家的欢迎。

“这也就是自大战后,美国60多年来在亚太扮演的角色。”

李总理认为,作为大国,有时可以不按规则行事,如美国至今仍未批准和加入1982年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UNCLOS)。“但因为美国向来遵守国际法,人们视美国为奉公守法的国家,而不是将强权视为公理,仗势欺人,所以美国获得了人们的尊敬甚至好感。”(哈哈,哈哈哈。)

总理相信,看到历史上曾崛起的大国如何因将强权视为公理而衰败后,中国正在避免重蹈覆辙,“只要中国能循着美国的发展形态,那将是一项巨大的成就”。(???)

作者: 仁    时间: 2014-7-3 04:36
本帖最后由 仁 于 2014-7-3 06:08 编辑

他的话就是这样的:美国可以胡来,其他都要受国际法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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