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朝鲜日报》报道,客轮开始进水时,广播要求在船舱等候,贻误了时机,一小时后才要求做好跳海准备,那时船体已近90度倾斜,乘客难以移动且船舱已经断电。
一名57岁的乘客对韩联社说,“内部广播建议我们留在座位上,但我不能待了,因为海水正在过来,于是我就来到外边穿上了救生衣”。
据《朝鲜日报》,韩"岁月号"16日发生海难后,该船船长和船员比很多乘客先下到救难艇。特别是60岁的代船长李俊石(音)很早就离船,上午他两次受韩国全南木浦海洋警察署传唤接受调查。称对不起船上的乘客和受害者家属,没脸面对大家。
船上25人座救生艇共有46个,但仅打开了其中一个
第三十八条
船舶发生海上事故,危及在船人员和财产的安全时,船长应当组织船员和其他在船人员尽力施救。在船舶的沉没、毁灭不可避免的情况下,船长可以作出弃船决定;但是,除紧急情况外,应当报经船舶所有人同意。
弃船时,船长必须采取一切措施,首先组织旅客安全离船,然后安排船员离船,船长应当最后离船。在离船前,船长应当指挥船员尽力抢救航海日志、机舱日志、油类记录簿、无线电台日志、本航次使用过的海图和文件,以及贵重物品、邮件和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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