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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应该全面禁止烟酒药类广告 [打印本页]

作者: 大西洋    时间: 2013-3-27 16:05
标题: 应该全面禁止烟酒药类广告
    广告是舶来品,按中文字义,是“广而告之”的意思,似乎与中国传统文化相左。中国人讲究的是“酒香不怕巷子子深”,东西好靠的是口碑相传。为了推销自己所卖货物,店铺顶多在门前竖起一块木板,一张白纸,上面写着“糖炒栗子”或“冰镇西瓜”几字个而已。只是告诉顾客卖的什么东西,至于好不好顾客自己尝尝就是了。
    仔细想想,小时候(五六岁吧)的印象中只有一个类似广告的东西(吃不准是不是现代意义上的广告),一个人头像,留着小胡子(应该是个日本人),推销的是“仁丹”。也忘了是不是这两个字了,一种清凉颗粒,味道类似十滴水,现在已经没有了。有点儿印象是因为那个胡子,人们称为“仁丹胡”。
    再大一点(十岁左右)的印象就是电影广告了,那也不叫广告,而是叫“海报”。出了一部新电影,放映前总会先发行海报。和现在的电影广告差不多,只不过没那么夸张。
    广告的概念是上个世纪七十年代末出国留学时在课堂上学到的,直到那个时候才知道市场上有广告一说,为了推销厂家的产品,最好的手段莫过于广告。等到回了国,国内的广告已经铺天盖地了。
    对于推销来说,广告无疑是个好东西,否则厂家们也不至于动辄就拿出上亿的钱来砸广告了。
    不过,广告过于泛滥也不一定是一件好事。这里不想说那些虚假夸张的广告,这些广告自有《广告法》管着(当然,管的有力没力是另一回事)。我想说的是,某些产品的广告不应该进入媒体,不应该“广而告之”。譬如说烟酒药(包括保健品)类产品。
    这里说到烟,貌似多余,因为烟严重伤害国民健康,在控烟机构及舆论的强大压力下,烟的广告多年前就被禁止了。之所以提到烟,想说的是,只要想做,措施有力,清洁相关广告是可以做到的,做不到,非不能也,实不为也。
    酒,据说中国是个酒文化的大国,更有数据称,当今世界中国人是第二喜欢饮酒的国民。酒的历史在中国源远流长,早在2000千多年前,曹操就曾写出了“何以解忧,唯有杜康”的名句;唐代李太白则有“斗酒诗百篇”的美誉。现在的人们津津乐道的是“烟酒不分家“、”无酒不成席“。酒可以说与中国人的日常生活密不可分。
    虽说如此,酒的为害也是有目共睹的。酒后醉驾肇事伤人、酒后杀人、酒后乱性,更有喝酒直接喝死的,虽不是汗牛充栋,也绝非凤毛麟角,可以说是屡见不鲜,还不要说隐藏在酒面后的腐败了。
    饮酒的为害如此之大,酒的广告却有如大江大潮,一波接一波,似永无休止。
    不说电视剧两集之间,只看电视黄金时间段,新闻联播前后,不用细数,有关酒的广告不下七八种之多。什么国酒、老窖、百年、千年、原浆、原味,再加上传承发展,等等等等不一而足。总之,在播新闻之前一定要猛灌听众一通酒方才罢休。这还不算,新闻结束又是一通灌,哪怕刚刚播完一条令人震惊的酒后持枪杀人新闻。
    之所以如此,恐怕和利益脱不了干系。(烟)酒的利润堪称暴利,广告乃背后重要推手之一,生产厂家当然不愿放弃。而电视台有人送钱更是何乐而不为。谁也不考虑酒交易的负面影响,说的难听点儿,不为民生,只考虑自己的利益。
    放眼世界,发布禁酒令的有,限酒令的有,还有限购的(不到十八岁不得购买带有酒精的饮料)。我们这里不同,不要说禁酒令了(最近中央、中央军委下的禁酒令是另外一回事),凡能打酱油的孩子(国人夸奖自己的孩子时喜欢说他都能打酱油了)都能把酒买回来。
    建议全面禁止酒类广告,只要有决心是可以做到的。北京治酒后驾车即是一例,现在京城酒后还真是不敢驾车。还是那句话,有些事,非不能也,实不为也。做一个世界第二喜欢喝酒国家的国民,实在也不是什么有面子的事。如潮的酒类广告,留给世人的似乎中国人个个都是酒鬼似的,形象似也不佳。
    最后说药(包括保健品),在我看来,药是最应禁止做广告的产品。药是治病救人的,人生了病受了伤,自然会去找医生开药方,与做不做广告实不相干。我没病,你再做广告对我也没用。我有病,你不做广告我也得找医生。
    有人说处方药自然是医生开,不用医生开的非处方药和成药可以做广告。实际上,成药也不能随便吃。就说感冒吧,有内热外寒之分、流感偶患之别,吃不对也是麻烦的。
    还有那些保健品、保健器械的广告。夸大其词、虚假欺骗就不说了。有些明明是违反自然规律的东西,也堂而皇之的“广而告之”了。
    记得前两年有个所谓“增高器”的广告,明明是“揠苗助长”(这是小时候学的一个成语故事,告诉你的就是违反自然规律的事不要做),还真有人相信,结果弄的骨折。真不知道广告监管部门是如何想的。
    为了人们的身体健康、生命安全,还是禁做药类广告为好。
    还是放眼世界,似乎很少有国家允许做药品广告的。
作者: 逍遥探花    时间: 2013-3-27 16:36
医疗机构和药品做广告,需要得到医药管理局的批文,包括画面、广告用语、广告途径和有效期都有严格的限定。当然不正规的广告途径另说。

酒这个有点本末倒置了,本身白酒就是水+酒精+其他化学物勾兑,成本极低,所以利润空间足够支撑其巨额的广告投入。现阶段,该行业,疯狂的广告投入实际上是为了给大众洗脑,抢占市场,从而获取更多的暴利。广告投入就是一种投资。

烟那个,打擦边球的很多,什么山高人为峰,一品黄山天高云淡.......
作者: 爱海的猫    时间: 2013-3-27 19:33
当年光腚总局(貌似啊,不太记得了)下令影视剧里不准出现抽烟的镜头,结果呢,一纸空文罢了。现在多少电视台靠酒广告撑收入呢,触动利益的事情不是那么好搞的。
作者: 青原漫步    时间: 2013-3-27 20:33
药的广告太离谱,早就该禁
作者: 包子    时间: 2013-3-27 21:09
严重支持,烟、酒、保健品都是害人的东西

将来电视中药品广告应该就剩下一种:脑残片。
作者: 的名    时间: 2013-3-27 21:58
我觉得该禁的不是烟的广告而是烟。对吸烟实在是深恶痛绝,国内吸烟的人实在是太多了,想躲都躲不开。
作者: 四处张望    时间: 2013-3-28 12:54
的名 发表于 2013-3-27 21:58
我觉得该禁的不是烟的广告而是烟。对吸烟实在是深恶痛绝,国内吸烟的人实在是太多了,想躲都躲不开。 ...

现在电视台没烟广告,只有烟公司的品牌广告。
作者: 潜了又潜    时间: 2013-3-28 13:47
逍遥探花 发表于 2013-3-27 16:36
医疗机构和药品做广告,需要得到医药管理局的批文,包括画面、广告用语、广告途径和有效期都有严格的限定。 ...

暴利行业不少是靠广告维持的,其中黑心程度高的,广告关乎生存。以央视为首的各电视台,有奶便是娘,指望它们喝良心奶。。。。。。当然它们唯一不缺的,不是良心,而是牌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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