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两年,国家调整个人所得税征收办法,对低收入者减税,高收入者征税,我的薪资正好处于增加的那一档,这对于我来说,就是损失,但我仍然支持这个办法,虽然自己也很郁闷。
我也不喜欢单位里有残障人士,即使他们能干活,但公司形象上也有损失,但既然社会有这样的人,需要大家去解决,那么何不做出一份力量来。所有的人都说社会不公,但当需要自己出钱出力时,就把这个推给国家,推给政府,但这样做,对吗?
政府的钱也是从社会上征集的,我们指责政府,是因为他们把征集的钱没有用到对的地方,但是对那些用对了地方的,也去指责,这算作一个合格的公民吗?
做人,总要有些社会责任,不能做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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