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吱声
标题:
【原创】偷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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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夏翁
时间:
2013-6-24 21:23
标题:
【原创】偷车记
偷车记
和李兄----说贼
李兄要包子,老夏两手空啊。说真的,这么些年怎么就没碰上个贼呢,就算是毛贼偷鸡蒸不出大肉包子也好蒸一锅小笼包子啊。究其原因,一是人穷贼懒得惦记;二是加拿大治安确实还是挺安全的。
人要说了,今年多伦多枪击案比去年同期增加了多少多少,枪下冤魂又多了多少多少,再加上前两天渥太华两个中国留学生被枪杀,加拿大的治安成了世界瞩目的焦点,议论纷纷,谈虎色变,大有加拿大已成罪犯天堂,平民百姓的龙潭虎穴。不过,老夏还是认为,这只能说明,加拿大犯罪纵向比较比以前要差,横向来说,就跟美国来比吧,加拿大无疑还是极安全的国家,至少老夏及其周围朋友还没有遇到过什么值得一提的受害事件。
安全是安全,老夏还是遇过一挡子事的。
多年前,还是居住于一小城之时,倒是赶上了一起警察询问。那时候自己在一公寓大楼里租了一间Bachelar(就是一卧一厨一卫无厅的小套间),不过每天回来都很晚,早上从来都是睡懒觉。
搬来没多久的一天清晨,老夏还在享受回笼觉呢,咚!咚!咚!有人在擂门。谁那么无礼,敲门也不带这么大动静呀?老夏懒洋洋穿好衣服从窥视孔一看,不禁大吃一惊,一群全副武装的警察在门口站着!
从小到大,老夏还没跟警察打过什么交道,迅速回想自己最近四百八十小时的所作所为,老夏确实是没有做过什么伤天害理的事儿啊,难道不成是前天晚上在机房里多瞟了那个PPMM几眼?那最多也就算有点意淫贼心,那也不至于惊动差佬大人啊。
哆哩哆嗦打开门,一个象是领头的上来敬了个礼,我们能不能看看您的房间?老夏头脑还没醒过来,嘴里就蹦出了请便请便。一个小警察马上就绕过老夏闯了进去。领头的接着盘问老夏,您昨天晚上听见什么异常动静了么?老夏睡的是晚,但一沾枕头马上就着,除非在耳边放炮仗,一般小打小闹还真不能把老夏怎么地。那你认识你隔壁住的人么?老夏脑子这才醒透,啊,是隔壁什么人犯了案子。脑筋飞转,隔壁?是不是那个南斯拉夫小俩口?不会吧,那两口子亲热的,恨不能用蜜糖成天粘一块儿,难道是夫妻打起来了?那头儿说,不是,你隔壁住的是一个孤寡老太太!老夏还真没见过,老太太怎么啦?这时,那个小警察捏着鼻子从屋里出来摇了摇头,老夏屋里的味儿估计不咋地,烟味儿饭味儿加上一晚上吐故纳新二氧化碳。头儿说,她昨儿晚上被人给掐死了,你说这老太太要钱没钱要东西没东西,谁他妈没事干来杀老太太?老夏一下子打了个冷战,这还是谋杀案!警察们大概看从老夏这里挖不出什么,最后交代老夏,如果有什么线索赶紧打电话联络警方。
据报道,这是小城十五年来的第一起谋杀案,怎么就让老夏给赶上了。但那一年就又出了两起杀人案件,看来这杀人还赶拨儿的。
后来警察倒没有麻烦老夏,案子很快就破了。很简单,老太的儿媳妇定期来为老人收拾房间,这回怎么就发现了老太太破床垫子里藏了十几万块钱!恶从心头起啊,儿媳见钱眼开,掐死婆婆顺走钱,也不想想怎么布置一下现场,估计也是穷疯了。把现金藏家里,这故事可真不新鲜,看来这守财奴那个国家都不缺啊。
李兄说的是贼故事,老夏倒也能说一个,可前面说了,在加拿大没见过贼嘛,这个故事是朋友经历,而且发生在纽约。
朋友老魏买了辆二手丰田加美,年头久远,哩数惊人,所以两千刀低价拿下。于是想去纽约玩几天,也好让刚来的新媳妇见见世面。小城的留学生多没去过纽约,想象中的纽约是交通无比混乱,犯罪分子极其猖狂。有人说,自己开车去就得租一辆车,就是被砸被偷也损失不了多少;有人说,那里趴车都是双趴车,你要是停在里面,想走还得等外面的人走了才能走;有人说,千万别在车里留下任何东西,就是车里留一个Quarter都能招来砸车之祸;有人说,别把车里收拾的太干净,贼一看太干净反而引起注意,肯定得撬车看个究竟。反正把老魏吓唬得够呛。
老魏最后还是下定了决心,上纽约去闯一闯。不就是辆破车嘛,估计没贼会对这么破的车感兴趣的,租车钱还是省了吧。
两天后,老魏两口子坐了长途车回来了,车丢了!这样的案件在纽约多如牛毛,警察简单问了几句就让他们走人回家等消息。
一周后,老魏告诉我们,车被警察找着了,是在郊区一条小河里发现的,车上倒是什么零件都在除了四个轱辘。警察问要不要来取车,如果要的话,打捞费两千块!真TMD黑啊,车才两千,还得加上去取车来回时间和路费,泡过的发动机还能使吗?老魏忿忿。
老魏最后叹道:不能怪小偷也不能怪警察,总而言之还是怪自己,不该给破车上了四个新轮胎啊!
作者:
河蚌
时间:
2013-6-24 23:03
木秀于林,风必摧之,车新于众,贼必偷之。
作者:
时使物然
时间:
2013-6-25 10:54
这都什么地儿啊,这么乱啊
作者:
老马丁
时间:
2013-6-25 11:05
保险没上足。
作者:
chalet
时间:
2013-6-25 11:52
一惊!为了丫头安全,特地让LP把旧车换了新轮胎,还好是在乡下。。。
作者:
黑松
时间:
2013-7-1 10:03
看标题吓一跳,被偷记 吧。
作者:
上古神兵
时间:
2013-7-1 13:57
河蚌 发表于 2013-6-24 23:03
木秀于林,风必摧之,车新于众,贼必偷之。
应该叫“轮新于车,贼必偷之”
作者:
河蚌
时间:
2013-7-1 16:05
上古神兵 发表于 2013-7-1 13:57
应该叫“轮新于车,贼必偷之”
车要新的放,连车一起偷走。一个只让贼看中轮子的车,不要也罢。
作者:
大道至简
时间:
2013-7-1 20:17
估计这位魏兄两口子没有穿新鞋去,不然还不得从扭腰光脚走着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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