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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以眼还眼 [打印本页]

作者: 京虎子    时间: 2013-5-30 11:24
标题: 以眼还眼

. i/ F9 ~: v' ~2 h2 X; T“An eye for an eye”出自旧约,源于汉谟拉比法典,和以牙还牙一样,是一个原则性的东西,不仅用于民事纠纷上,而且用于医疗管理上,在此基础上,巴比伦人成为人类历史上第一个由官方进行医疗管理的文明。* p$ |5 y1 \: {$ Z. D2 L9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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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希罗多德的记载,巴比伦人个个都是业余医生,因为其风俗是生病之后躺在大街上,过往行人根据自己的心得为病人提出治疗方案,因此在巴比伦生病,享受的是全社会大医疗。近年来的研究发现,希罗多德大大贬低了巴比伦人的医学成就,巴比伦有正式的医生,虽然不是祭司,但也在神庙开业,因为他们认为生病是触犯神灵的结果,医生的处方中少不了拜神的内容。除了拜神之外,还是有实质内容的,而且医生还分科。4 D2 ]5 `( A6 c* d9 y+ W9 [4 a9 u

+ f" B* r" P$ U7 L( C3 l巴比伦医疗管理首先由国家制定价格,不许医生乱收费,价格的标准是承受能力。规定医生如果救活一名上流社会的病人的话,可以收银10谢克尔,如果救活一位平民的话,收银5谢克尔,如果救活一名奴隶的话,主人出银2谢克尔。  s* F7 R/ N! N0 \/ o

% h  P: x1 q; i+ H+ M$ ~这样一来,医生们肯定愿意治富人,富人多出钱,享受好的医疗服务。会不会出现奴隶生病没人看的问题?3 d* ~5 v5 v7 N  b8 s5 _

) s3 w4 S% L; j  p巴比伦的智者考虑到了这一点,这就是以眼还眼。救活病人可以收钱,救不活病人就要赔偿。如果治死一名上流社会病人或者平民病人、或者闹瞎病人一只眼的话,就剁掉一根手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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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7 v. V0 u. `' i+ y所以在巴比伦很容易区分医生的好坏:把手伸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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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V) v6 U0 Z) z0 \2 g( H如果治死一名奴隶,就按身价赔偿,如果闹瞎奴隶一只眼,就赔偿半个身价。看起来巴比伦的眼疾很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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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G6 q# k0 ?8 u* L# n4 d2 Y  U在巴比伦当医生真不容易,即便现在医生也做不到治一个活一个,这么一来用不了多久就不剩下手指头了,还有人当医生吗?# \: Z& N2 m' I

# Y: ~. H& M8 l+ B% s; t# v! w有,因为高薪。一个劳力一年能挣8谢克尔,这样一来医生治四个奴隶就够了,治疗一位上流社会的病人,一年多的生活费就有着落了。有这么高的诊金,才有那么多的缺指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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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巴比伦医疗管理还有安乐死的规定,如果病人治不好了,就不许医生再乱开高价药或者忽悠家属,不要再治疗了,让病人家属留下点财产过日子吧。! o$ p! P" z- B( a9 e

7 [6 `0 K9 {( j最后这一条,是今日之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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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artian    时间: 2013-5-30 11:39
中国的社会环境和文化不容易接受安乐死,唾沫能淹死人。
作者: 江城如画里    时间: 2013-5-30 12:54
这么说当时的医生都是高风险高收益的爱好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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