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负)曰:“君後三岁而侯。侯八岁为将相,持国秉,贵重矣,於人臣无两。其後九岁而君饿死。”亚夫笑曰:“臣之兄已代父侯矣,有如卒,子当代,亚夫何说侯乎?然既已贵如负言,又何说饿死?指示我。”许负指其口曰:“有从理入口,此饿死法也。”《史记. 绛侯周勃世家》
居三岁,其兄绛侯胜之有罪,孝文帝择绛侯子贤者,皆推亚夫,乃封亚夫为条侯,续绛侯後。
景帝中三年,以病免相。。。。居无何,条侯子为父买工官尚方、甲楯五百被,可以葬者。取庸苦之,不予钱。庸知其盗买县官器,怒而上变告子,事连汙条侯。书既闻上,上下吏。吏簿责条侯,条侯不对。景帝骂之曰:“吾不用也。”召诣廷尉。廷尉责曰:“君侯欲反邪?”亚夫曰:“臣所买器,乃葬器也,何谓反邪?”吏曰:“君侯纵不反地上,即欲反地下耳。”吏侵之益急。初,吏捕条侯,条侯欲自杀,夫人止之,以故不得死,遂入廷尉。因不食五日,呕血而死。国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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