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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全国人大有权否决香港高院的判决吗? [打印本页]

作者: 晨枫    时间: 2019-11-20 09:14
标题: 全国人大有权否决香港高院的判决吗?
本帖最后由 晨枫 于 2019-11-19 19:15 编辑

https://www.zaobao.com.sg/realtime/china/story20191120-1006804

对于中国全国人大常委法工委称,香港法院无权判断特区法律是否违宪,香港终审法院前首席法官李国能昨天发表声明,表示如果香港法院无权力裁定香港法律与《基本法》不符而无效,将令人感到惊讶及忧虑。

据香港电台报道,李国能指出自从1997年以来,香港法院一直拥有相关权力,同时也完全接受人大常委会对香港具有约束力的解释,而人大常委会在1999年及之后的释法,都没有作出其他建议。

李国能强调,全国人大常委只可在特殊情况就《基本法》作出解释,同时应该避免在法庭颁下判决后才作出诠释,否则在观感上,将对香港司法独立带来负面影响。


问题是:

1、“全国人大常委只可在特殊情况就《基本法》作出解释”,
1a、谁才能判定是“所有情况”还是“特殊情况”?
1b、谁才能决定什么才是适用的特殊情况?
2、“应该避免在法庭颁下判决后才作出诠释”,这个同意,但原因不是观感,而是本来就应该这样

作者: 天狼星    时间: 2019-11-20 11:12
想起一个老笑话,“千万不要跟傻逼争论,他会把你拉到他的水平上,然后用他的丰富经验打败你”。
现代西方法律体系就是这么个粪坑。
作者: 数值分析    时间: 2019-11-20 11:37
本帖最后由 数值分析 于 2019-11-20 11:51 编辑

问题是在中国的宪法中明文规定,全国人大不仅是立法机关,而且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除了人大自己,谁能限制全国人大的权利?中国可不是三权分立的国家,全国人大最大。

李国能强调,全国人大常委只可在特殊情况就《基本法》作出解释,同时应该避免在法庭颁下判决后才作出诠释,否则在观感上,将对香港司法独立带来负面影响。


谁给他的权利可以给全国人大常委会划线了?
作者: code_abc    时间: 2019-11-20 11:46
人大是最高权力机关,是不是特殊情况也是人大来确定的。至于能否推翻法院判决这只是一个程序问题。
作者: 数值分析    时间: 2019-11-20 11:50
基本法
第158条:本法的解释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159条:本法的修改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作者: 晨枫    时间: 2019-11-20 12:55
数值分析 发表于 2019-11-19 21:37
问题是在中国的宪法中明文规定,全国人大不仅是立法机关,而且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除了人大自己,谁能 ...

这就是宪法和基本法的关系问题了。大陆人决定很清楚,香港人也觉得很清楚,问题是这两个很清楚缺乏交集。
作者: code_abc    时间: 2019-11-20 12:58
晨枫 发表于 2019-11-20 12:55
这就是宪法和基本法的关系问题了。大陆人决定很清楚,香港人也觉得很清楚,问题是这两个很清楚缺乏交集。 ...

这里不存在谁觉得的问题。是谁有能力的问题。中央想撕破脸的话不介意火上浇油,毕竟国内的舆论更有利。
作者: 晨枫    时间: 2019-11-20 13:12
code_abc 发表于 2019-11-19 22:58
这里不存在谁觉得的问题。是谁有能力的问题。中央想撕破脸的话不介意火上浇油,毕竟国内的舆论更有利。 ...

嗯,就看是不是想在现在这个当口火上浇油了。
作者: 馒头笼子    时间: 2019-11-20 16:26
其实这就是香港的司法分支想扩权。违宪(基本法)的判决其实就是司法审查权,归根结底就是对基本法的解释权。这是绝对不能让渡给香港法院的。

米国开国的时候最高法院其实也没啥实权。就是通过马伯里诉麦迪逊一案,才慢慢开始掌握司法解释的权力。这帮子人是想效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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