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初四 发表于 2011-8-4 18:29:51

也谈谈是否废除死刑

本帖最后由 年初四 于 2011-8-4 18:30 编辑

也谈谈是否废除死刑

因为在原帖(http://www.aswetalk.org/bbs/thread-1852-1-1.html)的板块发不了贴,所以只能先在这里写,如果可以,还请合并到那边。

虽然我个人主要专攻的是破产法方向,涉猎的也是关于民法的范畴,对刑法没有做特别深入的研究,但是大学四年本科中还是学了刑法的基础课程,到了这边在上语言课的时候做过一个关于死刑的专题,同时和一个学刑法的哥们关于死刑方面有过探讨,所以想加入这个讨论。

开宗明义,我个人支持在中国,在目前阶段甚至在今后能够预见的一定时间内,保留死刑。


一开始用一副图来介绍一下目前世界范围内,死刑适用的情况:



因为用的资料是德语的,所以解释一下(按照从上到下的顺序):
蓝色标记的,表示完全废除死刑的国家;
草绿色标记的,表示在普通刑法中已经废除死刑,但是在特殊的刑法比如战争法中仍然保留了死刑的国家;
橘红色标记的,表示事实上已经停止适用死刑(但是法律中仍有规定)的国家;
暗红色标记的,表示仍然适用死刑的国家。

基本上对于死刑成立的理由,集中在一下几个论点:
1,死刑是对严重犯罪行为的法律上的终极惩罚;
2,死刑是对社会大众的保护(直接把犯罪行为人处以死刑,以免继续危害社会);
3,死刑是对其他潜在(严重)犯罪行为的震慑;
4,死刑是对节约社会成本的考量。

1,首先死刑在几乎所有的文化里面都有反射,包括我们中国人说的以眼还眼,以血还血,以命偿命,和西方国家说的Talion或者ius talionis,说的都是一个意思,即“公平”。刑罚应与犯罪行为相对应,才能保证公平正义。对于西方社会理论有重大影响的康德(Immanuel Kant)就在这点上出发,支持死刑。(这里插一句,我看到有其他学者质疑康德支持死刑,说他的话不是那个意思,我觉得不能理解,人家康德都明白无误地说了:他杀了人,他必须死——Hat er aber gemordet so muß er sterben. 所以就不要再过度解读康德的话了)。
接下来就说到公平正义的问题,所谓国家是否能决定一个人的生死。因为被害人已经不可能再做任何表示,所以其实是国家机器在执行刑罚,而国家是所有民众的集合,也就是说作为和某个特定案件毫无关系的其他人,能不能决定一个人的生死,这个是争论的焦点。
反对死刑的人认为,死刑应该和其他所有的刑罚分开来,死刑是特殊的,因为是剥夺一个人的生命。即便是一个罪犯杀了一个被害人,可以对他处以除了死刑之外的任何刑罚,但是人们没有权力去杀死这个罪犯,因为他并不是相对其他社会大众来说具有“以命偿命”的责任;支持死刑的观点认为,特定的罪犯和除去被害人以外的其他人没有关系,但是其他人仍然有责任去维护社会公正,否则对被害人来说就失去了这种公平,即使他本人已经感知不到了。
这个所谓公平要放在一个范围和环境里面去讨论,另外必须区分“公平”和“感觉公平”。比如在欧洲几乎已经完全废除了死刑(看那张图),欧洲人觉得判处一个杀人犯终生监禁他们可以接受,包括被害人的家属也觉得算公平,可是在中国的情况就有所不同,大家摸着良心自己想想,能接受吗?

2,反对死刑的人认为对于再穷凶极恶的犯罪行为人,只要把他看管好,不让他再出来危害社会就可以,就能达到保护社会大众的目的,没有必要非得处以死刑。支持死刑的论点在于,即使不讨论有关越狱以及错误地提前释放的可能性(可能性还是存在的!),只要还活着,都不能完全杜绝犯罪行为人会再次危害社会。另外一个重要的论点在于,在国家强力机构(警察、国安局等)行动的时候,尤其是在如今面对恐怖主义巨大的威胁下,在为了保护社会的前提下,是否给予当场击毙的权力。这种“当场击毙”,从某种程度上说,也是一种死刑,即使是在当今已经完全废除死刑的德国,也保留了这种特殊的权力。

3,死刑对于潜在犯罪的震慑。反对死刑的人主要有两个论点:第一,进行数据调研后表明,在完全废除死刑的国家,恶性犯罪率也没有比适用死刑时更高,所以死刑存在不存在对于潜在犯罪的可能性没有什么影响;第二,在一些谋杀的情况中,是犯罪行为人临时起意,是一瞬间的感情上的冲动,并没有想到可能会面对死刑惩罚的后果,因此死刑的威慑力并没有体现出来。
对于第一点要进行再分析,那些完全废除死刑但是恶性犯罪率没有变得更高的国家或者地区,往往是比较发达,社会比较安定,本来犯罪率就相对低的国家(还是看那个图),所以这种统计并不能说明经济生活发展水平不一致地区的差异;第二个论点其实有一定的偏差性,因为死刑的震慑力在于那些受到震慑的人。临时起意一时冲动没有想到后果,那是个体自己的问题,有人在做行为前想到了,那就是震慑力其作用了。

4,成本问题一直比较纠结。反对者在这点上显得比较理直气壮,意思是不能因为成本的问题就不顾及人权,人命大于天,即便是要关上一辈子,要花上无数的金钱,把人命保住了才是最重要的;另外再加上,即使是适用死刑,其过程也是相当繁琐也严谨,往往会陷入漫长的诉讼过程,消耗的资源也是相当可观。
这个问题现在变得比较耐人寻味。问题在于,之前适用死刑的的确确是有节省成本的考量。但是现在有数据表明,在美国死刑判处的全部过程所消耗的平均成本要大于判处终生监禁所消耗的平均成本。那么节约成本还是更重视人权,如今变得对于两种观点来说都成了选项。所以我个人观点还是暂时搁置这个论点。

还有观点提到冤假错案,如果是适用死刑的话,那即使是翻回来,人死不能复生,后果也不能挽回了,于是为了避免这种无法挽回的遗憾,还是废除死刑。

这是一个关于司法救济的问题,其实和是否废除死刑是两回事。从立法理论的角度上说,每一例死刑判罚都是合法的。那么事实上达不到百分之百的正确,对那些可能产生的错判误判还设立了司法救济的途径。要不要死刑,是“是,或者不是”的根本性问题,是否百分之百正确,是“能不能做到”的操作性问题。

最后的结论是,我个人支持在中国,在目前阶段甚至在今后能够预见的一定时间内,保留死刑。

万里风中虎 发表于 2011-8-5 02: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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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专业的评论。

四方攸同 发表于 2011-8-5 09:20:13

我支持保留死刑,死刑是对道德沦丧的恶心的最后震慑!

北府刘牢之 发表于 2011-8-10 18:13:56

本帖最后由 北府刘牢之 于 2011-8-10 18:14 编辑

  前面关于在法理上探讨死刑的内容很精彩。
  但是最后的结论过于唐突。兰州没有逐条仔细结合中国实情来进行阐述。而是突然抛出了结论,没有论证的过程。让人觉得很突然。
  如果兰州后续能在和中国国情结合的论证方面再详细补充一下的话,我相信这篇文章还会更精彩。

年初四 发表于 2011-8-10 19: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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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当时只是想做一个对比性地阐述,对自己为什么支持的确没有说明得很充分。

争取下次写个更好的。

skylark 发表于 2011-8-10 21:12:47

本帖最后由 skylark 于 2011-8-10 21:29 编辑

我的看法:我认同中国应该废除死刑
楼主提了四点他反对废除死刑的论点:
1,死刑是对严重犯罪行为的法律上的终极惩罚;

(我的观点:什么才是终极惩罚,有人认为是要处以死刑,以前中国古代有很多非常残忍的死刑种类:主要有斩、绞、枭首、弃市、车裂、磔、戮、焚、凌迟等(这些种类是我百度查的,具体如何残忍,大家可以去搜下。),随着社会的发展,这些死刑种类被以更人性化的死刑:枪决与注射代替。如果说被处以死刑的人所犯下的罪行是野蛮、残忍、冷酷或者毫无人性而言的话,那么我们亲爱的国也是这样的,因为它以死刑来处罚它的人民,它残忍地杀人了,但它是合法杀人。

我认为终身监禁,剥夺了余生的自由,这才是人性化的终极惩罚。只是希望我国某些文化也慢慢地更人性。)

2,死刑是对社会大众的保护(直接把犯罪行为人处以死刑,以免继续危害社会)

(我的观点:终身监禁,剥夺了余生的自由,已经是使犯人无法继续危害社会了,当然除非犯人成功越狱等不同寻常的情况,楼主写的:只要还活着,都不能完全杜绝犯罪行为人会再次危害社会。因此就要赶尽杀绝?!无法认同啊~

3,死刑是对其他潜在(严重)犯罪行为的震慑;

(我的观点:认同楼主写的反对死刑的人的两论点。)

4,死刑是对节约社会成本的考量。

(我的观点:从节约社会成本的考量,更应该废除死刑。

几年前一次坐火车,对面坐了两位警官学院的学生,他俩是从某大部分关押经济犯的监狱实习刚回来,那个监狱关了很多红楼案的重犯。然后我好奇了问了他们那些犯人的日常生活,他们的描述是犯人每天的生活很规律,比如早上几点起床,几点吃饭,几点工作,然后再吃饭,工作~~~由于时间太长具体的时间我无法记得,总之每个犯人的工作时间就好像在工厂打工似的,但唯一不同的是我国的犯人的辛苦劳作是没有获得任何报酬的,这些是我当时2004还是05年听到的,我有问:那他们生产什么啊?他们说:很多啊,衣服,鞋子什么的。这让我记起,欧美国家是拒绝从中国进口监狱生产的产品的,因为他们觉得这是一种剥削。

刚刚百度了一下监狱的作息时间及相关信息:
1,问题:我想知道监狱服刑人员的作息时间表
答案:各地监狱不同,劳动强度不同,时间也不一样
各地监狱主业不同,有双班,三班,长白作息时间也不一样
说下长白班吧,一般监狱主业为密集型劳务加工 一般早7点晚9点,一星期休息一天(不加班的前提下)
经济好点的地方,如浙江,上海等地监狱正规点,早7晚5,一星期休息两天,其中一天参加“三课”教育学习。
现在不各地监狱不但有休息日还有劳动补偿金,说白了也就是工资了,内地一般每月30元左右
江浙一带一般80元左右
回答时间:2011-4-24 14:26

2,转自百度问答:

给你一个我所在监狱的作息时间表吧:
  
  6:00 起床 点名
  
  6:30 早餐
  
  7:00 出工劳动(毛织加工)
  
  11:30 午餐
  
  12:30 出工劳动
  
  18:00 收工 晚餐
  
  19:00 点名
  
  19:30 学习及娱乐
  
  22:00 晚点名 熄灯就寝
  
  实际上这个时间表弹性很大,冬夏不同,仅供参考,我是湖北某监狱的狱警。)



小糊 发表于 2011-8-20 13: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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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得很专业,非常同意您的说法

肥狐 发表于 2011-8-22 00:2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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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专业
专业

cc0312 发表于 2011-9-4 15:5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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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同意保留死刑。现在云南高院的案子弄得沸沸扬扬。
如废除死刑,不知道要出现多少命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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