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言论自由现实案例一例
大家来评论一下吧苏丹一孕妇因为由伊斯兰教改信基督教,被判决死刑,等她生完孩子后执行。微薄上有绿教极端分子说沙利亚法处死叛教者没有任何问题,被人评论猪狗不如, 他投诉新浪被人身攻击,胜诉。
@叶哈雅
苏丹被判刑的孕妇心肠也够狠的,竟丢下孩子一心求死,哪怕先委屈求全再细软跑也行啊,智商低吧。沙利亚法处死叛教者没有任何问题,别不好意思承认。其实我是同情叛教者的,如果今世不对其审判,后世可遭罪了。咦?真主不是仁慈的吗?怎么还造火狱?呵呵,傻孩子,你可以试试生活在一个没有刑罚的国家。
@oztiger: 被这个伊斯兰极端分子举报删贴扣分了。苏丹一孕妇因为由伊斯兰教改信基督教,被判决死刑,等她生完孩子后执行。这个极端分子说:沙利亚法处死叛教者没有任何问题。我觉得这种因为人家不信你的教了就连产妇都要杀掉的是猪狗不如。结果因为此评论被新浪删贴扣分 http://t.cn/RvaSvfA
脑残无下限 本帖最后由 洗心 于 2014-6-14 19:01 编辑
然后203 发表于 2014-6-14 18:5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脑残无下限
远不止是脑残。
立此存照。中国“著名的穆斯林学者”, 现任临夏外国语学校校长张维真关于处死叛教者的说法
http://bbs.yslzc.com/thread-5031-1-1.html
关于处死叛教者,这个对于虔诚的穆斯林来说没问题啊!因为圣训说了,所以没问题。但“人”并不是这么简单的,人本身很复杂,特别是我们现在的人,各种各样的思想,各种各样的思潮在冲击着他,他要考虑问一个为什么?这一点我们应当考虑到。当时,穆圣时代,尽管“刷哈白”们对使者的话言听计从,使者说什么他们就遵什么,但是,并不是说所有的情况下都不问为什么。我举个例子。有一次穆圣在演讲中说:“老太太不能进乐园”。圣人不会说假话的,当时的“刷哈白”是什么态度呢?一个老太太站起来说:安拉的使者啊!老太太为什么不能进乐园?我想不通。她并没有因为是使者说了,然后不问任何原因就听从了,而是要问个明白。穆圣说,因为乐园里面全部是年轻人(意思是,进入乐园后就成为了年轻人)。还有一次圣人在讲“沃尔兹”时说:“帮助你的弟兄,不管他是压迫者,还是被压迫者。”实际上,这句话是蒙昧时代非常流行的一句话,是蒙昧时代阿拉伯人的座右铭。就是,无论你的弟兄是被压迫者,还是在压迫别人,你都要帮助他。就像我们今天的某些穆斯林少是民族,只要见到自己的同类受到欺辱,不问为什么,上去就打。蒙昧时代就盛行这种行为。我们的先知当时讲“沃尔兹”时,就借用了这段蒙昧时代的话作为圣训讲了出来。有一个“刷哈白”想不通,站起来说:真主的使者啊!被压迫者我们要帮助他,那么压迫别人的人我们为什么还要帮助他?然后圣人说:遏制他、制止他作恶就是帮助他。所以说,圣人时代,并不是在任何情况之下都不问为什么,想不通就要问。这就是觉悟,就是文化自觉。我们的先知就是在培养人们这种自觉意识的,并不是让你去盲从。
下面我就说一下为什么叛教者被判处极刑。
我们大家注意,有好多问题,伊斯兰的法律、刑律里面是这样规定的,但这却有很多的前提,很多的背景在里面,这一点非常重要。你比如说叛教者要处极刑,不问为什么,一味的认为古兰经和圣训说了,执行就行了。问题并不是这样的。我昨天也讲到了,拜功是功修不假,但古兰经里面也说过拜功的作用啊,如:“礼拜能够遏制罪恶和淫荡”,这就是它的作用。古兰经明确提到了拜功不仅仅是拜功,它还是有作用的。有些教法学家甚至说:“每一个‘候昆’都可以做出解释的”。我们要综合起来看待这个问题。
比如说偷盗者是不是要断手?是的。那么,是不是任何情况下都要断手呢?欧麦尔曾经审理一个案子,有两个人偷了自己主人的马然后卖掉换吃的,主人知道后准备要执行断手的法律时,欧麦尔阻止他要对这件事进行调查。结果发现,主人不给他们吃的,让他们挨饿,两个人解决不了温饱问题,于是偷了马来解决温饱。欧麦尔下令,不能断手,不但不能断手,反而要罚你这个主人的款,然后把所罚的款再交给这两个仆人。并警告,如果你报复,我会再拿你试问!
难道欧麦尔没有执行古兰经和圣训吗?古兰经明确指出:偷盗的男女,断去他们(她们)的手,难道欧麦尔不知道吗?不是这样的,因为伊斯兰教法律中有一个原则,就是“可疑情况下停止刑律”。
这些问题都是有连贯性的,比如说通奸的人要乱石打死,那么是不是所有通奸的人都要乱石打死呢?不是的,只有结过婚的人才会被乱石打死,没有结婚者只是80鞭子的刑罚。那么,是不是所有结过婚的人都要乱石打死呢?如果我们从表面看起来,情况往往就是这样。所以,古图布写过一本书:《伊斯兰――被误解的宗教》。提到伊斯兰教的断手刑罚,在西方人看来,这是很残忍的。通奸的人乱石打死,也是很残酷的。包括我们提到的叛教者处极刑,看上去好像很残酷的。但是伊斯兰并不这么简单,就像我在伊斯兰堡时有个大学校长所讲的,伊斯兰的法律它是个完美的体系,并非只是刑律,并非是一个刽子手站在那里,法官一判决就砍手。不是这么简单的事情,伊斯兰是一个非常博大的体系。赛尔德·古图布在他的古兰经注中提到穆斯林盖头的时候,他说伊斯兰是一个完整的体系,首先从信仰上、素质上、教育上要到位,要把社会建设的前提工作做到完完整整,做好了之后,妇女全部戴盖头。你比如在伊朗,妇女都要戴盖头,不仅如此,外国元首来伊朗访问,元首夫人也要戴盖头,无论你是不是穆斯林。在大家都戴盖头的情况下,罪犯无机可乘。戴盖头便成了妇女自尊的一种特征,并不像伊斯兰的敌人所说的“遮羞布”。这是表示自己的尊严,表示自己身份的东西,大家都这样,社会体制没有给罪犯可乘之机。如果在一个社会里面,这个工作没有做好,都是袒胸露体,而且婚姻问题也无法解决,在这种社会状态下发生通奸情况,这说明是你这个社会充分提供了通奸的机会,然后再对通奸者执行乱石打死的刑罚,这不是伊斯兰的法律,相反这是和伊斯兰的法律背道而驰的。
就像小偷断手这个法律,59年到61年荒年时,哪一个阿訇不偷东西啊?生存是主命,而偷盗仅仅是“哈拉目”。难道偷盗的人没有信仰了吗?他是有信仰的,只是在生命受到威胁的时候,维系生命被放到了首位。
我们把问题再回到处极刑。教法学家有不同的看法,古兰经明确说过:宗教没有强迫。选择信仰是自己内心的事情,不是用一种方式可以强迫的。这是一个方面。同时,古兰经中又说:“归信的人们呢,你们当中谁背叛自己的宗教的话,真主就会拿来另外的人把你们代替,他们喜欢真主,真主也喜欢他们,他们为主道奋斗,不怕任何人的责备。”古兰经中没有说,你们谁要是背叛,马上处他们极刑。法律是通过国家来执行的,不是哪一个人可以执行的。这是整个伊斯兰国度里面的事情,但很多人认为伊斯兰国度里面就执行这些东西,没有其它的内容。实际上,伊斯兰是一个博大精深的文化,它的信仰教育、素质教育各方面是一个完整的体系。当各方面的工作做到位、做到完整无缺、无懈可击的情况下,刑律便成为最后的手术。就像判死刑,这种手术只有在不得不动手术的情况下才去执行的;没有借口的情况下才会动手术。
比如说,你的温饱解决了,国家也给你提供了就业的机会,各方面的工作全部到位,你再去偷盗,这没有借口,断手!
穆圣到四大哈里发结束的整个执政时期,所有被断手的人全部加起来不超过5个人。这是什么原因呢?前期社会工作做的特别好,不给你断手的机会,不给你通奸的机会。
即使在这样的情况下触犯了刑律,穆圣仍然特别宽容。比如,当时有个人跑到穆圣跟前说自己犯了通奸罪,要求执行石刑。穆圣问他是不是记错了,反复提醒他这个事情是否另有原因,故意提醒他为自己开拓罪行。如果他撒谎说自己没有这样做,那么穆圣有可能就宽容他了,但那个人坚持自己确实犯了通奸罪。穆圣说既然这样,那就执行石刑吧。在执行石刑的过程中,这个人实在受不了,逃跑了。穆圣并不在场,有些人把他抓回来,执行了死刑。穆圣听到这个消息后,把“刷哈白”们叫过来说,你们为什么要把他抓回来呢?让他跑不就行了吗?
我们看到,伊斯兰的目的不是为了执行石刑,不是为了断手,也不是为了处叛教者极刑。
我们再回到叛教者处极刑这个问题上来。一个人叛教了,法学家们一定要调查研究,看这个人为什么叛教。如果伊斯兰教社会非常完美,制度非常完善,给你提供了良好的生活环境,你叛教是没有借口的。假如,这个人所接受的伊斯兰是被扭曲的伊斯兰,他想不通所以叛教了。那么,教法学家们一定要消除他的质疑,派最好的学者去跟他座谈,最终要搞清楚这个人为什么要叛教。因为背叛的原因是各种各样的,假如他误解了伊斯兰教,觉得基督教比较好,首先穆斯林学者们有义务去跟他座谈,消除他的疑惑。如果这个人是为了鼓动别人,就像古兰经中所说的,早上归信伊斯兰,下午就背叛伊斯兰,以便使那些归信的人动摇。这是伪信者的一种伎俩,一种阴谋,为了破坏伊斯兰内部的和谐,像这样的人才可以被执行极刑。如果是受到基督教强大的宣传攻势,而伊斯兰的很多工作没有做好,对这样的叛教者是要灵活处理的,不能判极刑。具体问题,具体对待。
叛教者指在信伊斯兰后又背叛了伊斯兰的人,不论背叛后信奉其他宗教,或不信教;也不论其先前是有经人与否。撇弃伊斯兰信奉唯物主义,存在主义,犹太教,佛教,基督教,或巴哈依教等宗教或哲学流派;或背弃伊斯兰,不信任何宗教和学派的自由主义者,统称为叛教者。
伊斯兰不强迫任何人皈依伊斯兰,以免去“被迫信教”之口舌。但以自己的意愿自愿加入伊斯兰的人,是不允许叛教的。
有关论述叛教者后世的《古兰经》下场提到:
你们中谁背叛正教,至死还不信道,谁的善功在今世和后世完全无效。这等人,是火狱的居民,他们将永居其中。(2:217)至于今世,叛教者得不到穆斯林社团的任何帮助和援助,在穆斯林与叛教者之间的婚姻关系不得维系。谁与叛教者通婚其婚姻是无效的。在结婚后有一方叛教的,二者之间只有分离。这是众法学家的公议,毫无分歧。尽管大众学派主张,对于叛教的,无论男女要执行死刑。哈乃菲学派主张,拘禁叛教的妇女以示惩罚。
应当谨防的是,对于一个穆斯林来说,定为叛教是极刑,对此问题要慎之又慎。如果发现有任何开通的途径,如善意的猜测,或有好的表现状况等,均可认为其仍然信伊斯兰。定叛教的例子除非有断然的证据。因为对有“善克”(疑虑)的问题是不能定案的。
伊斯兰严惩公开叛教者,尤其是迷惑别人叛教,有动机的叛教者,以保护社会实质、基础和统一。
世界上任何一个社会,都有一些必不可少的基础,如:实质、血统、友爱。所以,他绝不允许任何改变社会实质或把友爱转向敌人等类似的行为。
因此,背叛国家,友爱敌人——把友谊伸向敌人,给他们泄露机密,是罪大恶极。没有人说公民可以任何时候随心所欲地为任何人改变自己的爱国之情。
叛教,不仅仅是精神信仰的立场,而且也是对友爱、实质、血统的改变。叛教者把自己的友爱和血统从一个民族转移到另一个民族,从一个国家迁移到另一个国家,即:从伊斯兰国家到其它国家。他脱离了自己曾是其中一员的伊斯兰民族,把自己的理智、心灵和意志并入伊斯兰民族的敌手。这正是圣训中所说的:“放弃自己宗教,分离集体的人。”正如伊本-麦斯吾德所传述的由布哈里和穆斯林共同收集的圣训。“分离集体”是对前者的描述,而不是另外一个种类。所以,凡是叛离宗教者,就是分离集体者。
无论其罪孽如何,我们都不可能劈开他的心去看,爬到屋顶上去观察,只有以他所公开口头、或书面、或行为表示的属于明确否认的,没有任何含糊的余地,而定罪。
忽视对有动机的公开叛教者的惩罚,会使整个社会陷入危机,打开是非之门,其后果只有伟大的真主至知。叛教者很快就会迷惑别人,特别是那些软弱一般的人,构成民族的一个敌对团伙,向敌人求助来对付民族,从而陷入一种思想、社会、政治斗争中,或许会发展到流血冲突,甚至内战,席卷一切。
这正是在阿富汗所发生的:一伙人在俄罗斯完成学业之后叛离了宗教,改信物质主义信仰。很快又爬上了政治舞台,开始用他们手中的权利改变整个社会的实质。阿富汗人民没有向他们屈服,而是反抗,再反抗。勇敢的阿富汗圣战,反对那些物质主义叛徒。那些叛徒,向俄罗斯求助来对付自己的同胞和民族,用大炮、飞机、火箭袭击自己的国家。此内战持续了十年,牺牲了数百万人,包括死亡、致残、受伤、孤儿、丧夫、丧子,整个国家和全部财产变成了一堆废墟。
所有这些,就是一开始忽视叛教者,对他们的罪行放任自流的结果。如果这些叛徒、卖国贼在壮大之前受到了严惩,那么,人民和国家不会惨遭这一残酷战争的危害和毁灭。
必须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第一、判决一个穆斯林叛教是个非常危险的事情,它会剥夺他的一切友爱,以及与家庭和社会的联系,甚至使他离别妻子儿女,因为穆斯林女子不能为非信士之妻,同样,不再受儿女信赖。除此之外,还有法学家们公认的有形的惩罚。
所以,判决一个确定是穆斯林的人否认时,要十分谨慎,因为他确定是穆斯林,确定的事情,不因怀疑而消除。
更加危险的是,叛一个并不是非信士的人为非信士,圣训已经最严厉地警告提防这一点。
关于这一点,有篇题为《叛一个人为非信士中的过激现象》的文章,以抵抗某些时候激起的狂潮——在叛一个人为非信士中的夸张,仍有人信奉它。
第二、拥有判决一个穆斯林叛教的权利的人,是精通学问,能够区分果断与可疑,明确与含糊,可辩与不可辩证据的专业人士,他们只有在没有任何出路的时候,才定罪。如:否认宗教中必须的众所周知的事务,或把它作为对信仰或教法的笑柄。以及公开诽谤真主,及其使者和有经典的人等等。
类似的,像学者们所叛的色力麻尼﹒如史德的叛教。还有热沙德﹒海力发,他先是否认圣训,然后又否认《古兰经》忏悔章最后两节经文,最后还妄称自己是真主的使者,说:“穆哈默德(愿主福安之)是最后一位圣人,而不是最后一位使者!”世界伊斯兰联盟教法委员会对他做出了叛教的决定。
像这种问题,不能交给轻率的,或顽固的,或知识浅薄的人,以免他们借真主的名义说自己所不知道的。
第三、这一刑罚,由专门的伊斯兰法院作出判决,然后由管理教法事务的人去执行。专门的伊斯兰法院只以伟大真主的法律而作判决,只参考真主的经典和使者的圣训中的明文规定,因为这两样是人们有纷争时的归宿:“如果你们对一件事情产生分歧 ,那么,如果你们归信真主和后世,就把它交给真主和使者。”(妇女章第59节)
对部分现代学者异议的反驳:
在我们这个时代,部分作家(不具备教法知识的)反对对叛教的惩罚,称它在尊贵的《古兰经》中没有出现,只出现在一些单一的圣训,而单一的圣训在刑法中不予采纳。所以,他们由此否认这种惩罚。
这种说法是站不住脚的,因为:
第一、全体穆斯林一致主张,正确的圣训是所有实践律例的源泉。伟大的真主说:“你说,你们顺从真主,顺从使者。”(光明章第54节)“谁要是顺从使者,却以顺从了真主”(妇女章第80节)
说处死叛教徒的圣训是正确的,圣门弟子们在哈立发时期已经执行过。
“单一的圣训在刑法中不予采纳”的说法是不能接受的。所有教派都在饮酒者的惩罚中采纳单一的圣训,而且针对叛教惩罚的圣训比针对饮酒惩罚的圣训更正确、更多。
假如这些人所说的“单一的圣训在律例中不采纳”是对的,那么,就是说从伊斯兰立法源泉中废除了圣训,或者至少废除了95%,我们就不说99%,从而我们所说的“跟随《古兰经》和圣训”也就没意义了。
有学问的人都知道:单一的圣训是律例方面的圣训中的大部分,而与其相对的连续的圣训非常少,甚至有些圣训学家称几乎没有,正如伊玛目伊本﹒瑟俩亥在其著名的圣训学前言中所指出的。 洗心 发表于 2014-6-14 19:0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远不止是脑残。
立此存照。中国“著名的穆斯林学者”, 现任临夏外国语学校校长张维真关于处死叛教者的 ...
这种人,TG 让他在国内办阿拉伯语学校, 难怪新疆出事呢
http://blog.sina.com.cn/s/blog_81f8b64e0101l9nx.html
各位来宾、各位校友、老师们、同学们:色兰!
临夏外国语学校建校三十五周年 <wbr>张维真 <wbr>校长致辞临夏外国语学校建校三十五周年 <wbr>张维真 <wbr>校长致辞临夏外国语学校建校三十五周年 <wbr>张维真 <wbr>校长致辞
今天,在祖国崛起、社会稳定、人民乐业的大好形势下,我们的母校迎来她35岁的华诞。我们与各位来宾、各位校友一起,在这里隆重举行临夏外国语学校建校35周年庆祝大会。我谨代表临夏外国语学校的全体师生员工向参加这次庆典的各位来宾、各位校友,表示诚挚的欢迎和亲切的问候!
35年来,临夏外国语学校在临夏州、市各级政府部门的关心和指导下,在社会各界穆斯林群众的大力支持和关注下,取得了显著的成就。新的世纪,新的时代,不断发展的文化教育格局和文化教育理念,对我校的发展又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我校处于挑战与机遇并存、继承与发展并进的转型时期。
各位来宾,各位校友,在人类发展史上,教育的意义和作用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突出,教育已经成为决定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竞争成败的关键。试看当今世界上的发达国家,哪一个不是教育和文化居于全球领先地位?中国的思想家孔子提出“有教无类”,伊斯兰的先知穆罕默德提出“终身教育”,埃及盲人文豪塔哈·侯赛因认为“教育对于人民犹如空气和水”,巴基斯坦思想家毛杜迪更是把文化的延续与民族的存亡联系起来。今天,“落后就要挨打”这一名句一再被证实的时代,如果有人还怀疑文化和教育的意义,他一定不是合格的公民,更不是合格的穆斯林。
35年来,临夏外国语学校历经风霜雨雪,校名数次更改、校址几度迁移,早期四面楚歌的境遇,近乎颠沛流离的历史,并没有动摇她的建校宗旨和办学理念。自建校以来,临夏外国语学校已向社会输送毕业生27届,培养实用型人才5400多名,先后向东南亚、中东、北非等相关国家和地区输送690多名留学生,这些留学生中先后有80多人成为全国各类阿拉伯语学校的教师、校长,以及国家机关公务员、行政领导,中外经贸企业翻译,有的还自创企业,成立公司,成为商贸界的后起之秀。
值得一提的是,留学归国的我校早期校友中,部分人已经在各大高等学府、学术界崭露头角,成绩斐然,有些甚至成为某些学术领域的领军人物。商贸方面,有数百名我校毕业生活跃在义乌、广州、深圳、珠海等城市,或从事阿拉伯语经贸翻译工作,或创办独立的企业。为国家引进外资、活跃外贸市场发挥着重要作用,与此同时,他们对带动家乡的经济发展也做出了突出贡献。宗教界,我校一部分校友,在一些省、市、自治区担任清真寺的伊玛目,对促进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谐发挥着关键作用。
多年来,我校启动学习、留学、教学、深造、科研循环滚动的机制,向外输送的600多位留学生中已有60多位取得硕士学位,有8位取得博士学位,先后有100多位回国任教。其中部分校友在全国各类外语学校任阿拉伯语教师,有的在国家重点院校任教授、副教授或行政领导。更有50多位海外留学生学成后广泛就业于沙特阿拉伯、阿联酋、巴基斯坦、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等国的经贸、司法、教育、驻外使馆、内政等部门,为促进我国与这些国家的经贸、文化交流作出了应有贡献。与此同时,派送留学生、鼓励教师继续出国深造的工作依然持续。随着时代的发展,影响力的不断提升,临夏外国语学校已发展成为享誉全国的民办外语学校。
35年来,临夏外国语学校秉承“发展民族教育,提高民族素质,发展民族经济,促进中阿交流,培养有理想、有道德的专业人才”的办学宗旨,实践“博学求真,知行合一”的校训精神,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弘扬临夏外国语学校优良的办学传统,借鉴国内外先进的办学经验和管理经验,利用现代科学技术手段,推动教育信息化,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形成鲜明的办学特色和办学风格,为新时代教育的竞争、发展和腾飞打下坚实的基础。
回顾母校35年的辉煌,面对未来的发展远景,我想对我们的老师们说,你们的职业是世界上最高尚的职业,我们的先知把教师称作“最优秀的人”,把教师所传授的知识称作“最优秀的知识”,把学者的墨汁与烈士的鲜血相提并论。古代中国的哲人把老师定义为“师者,传道,授业,解惑也。”前苏联教育家加里宁把教师称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我校创建者白哈文丁·马志信(愿主慈之)生前谆谆嘱咐我们,“要把教学当成事业,不要当成职业。”只要我们的社会在物质文明的同时需要精神文明,只要中阿关系的长河奔流不息,只要我们的学友和群众对走过35年岁月的临外感情依旧,血浓于水,那么,我们的老师们依然大有可为,前程似锦。
老师们,面对纷繁复杂的文化格局和行为影响,我们应该有一个清醒的认识:极端、偏执是短命的,温和、中正才会常驻人间。无论是对一种思想、文化、宗教的理解,还是对一种历史现象、社会问题、政治事件的态度,应该客观、公正、不偏不倚,不让任何形式的极端思想在我们的文化和生活中占有一席之地。尽管一些地方、一些时候令人遗憾地出现一些极端现象和极端行为,但这种个别现象不应该屏蔽问题的真相,那就是,在穆斯林世界,主流的穆斯林学者、穆斯林大众一如既往,呼唤和谐、稳定、文明与进步。放眼穆斯林世界,放眼全球,中正压倒极端,和谐征服激进,团结战胜分裂,是大势所趋,人心所向。“就这样,我使你们成为中正的共同体。”
我想对各位毕业生说,你们在母校的四年时光,见证了母校的不断发展,见证了祖国的不断崛起,见证了剧变中的穆斯林世界,见证了世界风云的波澜起伏。我们所生活的世界告诉我们,无论是个人、民族,还是国家,都不应该忽视一个简单的真理,这就是“生命在于运动”,“发展才是硬道理”。浩瀚的宇宙在运动不息,我们的地球在时刻转动,历史的长河在日夜奔腾,“每一种(被造)都在一个轨道运行。”“那是真主的法则,你不会发现真主的法则有任何改变。”那么,作为宇宙的一份子,人怎么可以抱残守缺、固步自封呢?***说,“落后就要挨打”;格尔达威说,“我们的固步自封,并不能阻止宇宙的运动。”
同学们,不管你以后是步马坚、陈克礼、马志信等前辈学者的后尘,去做学者和引路人,还是在商场上大显身手,做穆斯林的比尔·盖茨、李嘉诚,都不重要,但重要的是,你要发现你自己的优势,活出你自己的风格,你自己的精彩,在人生的蓝图上留下你自己的一笔。那么,在学习期间或许是所谓“差生”的你,在以后的人生旅途中或许会成为民族的栋梁,社会的精英。如果说先知没有要求艾卜·戴尔达、艾卜·胡莱勒成为像艾卜·拜克尔、欧麦尔那样的政治家,也没有要求作为军事家的哈立德、阿穆尔成为像宰德·本·哈里斯、伊本·阿巴斯那样的学者,那么,我们怎么可以按照一种模式要求所
有的学生呢?先知说:“每个人都能胜任适合自己天性的职业。”我们的许多校友,不是用自己的经历和成功,向我们展示了这一事实吗?
在这里,我想对所有的同学们说,你们所生活的这个时代,比以往任何时代都开放、文明、进步,比任何时代充满机遇。正如一位企业家针对义乌的商机所说,“我不说义乌遍地是黄金,但我要说,这里到处是机遇。”我们这个时代,没有了文革的凄风苦雨,没有了战争的硝烟弥漫,在真主的常道规律中,每个人可以把自己的聪明才智发挥到极致。我们既要有信仰,有抱负,也要尽己所能,掌握生活中的一技之长。近代思想家穆罕默德·阿卜杜说,“如果穆斯林一手掌握信仰,一手掌握科技,他们将无往而不胜。”
也许一些同学,对学习阿拉伯语是否有前途,抱着质疑或困惑的态度,我要说,这里的关键不是阿拉伯语是否有前途的问题,而是你是否做好了思想和行动的准备,义无反顾地投入学习和拼搏。一位阿拉伯诗人说,“世界无限广阔,但人们的人格限制了自己。”机遇不会自动去找那些瞻前顾后、无所适从的人,机遇永远属于选定目标、锲而不舍的人。思想家安萨里说,“如果你追求今世,你就必须学习知识,如果你追求后世,你也必须学习知识。”如果你成为学者和民族的引路人,那自然是最高理想,否则,你可以像许多校友那样,成为企业家,驰骋商场,或哪怕做一个普普通通的人,遵纪守法。然而,无论你将来成为什么,从事什么,你都要牢记,你应该是一个合格的公民,一个合格的穆斯林。如果你无法对国家、对社会有所贡献,那么,你可以不去触犯国法和教法。先知说:“自己不犯罪也是施舍。”在国人普遍面临诚信危机、道德危机的今天,如果人人做到自己不犯罪,不是对国家和社会的贡献吗?即使我们的教育达不到培育精英和思想家的水平,我们也不可忽略我们的现实,去培育合格的公民、合格的穆斯林。
同学们,你们生活在一个没有界限的数码科技时代,一个只要轻轻动一下指尖就可以把天下知识一览无余的时代,快节奏、快效率的生活,使你们比以往任何时候的人更拥有获得知识的捷径,但与此同时,你们面临的考验也是前所未有的。不断世俗化、商业化、功利化的社会,吞噬着许多人的良知、信仰和道德,铺天盖地的信息在带给我们便利的同时,也带给我们不请自来的文化和思想垃圾。在未来的岁月,用信仰去驾驭科技的飞船,用正义去驾驭生活的列车,是你们和我们义不容辞的天职。“真主不改变一个民族的现状,除非他们改变自己。”
各位来宾,各位校友,各位老师,各位同学,在母校走过35年岁月,步入新的时代、新的发展阶段的今天,我们不禁触物生情,深切怀念为母校的创建和发展立下汗马功劳的已故马志信(白哈阿訇)、高士俊(伍德阿訇)、马玉清(胡德阿訇)、马忠贤(艾格阿訇)、拜志良(拜阿訇)、陕明清(陕阿訇)、马志仲、喇依礼、拜斌德等先驱者(愿真主慈悯他们全体),以及许多依然健在的前辈。“信士中有许多仁人志士,他们实践了与真主的盟约,他们中有归真的,有等待【召唤】的,他们没有变节。”我们母校的每一个进步,每一次发展,都与这些先驱者们当年的血汗与奋斗是分不开的。未来的岁月里,每当我们取得新的成就,新的辉煌的时候,我们不会忘记,是我们站在了这些先驱者的肩膀上。
各位来宾、各位校友,你们在各自的工作岗位、生活环境,以及奔赴我校的一路上,一定目睹了我们祖国翻天覆地的变化,我们国家不断强大、繁荣的现实。正如我校创建人之一、临夏穆斯林民间哲人马志仲先生(愿主慈之)所说,“我们的国家需要安定团结,我们的民族需要安定团结,我们的教育事业在安定团结的基础上为国为民育英才。”历史和实践证明,没有国家的繁荣与稳定,唇亡齿寒,我们的一切都无从谈起。试看那些在硝烟中被剥夺了教育机会的一些国家的少年儿童,我们倍加珍惜来之不易的大好形势。
各位来宾,各位校友,我们穆斯林,与其他各个兄弟民族一样,是这个国家的主人,我们不是外来的、边缘化的群体,而是与中华文明血浓于水的中华大家庭不可分割的成员。我们的历史,是中国历史的一部分,我们的文化,是中国文化的一部分。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国家好,民族好,大家才会好。”我们的身份既是这个国家的公民,又是穆斯林。作为公民,我们有义务为国家的繁荣和稳定贡献自己的力量;作为穆斯林,热爱家乡,热爱祖国,与所在国家的所有公民和平相处,互敬互爱,是自己信仰和价值的体现。
各位来宾,各位校友,35年的时光,犹如白驹过隙,临夏外国语学校今天的发展和壮大,离不开上级领导的关心和指导,离不开社会各界友人的支持和参与。在未来的岁月,我们衷心希望各级政府和领导,海内外广大校友,社会各界仁人志士,学术界、思想界的专家、学者,一如既往,关心、关注、支持和参与临夏外国语学校的发展和建设。让我们携起手来,为民族经济的发展,为民族教育的腾飞,乘风破浪,扬帆远航。
愿临夏外国语学校的明天更加美好。
愿伟大祖国的明天更加灿烂辉煌。
祝各位身体健康、生活愉快、工作顺利!
谢谢大家!色兰! 洗心 发表于 2014-6-14 19:0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种人,TG 让他在国内办阿拉伯语学校, 难怪新疆出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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晕啊,这种人~~~ 国内的言论自由的不是地方。 橡树村 发表于 2014-6-14 19:56
国内的言论自由的不是地方。
国内言论自由逼出不少自干五 现在TMD反驳这些言论的反倒被指为折腾。
许多人在借正教之名行邪教之实,不过我看基督教的潜在威胁更大,ISL毕竟是局部性的,基督教几乎是全国性的。 橡树村 发表于 2014-6-14 19:5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国内的言论自由的不是地方。
这不是言论自由的体现,完全是错乱的意识形态,指导思想下的产物,和两少一宽之类的是一样的。 看明白了,是新浪判它“胜诉”。
本帖最后由 洗心 于 2014-6-14 23:48 编辑
鳕鱼邪恶 发表于 2014-6-14 23:4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看明白了,是新浪判它“胜诉”。
刚看到的微薄
@如梦令-17 杭州征地25亩建设大清真寺近期完工 :杭州市政府高瞻远瞩在2003年就作出了僻地新建杭州清真寺的英明决策,清真寺建设用地面积725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6998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296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4038平方米。地上五层,地下一层,总概算为19878万元,计划2014年建成投入使用。
如梦令-17:回复@桃李也言:深圳有7万穆斯林算多啦,据第五次人口普查,杭州市有回族等十个信仰伊斯兰教少数民族共4000余人。4000余人哦,跟我念,4000余人。。。
如梦令-17:[嘻嘻]杭州清真大寺,位于钱江新城旁,周围房价2万5以上,建成之后必将成为杭州城东标志性建筑,成为京杭大运河边一道靓丽的风景线。以后多支持哦。
有杭州的网友来说说真假吗? 所谓的言论自由很多时候几乎变成了少数人的狂欢了,X! 看了洗心提供的这两个讲话。我原先都不知道张维真、临川学校这些,这是第一次听到。看样子张维真是伊斯兰的名人,我说说我的看法。
就第二篇,那个建校35周年的致辞,我觉得没有什么问题。作为一个宗教界人士,结合宗教和国家的形势,提供人才,中阿交流,呼唤和平稳定文明进步,都是一些场面上的话。
第一篇,关于叛教者的那个。他在文章里体现的,主要的意思,还是对叛教者的处罚要慎重。最后有个“因为,第一,。。。”似乎文章没有转载完。这个第一里面所说的“单一圣训”,我还没有看出来是什么意思。
在我一个世俗主义者看来,他的问题在于第三点,“由专门的伊斯兰法院作出判决”。也就是可以按伊斯兰的法律判世俗的事务。我不知道这个伊斯兰法律是怎么运作的,比如我们说大陆法系,海洋法系。这个伊斯兰法律属于什么,好像没什么说法。既然临川在中国,当然实行的是中国的法律。临川是自治州,但是似乎自治州没有这么大的权力。
这种伊斯兰的法律,比如,由精通古兰经的长老组成法庭,按伊斯兰的法律把叛教者处死,通奸的砸死,偷窃的砍手,这是古老的政教合一社会的遗留,就如同达赖时代的西藏。这个“叛教者”我不知道是指哪些人,如果杀人防火的也算,那么伊斯兰法律其实也是起到的世俗法律的作用。这种古老的法律,是没有“言论自由”一说的。
在我看来,宗教法律的极限就是把这个人驱逐出教。其实党也是一样,开除出党是最严重的惩罚。至于犯了什么罪,应该由世俗的法律来审判。像通奸、偷盗,这是人类社会私有制以来就一直存在的,在世俗法律里,通奸似乎不是罪了,最多导致离婚在财产分割上不利吧。偷东西被判了三五年就可以了。
我认为,最起码在临川,在中国的土地上,即便是自治州、自治区,也不会实行伊斯兰的法律,一个人被宣布“叛教”就可以被处死,一个通奸的可以被砸死,小偷被砍手。当然,在政权还够不着的偏远山区,或许还有这些事,但是我不认为,一旦伊斯兰法律和世俗法律两者有冲突,伊斯兰法律可以压倒世俗法律。张维真既然是合法登记的学校校长,对这个情况应该是清楚的。
所以就第一篇“叛教者”而言,张维真一方面说要慎重,宽容,另一方面又说要实行伊斯兰法律,由“专门的伊斯兰法院判决”,在我看起来很矛盾。这个“专门的伊斯兰法院”的判决,最严厉的,就是把这个人驱逐出教,宣布他不再是穆斯林,而不能动他的一分钱,动他一根手指头。人身和财产属于世俗法律的范围。
可能张维真想恢复政教合一的伊斯兰社会,就像塔利班,也可能是他对一部分宗教狂热分子的温和的劝告,我无从猜测他的讲话的环境动机。国家应该做的,是加强伊斯兰和其他民族的交流融合,打击以宗教为借口的犯罪(包括“全能神”这种邪教,这个可是汉族人)。 橡树村 发表于 2014-6-14 19:5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国内的言论自由的不是地方。
是的该自由的死死限制住,该限制的却肆无忌惮的胡说八道。 洗心 发表于 2014-6-14 19:0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远不止是脑残。
立此存照。中国“著名的穆斯林学者”, 现任临夏外国语学校校长张维真关于处死叛教者的 ...
对他算是“自由”了,对其他人呢?不能将自己的自由建立在剥夺他人自由的基础上,这种“自由”不是自由而是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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