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吱声

标题: 香港大律师公会回击国务院对港白皮书 [打印本页]

作者: 巴巴爸爸    时间: 2014-6-12 17:31
标题: 香港大律师公会回击国务院对港白皮书
前段时间讨论法律方面的问题挺热闹的,提供一个靶子,大家来说说

[attach]47942[/attach]

作者: 巴巴爸爸    时间: 2014-6-12 17:42
本帖最后由 成奎花 于 2014-6-12 17:51 编辑

“在普通法制度下,宪法应如何理解,是由法院决定的。香港的法官判案不会依从任何人对基本法一锤定音式的最终解读”

基本法是宪法吗?
香港法官判案依从基本法这话听起来有点怪。
基本法的最终解释权似乎就在人大吧


作者: 凡卡    时间: 2014-6-12 17:57
就该让TG对香港高层放弃幻想。
作者: code_abc    时间: 2014-6-12 18:00
中学政治不及格。
作者: 河蚌    时间: 2014-6-12 18:13
本帖最后由 河蚌 于 2014-6-12 18:14 编辑

97年香港回归时,最深刻的印象之一就是法官宣誓时,为不懂中文只懂英文的法官专门开一时间片,让他们以英文宣誓。这真是不可想象的事情,当香港回归后,竟然还让不懂中文的法官留任。
新世纪的中央政府应该以香港来作为试点,学会如何接管一个新统治地区,尤其是学会如何将新占区域的社会政治结构整合为大陆现行的政治结构,虽然此调不弹已经有50多年了。

作者: 老芒    时间: 2014-6-12 18:21
这帮货还真以为自己是不受中央节制的独立王国呀。
作者: 大卫    时间: 2014-6-12 18:24
直至2009年英国首设最高法院(Supreme Court of the United Kingdom),此前英国的最高上诉司法机构一直是上院(HOUSE OF LORDS)。

至于上院如何组成的,呵呵……


作者: heinsect    时间: 2014-6-12 18:28
本帖最后由 heinsect 于 2014-6-12 18:32 编辑

连自己的政体都没搞清楚,诡辩地混淆“治港者”和“行政机关”,俺能说这个大律师公会“图样图森破”吗?
作者: 巴巴爸爸    时间: 2014-6-12 18:35
本帖最后由 成奎花 于 2014-6-12 18:41 编辑
老芒 发表于 2014-6-12 18:21
这帮货还真以为自己是不受中央节制的独立王国呀。


我好奇的是普通法法系下成文法就一部宪法吧,基本法有点宪法那意思,但是香港那地方有资格有一部宪法吗?
就算司法独立,大法官也得对宪法啥的宣誓吧,如果基本法规定要爱国,这帮人debede半天也没啥说到白皮书哪儿说错了啊
大律师们跳得高我倒是理解,人家以前可是实打实的统治阶层,国内律师挑这么高也是为自己的福利,想要竟可能拥有更多权力。
我个人觉得把司法独立神圣化很可笑,这后面不就是大法官律师权威神圣化嘛,在人性没被改造的那么高尚的现实社会里,跟官员权威神圣化有多大区别啊
作者: 穿着裤衩裸奔    时间: 2014-6-12 18:37
中国的人大只是理论上有权利的橡皮图章,这个问题大家装看不到就没啥意思了。
作者: 猫元帅    时间: 2014-6-12 18:49
标题: RE: 香港大律师公会回击国务院对港白皮书
成奎花 发表于 2014-6-12 18:35
我好奇的是普通法法系下成文法就一部宪法吧,基本法有点宪法那意思,但是香港那地方有资格有一部宪法吗? ...

中国有些人鼓吹司法独立的本质是想掌握游戏规则制定权。
作者: 一丁七丈三    时间: 2014-6-12 19:36
白皮书主要问题是要求法官作为治港者也要爱国爱港,就是要求政治品德,这算是捅了这群高等公民的心头肉。
作者: 然后203    时间: 2014-6-12 19:44
河蚌 发表于 2014-6-12 18:13
97年香港回归时,最深刻的印象之一就是法官宣誓时,为不懂中文只懂英文的法官专门开一时间片,让他们以英文 ...

利益纠葛太复杂了。瞻前顾后魂不守舍五迷三道稀里糊涂,
季孙之忧不再颛臾而在萧墙之内。等到香港变成臭港再来总结经验教训吧。

和平统一真的不如武统远甚。

作者: 老兵帅客    时间: 2014-6-12 20:21
参与一下吧。

香港这些人的观点是基本法是香港的最高法律,是中央和香港都要遵守的,因此中央无权擅自改变或者自作解释。但是实际上基本法只是中央对香港的授权法,中央既然能授予就能改变它而无需香港的同意。

这里的关键在于国家政制是什么,是联邦制还是中央集权制。假使中国的政制是联邦制的话,而且假定联邦修改与地方有关的法律需要地方议会同意的话,香港这些人的说法还是能成立的,否则就是不成立的。

现实中的中国政制是中央集权制,地方政府只是中央的派出机构,地方政府的权力来自于中央政府的授权,没有拒绝执行或者擅自另行解释的权力。

明白了这一点,就可以明白这件事的争执之所在了。说白了,香港的这些人还以为有洋人撑腰,自己可以跟中央叫板呢,全不明白现实是以实力说话的,中国能在南海肆意撞沉越南船只而美国没辙,美国也就不可能为香港而大打出手,于是这些人就实际上毫无实力,也就没有说话的本钱了。当初太宗朝怀柔香港的时候,需要香港的资金与技术来发展自己,现在两边实力对比已经截然不同,也就用不着他们了,那还做个什么梦呢。

说白了就是,流氓的世界,胳膊不够粗就别废话。
作者: 老兵帅客    时间: 2014-6-12 20:22
一丁七丈三 发表于 2014-6-12 06:36
白皮书主要问题是要求法官作为治港者也要爱国爱港,就是要求政治品德,这算是捅了这群高等公民的心头肉。 ...

因为这条是杀手锏,可以随时以此撤人的。
作者: 老兵帅客    时间: 2014-6-12 20:23
河蚌 发表于 2014-6-12 05:13
97年香港回归时,最深刻的印象之一就是法官宣誓时,为不懂中文只懂英文的法官专门开一时间片,让他们以英文 ...

形势不一样啊,那时候需要香港的资金与技术,现在则无所谓了。
作者: 巴巴爸爸    时间: 2014-6-12 20:29
老兵帅客 发表于 2014-6-12 20:21
参与一下吧。

香港这些人的观点是基本法是香港的最高法律,是中央和香港都要遵守的,因此中央无权擅自改变 ...

谢谢老兵!

“地方政府只是中央的派出机构,地方政府的权力来自于中央政府的授权,没有拒绝执行或者擅自另行解释的权力。” 这个是法律规定的吗?香港特别行政区也在这个范畴内?
作者: Erastus    时间: 2014-6-12 20:30
贱人们就是矫情…

作者: tianxq888    时间: 2014-6-12 21:17
这个不是法律问题,是政治问题


作者: 茶壶    时间: 2014-6-12 21:46
老兵帅客 发表于 2014-6-12 20:21
参与一下吧。

香港这些人的观点是基本法是香港的最高法律,是中央和香港都要遵守的,因此中央无权擅自改变 ...

既然可以于十指上得天下,就必然会于十指上治天下。
作者: tanis    时间: 2014-6-12 22:02
工会名字一定要在律师前面加“大”。。。很自摸很业余~~
作者: MacArthur    时间: 2014-6-12 22:12
老兵帅客 发表于 2014-6-12 07:21
但是实际上基本法只是中央对香港的授权法,中央既然能授予就能改变它而无需香港的同意。

在这帮人的幻想中,早就把“香港”黄袍加身成能跟中央平起平坐的身份了 -- 认为基本法乃是香港与中央的一个“协商结果”,所以才一再要求中央要“遵守”,要“自我约束”。。。

完全没有意识到驻港部队手里拿的并不是烧火棍。。。


从这个意义上说,军委那帮人也是脑子有病,非要把驻港部队搞得那么特殊,天天大门不出二门不进,跟裹脚小媳妇似的,小心翼翼生怕被人说事儿。。。

最有病的是连基本操典正步走法都要改成跟英军类似的走法,来“讨好港人”!


脑子进水了吗?!让你们驻在那里就是来震慑那帮二五仔,不是去“讨好”的!!!






作者: 冰蚁    时间: 2014-6-12 22:21
本帖最后由 冰蚁 于 2014-6-12 10:05 编辑
成奎花 发表于 2014-6-12 04:42
“在普通法制度下,宪法应如何理解,是由法院决定的。香港的法官判案不会依从任何人对基本法一锤定音式的最 ...


基本法地位相当于香港的小宪法,是当时回归时的“共识”。这个问题就是当时十二条里对司法独立的阐述不清造成后面的争执。香港这个由法院解读基本法是三权分立里的一套。议会不负责解释法律。如同只有美国最高法院才能进行司法解释一样。当初香港回归是保证三权分立制度的。所以白皮书这个说法被认为破坏了香港的制度,一国两制名存实亡。


PS, 判案那句可能特指人大就一些案件进行基本法解释的案子。

我觉得还是土共不会玩三权分立。比如法官的政治品德写进去有什么意义呢?你不如切实保障大法官的提名任命批准要中央政府,人大,香港政府,议会提名批准。那土共肯定能想批准哪个就是哪个。
作者: 老兵帅客    时间: 2014-6-12 22:53
成奎花 发表于 2014-6-12 07:29
谢谢老兵!

“地方政府只是中央的派出机构,地方政府的权力来自于中央政府的授权,没有拒绝执行或者擅自 ...

中国的政制就是中央集权制,这是法律规定,除非改变这点,否则任何中国领土上的地方政权都在这个范畴内。

明白了这点,就可以明白香港那帮人就是瞎闹,没有任何机会的。
作者: 老兵帅客    时间: 2014-6-12 22:57
MacArthur 发表于 2014-6-12 09:12
在这帮人的幻想中,早就把“香港”黄袍加身成能跟中央平起平坐的身份了 -- 认为基本法乃是香港与中央的一 ...

香港那些人还以为有着英美主子做后盾,自己也可以跟中央平等了呢,这次就是机会告诉他们小石城那样的结果不仅在美国存在。

国朝当初是希望香港不要乱,需要那里的资金与技术为自己的发展出力,现在双方实力对比完全变了,那还扯个啥啊。
作者: 冰蚁    时间: 2014-6-12 23:16
老兵帅客 发表于 2014-6-12 09:53
中国的政制就是中央集权制,这是法律规定,除非改变这点,否则任何中国领土上的地方政权都在这个范畴内。 ...

一国两制当初的设想应该取自于古代的“羁縻”。所以当时许诺的“独立”性还是很大的,只要表示效忠中央政权就基本不管,中央集权不集权的没那么大影响。现在白皮书下来还是收紧了,“效忠”条件都动摇了,中央就只得插手。这回里子是肯定抓住了,但我觉得以后对台湾打统一牌也算是少了一张牌。
作者: MacArthur    时间: 2014-6-12 23:18
冰蚁 发表于 2014-6-12 09:21
...当初香港回归是保证三权分立制度的

关键就在于这些人没有认清这个“保证”的本意和实质。。。 “保证”即Promise,是一种契约。。。 如果是真正的“契约”那么就需要有相对应的违约处罚来确保契约的有效性,来保护港方的利益。。。

问题是谁能来“保护”香港的利益?香港还能有什么出路?当时如果逾时不归,会有什么后果?罗湖关外摩拳擦掌的解放军,没法装看不见呵。。。 港怂的悲剧,就在于香港是一个半岛,跟大陆接壤,跑是跑不掉的。。。

这种情况下的“保证”,就不要天真地认为,或者装天真地认为是一种有效契约啦。。。 既然能给你,也能拿走。。。 有什么好说的吗?

邓大人一句“香港必须驻军”,打碎了多少港怂的玻璃心。。。




作者: seek    时间: 2014-6-12 23:34
然后203 发表于 2014-6-12 19:44
利益纠葛太复杂了。瞻前顾后魂不守舍五迷三道稀里糊涂,
季孙之忧不再颛臾而在萧墙之内。等到香港变成臭 ...

和平统一 后患无穷
作者: 冰蚁    时间: 2014-6-12 23:35
MacArthur 发表于 2014-6-12 10:18
关键就在于这些人没有认清这个“保证”的本意和实质。。。 “保证”即Promise,是一种契约。。。 如果是真 ...


最近在网上看哈佛公开课里的 justice,讲到契约的“保证”公正等话题,讨论很有点意思。

香港的治理肯定是靠文治的。总体思路上不能说“既然能给你,也能拿走”。这事儿干多了,中间派怕都会倒戈。如果最后闹到武力解决那完全是悲剧了。

香港的一拨人在美英支持下闹得欢。但土共其实底下玩点手腕,比如议会里保证自己多数,法院塞好自己的人,经济上减少支持,即使这拨人上台香港经济肯定也是玩不转。一届后就玩蛋,就如台湾之民进党。民主制度下的手段还是不少的,土共还是不会玩。
作者: seek    时间: 2014-6-12 23:36
本帖最后由 seek 于 2014-6-12 23:37 编辑
成奎花 发表于 2014-6-12 20:29
谢谢老兵!

“地方政府只是中央的派出机构,地方政府的权力来自于中央政府的授权,没有拒绝执行或者擅自 ...


必须的
难道收回香港是中央政府给自己找了个孙子当爹供着吗?
作者: 老兵帅客    时间: 2014-6-12 23:40
冰蚁 发表于 2014-6-12 10:16
一国两制当初的设想应该取自于古代的“羁縻”。所以当时许诺的“独立”性还是很大的,只要表示效忠中央政 ...

香港回归不是羁縻,而是主权,否则就没必要在是否驻军上争执了。只要主权拿到了,其它的就是顺势的,没有扯淡的余地。

中央集权与否不是没那么大影响,而是影响非常大,这点没法商量的,否则国家政制就变了,那在西方可是需要全民公投的。

对台湾和平统一这件事,也就是当年没实力武力统一,只能玩这把戏哄人而已,反正我是不相信中央那群老流氓会那么天真的,不会都是胡乱邦的。现在除了打官腔以外,估计没人会指望台湾真的可能跟大陆和平统一的,因此这张牌有没有无所谓。
作者: seek    时间: 2014-6-12 23:40
tanis 发表于 2014-6-12 22:02
工会名字一定要在律师前面加“大”。。。很自摸很业余~~

越是乡下小地方越喜欢在自己名字前加个“大”字,生怕别人不知道自己小似的,参见 大寒冥国、大日本帝国,大阴帝国......
作者: 老兵帅客    时间: 2014-6-12 23:42
MacArthur 发表于 2014-6-12 10:18
关键就在于这些人没有认清这个“保证”的本意和实质。。。 “保证”即Promise,是一种契约。。。 如果是真 ...

其实香港这帮人不是天真,而是想把事情闹大,看看朝廷会不会软蛋,以获得意外收获。

民间有可能天真,能在政坛上混的,包括那些“大律师”,没几个天真的,因为钱多的地方贼就多,哪里都一样的。
作者: 然后203    时间: 2014-6-12 23:43
MacArthur 发表于 2014-6-12 23:18
关键就在于这些人没有认清这个“保证”的本意和实质。。。 “保证”即Promise,是一种契约。。。 如果是真 ...

“香港必须驻军”,这句话我觉得是香港回归这幕大戏里面最man的一句话,其他的人其他的话连注脚都谈不上,顶多算标点符号。可惜现在还有不少人拿港澳回归这事来给自己脸上贴金。

驻港部队,TMD多好的表现机会表演舞台啊,生生被脑残肉食者整成这副德行了。
我以前公司老板的表弟是驻港部队退役回来的,告诉我说,两年时间能出门的机会不超过十天,出去就是装纯洁去海滩上捡垃圾。
此人好像脑子被憋出问题了,我跟人谈事情,这小子一个劲的帮我对手,说我这不对那不对。我绷住脸没搭理他。
作者: 然后203    时间: 2014-6-12 23:45
tanis 发表于 2014-6-12 22:02
工会名字一定要在律师前面加“大”。。。很自摸很业余~~

大律师要不要带头套啊,
看电视见那个头套就要笑场。
作者: MacArthur    时间: 2014-6-13 00:04
冰蚁 发表于 2014-6-12 10:35
...民主制度下的手段还是不少的,土共还是不会玩。

太懒,放弃吃力不讨好基层工作,总幻想靠讨好香港“上层人士”,给他们让利,好让他们“帮助治理”香港。。。

其实恰恰这帮人才是养不熟的白眼。。。 香港民主派的闹腾,固然有呆湾背景在里头掺和。。。 但是真正的后台,少不了这帮吃里扒外、两面沾光的家伙。。。




作者: 猪头大将    时间: 2014-6-13 00:15
成奎花 发表于 2014-6-12 20:29
谢谢老兵!

“地方政府只是中央的派出机构,地方政府的权力来自于中央政府的授权,没有拒绝执行或者擅自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国家在必要时得设立特别行政区。在特别行政区内实行的制度按照具体情况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法律规定。

1985年4月10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关于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的决定,6月18日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名单,7月1日至5日在北京举行了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开始了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起草工作。这一起草工作历时四年零八个月,1990年4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终于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围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作者: holycow    时间: 2014-6-13 01:08
本帖最后由 holycow 于 2014-6-12 09:10 编辑
成奎花 发表于 2014-6-12 01:42
“在普通法制度下,宪法应如何理解,是由法院决定的。香港的法官判案不会依从任何人对基本法一锤定音式的最 ...


基本法是香港的小宪法,地位在国家宪法之下,所有香港法律之上。基本法及其以下的香港法律体系构成和内地法律体系互不隶属的两个平行体系。

在普通法架构下,香港的终审法院对立法会制定的任何法律有最终解释权。

基本法不是立法会制定,是全国人大制定,按照内地的法律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全国人大。这个是紧箍咒,碰到不爽的事情就来个人大释法让你没法钻空子。

以上是法律层面,然后是政治层面。

那些权力中央有没有?都有。但你偶然用一下和三天两头用一下是完全不一样的,三天两头用,一国两制的政治承诺就不存在了。回归十七年,人大释法一共用过四次。

白皮书其实是shot across the bow,警告一下如果你自己把普选制度弄到我不爽,不要怪我用手里这些原先准备备而不用的权力


作者: MacArthur    时间: 2014-6-13 01:34
holycow 发表于 2014-6-12 12:08
...白皮书其实是shot across the bow,警告一下如果你自己把普选制度弄到我不爽,不要怪我用手里这些原先准备备而不用的权力

这就叫“给脸不要脸”。。。 非得被踩在脚底下吃泥巴才肯换上谄媚嘴脸。。。



作者: 随机微分算子    时间: 2014-6-13 01:53
冰蚁 发表于 2014-6-12 22:21
基本法地位相当于香港的小宪法,是当时回归时的“共识”。这个问题就是当时十二条里对司法独立的阐述不清 ...

“三权分立”制度一开始就被否定了,中央并没有做这个保证,中央选择的是行政主导制度。
作者: 隧道    时间: 2014-6-13 05:17
冰蚁 发表于 2014-6-12 22:21
基本法地位相当于香港的小宪法,是当时回归时的“共识”。这个问题就是当时十二条里对司法独立的阐述不清 ...

我感觉土共还是相当会玩三权分立的,不过是共产党领导下的三权分立,是中央军委党委之下的三权分立。
政治品德就是听党的话。不听话就是不合格,得下台。
作者: dragan    时间: 2014-6-13 06:34
人家能不反击么,都没律师证,也没法到大陆执业,但没准还能去英国执业,起码好考试。从自身前途来看,也是把大陆的这只手推得越远越好。
作者: natasa    时间: 2014-6-13 07:18
隧道 发表于 2014-6-13 05:17
我感觉土共还是相当会玩三权分立的,不过是共产党领导下的三权分立,是中央军委党委之下的三权分立。
政 ...

不是全真七子吗,三个那不成逍遥派了
作者: 上古神兵    时间: 2014-6-13 07:37
code_abc 发表于 2014-6-12 18:00
中学政治不及格。

我怎么觉得是语文不及格呢?这些法官的中文连“治港”和“行政管制”都分不清。
作者: 巴巴爸爸    时间: 2014-6-13 08:39
河蚌 发表于 2014-6-12 18:13
97年香港回归时,最深刻的印象之一就是法官宣誓时,为不懂中文只懂英文的法官专门开一时间片,让他们以英文 ...

那时讲英文多大高上啊,前core和华莱士谈笑风生都还拿出来自吹,整个国家如此,没办法
作者: 巴巴爸爸    时间: 2014-6-13 08:42
MacArthur 发表于 2014-6-12 22:12
在这帮人的幻想中,早就把“香港”黄袍加身成能跟中央平起平坐的身份了 -- 认为基本法乃是香港与中央的一 ...

这个走英国步伐太脑残了,谁想出来。。。。
作者: 巴巴爸爸    时间: 2014-6-13 08:45
冰蚁 发表于 2014-6-12 22:21
基本法地位相当于香港的小宪法,是当时回归时的“共识”。这个问题就是当时十二条里对司法独立的阐述不清 ...

嗯,小宪法就还不能算宪法。爱国爱港倒没什么关系,换个说法忠诚于国家,谁也不能说啥,不知道英美法官有没有忠诚于国家这个要求,没有也没关系,干嘛什么都按他们的方式来
作者: 巴巴爸爸    时间: 2014-6-13 08:51
老兵帅客 发表于 2014-6-12 22:53
中国的政制就是中央集权制,这是法律规定,除非改变这点,否则任何中国领土上的地方政权都在这个范畴内。 ...

这帮自视高大上的人士,最爽的方式还是拿他们自己的烧火棍揍他们一顿,他们谈法律,有谁能用法律狠狠打脸是最爽的。跟他们谈实力感觉有点杀鸡用牛刀。
这片申明我总感觉是伪作,连我这种绝对外行都觉得槽点颇多,这大律师水平也忒臭了。。。。
作者: 凡卡    时间: 2014-6-13 08:57
seek 发表于 2014-6-12 23:40
越是乡下小地方越喜欢在自己名字前加个“大”字,生怕别人不知道自己小似的,参见 大寒冥国、大日本帝国 ...

英制国家有刑事律师和民事律师之分,所谓大律师就是刑事律师,也就是古代的讼棍,这个工会的名字应该叫做‘香港讼棍公会’。
作者: 冰蚁    时间: 2014-6-13 09:34
本帖最后由 冰蚁 于 2014-6-12 20:57 编辑
成奎花 发表于 2014-6-12 19:45
嗯,小宪法就还不能算宪法。爱国爱港倒没什么关系,换个说法忠诚于国家,谁也不能说啥,不知道英美法官有 ...


白皮书里原话:  宪法和香港基本法从宪制层面确保了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


宪法和香港基本法共同构成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宪制基础。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法,在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在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范围内具有最高法律地位和最高法律效力。香港基本法是根据宪法制定的、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制度的基本法律,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具有宪制性法律地位。

这个就是“小宪法”的由来。或者叫香港地区性宪法。
作者: zilewang    时间: 2014-6-13 14:21
河蚌 发表于 2014-6-12 18:13
97年香港回归时,最深刻的印象之一就是法官宣誓时,为不懂中文只懂英文的法官专门开一时间片,让他们以英文 ...

这是贯彻“制度自信”、道路自信哈。
作者: zilewang    时间: 2014-6-13 14:27
老兵帅客 发表于 2014-6-12 20:21
参与一下吧。

香港这些人的观点是基本法是香港的最高法律,是中央和香港都要遵守的,因此中央无权擅自改变 ...

老兵说的透彻。记得在香港刚回归不久,曾经有部分观点是指香港的”一国两制“带有联邦性质,不算纯粹的”单一制“政体。人大委员长曾专门就中国是“单一制”做过强调。
大概这就是香港和洋人与中央的认识 差异!
作者: zilewang    时间: 2014-6-13 14:35
冰蚁 发表于 2014-6-12 23:16
一国两制当初的设想应该取自于古代的“羁縻”。所以当时许诺的“独立”性还是很大的,只要表示效忠中央政 ...

现在我们还需要香港作为垂范吗?不需要了!
台湾回归不回归大一统政体之下,当下并不急迫。只要控制住不出乱子,像古代的藩属一样就可以了。等以后条件成熟,回归还不是一句话的事儿!

我们现在要做的,就是要 不断降低台湾对中国崛起的战略价值,特别是稀释他在中美关系中的战略比重。这一点,目前是很成功的。台湾不再是中美之间最核心最敏感的关键问题。
作者: zilewang    时间: 2014-6-13 14:40
然后203 发表于 2014-6-12 23:43
“香港必须驻军”,这句话我觉得是香港回归这幕大戏里面最man的一句话,其他的人其他的话连注脚都谈不上 ...

当时谈判时,全国就一人敢理直气壮的说出”香港必须驻军‘。连耿大将军都信心不足了。
作者: 然后203    时间: 2014-6-13 16:01
zilewang 发表于 2014-6-13 14:40
当时谈判时,全国就一人敢理直气壮的说出”香港必须驻军‘。连耿大将军都信心不足了。 ...

不是信心不足,是没有经验。摸着石头过河么。
当时上层智囊奇缺,好多海龟一回国立马当宝。高西庆当年只不过是第一个美国挂牌律师,回国立马提拔。
作者: njyd    时间: 2014-6-13 17:52
成奎花 发表于 2014-6-12 20:29
谢谢老兵!

“地方政府只是中央的派出机构,地方政府的权力来自于中央政府的授权,没有拒绝执行或者擅自 ...

当然也在这个范畴内。
好象没有明文,但基本法没经过香港就说明一切。
作者: njyd    时间: 2014-6-13 17:53
tanis 发表于 2014-6-12 22:02
工会名字一定要在律师前面加“大”。。。很自摸很业余~~

好象香港用的英国的方法,律师分一般律师和大律师。
作者: 兜胖胖    时间: 2014-6-13 18:32
猫元帅 发表于 2014-6-12 10:49
中国有些人鼓吹司法独立的本质是想掌握游戏规则制定权。

这不是废话么……

司法独立总比司法行政化强
作者: jerf71    时间: 2014-6-13 18:49
然后203 发表于 2014-6-12 19:44
利益纠葛太复杂了。瞻前顾后魂不守舍五迷三道稀里糊涂,
季孙之忧不再颛臾而在萧墙之内。等到香港变成臭 ...
和平统一真的不如武统远甚。

12分赞同。
作者: jerf71    时间: 2014-6-13 19:03
老兵帅客 发表于 2014-6-12 23:42
其实香港这帮人不是天真,而是想把事情闹大,看看朝廷会不会软蛋,以获得意外收获。

民间有可能天真,能 ...
因为钱多的地方贼就多,哪里都一样的。

不能同意的更多了。
还有一点,就是内贼外贼的区别。
那些“大律师”,就是内贼+外贼,绝对不可放过。
作者: 水风    时间: 2014-6-13 20:37
老兵帅客 发表于 2014-6-12 23:42
其实香港这帮人不是天真,而是想把事情闹大,看看朝廷会不会软蛋,以获得意外收获。

民间有可能天真,能 ...

这帮人遇到了天朝开明时代了。要是搁以前给英国人当狗的时候,一句“煽动”,统统抓起来。

其实也挺可乐的。看见一帮人自不量力的跟中央讨价还价。所谓谈判,首先要力量有可比性。你见过哪个小屁孩跟家长谈判能谈出个好结果来?什么样的结果,完全取决于上意当时的心情。所以,给个好脸子或者打一顿屁股,不是因为你能说会道,只是家长怕客人在场,给丢脸了。如果闹得太过分了,自家的孩子该打该罚还是要处理的。

我倒是很希望,当这帮人明白,雷霆雨露,皆是天恩,这个道理的时候,会不会有点脊梁骨。不过也难说,香港上次有脊梁骨还是跟着英国干爹跟日本打的时候,也不过是硬了两天。真正硬过的一次,还是在土共的领导下,跟英国干爹闹革命。现在反过来要跟着干爹跟亲爹干了。我估计香港的律师以及各届精英的风骨这个东西就跟国足进世界杯一样,偶尔有一次,很快就花儿也谢了。

嗯,我真的很期待看到他们的风骨阿。都有点迫不及待了
作者: 老兵帅客    时间: 2014-6-13 21:38
水风 发表于 2014-6-13 07:37
这帮人遇到了天朝开明时代了。要是搁以前给英国人当狗的时候,一句“煽动”,统统抓起来。

其实也挺可乐 ...

这次这个事件,假使没有很大意外的话,应该是以香港屈服而告终。但是只要英美的外来煽动问题不解决,民间抗争就没完,因为大家都明白啥叫远交近攻。因此下一步,应该是取消美军随意访问香港的权力,和逼迫英国减少在香港的存在空间。没有了外援,你们继续闹啊。

现在看李嘉诚的撤资以及迁移,就完全可以理解了,上面有人就是不一样啊。
作者: 猫元帅    时间: 2014-6-13 22:10
标题: RE: 香港大律师公会回击国务院对港白皮书
兜胖胖 发表于 2014-6-13 18:32
这不是废话么……

司法独立总比司法行政化强

哪里强了?
作者: 水风    时间: 2014-6-14 00:46
老兵帅客 发表于 2014-6-13 21:38
这次这个事件,假使没有很大意外的话,应该是以香港屈服而告终。但是只要英美的外来煽动问题不解决,民间 ...

李嘉诚的迁移是肯定了的。不过我更多认为他是自保多于敏感的嗅觉或者上层有人。

中国反腐吓坏了一大批人,李嘉诚可能干净么?这不是说笑话么?所以,早做准备,免得被株连这是正经。但现在他还可以跑欧洲和英国。等香港的根基丢了,也只不过是一块比较难啃的大肥肉而已。不仅中共,还有很多人乐意去啃几口的。

香港唯一的出路就是当流氓,还得是天津那种。就是爷自残碍着你的事了么?没有这个狠劲,等着王岐山腾出手来以后,秋后算账吧。即使王挺不到那一天,还有别的人呢。
作者: 极乐鸟    时间: 2014-6-14 02:43
老兵帅客 发表于 2014-6-12 20:21
参与一下吧。

香港这些人的观点是基本法是香港的最高法律,是中央和香港都要遵守的,因此中央无权擅自改变 ...

党委可以是派出的,地方政府不是派出机构,最多有部分行政部门是中央直属。
作者: 老兵帅客    时间: 2014-6-14 02:49
极乐鸟 发表于 2014-6-13 13:43
党委可以是派出的,地方政府不是派出机构,最多有部分行政部门是中央直属。 ...

谁告诉你的,中国自从西周时期就是中央集权制国家了。
作者: 极乐鸟    时间: 2014-6-14 02:54
老兵帅客 发表于 2014-6-14 02:49
谁告诉你的,中国自从西周时期就是中央集权制国家了。

至少丛法律条文上说是这样的,地方人大选举,人大认可行政官员。
作者: 老兵帅客    时间: 2014-6-14 03:26
极乐鸟 发表于 2014-6-13 13:54
至少丛法律条文上说是这样的,地方人大选举,人大认可行政官员。

伙计,你没明白中央集权制与联邦制的区别,那就是权力是单向的还是分担的。
作者: 肥狐    时间: 2014-6-15 00:47
本帖最后由 肥狐 于 2014-6-15 00:50 编辑
成奎花 发表于 2014-6-12 17:42
“在普通法制度下,宪法应如何理解,是由法院决定的。香港的法官判案不会依从任何人对基本法一锤定音式的最 ...


宪法里有一条,授权给基本法,你想象宪法里拉出一条线,系着基本法。

基本法授权香港立法会可以制定刑法、民法。刑民二法是法典,一般其地位仅次于宪法。刑民之下是各个部门法。你想象基本法下面连着多条线、多部法,都由它授权。

所以说,基本法在港有宪法地位。

基本法有两个兜底条款,中央政府取回治权分两步:
第一、非常事态之下,人大常委决定香港进入紧急状态。
第二、进入紧急状态后,国务院宣布在港实行大陆地区法律。

所以,上面很多朋友那么急,是白急。想要香港成为深圳市香港区,开个会,鼓鼓掌就可以了,法有明文,有什么可急呢?

中国4种法律制度并存,香港是普通法,大陆、台湾、澳门是大陆法而又各不相同。从中华民族的利益而言,这都是极其宝贵的资源,决不能轻言毁弃。每种法律制度的生长都是不容易的。大陆法律制度虽然弊病丛生,但也是在不断成长的。制度不是一日长成,需要珍惜,说不好听的,谁知道国家以后会碰到什么事情呢?

大陆的法律制度来自苏联和日本,也就是近代对中国有确实领土要求的两个国家。港法取自英国,好像也不是最邪恶吧?嘲笑香港的法律制度需要极大勇气,我是不敢的。比如假发,这么荒谬,为什么还要戴?别人就是要告诉你,老子这一套是几百年的历史,生生不断地传下来了,一直传到你家门口,你有吗?中国要是有服饰、仪式传承了几百年,也要好好炫耀吧?想到这里我就没底气了,哪还会去嘲笑它,不如沉默自强。

作者: 巴巴爸爸    时间: 2014-6-15 05:55
本帖最后由 成奎花 于 2014-6-15 06:35 编辑
肥狐 发表于 2014-6-15 00:47
宪法里有一条,授权给基本法,你想象宪法里拉出一条线,系着基本法。

基本法授权香港立法会可以制定刑法 ...


学法律和学经济的对于西方有葱白感我很能理解,毕竟说一千道一万在别人搭建的理论体系下,我们自己至少目前又没有建立新体系的能力。不过不是所有人都活在理论里并把不能被称为科学的理论及其体系视为神圣的。

就算葱白某种体系,但是连带着连假发都不让人嘲笑,我觉得有点过了,嘲笑假发不等于嘲笑英国法律体系吧,我就算对法律一窍不通,也觉得英国法律体系除了假发还有其他很多东西哈。当年大清国也觉得辫子很神圣呢,也传承了几百年了吧吧,可惜破落户就是破落户。另外,中国传承超过几百年的东西多了,但是这种怕人看不出假的假发就算超过1000年,也挡不住它滑稽不是,可惜没有连着紧身裤传下来,那其实我是很喜闻乐见的。
作者: pilgrim    时间: 2014-6-15 21:45
管香港要怎么样,先学会缴税就行了
作者: don    时间: 2014-6-15 22:10
成奎花 发表于 2014-6-15 05:55
学法律和学经济的对于西方有葱白感我很能理解,毕竟说一千道一万在别人搭建的理论体系下,我们自己至少目 ...

没想到你还喜欢玩COSPAY
作者: 肥狐    时间: 2014-6-16 00:18
本帖最后由 肥狐 于 2014-6-16 00:23 编辑
成奎花 发表于 2014-6-15 05:55
学法律和学经济的对于西方有葱白感我很能理解,毕竟说一千道一万在别人搭建的理论体系下,我们自己至少目 ...


最西方化的体系莫过于科学了,难道学科学的都崇拜西方?法律和经济学,倒是中国也有古代传承,为什么“学法律和学经济的对西方有崇拜我很能理解”,我不能理解。

你无非想说我对西方有崇拜感罢了。我倒也不好解释说“我不崇拜”,如同我不能去解释“我没有月经”。

我不知道你和前面一位朋友为何都纠结于“能不能嘲笑假发”,想嘲笑就嘲笑好啦,你那里今天天气可好?



作者: 巴巴爸爸    时间: 2014-6-16 09:24
肥狐 发表于 2014-6-16 00:18
最西方化的体系莫过于科学了,难道学科学的都崇拜西方?法律和经济学,倒是中国也有古代传承,为什么“学 ...

这就是科学和经济学法律的区别所在了。
我这里天气不好,太闷太热,你那儿呢
作者: tangotango    时间: 2014-6-16 13:22
河蚌 发表于 2014-6-12 18:13
97年香港回归时,最深刻的印象之一就是法官宣誓时,为不懂中文只懂英文的法官专门开一时间片,让他们以英文 ...

大陆现行政治体制尚处于亟待演进的阶段,至少其所基于的意识形态是已经落后于社会实践的,把这种体制施行于新统治地区?不可能。
作者: 河蚌    时间: 2014-6-16 14:04
tangotango 发表于 2014-6-16 13:22
大陆现行政治体制尚处于亟待演进的阶段,至少其所基于的意识形态是已经落后于社会实践的,把这种体制施行 ...

那,你说说有什么样的意识形态是当前最适宜的,又是不落后于社会实践的。
作为一个民族主义者(或者是小虎定义的狭隘民主主义者),我的观点是,香港,首先的问题是他们如何融入中国,如何进入中国的实际掌控,而不是选择合适的社会制度。
中央政府给了他们机会,让他们在承认中国(也就是“一中”)情况下自己选择合适的制度(也就是“两制”),但经过这17年,他们的选择可以说是一团糟糕,而到最终竟然到了要去脱离中国掌控的地步,那么就不要怨中央政府举起杀威棒了。
在人类长长的历史中,在一个新占领区域进行有效管制从来就不是靠所谓先进的社会制度(甚至存不存在这样的制度都成问题),而更多是靠强权力的威压。

作者: tangotango    时间: 2014-6-16 14:33
河蚌 发表于 2014-6-16 14:04
那,你说说有什么样的意识形态是当前最适宜的,又是不落后于社会实践的。
作为一个民族主义者(或者是小 ...

香港的自然衰落和适用什么社会制度是两个不同问题。不管港人是否认同大陆,他们无力独立,让他们保持自己的制度五十年也无所谓。在一个大国,不同地区法律制度观念不同很正常,互相吵架也正常,只要国家没分裂即可。采用大一统的制度,或者要求思想统一才是最可怕的,没有多样性就没有创新。大一统,我们中国人最擅长,创新呢?至少近几百年都不擅长。
作者: zilewang    时间: 2014-6-16 18:03
tangotango 发表于 2014-6-16 14:33
香港的自然衰落和适用什么社会制度是两个不同问题。不管港人是否认同大陆,他们无力独立,让他们保持自己 ...

你如何界定大陆和香港没有分裂?挂张“一个中国”的皮,就叫没分裂?
到现在,香港还是反华势力的前进基地,经常干危害国家的鸟事!
作者: 一身轻松    时间: 2014-6-16 20:48
tangotango 发表于 2014-6-16 14:33
香港的自然衰落和适用什么社会制度是两个不同问题。不管港人是否认同大陆,他们无力独立,让他们保持自己 ...

法律是最不需要多样化的领域

而且中国已经为法律的多样化付出了惨重的社会代价,不需要再来尝试一次多样化的代价!
作者: 假如十八    时间: 2014-6-16 22:14
tangotango 发表于 2014-6-16 14:33
香港的自然衰落和适用什么社会制度是两个不同问题。不管港人是否认同大陆,他们无力独立,让他们保持自己 ...

欧洲倒是创新了几百年。。。啥?多数国家几百年前在干吗都不知道?那还说啥呀。。。
作者: jerf71    时间: 2014-6-16 23:41
水风 发表于 2014-6-13 20:37
这帮人遇到了天朝开明时代了。要是搁以前给英国人当狗的时候,一句“煽动”,统统抓起来。

其实也挺可乐 ...

那个,南周上次说啥来着。。。狗骨头还是有几根。
作者: 四处张望    时间: 2014-6-17 12:13
肥狐 发表于 2014-6-16 00:18
最西方化的体系莫过于科学了,难道学科学的都崇拜西方?法律和经济学,倒是中国也有古代传承,为什么“学 ...

科学就科学,法律啥的好意思嘛。
作者: 肥狐    时间: 2014-6-18 23:47
四处张望 发表于 2014-6-17 12:13
科学就科学,法律啥的好意思嘛。

科学不包括法律?
作者: 一身轻松    时间: 2014-6-19 11:53
肥狐 发表于 2014-6-18 23:47
科学不包括法律?

不包括

因为法律完全可以根据执政者的意愿随时修改,而光速不会因为执政者的意愿变慢
作者: 四处张望    时间: 2014-6-19 19:46
肥狐 发表于 2014-6-18 23:47
科学不包括法律?

当然不包括
作者: 肥狐    时间: 2014-6-20 13:48
四处张望 发表于 2014-6-19 19:46
当然不包括

maybe u r right, 改日发个帖讨论讨论
作者: 四处张望    时间: 2014-6-20 14:01
肥狐 发表于 2014-6-20 13:48
maybe u r right, 改日发个帖讨论讨论

“社会科学”,这里恐怕都不会被承认是科学
作者: 肥狐    时间: 2014-6-20 14:08
四处张望 发表于 2014-6-20 14:01
“社会科学”,这里恐怕都不会被承认是科学

大概是因为都没有接触过好的社会科学,我也一样
作者: 四处张望    时间: 2014-6-20 14:11
肥狐 发表于 2014-6-20 14:08
大概是因为都没有接触过好的社会科学,我也一样

我等着社会科学家出来喊一喊
作者: 瞎赳赳    时间: 2014-6-20 23:21
该走就走吧……
作者: 五月    时间: 2014-6-28 21:01

大律师公会的声明是欺负香港市民都是法盲呗。

“法官和司法人员作为治港者必须爱国爱港”。这句话一点瑕疵都没有。TG朝廷不是没有能人,白皮书这种咚咚肯定是反复斟酌过的,不会给行家留下口实。

法官和司法人员当然是“治港者”之一,因为司法作为三权分立的一支是港府的组成部分之一。其他两个分支是立法会和行政当局。

比如民主灯塔美帝。美帝政府的构成明文规定由立法、司法和行政三个分支组成。

The federal government is composed of three distinct branches: legislative, executive and judicial, whose powers are vested by the U.S. Constitution in the Congress, the President, and the federal courts, including the Supreme Court, respectively.

既然司法系统是“港府”的分支,司法人员不是治港者还能是个啥?普通民众嘴里的“港府”一般指“行政当局”。但大律师们把行政当局和港府混淆是水平问题还是别有用心?

美帝最高法院大法官宣誓就职的时候必须宣誓“保卫宪法”,也就是要爱国。港府的组成分支之一司法人员被要求爱国爱港难道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基本法的要求?难道他们上任是没有宣誓?

香港最高法院有权就特区范围内的法律自行解释,这当然没错。不然法官如何司法?但是基本法规定最终解释权在全国人大。也即是全国人大的解释权高于香港最高法院的解释权。这一点香港法官上任前难道没有打听清楚吗?不认可全国人大的最终解释权却同意接受法官的职位,算业务不熟还是有心欺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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