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吱声

标题: 背叛者范隆 [打印本页]

作者: 七月群山    时间: 2019-1-19 03:40
标题: 背叛者范隆
约翰范隆(Johan van Lom)1918年6月3日生于荷兰霍林赫姆(Gorinchem)。他从小喜爱音乐,能够出色地演奏钢琴小提琴和长笛;他聪明又有些多愁善感,亲友们都说他像个音乐家或者诗人,就是不像律师,可他偏偏是著名的莱顿大学法律系的学生,一个理想主义者。荷兰被占领后,当局要求所有大学生签署“雅利安宣言”,1940年11月26日,莱顿大学法学教授Rudolph Pabus Cleveringa发表公开演讲,号召学生们拒签,得到了广泛响应。次年夏,大学被当局关闭。

范隆被迫辍学后,他和同学克妮丽雅(Cornelia van Marle)一起申请到Bunker, Hendrix and De Pont联合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助理职位,为大律师Jan de Pont工作。律师事务所位于阿姆斯特丹市,皇帝运河街401号Keizersgracht 401,在那里,他们主要客户就是被捕的抵抗者和犹太人。他们既要面对法庭的粗暴无礼忍气吞声笑脸相迎,又要面对被迫害者的殷切期望掩饰自己的无能为力,这一切让他们身心俱疲。克妮丽雅回忆说,范隆在那段时间里刻苦学习法律知识,而且他比别人更加同情犹太人和被捕的抵抗者,使用了最为积极甚至冒险的法律手段救助他们。第二年,1943年6月22日,他们在离办公室4公里的Zuider Amstellaan街44 号公寓结婚了。


Johan & Cornelia van Lom

9月的时候,伊妮(Tjodina ‘Ini’ Tijmstra)从海牙跑到他们这里来求助。伊妮是克妮丽雅的妹妹海蒂(Hetty)的同学和闺蜜,当然和克妮丽雅也是从小到大的好朋友。她在海牙的劳工局工作,因为把当局强征劳工(Arbeitseinsatz)的名单泄漏给了抵抗组织,警告他们逃亡;结果被同事告发了。范隆费了好大力气帮伊妮摆平了案件,使她可以回到海牙作一份教职,不过可以想象,她应该是被当地的警察部门注意上了。半年后,伊妮逃回阿姆斯特丹,在范隆家相邻的一个狭小单间住下。依照伊妮的记载,她在克妮丽雅家做客的时间肯定比她待在自己的小屋里的时间多得多。

1944年6月8日,范隆的女儿安娜降生。那段时间范隆很忙,都是伊妮在照料产前产后的可妮丽雅。当时德蓬斯(Jan de Pont)接手了一个大案子,而范隆是他的唯一助手。那个案子是给地下刊物《言论报》(Het Parool)的22个被捕人员辩护,官司一直打到德国的最高法院;从7月25日开庭,到8月8日结案,22人中有12人被判无罪释放,3人轻判,回荷兰服刑。

这个结果在当时是个了不起的大胜利,大律师德蓬斯的名气一下子又大了一倍,范隆自然功也不可没。《言论报》总编Wim van Norden在感谢他们的同时,邀请德蓬斯作为法律顾问,参与“40-44基金”的筹建工作;德蓬斯因工作关系谢绝了邀请,但是推荐了范隆。“40-44基金”目的是为抵抗组织成员提供养老保险,以及为牺牲的抵抗者家属提供抚恤。范隆参与了基金章程的草拟,这算是正式加入了组织吧,因为他在抵抗组织里有了代号/化名,叫“范阿尔戈(Van Arkel)”。

很可能是经范隆的引荐,伊妮结识了《言论报》的负责人并加入了他们的外围工作。她其实还在为其他的地下组织工作,但是没有告诉过范隆夫妻。范隆通过《言论报》的负责人,还有“40-44基金”的工作关系,逐渐接触到一些有影响的抵抗组织的高层人员,其中最重要的就是LO( Landelijke Organisatie voor Hulp aan Onderduikers )的领导者范弗列特(Teus van Vliet)和地下银行NSF的高级经理亚普。

范隆加入抵抗组织以后,没过上几个安稳日子,时局就开始剧烈动荡起来。10月23日,他的老板、大律师德蓬斯被作为人质逮捕,原因是他住的那条街上,两栋住着德军官员的高级住宅被人纵火。范隆试图走法律程序救出德蓬斯,却连见一面的要求都被拒绝了。这还不算。11月24日,范隆的好友伊妮在街上被民防军骚扰盘查,因为带了几份地下刊物《言论报》被抓进秘密警察总部;秘密警察又在她的小房间里,查获了伪造的身份证等非法物品;这把克妮丽雅都吓了一跳。范隆知道情况严重,马上前往秘密警察总部探寻情况,结果连门都不让他进。

越来越多的人被抓走,越来越多的人质被枪毙,越来越多的人来到事务所寻求帮助,可是范隆连自己的老板和朋友都帮不了,又怎么能帮那些客户?!帮不了客户,范隆也就没了生意,没了收入。他这才意识到,没有德蓬斯,他就什么都不是了。寒冬来临,不久前还是风头正盛的青年律师,也开始和别人一样挨冻受饿。一天只有四片面包、饿得都站不稳了,面对嗷嗷待哺的半岁婴儿和愁容满面的妻子,范隆度过了一生最困苦的、也是最后的一个圣诞节。

在绝望中,范隆想到了一个“好”办法:以告密者的身份进入秘密警察总部,打探德蓬斯和伊妮的情况,再设法救他们出来。从自私的角度分析,能救出德蓬斯的话,薪水就有着落了;能救出伊妮的话,从她那很可能搞到假证件和食品券,也就能再多领一份口粮了。打定主意,他没和妻子商量就付诸行动了。

在秘密警察总部,SD头目费利德里西菲班(Friedrich Viebahn)告诉范隆,伊妮过几天就会被送进集中营。范隆当然知道集中营意味着什么,于是坦白了“40-44基金”的事,希望用这个情报换回伊妮的命。菲班原本兴趣不大,但他听到了范弗列特的名字,那可是条大鱼;他提出,如果能抓到范弗列特,就会考虑释放伊妮,如果范隆提供更有价值的情报,他也会考虑德蓬斯的。范隆又提出,凡是他举报的人,秘密警察必须保证他们不会被处死,菲班同意了,而且事后真的兑现了承诺。

1945年1月12日中午11点,范隆把“40-44基金”的主要负责人约到自己家开会,秘密警察按照事先计划,包围了这里。一听到砸门声,亚普等三人跳窗而逃,随即落网。范隆拉上一个次要人物,躲到地板下面——他事先已经跟秘密警察约好,不会搜查地板,他拉上一个同伴,是想有人作证,避免抵抗组织怀疑他。凑巧的是,范弗列特也躲到了地板下,没有被抓到。

可妮丽雅抱着女儿看见抓人的一幕,吓得半天动弹不得。好在秘密警察没有为难她,只留下话,让她丈夫去警察局报到,然后押着三个被捕的抵抗者离开了。范隆三人在地板下等了近一小时,确认安全了才钻出来,范隆告诉妻子他们要出去躲一阵,然后就消失不见了。

1月15日星期六,伊妮回到了Zuider Amstellaan街44号,克妮丽雅见到她大喜过望,同时也产生了疑虑。她找到丈夫范隆的避难所,逼问事情的真相。范隆向她承认了与秘密警察的合作,并且说他要接下来为德蓬斯再做些努力。26日,范弗列特被捕了,克妮丽雅知道是丈夫告的密,找到他大吵大闹起来,范隆说自己是迫不得已,因为范弗列特预谋暗杀菲班,如果他得手了,菲班的“不杀”承诺就不复存在,而范隆举报的那些被捕的人,可能就没命了。

他俩都知道范弗列特是抵抗组织里的大人物,抵抗组织不会放过范隆的。他只有逃亡一路了。克妮丽雅带着婴儿没法逃,她就叫伊妮陪者范隆逃到海牙去,或许伊妮能找到那边的朋友弄到一套假身份证,隐姓埋名躲到战争结束。伊妮找到在纳粹文化部的朋友戴伊库克(Thije Kok),她说他实际也是一个抵抗组织的成员;库克替伊妮在Bickersgracht 40号安排了一个临时寓所。伊妮和范隆在那里躲了两天,做好足够的准备就启程去海牙了。他们在海牙待了一个月,人也找不到事也没办成,3月初他们又回到了阿姆斯特丹。


Thije Kok & Tjodina (‘Ini’) Tijmstra在战后结婚并育有一子

范隆这次没有再刻意躲藏,所以一露面就被抵抗组织发现了,他们通知他5日下午两点去韦斯特市场见面。克妮丽雅回忆说,5日那个上午范隆一言不发,中午时为了两件小事牢骚了几句,又带着哭腔说,他真后悔干了那件蠢事——这时估计他已得知范戴尔的死讯。后来不知什么时候,他一声不吭就走了,连饭都没吃。

审判范隆的是维姆桑德士(Wim Sanders)为首的五人小组,地点是一间运河边的空屋。维姆回忆说,对范隆的讯问并不顺利,他一直在避重就轻兜圈子绕弯子。可以想象,经验丰富的律师对付一个粗人的盘问,肯定能做到滴水不漏。审讯进行了5个小时,毫无进展。五人组商议了一段时间,最后由维姆向范隆宣布了这样的推断:丹丝特拉小姐(就是伊妮)是范隆的情人,她被捕后,秘密警察菲班得知了他们的奸情,就威胁向范隆的妻子告发,以此要挟范隆为纳粹工作;范隆向秘密警察出卖了同志,换回他情人的自由。维姆说,范隆当时一听就显得非常不安,反问,你怎么知道的?然后他就承认了这一切,还问:你们打算怎么处置我这个叛徒呢?(——我对这一说法深表怀疑。)

接下来他们给了他一杯放了氰化钾的热茶。一个说法是,范隆拒绝喝毒茶,他们就直接枪毙了他;另一种说法是,他喝下了毒茶,毒药却没有生效,他们就给他补了一枪。尸体随后被丢进河里,那时已是3月6日的凌晨。

不久后克妮丽雅收到了一个牧师转交的匿名信,信中说明了范隆受审的经过和“奸情导致了背叛”的结论,并承诺为了她和她的女儿的名声,他们会对此永远保密。历史学家、《荷兰二战史》的作者路德涌(Loe de Jong)教授也采信了维姆的说法,把伊妮作为范隆的情人写进了他的专著里(在书中他隐去了范隆的真名而使用了化名范阿尔戈(Van Arkel),因为他出书时正逢可妮丽雅在竞选法院副院长一职【奇怪的是,我用她的娘家姓Cornelia ‘Non’ van Marle和夫家姓都找不到相关信息】)。

当然,克妮丽雅和伊妮都对所谓的“婚外情”坚决否认,她俩的友谊一直很好,直到伊妮去世。伊妮的眼里,范隆是从秘密警察的魔爪里解救下来的大哥哥,克妮丽雅也绝对相信她的丈夫和她的朋友。如果这不算证据,那么,战后对秘密警察头子菲班的审讯记录里,除了他和范隆之间的“不杀协议”外,根本没有提及“奸情”或者“要挟”;要知道那些战犯的供词非常精准,连被处决的犯人临死前的轻声细语都交代的清清楚楚。我认为,“婚外情”一说虽然在情理上比较容易让人理解,但是历史书不是言情故事,尤其不应该把那么弱的一个推理,直接当成审判的事实。

不说“婚外情”这事,那么范隆是不是叛徒,他的死刑判决是否公正呢?

首先,范隆没有去寻求秘密警察的庇护,这就不是一个叛徒的常规。从他的行为分析,他很可能是想向抵抗组织解释清楚,范戴尔的死和他没有直接关系;而且,他很可能准备进一步与当局进行法律层面的接触,争取德蓬斯获释,希望(他接触德国人的行为)得到抵抗组织某种程度的谅解。1944年底那个死亡之冬,据克妮丽雅的回忆,范隆的精神被击垮了。他只希望能活下来,所有的人都活下来。

再看这个五人审判组,他们是得到授权的,这没错,但是他们没有法律条文的依据,我极为怀疑他们是不是有一点点基本的法律常识。所以我认为,这五人给范隆的不是审判,而是审讯。根据维姆桑德士的回忆,他们当时只需要作这样的判断:范隆是否与纳粹进行了合作;如果放了范隆,他会不会对组织造成更大的伤害。他们花了十个小时,试图将原委搞清楚,应该说是尽力了,不算草菅人命。将范隆处死,在当时是最稳妥,也是成本最低的选择。

范隆的死,我认为是“可以理解的悲剧”。但说他是“叛徒”,,,至少,他是一个不同寻常的叛徒。






欢迎光临 爱吱声 (http://aswetalk.net/bbs/) Powered by Discuz! X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