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erf71 发表于 2015-3-26 23:22:24

ZT-- 中国地方债置换的意义

这篇文章透过现象看本质。

陈定远,作者为马来西亚南方大学学院企业与管理学院教授
2015年03月20日

中国数额庞大的地方债违约和房地产市场的崩溃,是近年来人们担心中国经济硬着陆的两件事。不过,房地产已经开始降温,崩溃的问题暂时不用担心了;而中国财政部推出的地方债置换,也让人有了喘息的时间。
什么是地方债置换?地方债置换是一种化解存量债务的方式,其实就是财政部安排地方政府借新债还旧债,具体地说是用长期债来置换短期债,这样地方政府就无须为偿还即将到期的短期债,而搞得焦头烂额,承担债务违约的风险。地方债置换是将短期的高息的债务,置换成长期的低息的债务,如果以后地方政府融资得当,不论偿还短期债还是长期债,都能作有序的安排,有序地偿还。
中国财政部副部长朱光耀在5月12日宣布,今年国务院明确批准置换地方存量债务的额度为1万亿元(人民币,下同)。在此之前,市场广泛流传中国即将推出10万亿的量化宽松措施,或3万亿规模的地方存量债务置换,但事实并非如此。
推出地方债置换,主要目的不在于提振经济活动,而是进行财政改革,解决日益严重的地方债问题。至于说中国会推出量化宽松措施的说法,只不过是一些人一厢情愿的想法而已。
地方债就像政府身上的毒瘤。一路来,许多地方政府过度开展地方项目,过度融资,且多为短期高息贷款,它们在正统的金融机构的融资额度用完后,还在非正统的影子银行,通过信托、理财产品等各种名目融资,被迫付出高额利息。由于贷款是短期的,一般是在一年以内或几个月便须偿还,让地方政府承受高度的偿还压力;若无力偿还,造成违约,其后果是可怕的。
人们一直都在担心地方债到期违约的巨大负面影响,这个危机一直潜伏着,随时都会爆发。债务违约的问题在今年尤其突出,可说岌岌可危;推出地方债置换,就像一场及时雨,来得正是时候,大大化解了地方债偿还的困境。
地方债置换有减少期限错配、降低利息成本的好处。地方债置换后,原来即将到期须要偿还的短期债务,可以延后数年陆续偿还,而且须要偿还的利息成本也较低,在很大程度上舒缓偿还地方债的压力;最重要的是,暂时避免了可能因为地方债违约,导致经济硬着陆的巨大风险。根据匡算,这样的地方债置换,能让地方政府一年节省利息负担400亿元到500亿元。
违约系数降低
2015年是偿还地方债的高风险期,违约系数极高。几年来,地方政府从金融体系或影子银行,累计借入大量的中短期资金,而且许多是高息融资,到期无法偿还的概率极高,资金链断裂,可能带来骨牌效应。首先是房地产开发商倒闭,连带影响大量公司企业陆续关门,拖垮中国经济。根据财政部的数字,2015年地方政府须要偿还1.8578万亿元的债务,1万亿元的额度因此占了2015年到期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的53.8%。这个财政措施,大大地缓解了地方政府今年还债的压力,分散风险,使得违约系数大大地降低,看来今年不会有地方债违约的现象发生。
由于近年来地方政府大事融资,规模之大,途径之多和情况之紊乱,几乎已经达到了无政府状态,中央政府于是对地方政府融资出台改革政策,规定地方政府未来只能通过发行债券融资,自借自还,让目前积累的大量存量债务,逐渐得到清理。
近年来,地方政府与地方企业合作发展地方项目的融资,可能违约的新闻时有所闻,但最后都能化险为夷,不知遇到了什么贵人,得以把债还上。例如去年一款名为“诚至金开”的理财产品,募集资金30.3亿元,到期几乎无法兑付,后来经过迅速重组才免于违约;另有一款名为“山西福裕能源项目收益权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理财产品(年化收益率从9.8%到12%不等)也曾濒临违约。
无独有偶,自去年底以来,马来西亚货币令吉频频贬值,主要原因究其实并非因为原油价格下跌所致,而是因为国家债务可能违约而引起的。
话说马来西亚的国家主权公司一马发展(1MDB),去年底因为一笔高达20亿令吉的巨额贷款,连续两次到期无力偿还,获得银行通融,约定在今年2月间必须偿还,否则便宣布为债务违约。2月间,一马发展终于借得新债还旧债,避免了违约,然而过后一马发展的丑闻依旧不断,民间哗然。外国投资者眼见如此,失去了信心,纷纷卖掉大量的马币债券和股票,将得来的令吉换成美元,导致令吉兑美元大幅贬值,从去年8月间的近年新高3.15令吉兑一美元,降到当前的3.70令吉,降幅为17.45%,对马来西亚经济的负面影响极大。
上述例子是关于国家债务,一个国家是不会破产的,因为国家有无数的资源;国家为了还债,可以贷款,也可以变卖资产。然而,私人企业则不同,它们资源有限,当发生资不抵债时,它们是可以破产的。
中国地方政府的融资很多是和私人企业合作,特别是房地产的开发项目。今天的房地产市场已经降温很多,许多新的开发项目,失败的可能性增高。万一失败,还不了债,资金链一断,受资金链环环相扣的许多企业,将无法脱身,势必倒闭。
有人说,财政部推出的地方债置换违反了《中国人民银行法》。是的,人民银行是不能给地方政府提供贷款的,但根据所知,地方债置换的具体方式,将是由各地方政府自行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低利率的地方政府长期债券,置换地方政府高利率的存量短期债务。这样,何来违法之有?
地方债置换是中国政府财政改革的步骤之一,它不是量化宽松措施,因此也就没有说它是伪量宽的道理。中国离须要搞量化宽松的地步还远,要解决经济问题,中国还有很多货币政策的空间可以发挥。
有人说,这次地方债置换措施的推出是让经济吃错药、吃假药,推出量宽才是服用正药。其实目前中国经济并无大碍,如果服用量宽这一剂重中之重的重药,后果可能不堪设想,不但不能还市场以力量,反而会使经济变得虚胖不堪。
地方债置换只是国家主导的债务重组,是治标而非治本,地方债问题依然存在,并未因此而得到解决。借来的钱总是要偿还的,只要以后融资有序进行,保证地方政府财政或私企运作健全,要借新债还旧债,还是能运用自如,永续经营。
天才帮

玩牌也 发表于 2015-3-27 00:38:37

我完全不明白他想說什麼。{:200:}

料理鼠王 发表于 2015-3-27 08:24:43

多少总是注入流动性, 尽量延缓爆发的时间

profer 发表于 2015-3-27 09:10:50

面多了加水水多了加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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