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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李天一案:不干,也犯强奸罪 [打印本页]

作者: 肥狐    时间: 2013-7-2 14:53
标题: 李天一案:不干,也犯强奸罪
本帖最后由 肥狐 于 2013-7-2 14:53 编辑

我的感觉,李等人凶多吉少。但现在媒体上的意思好像不是这样?有可能我什么地方错漏了,我看帖子也不是很仔细。反正瞎聊,无所谓了。

先定义这个“干”:X器官发生接触。这个是通说,我没记错的话,强奸的定义在大陆是不立文字的。

瞎猜以下,5个人里头,会不会有这样情况:

“大家高兴,连哄带骗就把她弄到房间去了,然后李一李二李三都干了。轮到我,酒上来了,又有点紧张,我就没干。。。。”
以强奸的故意,着手实施强奸(压制反抗),因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放弃 --> 强奸未遂。
“未遂”者,一种犯罪形态,不是独立的罪名。定罪时仍按强奸罪定罪,量刑时可从轻或减轻。

或者:

“大家高兴,连哄带骗就把她弄到房间去了,然后李一李二李三都干了。轮到我,想到我爸我妈我唱的那些红歌,我感到惭愧,我就没干。。。。”
以强奸的故意,着手实施强奸(压制反抗),意志发生改变而放弃 --> 强奸中止。
这是另一种犯罪形态,也不是独立的罪名。定罪时仍按强奸罪定罪,量刑时可从轻或减轻。

或者:
“I am gay,压根儿就没想干,不过大家高兴,我也跟着起哄,一起把她弄到房间,李一李二李三都干了,我毫无兴趣,就在边上打了几把电子游戏。”
主观上有意思联络,共同参与犯罪构成,形成“共犯”。共犯理论是比较难的,要之,“部分犯罪,共同责任”。你是gay,你没干,照样按强奸罪定罪。量刑时实行犯、帮助犯按各自作用量刑。

总结,只要有人干了,且女方不愿意,就犯强奸罪。其中有人即使没干,也会犯强奸罪。除非你这样说:我没干,我主观上也不知道他们要干,整个过程我没有提供任何一种精神上或实际上的帮助,我就是傻乎乎一日游。如果你能在法庭上证明这个,那可以无罪。

再聊聊强奸的定义。

这个“定义”指立法,写到法律或司法解释、立法解释里。

有些事情,如强奸、杀人、盗窃,几千年人类历史里都存在。你不加定义,大家也理解,你加了定义,有时反而说不清楚了。定义多了,按照逻辑学,概念的外延就小了,而世事是千奇百怪的。

台湾刑法规定了强奸的定义,好像是“器官进入。。。”什么的,可惜记不住原文。

问:器官指什么?包不包括口?
答:包括。
问:撒子东西“进入”?包不包括器具?
答:包括。
问:我把筷子伸进你嘴里,我犯强奸罪了?

这个笑话我记住了。所以,有时定义太细反而不好,大陆刑法就没有再定义,反正“强奸”的意思大众都了解。

但有时又必须定义,比如“杀人”,什么是“人”?

一脚踢在孕妇小腹上,孕妇没事,胎儿死了。如胎儿算“人”,那么是故意杀人罪,10年以上、无期或者死刑,有特殊情况才是3到10年。如果胎儿不算人,那么是故意伤害罪,按照孕妇受伤程度,量刑尺度就轻很多了。

世事千奇百怪。普通法系的法官,碰到无法条可依的奇怪案子,有权作出他认为正确的判决,然后这个判例就成为法律。大陆法系的法官则只能抠着法条判案,是不能超越到法条之外的。这都各有利弊。

有同学,在我前一个讨论李案的贴子里,说可能会判断很轻,三五年,我挺怀疑,因为法条已经写死了,除非我记错,轮奸激活了强奸罪的加重条款,量刑是10年以上、无期、死。你要在10年以下,就是“减轻”,即减到刑格以下,已经有难度了。减到5年,中间跨越了7年,跨刑格减刑,现在已经不行了。可见我以前一个讨论许霆案的帖子。因为未成年而减是合法的,但我看也不会减太多。

即是说后台硬,有办法,也只能在法条的框子里想办法。

作者: 胖卡门    时间: 2013-7-2 23:37
  李天一是未成年人,判的或许会少一些吧,但牢狱之灾是躲不过了。这样也好,这些鳖孙不去捡几年肥皂教不成人。
作者: 皇家骑警总监    时间: 2013-7-2 23:52
铁窗烈火派有了新的传人
作者: zilewang    时间: 2013-7-4 21:28
看台湾的“强奸”定义,我无耻地承认一下:是欢乐地看完的,太搞了。
作者: 人在江湖    时间: 2013-7-4 22:11
专业,长知识
作者: 鳕鱼邪恶    时间: 2013-7-5 08:23
“除非你这样说:我没干,我主观上也不知道他们要干,整个过程我没有提供任何一种精神上或实际上的帮助,我就是傻乎乎一日游。如果你能在法庭上证明这个,那可以无罪。”

。。。记得很久以前,这个也是不可能完全无罪的; 现在咋样不知道~

这个傻乎乎一日游,应该也是有罪的:加入李一李二李三的团伙,一起玩儿,在旁边观看犯罪而不报官,也应该有罪吧?
作者: 我来也    时间: 2013-7-5 09:19
鳕鱼邪恶 发表于 2013-7-5 08:23
“除非你这样说:我没干,我主观上也不知道他们要干,整个过程我没有提供任何一种精神上或实际上的帮助,我 ...

围观不会有事情。否则围观群众压力山大丫
作者: silentdarkness    时间: 2013-7-5 16:49
强奸这种罪,确实比较麻烦
听说有嫖娼嫖成强奸的
作者: qiuwen777    时间: 2013-7-5 18:10
我总觉得在目前这个环境下,直接枪毙就没有错。
作者: 鳕鱼邪恶    时间: 2013-7-6 07:29
我来也 发表于 2013-7-5 09:19
围观不会有事情。否则围观群众压力山大丫

俩种围观不能混淆;无关者的围观可以无事,同一团伙相关者的“围观”,起码在气势上是一个助纣为虐,对受害者形成心理压力,判它不为过!
作者: jianghanyue    时间: 2013-7-6 09:04
败家玩意儿
作者: 肥狐    时间: 2013-7-8 01:00
本帖最后由 肥狐 于 2013-7-8 01:04 编辑
鳕鱼邪恶 发表于 2013-7-5 08:23
“除非你这样说:我没干,我主观上也不知道他们要干,整个过程我没有提供任何一种精神上或实际上的帮助,我 ...


你谈得应该是“不作为”的问题。即犯罪行为分为“作为”和“不作为”,什么时候不作为可构成犯罪呢?

经典例子:一男一女剧烈争吵,女子自杀,男子不作为,男子有罪否?
如果二人是男女朋友关系,那么男子无罪,因为没有作为的义务。
如果是夫妻,男子构成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因为存在作为义务。这个义务是法定的夫妻相互扶持的义务。

“义务”来源有若干种,前述夫妻是法定义务。

最近有个案子,报纸上登了,一个哥们带了一帮小孩子去玩,两个小孩失足落水,这哥们当时想:不救没我事,救了可能摊上事。结果两个都淹死了。此人因不作为的故意杀人被刑拘。这个案子也是难得,和教科书一模一样,带未成年人出去游泳,由于此“先行行为”,你对未成年人产生救助义务。如果带成年人呢出去游泳呢?一般来说,没有特殊情况,没有作为义务,因为成年人应能照顾自己。

李案,如果某人不作为,就是旁观,主观上、行动上没有任何参与,是可以无罪的。当然道德上应谴责。

作者: 鳕鱼邪恶    时间: 2013-7-8 04:51
肥狐 发表于 2013-7-8 01:00
你谈得应该是“不作为”的问题。即犯罪行为分为“作为”和“不作为”,什么时候不作为可构成犯罪呢?

经 ...

法律俺不懂。不过觉着你上面的说明和下面的李案的不那么一致。

上面说的,由于某钟主观意愿,加入了某行动以至形成了某种义务, 所以要承担一定责任,对吧? 李某加入某一伙儿,去喝酒也好去泡妞也好, 当其它合伙人胁迫、强迫那个女孩的时候,李某仍是其团伙一员是吧?并没有主观意愿或行动脱离这个团伙以及离开现场是吧? 那么能否说其团伙一员的身份,以及在现场的事实,在事实上帮助了其团伙成员的作恶,也导致受害者受到更大压力,所以并不能完全脱罪。

俺这么说,并非拍自己脑袋想出来的,是在以前具体说改开之前的一个时期好像这钟情形也可以入罪。所以,这种情况判有罪恐怕也可以找到法律根据。
作者: 时使物然    时间: 2013-7-8 15:39
李天一等人涉嫌强奸案被提起公诉


作者: 包子    时间: 2013-7-8 16:22
问了个法院的子弟,告知如下:家里有背景的也一样会判,但能否坐牢不一定,有的情况下,人是判了,但直接出国。有的情况下坐牢住单间好吃好喝伺候着,一等刑期过半就保外,貌似叫啥高级号。家里没背景的才会送到大通铺去捡肥皂,不过只要有钱上下打点好,也不会有事。
作者: feathers    时间: 2013-7-8 21:29
已经公诉了,十年保底
作者: MacArthur    时间: 2013-7-8 22:17
胖卡门 发表于 2013-7-2 10:37
李天一是未成年人,判的或许会少一些吧,但牢狱之灾是躲不过了。这样也好,这些鳖孙不去捡几年肥皂教不成 ...

未必。。。 他老子指不定能运动一下,搞个单间啥的,再把监狱政委队长搞搞定,隔三差五来个保外就医,立功减刑。。。
作者: 我不是马甲    时间: 2013-7-10 20:35
看到题目,第一反应就是女人也判强奸罪的那个案子。

第一次在电视上看到报道还以为电视台报错新闻了。
作者: zilewang    时间: 2013-7-12 22:35
feathers 发表于 2013-7-8 21:29
已经公诉了,十年保底

不是说新请的代理律师,曾成功将强奸案打成判刑三年,之后保外就医啥的,相当于无罪释放!

如果这个案子真打成这样,我们应该想像一下。
作者: zilewang    时间: 2013-7-16 00:36
怎么觉得“老艺术家”现在全面开火:某分局有问题,酒吧也有问题,被害人身份也有问题……

这是什么样的策略?难道有深海同志存在于二位代理律师之中?
作者: 河蚌    时间: 2013-7-16 16:49
zilewang 发表于 2013-7-16 00:36
怎么觉得“老艺术家”现在全面开火:某分局有问题,酒吧也有问题,被害人身份也有问题……

这是什么样的策 ...

这就是另类的死磕派律师,消费代理人的,反正最后即使判十年一样不退钱,最多是尾款不要了。
作者: qiuwen777    时间: 2013-7-16 18:20
天朝,你真以为是法治啊。
听了新消息没有,说女方是出来卖的。
秒杀所有律师,通杀所有条例啊。

不服不行。

作者: 鳕鱼邪恶    时间: 2013-7-17 05:51
qiuwen777 发表于 2013-7-16 18:20
天朝,你真以为是法治啊。
听了新消息没有,说女方是出来卖的。
秒杀所有律师,通杀所有条例啊。

出来卖的就可以强奸人家?狗屁么~ 感觉这是高级黑,或者李妈急眼了乱抓稻草。

以后,立个法,凡事后女方反悔的一律算强奸,以三天为期~{:2_27:}
作者: zilewang    时间: 2013-7-17 13:02
本帖最后由 zilewang 于 2013-7-17 13:14 编辑
鳕鱼邪恶 发表于 2013-7-17 05:51
出来卖的就可以强奸人家?狗屁么~ 感觉这是高级黑,或者李妈急眼了乱抓稻草。

以后,立个法,凡事后女 ...


没听说吗?强奸陪酒女比强奸良家妇女的社会危害性要小~~~


打宋祖德比打“老艺术家”的社会危害小,特别是 大半生为人民群众带来歌声和欢笑的老艺术家~~们
——记得,一定要带”们“哦~~~
作者: jie888    时间: 2013-7-23 12:31
都内定了吧.表演罢了
作者: zilewang    时间: 2013-7-24 12:07
本帖最后由 zilewang 于 2013-7-24 12:08 编辑
jie888 发表于 2013-7-23 12:31
都内定了吧.表演罢了


应该不会吧。众目睽睽之下,这个案子公平审讯的机会要大于“不可抗力”的影响。要真内定了,“老艺术家们”还会如此着急上火,手段无所不用其极。
从陪酒女到卖淫女,再到敲诈短信,中间还插播某大学教授的“危害性小”论调,最后提请法院调查“卖淫与敲诈”。虽说每次消息出来,“老艺术家们”的发言人都第一时间否认了与自己的关系,但谁都懂的~~~“革命的两手对付反革命的两手”嘛

现在“老艺术家们”全面开火,把弓拉的这么满,甚至让人觉得疯狂的地步,摆明还没把握嘛。

ps,评一句,“老艺术家们”这一次从争取舆论同情来说,很不成功,反而越描越黑,特别是卖淫敲诈说,怎么感觉法律发言人和辩护律师很不同步,甚至矛盾。

“老艺术家们”频繁地临阵换将,这场官司能打赢的机会,真的不可乐观,特别是专门聘请法律发言人,似乎有意统一官方说辞,以严肃地辟谣,比如辟卖淫女的谣,辟敲诈谣,就很及时嘛。

反观受害人律师,就显得淡定,从容。在舆论的反击上,显得 有张有驰,进退有度,有理有据。但,阴沟翻船的可能性不是没有。
作者: zilewang    时间: 2013-8-28 21:18
膜拜你啊。
竟然准确地预测了今天的结局。果然就是这一句:我醉了,我没干。
作者: 肥狐    时间: 2013-8-29 00:33
zilewang 发表于 2013-8-28 21:18
膜拜你啊。
竟然准确地预测了今天的结局。果然就是这一句:我醉了,我没干。 ...

壮士请起,我哪有那本事?

李现在说醉了啥也不知道,这是正常的应对,属于当头炮马来跳。“干了”这个事是要检控方举证的。你既然起诉人家强奸罪,你当然要负全部举证责任。李方不需要证明自己无辜,控方要证明李等有罪。

李如果现在说自己“没干”,那是撒谎,态度不好。说“干了”,那是缴枪,自毁长城。说“醉了”则两便。

我的猜测,是干了,而且法庭会采信“干了”。如果这方面证据单薄,那么从公安开始整个事件就不应该存在了还搞得那么大风雨,对吧你说?

这个案子庭上应该是很精彩的,可惜不公开。李家律师发出来的消息不可信,其他几家以及受害人不怎么说话,所以只能等宣判才能知道结果,宣判是公开的,庭审细节要过一段才会大概慢慢漏出来。

我目前还是持最初的看法,李等凶多吉少。与最初,也就是写原帖的时候相比增加的内容是“嫖”,复杂了,但我的想法,嫖本身不否定强奸,“强迫卖淫罪”才有可能否定强奸,这比较难。
作者: 老芒    时间: 2013-8-29 01:12
肥狐 发表于 2013-8-29 00:33
壮士请起,我哪有那本事?

李现在说醉了啥也不知道,这是正常的应对,属于当头炮马来跳。“干了”这个事 ...

要是嫖娼加强奸,是不是得两罪并罚?!
作者: zilewang    时间: 2013-8-29 02:52
肥狐 发表于 2013-8-29 00:33
壮士请起,我哪有那本事?

李现在说醉了啥也不知道,这是正常的应对,属于当头炮马来跳。“干了”这个事 ...

兄台跟魏某的律师李在珂一个口气:嫖娼的情节有,强奸的成份也有。

果如此,那五家被告不被各个击破才怪!

另外,请教一下,兰和这样把话说绝,说满,到底搞什么?说什么提请警方保护,以免自杀,什么备好钱和物品以示慰问……即使真相是兰和所说,这种戏谑口气,不准备留点后路吗?起码,留着口德啊!
作者: 鳕鱼邪恶    时间: 2013-8-29 03:27
不会吧?。。。喝醉了,没干。。。要是真有过硬的证据,北京公安真要被打肿脸了~{:2_34:}
作者: akboz    时间: 2013-8-29 03:58
silentdarkness 发表于 2013-7-5 16:49
强奸这种罪,确实比较麻烦
听说有嫖娼嫖成强奸的

未成年女孩,按强奸论处。
作者: 天地一沙鸥    时间: 2013-8-29 05:09
胖卡门 发表于 2013-7-2 23:37
李天一是未成年人,判的或许会少一些吧,但牢狱之灾是躲不过了。这样也好,这些鳖孙不去捡几年肥皂教不成 ...

收容教养了半年已经发展成轮奸犯了,再进去几年,那还不五毒俱全象他爹那样可以带学生啦?!
作者: 大胖子    时间: 2013-8-29 09:18
和楼主的预料差不多,楼主果然是高人
作者: 幸福的一家妖怪    时间: 2013-8-29 16:29
在天涯上,双方争论的很凶啊,说酒吧背景很深的,各种说法,感觉什么结果都有可能呢。
作者: hanhan    时间: 2013-8-29 21:53
鳕鱼邪恶 发表于 2013-8-29 03:27
不会吧?。。。喝醉了,没干。。。要是真有过硬的证据,北京公安真要被打肿脸了~ ...

共同犯罪,干不干都有罪
作者: 肥狐    时间: 2013-8-30 00:16
老芒 发表于 2013-8-29 01:12
要是嫖娼加强奸,是不是得两罪并罚?!

嫖娼好像不上刑法的,治安处罚法管
作者: Dracula    时间: 2013-8-30 05:10
刚才看新浪报道,另外4个人都认罪,并且立功(揭发李),有望最大减刑,可能会缓刑,那几个人到底是谁家之后啊?

作者: 大胖子    时间: 2013-8-30 06:21
肥狐 发表于 2013-8-30 00:16
嫖娼好像不上刑法的,治安处罚法管

多人一起嫖娼是聚众淫乱吧,刑事罪,参考薛馒头一案
作者: 肥狐    时间: 2013-8-31 23:30
大胖子 发表于 2013-8-30 06:21
多人一起嫖娼是聚众淫乱吧,刑事罪,参考薛馒头一案

推荐我新帖《如何合法3P》
http://www.aswetalk.org/bbs/thread-24907-1-1.html
作者: 茶壶    时间: 2013-11-22 00:38
假如本案发生在欧美法系国家,因为被害人陈述中有多处被证明与事实不符,让陪审团觉得被害人在撒谎,一怒之下认定嫌疑人无罪——在这种情况下法官有没有可能判处被告人无罪,当庭释放。
作者: MacArthur    时间: 2013-11-22 00:44
茶壶 发表于 2013-11-21 11:38
假如本案发生在欧美法系国家,因为被害人陈述中有多处被证明与事实不符,让陪审团觉得被害人在撒谎,一怒之 ...

有呵。。。 那个黑人少年Trayvon Martin被杀案,他那个黑人女友当堂呈供之后,控方检察官为这样猪一样的队友默默地流下了眼泪。。。


作者: 肥狐    时间: 2013-11-22 12:45
茶壶 发表于 2013-11-22 00:38
假如本案发生在欧美法系国家,因为被害人陈述中有多处被证明与事实不符,让陪审团觉得被害人在撒谎,一怒之 ...

是。beyong all reseanable doutes才能定罪,证人证词矛盾,当然是reseanalbe doute。甚至可能追究伪证罪,一句5年。

我前几天看了个英国片子,发了个贴(http://www.aswetalk.org/bbs/thread-26506-1-1.html)。

如果在英国,还可能有这种情况:在审批前,媒体铺天盖地报道,其中一些倾向性报道是缺少依据的。由于公众普遍被误导,组件一个无偏见的陪审团已经不可能,所以只能放人。



作者: dxylxq    时间: 2013-11-22 18:48
在边上睡觉的没罪。这种事情只要有女方报强奸案,几乎都判了。
作者: 包子    时间: 2013-11-22 20:25
肥狐 发表于 2013-11-22 12:45
是。beyong all reseanable doutes才能定罪,证人证词矛盾,当然是reseanalbe doute。甚至可能追究伪证罪 ...

好像陪审团在开庭前都封闭信息吧。
作者: 定风波    时间: 2013-11-22 21:35
MacArthur 发表于 2013-7-8 22:17
未必。。。 他老子指不定能运动一下,搞个单间啥的,再把监狱政委队长搞搞定,隔三差五来个保外就医,立 ...

昨天处理了一个给健力宝张海减刑的官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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