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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搬家)论网上辩论的不可行性 [打印本页]

作者: 巴巴爸爸    时间: 2014-5-22 10:33
标题: (搬家)论网上辩论的不可行性
      喝茶聊天,心态要放松,为了证明喝茶打屁精神的伟光正,我们必须对其对立面进行无情抨击。

      网上辩论的发生,基本不外于以下三个原因,一是价值判断的分歧,二是逻辑推理的分歧,三是事实认知的分歧。

      价值判断的分歧是辩论的死结, 您想想,一只大白兔和一只狗辩论胡萝卜和骨头哪个好吃,会有怎样的结果?

      逻辑判断的分歧,理论上有一定通过辩论达成共识的可能性。但是,首先,有逻辑者不能辩赢无逻辑者,金岳霖明显干不过大赤包。其次,网上辩论的绝大部分人都是逻辑的民科,包括我自己,我们的逻辑有无穷的概念外延性,从而失去作为一门科学的唯一性和确定性。而在失去了这个唯一性之后,我们都会觉得自己的逻辑才“最有逻辑”,这样我们其实又落入了第一个分歧,价值判断:我的才是对的。

      事实认知的分歧相对来说最有达成共识的可能, “打脸党辣手飞扬”实为江湖一景。但是,又是但是,绝大部分人在事实认识中往往陷入盲人摸象的困境,也就是数据的真实性和数据的全面性问题。请看下面的例子

      “美国南部伤害致人死亡案件中罪犯被判处死刑情况”数据

被告种族    死刑    非死刑     总数
白人          19        141      160
黑人           17        149      166
总数          36        290       326

      上面这组数据里面,我们看到虽然黑人杀人案件数量超过白人(166:160),但是被判死刑的黑人却相对较少(17:19),该司法系统不存在种族歧视现象。可是事实是否如此?让我们再看另外一组数据:

被告种族     受害者种族     死刑    非死刑    死刑比例
白人              白人            19        132           0.126
白人              黑人             0          9               0
黑人              白人            11         52            0.175
黑人              黑人            6           97            0.058

       这里我们看到的是白人针对黑人犯罪,得到死刑判决的几率最小,为0;黑人针对白人犯罪,获死刑几率最高,为0.175。现在,对于该美国南方司法系统的种族歧视色彩,我们有了完全不同的看法。

       一个人的经历决定了他能够占有哪一部分数据,并且咬定这部分数据表现出来的事实不放松。从茶馆的实践来说,忙总所说的事实,很多对我来说匪夷所思,而且从我的眼界见识根本无从证真或者证伪,我选择相信,是信任忙总得见识和人品。绝大部分网友不会像忙总那样在网上发那么多主帖,大多东一锤子西一榔头,我们没有足够的资料去判断他们的见识和人品,那么你又怎知和你辩论的人不是另一个忙总,他说的匪夷所思的事情不是真实?

       综上所述,网上辩论不会产生积极后果。面对网友,我们应该持有交流而非辩论的态度,这两者区别在于,前者讨论到表明分歧的阶段知难而退,后者却迎难而上。持有交流而非辩论的态度,客观效果是不偏颇,使得自己的表述更为有力。主观影响则是轻松上网,不给自己和别人填堵。

    茶馆精神满赛!


作者: 不懂中    时间: 2014-5-22 11:06
抢个大沙发,“持有交流而非辩论的态度,客观效果是不偏颇,使得自己的表述更为有力。主观影响则是轻松上网,不给自己和别人填堵。“不能更同意得太多。哈哈
作者: 逆天废柴    时间: 2014-5-22 12:14
不给自己和别人添堵
说的太好了!

走,接着唱歌去!
作者: 瞎赳赳    时间: 2014-5-22 21:49
+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
作者: 老兵帅客    时间: 2014-5-22 22:16
其实真要是价值观不同还好办一些,问题是很多人揣着明白装糊涂,在那里蓄意撒谎。
作者: MacArthur    时间: 2014-5-22 22:31
本帖最后由 MacArthur 于 2014-5-22 09:32 编辑
一个人的经历决定了他能够占有哪一部分数据,并且咬定这部分数据表现出来的事实不放松

就是这么回事儿。。。交流一下观点,知道你是怎么想的我是怎么想的,就够了。。。

都是成年人,企图把对方“说服”基本上是不可能的。。。

至于那种“你根本不知道。。。” “你去读一读。。。再来。。。 ”的讲话方式,根本就是来秀优越感的好吧?



作者: 喜欢    时间: 2014-5-22 22:41
说得好极了!透彻!
作者: 巴巴爸爸    时间: 2014-5-23 16:25
老兵帅客 发表于 2014-5-22 22:16
其实真要是价值观不同还好办一些,问题是很多人揣着明白装糊涂,在那里蓄意撒谎。 ...

那种只要不主动凑上来,就不交流好了。
作者: 巴巴爸爸    时间: 2014-5-23 16:27
MacArthur 发表于 2014-5-22 22:31
就是这么回事儿。。。交流一下观点,知道你是怎么想的我是怎么想的,就够了。。。

都是成年人,企图把对 ...

每次被人这么说我都很自卑的
作者: 四处张望    时间: 2014-5-23 16:32
成奎花 发表于 2014-5-23 16:27
每次被人这么说我都很自卑的

谁那么牛,居然敢对奎花妹子这样说
作者: 齐的隆冬强    时间: 2014-5-23 17:24
酱油,酱油
作者: 老票    时间: 2014-5-23 22:09
看完奎花妹子妙文,忽然心里一嘀咕:你这文不是赤裸裸的欺负不识数党么?


我等围观群众就是看热闹的不怕事大,


作者: 假如十八    时间: 2014-5-23 22:13
MacArthur 发表于 2014-5-22 22:31
就是这么回事儿。。。交流一下观点,知道你是怎么想的我是怎么想的,就够了。。。

都是成年人,企图把对 ...

其实我也不觉得有什么。有些人的智商连鹦鹉学舌都做不好更别想独立思考了。。。这些人直接打回原形更好些,于人于己都节省时间呢。
作者: 巴巴爸爸    时间: 2014-5-24 08:32
老票 发表于 2014-5-23 22:09
看完奎花妹子妙文,忽然心里一嘀咕:你这文不是赤裸裸的欺负不识数党么?

我也就论证了一下辩论的不可行,至于掐架拍砖起哄架秧子嘛,hiahiahia
作者: 苜蓿    时间: 2014-10-31 21:08
酱油。。。。。
作者: 龙血树    时间: 2014-10-31 22:37
受教了。其实人所知甚少,在一切课题方面都可能是瞎子摸象。网络辩论格外明显。
作者: tanis    时间: 2014-10-31 22:43
这篇原来是五月份的~ 感觉好像过了很久很久了~ 现在看起来真应景~
作者: 晴小嗥    时间: 2014-11-1 17:07
我觉得网络辩论的最积极意义在于,你会发现这个世界有另一种人,另一种思维方式,和你毫无相似之处。
然后更坚定自己的观点。
作者: lorry    时间: 2018-10-10 18:25
学习了。
作者: 碧云海    时间: 2018-10-10 18:49
MacArthur 发表于 2014-5-22 22:31
就是这么回事儿。。。交流一下观点,知道你是怎么想的我是怎么想的,就够了。。。

都是成年人,企图把对 ...

驴得水告诉我们,不能说服的人,只能睡服。
作者: 老财迷    时间: 2018-10-10 21:28
以前看过一遍,这次又学习了一次
以前级别不够,这次顺便加了点分
作者: 博客伯    时间: 2018-10-10 22:49
吃喝玩乐、风花雪月的话题可以,观点、时事的不行
作者: 肖恩    时间: 2018-10-11 04:06
博客伯 发表于 2018-10-10 22:49
吃喝玩乐、风花雪月的话题可以,观点、时事的不行

重点还是能否遵守辩论规则,双方都遵守就讨论啥都可以,任有一方不遵守就讨论啥都不行!
本坛也不乏左右两派能友好辩论的情况,你观察到的现象应该是时政类的话题更易有人不遵守规则导致。
作者: 大胖子    时间: 2018-10-11 07:42
巴巴爸爸 发表于 2014-5-23 16:27
每次被人这么说我都很自卑的

我也经常被人这么说
作者: 博客伯    时间: 2018-10-11 08:38
肖恩 发表于 2018-10-11 04:06
重点还是能否遵守辩论规则,双方都遵守就讨论啥都可以,任有一方不遵守就讨论啥都不行!
本坛也不乏左右 ...

太幼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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