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公安和美国警察就是两回事
派出所这个级别的
绝大多数时候
这个靠谱 史晓盼 发表于 2016-6-10 00:02
嗯。。事实上,恰如五月兄所言,俺知道的情况就有一个派出所管辖20多万流动人口。派出所里面的警察不过几 ...
二十几万人口一天一个命案,这个比例可以在世界名列前十了哈,啥地方呀?和伊拉克都差不多了? 本帖最后由 南京老萝卜 于 2016-6-10 05:31 编辑
橡树村 发表于 2016-6-10 04:02
二十几万人口一天一个命案,这个比例可以在世界名列前十了哈,啥地方呀?和伊拉克都差不多了? ...
广州每年超期存放无主(无名)尸体1000具。
据2015年9月30日“深圳新闻网”报道,深圳市副市长、公安局长刘庆生指出,深圳“民转刑”命案更为突出,今年已发生55宗,占全部命案的73.3%。这其中以感情纠纷,家庭纠纷,利益纠纷引发的居多。
上面两条都能google到。
这么说来,深圳的命案大约每年是100件。广州1000具无名尸体就太恐怖了。我理解的无名(无主)就是不知道死的是谁。那种病死在医院,家人不愿或无力处理的,应该不算在内。那还算“有主”的。
另外,这个不幸中枪的围观者不知怎么处理的。总要赔一大笔钱吧。 橡树村 发表于 2016-6-10 04:02
二十几万人口一天一个命案,这个比例可以在世界名列前十了哈,啥地方呀?和伊拉克都差不多了? ...
应该是非正常死亡吧,“命案”用词不严谨。自杀、车祸、事故死亡、流浪者路边倒毙都需要出警,这些比凶杀多了不止一个数量级。 这规定为什么会出台?还不是因为警察滥用枪支造成的。 青原漫步 发表于 2016-6-9 17:36
这规定为什么会出台?还不是因为警察滥用枪支造成的。
中国警察滥用枪支是普遍问题吗?有具体事例吗? 包子 发表于 2016-6-10 01:07
每年都有被鸣枪警告打死的。这就是二货立法的代价。
这是告诉大家伙:远离事端,别看热闹。{:1_1:} 围观者被共产党杀害,因为:党指挥枪,指哪打哪,小警察严格执行党的要求,说是朝天鸣枪,也没要求鸣枪之前先看下天再鸣,党中央在天上也照打不误。这样守纪律的警察哪里找,应该奖赏,不该处罚,至于后果,民爱钱,党爱花钱,实质上是交易行为,党用钱收买民众自由平等的权利。 青原漫步 发表于 2016-6-10 07:36
这规定为什么会出台?还不是因为警察滥用枪支造成的。
说句公道话,骂我朝警察什么都行,滥用枪支这个罪名真的是冤枉基层警察了。
几年前,很多派出所的警察连自己所里的枪都没摸过。大家出警谁都不愿意成为带枪的那一个。为什么?打死打伤犯罪分子毫无奖励,而带枪出去一旦出问题,轻则处分,重则扒帽花。
这几年上峰终于脑子开了点窍,鼓励基层警察带枪,鼓励开枪。对,没错,这几年的政策是鼓励警察开枪。这个鸣枪警告的政策估计就是鼓励开枪的“配套政策”。
一旦你鸣过枪了,再开枪出了差错就可以减轻处罚,所以其本意是为了鼓励警察多开枪。
我朝的怪事多,大家还是多了解才好。
南京老萝卜 发表于 2016-6-9 15:28
广州每年超期存放无主(无名)尸体1000具。
据2015年9月30日“深圳新闻网”报道,深圳市副市长、公安局 ...
这些无主尸体可能包括流浪者暴死街头、自杀而无人认领等非刑事命案死亡的情况? zwgq 发表于 2016-6-10 02:13
想想昆明事件为什么死那么多人就知道了,第一个开枪的是在广场上值勤的警察,其子弹是全部打完了的。只是 ...
昆明这个事我多说一句,昆明是个大站,按道理应该有驻站武警的,事发时,警察不到10分钟到达现场并开始处置,但是据我所知,他子弹最多有12发,很可能仅仅有5发。而且没有命中。因此他最后能够身免于难已经是超长发挥了。
而遇到恐怖袭击应该超出警察的处置能力范围,按道理15分钟就应该到达现场的武警,一直没有踪影。而事后,也没有人提起,这是另我愤怒的事。 青原漫步 发表于 2016-6-10 07:36
这规定为什么会出台?还不是因为警察滥用枪支造成的。
虽然目前警察滥用警械和枪械的问题有一些,但据我所知,这些规定出台是在80年代,那个年代,警员素质还是有保障的。
而且大部分滥用警械,枪械和职权的警察,问题是在于他们本身素质和他们的领导管理不力,换句话说,哪怕给他发个粪叉子,他也能给你惹出事来。
由此我想到一个问题,国内警察好像不用做心理或精神上的评估。因此有些心理隐患和精神不健康的人士从事了这份职业,那么后果是严峻的。 五月 发表于 2016-6-10 08:57
说句公道话,骂我朝警察什么都行,滥用枪支这个罪名真的是冤枉基层警察了。
几年前,很多派出所的警察连 ...
鼓励开枪我赞成,但是持枪资格必须经过考核,按期进行复核。 晨枫 发表于 2016-6-10 11:40
这些无主尸体可能包括流浪者暴死街头、自杀而无人认领等非刑事命案死亡的情况? ...
我觉得应该是的,就是那种不知道死者是何人的尸体。相反,大部分命案的受害者是“有主”的。
我看"今日说法"里有很多案子,就是尸体漂在河中,被人发现。有的节目里,尸体装在箱子里,那就是命案了。播出来的都是破了案的,那如果当地警力不足,或者查不到尸源的案子,似乎应该归入这类“无主”里。还有个案子,名字叫“一包情人梅”,最后破案之后,连带着破了几年前的积案。可见案发时没破的案子也有不少。 包子 发表于 2016-6-10 11:56
昆明这个事我多说一句,昆明是个大站,按道理应该有驻站武警的,事发时,警察不到10分钟到达现场并开始处 ...
我有一朋友是昆明铁路公安养警犬的,那天他手下有两个在广场,一条狗,他们是等那个打完了子弹,在将狗放出来去的,每年都去训练了一下枪法,其就是休息聚会而已。这事一出,打不到指定的环数,扣钱,加练,降级等。
基层警察,多数时候要角色错位。
这事之后才有驻站武警吧。 橡树村 发表于 2016-6-10 04:02
二十几万人口一天一个命案,这个比例可以在世界名列前十了哈,啥地方呀?和伊拉克都差不多了? ...
啊,这个说来话长,俺晚上有空写个帖子。。。呵呵 钱从何而来,训练的钱,增加警备力量的钱。 史晓盼 发表于 2016-6-10 14:19
啊,这个说来话长,俺晚上有空写个帖子。。。呵呵
我大概知道是哪了,盼兄大作。{: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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