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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愿逐月华流照君 [打印本页]

作者: sakanon    时间: 2012-3-10 17:47
标题: 愿逐月华流照君
本帖最后由 sakanon 于 2012-3-11 11:51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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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假如十八    时间: 2012-3-10 18:07
看来是高法不如俗眼. 我见识不多,看不太懂这书法.
作者: sakanon    时间: 2012-3-11 10:45
假如十八 发表于 2012-3-10 18:07
看来是高法不如俗眼. 我见识不多,看不太懂这书法.

1、借这7个字表达思念,字本身写得如何不是最重要的,看不懂字不是你的错,看不懂要表达意思就是你的错了,看懂了要表达的意思,且做讥讽之意的回复就更是你的错了,起码是小小的不厚道。
2、尽管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我还是愿意说一下自己的行事方式:看不懂的情况下我通常会闭嘴的。
3、听一辈子的贝多芬就能贝多芬吗?恐怕只是背多分而已;习一辈子的欧楷就能欧楷么?怕也只是OK而已;我从来没有习过帖,以后也不会习,人人固守成法,恐也是流俗的一种表现。
4、看不出柳骨颜肉,还真是见识不多,只能说你填晕章的章法还OK了。

作者: 假如十八    时间: 2012-3-11 10:50
sakanon 发表于 2012-3-11 10:45
1、借这7个字表达思念,字本身写得如何不是最重要的,看不懂字不是你的错,看不懂要表达意思就是你的错了 ...

我说了我是俗眼,感慨有之,讽刺之意,怕是你多想了. 至于柳骨,柳体也学过一点,倒好像不是这样.
作者: sakanon    时间: 2012-3-11 11:03
假如十八 发表于 2012-3-11 10:50
我说了我是俗眼,感慨有之,讽刺之意,怕是你多想了. 至于柳骨,柳体也学过一点,倒好像不是这样. ...

既然是我多想了,我收回上面的话,向你道歉,但是上面的文字不打算修改了,话这个东西,没说出口时它是我的奴隶,话已经说出了口,它就是我的主人了。如果完全的柳颜并列,你不觉得是关公战秦琼么?算了,写字这东西,自娱自乐而已,充其量表达下自己的心境心情而已。多有得罪,误解了你,再次致歉。
作者: 假如十八    时间: 2012-3-11 11:07
sakanon 发表于 2012-3-11 11:03
既然是我多想了,我收回上面的话,向你道歉,但是上面的文字不打算修改了,话这个东西,没说出口时它是我 ...

没事没事. 你按照你的路子写下去. 写字本就是自己开心的事儿.
作者: 薷钗    时间: 2012-3-13 00:59
有火药味儿,不谈字,听听这音乐,看看画儿倒是美的享受。我听过钢琴版的春江花月夜、听过琵琶版的、还听过古筝琵琶版的,就是没有听过钢琴协助的琵琶版的春江呢。宁静感不在,但是气势加大很多。
作者: sakanon    时间: 2012-3-13 08:42
薷钗 发表于 2012-3-13 00:59
有火药味儿,不谈字,听听这音乐,看看画儿倒是美的享受。我听过钢琴版的春江花月夜、听过琵琶版的、还听过 ...

嗯,也许这一版更像是两人相望不相闻的思念,有了些呼应,就有了“气势的加大”,而少了些一个人的静思的宁静感。
作者: 有真    时间: 2012-3-13 11:45
书法音乐美术这个东西,见仁见智.有人不喜习贴,有人好方家气象,都是很个人的事,S兄还是多些雅量,人 臧否一下也无妨,何况18并没有这个 意思呢?
来爱坛的,都是朋友,咱都笑一个,无了痕迹吧
作者: 时使物然    时间: 2012-3-16 09:12
飘逸中带点风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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